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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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故县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No.:
000000000000068051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设备检修的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地组织检修,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确保质量和工期,检修后机组性能指标达到预定目标,提高故县水电厂生产系统安全、连续运行的稳定性,结合故县水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力发电厂各类设备的检修、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
3.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
3.1电厂技术科是检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2电厂技术科主要职责为:
3.2.1制订设备检修目标和计划。
3.2.2组织设备检修准备、实施、检修指导。
3.2.3负责检修质量验收。
3.2.4负责检修后的评价和总结。
3.3电厂检修分场主要职责为:
3.3.1编制检修项目和计划。
3.3.2负责设备检修准备和实施,按照检修要求开展工作。
3.3.3实施检修质量验收和检修总结。
4.检修等级分类及定期检修规定
4.1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4.1.1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造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4.1.1.1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需用备件及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4.1.1.2状态检修是指根据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在故障发生前进行检修的方式。
4.1.1.3改造性检修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按照当前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
4.1.1.4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4.1.2检修等级是以机组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将发电机组的检修分为A、B、C三个等级。
4.1.2.1A级检修是指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
4.1.2.2B级检修是指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
B级检修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4.1.2.3C级检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的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
C级检修可进行少量零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4.2定期检修各项规定
4.2.1检修间隔
机组A级检修间隔是指从上次A级检修后机组复役时开始,至下一次A级检修开始时的时间。
A级检修间隔的规定如下:
1)水轮发电机组:
6~7年;
2)检修等级组合原则:
在机组两次A级检修之间,安排一次B级检修;除有A、B级检修年外,每年安排一次C级检修。
如A级检修间隔为6年时,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为A—C—C—B—C—C—A(即第1年可安排A级检修1次,第2年可安排C级检修1次、以后照此类推)。
3)主变压器A级检修间隔可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5~10年,每1年安排1次C级检修。
4.2.2停用时间
机组A、B、C级检修的停用时间是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调度同意检修开工)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的总时间。
各级计划检修的停用时间(日数)规定如下:
根据机组结构的实际情况A级检修(更换顶盖、转轮、底环等过水部件)时间为80天;B级检修(需整体盘车调整轴线、但不需更换任何过水部件)时间为20天;C级检修(达不到A、B级检修规模的所有小修)时间5~10天。
4.2.3可根据机组的技术性能、实际运行小时数和运行状况,适当调整A级检修间隔和采用不同的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但应进行技术论证,并经局生计部批准;可以结合技术改造,在总停用日数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级计划检修进行调剂,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4.2.4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宜根据设备状态监测及评估结果和制造厂的要求,合理确定其检修等级、检修间隔,并穿插在机组各级检修中执行。
4.2.5机组停用时间是在完成相应等级检修的所有标准项目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实施状态检修的基础上可以削减标准项目,同时可以缩短相应的停用日数,但必须通过技术论证并经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生计部批准。
对在相应等级检修中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组,可适当放宽机组停用日数的限制,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4.2.6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变更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生计部和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4.3定期检修项目和定期检修计划管理
4.3.1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确定
4.3.1.1标准项目
1)A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 全面解体、更换或修理和调整过水、发电机定、转子定期检查;
② 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
④ 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
⑤ 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⑥ 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和隐患。
2)B级检修项目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价及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3)C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 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② 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必要时进行实测和试验;
③ 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4.3.1.2非标准项目
非标准项目为标准项目以外的检修项目以及部分落实反事故措施、节能措施、技术措施等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件的设计进行改进但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重大非标准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或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
非标准项目根据机组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报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技术科审核批准后安排在各级检修计划中。
