太原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实施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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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实施标准
太原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实施标准
为适应太原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提高太原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监督,依据《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山西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绿化、街头绿化、互通绿化、匝道游园绿地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花卉、草坪、地被等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将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
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术语和定义
1.1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1.2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1.3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1.4花芽:
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1.5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1.6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度等。
1.7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1.8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1.9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1.10主干:
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1.11主枝:
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1.12侧枝:
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1.13小侧枝:
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1.14春梢:
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1.15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1.16整形修剪:
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1.17冬季修剪:
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1.18夏季修剪:
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1.19伤流:
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1.20短截:
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1.21回缩: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1.22疏枝:
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1.23摘心、剪梢:
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1.24施肥:
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1.25基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1.26追肥:
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1.27病虫害防治:
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1.28人工防治病虫害:
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1.29除草:
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1.30灌溉:
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1.31排涝:
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1.32返青水:
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1.33冻水:
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1.34冠下缘线: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1.35黄土不露天:
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1.36分级养护管理:
分级养护管理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为:
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三个等级。
2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2.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无黄土裸露现象。
2.2园林植物
2.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2.2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树穴大小合理、完整统一美观。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轮廓清晰、线条流畅、层次分明,枝叶茂密整齐,无死株、断档、空洞、脱脚现象。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2.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
正常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2.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整齐有序,定植露地花卉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换花及时,保证节日效果。
2.2.5草坪及地被植物植株整齐,地面平整,无坑洼、孔洞,覆盖率达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冷季型草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草坪生长高度控制在12cm左右,草坪外沿与围档平行相距10cm。
2.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虫孔、虫网、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病虫害危害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2.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以开花为主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2.4绿地完整,无损毁、侵占现象,内部整洁无杂物、污物,无杂草、积水,无堆放物料,无影响绿化景观的构筑物,无绿化生产垃圾。
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外延应低于围挡上沿5-10cm。
2.5行道树无钉、拴、刻、划等人为损害,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放物料,无有害物质,无影响景观要求和树木生长及养护管理要求的构筑物。
2.6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识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2.7当年新植补植苗木成活率达98%以上,保存率达100%以上,行道树新补植苗木与原有树种要同种同规格,保持一致。
新植苗木支护美观、整齐、牢固。
2.8冬季防寒防风设施,单一道路、绿地用材色彩统一,美观坚固。
3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3.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无黄土露天。
3.2园林植物
3.2.1生长正常。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3.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
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树穴大小合理、完整统一。
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3.2.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孔、虫网、虫茧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3.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地面平整,无明显坑洼、孔洞,覆盖率95%以上。
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
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草坪生长高度控制在10cm左右,草坪外沿与围档均匀相距10cm。
3.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
叶片无虫粪,虫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3.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
3.4绿地整洁,无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识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3.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3.7当年新植补植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达98%以上,行道树新补植苗木与原有树种要同种同规格,保持一致。
新植苗木支护美观、整齐、牢固。
3.8冬季防寒防风设施,单一道路、绿地色彩统一,美观坚固。
4三级养护质量标准
4.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4.2园林植物
4.2.1生长正常。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
树穴大小合理、完整统一。
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4.2.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正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4.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地面平整,无明显坑洼、孔洞,覆盖率90%以上。
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
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草坪生长高度控制在10cm左右,草坪外沿与围档均匀相距10cm。
4.2.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
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
虫孔、虫网、虫茧、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
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
4.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挂物。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识牌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4.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7当年新植补植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行道树新补植苗木与原有树种要同种同规格,保持一致。
新植苗木支护美观、整齐、牢固。
4.8冬季防寒防风设施,单一道路、绿地色彩统一,美观坚固。
5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
5.1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5.1.1修剪