4.3.2凡是只有停机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其检修应与机组检修同步进行。
4.3.3各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应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及分析评估的结果进行调整,原则上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所有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检修。
4.3.4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
4.3.4.1根据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健康状况和检修间隔,合理编制和上报局年度检修计划,计划编制内容及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4.3.4.2水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控制系统、单元辅助设备为独立单位工程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4.3公用系统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4.4非标准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5年度检修计划的编报和批复
每年7月,根据局年度检修重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提出下年度检修计划。
每年8月1日前报局生计部审核批准。
4.3.6年度检修计划的调整和落实
4.3.6.1检修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做好检修计划的落实工作。
4.3.6.2局生计部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中,A、B级检修的开工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局生计部审批,在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明确。
造成年、季、月度检修计划调整的各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3.6.3机组C级检修和可能影响到电网出力、运行方式及重要用户用电的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的检修,其开工时间可在季、月度检修计划进行确认。
4.3.6.4确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原则上机组A级检修开工时间一般不得与年度计划安排相差三个月,B、C级检修不得相差两个月,且均应在开工前三个月向局生计部申报,经局生计部批准并征得电网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4.3.6.5检修计划经过批准后,如果需要增减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必须向局生计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增减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对检修的工期产生影响,应在局生计部批准后向所在的调度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
4.3.6.6为减少计划外停机检修,在不影响电网调度和事故备用的前提下,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间,事先申请并经电网调度批准后,不停机进行设备的消缺及维护工作,允许不作降出力考核。
5.设备检修前准备管理
5.1检修物资和检修费用管理
5.1.1检修物资管理
5.1.1.1检修项目需用计划由电厂技术科组织各有关部门按工程项目计划分别编制,经相关部门批示后交供应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供货。
供应部门负责筹建物资计划数据库,所有物资计划应准确编制、及时下达。
年度大修、更改需用计划须提前半年上交;小修项目物资计划须提前三个月上交。
5.1.1.2编制检修物资需用计划时,对重要的物资项目应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中非标准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配件,应编制专门计划、制订技术规范书,并按统一规定采购调配。
5.1.1.3定期检修工程规划中提出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须提前半年进行备品配件和特殊材料的招标、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工作。
5.1.1.4对标准项目和部分非标准项目,都应在分析历次检修用料的基础上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以便检查检修节约状况和开展预算管理。
5.1.2检修费用管理
5.1.2.1电厂技术科落实所有部门检修费用、明确检修的项目、内容和资金来源;财务部门负责落实所有各单位检修费用的控制、大修工程的结算,以及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检修费用包括大修费和维护费。
所有检修费用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下达各有关部门执行,要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使用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5.1.2.2检修费用的结算按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3每年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对超支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5.1.2.4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检修项目和费用额度编制检修工程实施计划,提倡修旧利废,坚决反对大拆大换。
5.2设备检修基础管理工作
5.2.1编制并定期修订检修工艺规程;
5.2.2根据有关的规程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5.2.3编制检修施工方案。
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工序卡、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质量验收计划、检修记录表单和特殊项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组织措施等;
5.2.4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设备检修情况,要收集和整理好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责任;
5.2.5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
5.2.6做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的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5.3A、B级检修前准备工作
5.3.1计划落实
5.3.1.1明确影响机组可靠性的最主要因素;
5.3.1.2提出影响机组效率的重点检修项目;
5.3.1.3召开运行分析会,汇总、分析机组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
5.3.1.4设备管理部门提交发电设备修前状态评估报告;
5.3.1.5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确定的重点检修项目,制定符合机组实际的A、B级检修项目计划,明确检修重点。
5.3.1.6与技术监督部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和机组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技术监督项目;
5.3.1.7根据检修项目施工工艺要求,制定需制造厂配合计划、各专业配合计划;
5.3.1.8结合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节能措施、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明确需在A、B级检修中实施的项目;
5.3.1.9确定机组检修重点项目及主要设备检修控制工期,明确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
5.3.1.10在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机组A、B级检修网络进度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的检修网络图或重点项目的专项检修网络图。
5.3.2措施落实
5.3.2.1对A、B级检修非标准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5.3.2.2针对特种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
5.3.2.3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
5.3.2.4根据检修项目情况办理有关的设备异动报告申请手续。
5.3.3物资落实
5.3.3.1根据确定的检修项目按规定要求提报所需备品、材料等物资需求计划,并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
5.3.3.2根据需要召开物资平衡会,检查、落实检修物资的到货情况;
5.3.3.3供应部门在备品配件到货后,书面通知局生计部组织验收。
5.3.3.4备品配件的验收应首先查看其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报告、出厂编号、日期;校核其几何尺寸符合图纸要求;特殊材质及有硬度要求的物件,须做金相取样化验硬度,测量是否合格。
5.3.3.5备品配件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发验收合格证;合格证随备品配件由供应保管部门入库保管、保养、下发。
5.3.3.6内部加工的备品配件,由局生计部验收。
修复的大型配件,由局生计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5.3.3.7所有备品配件应在设备停运检修前20天全部到货并验收入库。
5.3.4检修工器具落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3.5组织与人员落实
5.3.5.1提前召开各种专题会检查、落实A、B级检修准备情况。
5.3.5.2筹备成立检修管理临时组织机构(如:
大、小修指挥部等),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5.3.5.3根据检修项目设置和检修工时定额,核算检修用工,进行检修劳动力平衡。
5.3.5.4电厂技术科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
5.3.5.5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检修工序卡或检修作业指导书或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工艺纪律、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考试合格。
5.3.5.6必须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5.3.5.7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工作。
5.3.5.8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有关检修的专项管理制度。
5.3.6外包工程项目落实按有关规定执行。
5.3.7检修作业文件落实
5.3.7.1电厂技术科负责落实设备检修所需的图纸、资料;
5.3.7.2对设备检修过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6.检修过程管理
6.1检修过程管理
6.1.1检修过程中经常召开现场办公会,了解情况,协调工作。
6.1.2检修过程中积极推广标准化作业和执行检修施工方案制度。
6.1.3检修过程中加强安全监督,严肃查处违章作业行为。
对照检修前制定的安全措施,到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1.4对外委工程项目,电厂派专人跟踪监督,负责外委工程全过程管理。
6.2质量管理
6.2.1对照检修前制定的技术措施,相关人员在检修过程中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6.2.2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检修施工方案,确保检修质量,检修人员随身携带检修相关文件。
6.2.3妥善处理检修过程中施工方案未考虑到的意外事项,设备解体后,检查要细,根据职责要求,有关人员应到位,意外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讨论制定方案。
6.2.4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设备及系统变更等技术文件应清晰、准确、完整。
6.2.5按质量控制的要求执行验收制度。
6.2.6杜绝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运行、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以此评价质量管理水平。
6.2.7对照检修施工方案,从进入工作的条款开始,逐项实施检修施工方案与检修工序条款,重要事项的记录,关键点的检验。
6.3工期管理
6.3.1严格执行保障工期的有关措施。
6.3.2按检修前制定的组织措施,保证工期进度网络图正常执行。
6.3.3电厂技术科应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如期竣工。
6.4费用管理
6.4.1严格执行检修计划所确定的检修费用,对各项费用进行综合控制。
6.4.2检修施工方案中必须对该检修项目所消耗的物资进行核定。
6.4.3电厂检修分场应对检修所需的物资按项目统计,制定清单,技术科确认。
由电厂负责人批准执行,要求实行计算机管理。
6.4.4材料管理人员应在检修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物资的消耗情况,一要杜绝消耗性材料的浪费,二要对配件、设备的更换进行严格的审核。
6.5文明生产管理
6.5.1检修实行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检修工作进行前,应该对现场的文明生产提出具体要求。
如定置管理、有效规范的隔离措施、脚手架的搭设要求、解体后的设备零部件、工器具的放置、检修通道的安排、卫生要求等。
6.5.2现场严格执行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6.6物资供应管理
6.6.1检修开工前物资应到货,为开工决策提供支持。
6.6.2对于检修前没有到货的物资,责成专人督办。
6.6.3对于检修过程中发生新的物资需求,及时提出物资计划,及时转交供应部门采购,并责成专人督办。
7.检修总结
7.1检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说明:
7.1.1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变更情况说明等。
7.1.2工期:
计划工期、实际工期,变更说明。
7.1.3检修项目:
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及变更说明。
7.1.4检修中发现和处理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方案主要内容,还有哪些遗留问题,对于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7.1.5检修工作的检修组织状况、安全状况、工艺水平、检修质量、试验及试运情况等,查找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为下次检修提供经验支持。
7.2检修过程中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
8.检修后评估
8.1机组大修竣工并网发电一个月以后,要对机组状态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机组安全经济性能指标,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测试等,了解机组大修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8.2根据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有关工程后评估的管理规定,对机组检修情况进行后评估。
9.监督检查及奖惩
9.1对检修过程管理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根据电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误或工作人员失职,检修过程管理不按规定要求的,将按照电厂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9.2电厂技术科对检修过程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对检修过程管理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10.反馈
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故县水电厂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编号:
20200406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