1)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培训,待认真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景观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5.1.2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1)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2)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3)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4)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5)绿篱、色块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5.1.3乔木修剪
1)乔木整形效果应符合树木生物学特性,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
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3)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4)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5)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宜控制在10~17m范围内,且不得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b)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郊区可适当提高。
c)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6)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乔木,当枝叶影响城市公共道路或物业管理的,应及时修剪。
7)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剪口处应涂抹保护剂,不得留有树桩。
8)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叶应及时剪除。
5.1.4灌木修剪
1)灌木造型修剪应按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做到形状轮廓线条清晰、外缘枝叶紧密、表面平整圆滑。
2)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
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6)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灌木过高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修剪;修剪后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剪口应涂抹保护剂。
9)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
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一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一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
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或重度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
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10)常绿灌木除特殊造型外,应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
5.1.5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
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4)绿篱修剪应做到上小下大,篱顶、两侧篱壁三面光;还应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要求进行,并及时清理剪除的枝条、落叶。
5.1.6藤本植物修剪
1)吸附类藤本植物修剪应以促进分枝为主,并剪除徒长枝和下垂枝。
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2)钩刺类藤本植物,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长到一定程度,树势衰弱时,应进行回缩修剪,强壮树势。
3)生长于棚架的藤本植物,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4)多年生的藤本植物应定期翻蔓,常疏枝,清除枯枝,疏删老弱藤蔓,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5)每年常规修剪1次,每隔2~3年应理藤1次,理顺分布方向,使叶蔓分布均匀、厚度相等,并应依不同类型及生长状况及时牵引。
5.1.7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
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
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
5.1.8灌水、排涝
1)应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
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
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做到不跑水、不漏水。
4)用水车浇灌时,应连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以防冲毁树堰、污染环境,影响行人。
5)使用喷灌浇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
6)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
7)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8)乔木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根据乔木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
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
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
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
必须在日消夜冻时浇越冬水,春季适时浇解冻水。
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
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滴、漏等现象,应及时修复。
9)灌木浇灌应符合以下要求:
春季解冻时,必须及时浇足解冻水;夏季雨季注意排涝,积水处不得超过12小时。
应根据灌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适量浇水。
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
11)藤本植物浇灌应符合本标准乔木浇灌的规定。
藤本植物雨季应做好排水。
秋季停止施肥、灌水,冬季须及时清除藤蔓、棚架上的积雪。
5.1.9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
除下的杂草要及时清运,集中处理。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4)乔木中耕除草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适时中耕,保持土壤疏松、通气良好,保持绿地整洁减少病虫滋生,保水保肥。
松土以不影响根系和损伤树皮为限,深度宜为50~90mm。
对树干周围的野生植物、藤蔓植物应遵循生物共生原则,合理控制,达到整齐美观要求。
5)灌木中耕松土时不得伤及植株根系,保证土壤的通风透气性。
6)藤本植物中耕除草应符合乔木中耕除草的规定。
5.1.10施肥及土壤改良
1)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
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
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堰,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6)乔木施肥应符合以下要求:
根据乔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和立地土壤理化状况的不同,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
施肥量应由树木的种类和生长势而定;种植3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宜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
肥料应先打穴或开沟,再进行施肥。
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0~400mm,沟(穴)施应避免伤根,施肥后应回填土、踏实、浇足水,找平,不得使所施肥料裸露。
除施用叶面肥外,树木施肥不得触及叶片,施肥后应及时浇水。
7)灌木施肥应符合以下要求:
根据灌木品种需要、开花特性、生长发育阶段和土壤理化性质状况,选择施用有机肥,春秋季适时施肥。
施肥时宜采用埋施或水施等方法进行,肥料不应裸露;应避免肥料触及叶片,施完后应及时浇水。
根据灌木的种类、用途不同,酌情施肥;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追肥至少1次。
8)藤本植物施肥应符合乔木施肥的规定。
5.1.11更新、调整和伐树
1)种植结构调整和树木砍伐应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a)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b)更新树种。
(c)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d)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
3)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4)乔木补植、改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及时清理死树,补植的时间应按照城市绿化栽植工程的计划完成,并根据不同树木移栽的最佳时间确定。
补植的树木应与栽植地段原树木的品种及规格保持一致。
新补植的树木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100%。
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树木应及时进行改植。
5)灌木补植、改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枯死的灌木应及时连根挖除,并选规格相近、品种相同的新苗木补植。
在树木生长期内移植时,应在不影响植物株形的情况下修剪部分枝条和叶片。
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应及时进行改植。
5.1.12病虫害防治
1)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a)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
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b)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c)化学防治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
对人畜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严禁使用。
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规范用药,不得随意加大、减小浓度。
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试验,确定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5)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5.1.13防寒、防风、防意外处理
1)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
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2)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3)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4)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5)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6)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抽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抗蒸腾剂。
7)乔木防风、防寒及防意外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风障应在迎风面搭设,其高度应超过株高,搭设必须牢固。
在秋季做好排水,停止施肥及控制灌水,促使枝干木质化,增强抗寒能力。
耐寒差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