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范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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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范本1
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
重庆顶新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渝中区大坪支路邮码:
电话:
承运方: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昊阳委托代理人:
梁博
合同签订地点:
重庆希尔顿大酒店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
元吨.公里
数量
金额(元)
休闲食品
200g袋
吨
市外元吨.公里
吨
市内约元吨
饮料
瓶
吨
市区外元吨.公里
吨
市区内约元吨.公里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重庆市
货物到达地点:
重庆、四川、贵州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年月日
货物运到期限:
小时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卫生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重庆顶新食品有限公司
代表人:
吴昊阳
委托代理人:
梁博
年月日
承运方: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
代表人:
刘子涵
委托代理人:
张瑜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
重庆顶新食品有限公司(甲方)
承运方:
三角运输有限公司(乙方)
合同签订地址:
重庆希尔顿大酒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货运合同为诺成合同,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生效。
无须货物的实际交付。
对于乙方缔结合同的能力,甲方须事先考察清楚,以便自己托运的货物能安全到达。
另外,各方注意预留其能证明对方身份的证件。
)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货物运输,托运货物的性质为:
保险,规格为:
元年重量为吨,数量为,金额为。
(该条是关于运输合同标的物的约定,双方对于标的物的基本特征一定要详细约定,对于甲乙双方避免纠纷的发生至关重要,为了清楚,可以在该条画出表格详细罗列。
)
二、乙方承诺自年月日从重庆(填货物起运地点)至年月日将饮料(填货物名称)运至贵州都匀(填货物到货地点)交付于张羽(填收货人)。
三、运费为人民币:
元,于年月日给付。
(关于运费的结算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比如约定合同签订日付清,或分期付款等等,另外关于运输过程中的其他运输费用,比如过收费站等等费用,支付方式及承担归属,也要约定清楚。
)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运费及与运输有关的其他费用,逾期未支付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运费总额的违约金。
(付款义务是甲方最基本的义务,对于乙方约定好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十分重要,可以督促甲方的支付行为。
)
()甲方承诺已如实向乙方履行了运输货物申报的义务。
如乙方发现甲方申报不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所受损失。
(律师提示:
对于货物本身的属性及收货人的名称等与运输有关的必要情况,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为了证明甲方已履行了此义务,甲方可以与乙方就申报内容明确写于书面,附在本合同之后。
)
()甲方应当按照通用的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包装。
甲方违反此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因为运输而支付的费用,甲方应当偿付。
(货物的包装看似细小,却关系着运输工具及人员的安全问题,对于乙方一定要注意此问题。
)
()乙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之前,甲方可以通过合理方式通知甲方中止运输或变更到达地,甲方中止运输的,运费及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按合同正常支付;变更到达地的,甲方应当增加元的运费。
(为了防范甲方擅自使用法定的变更与解除权,乙方可以规定保护自己权利的条款。
)
()其他。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应当按约定的期限和合理的运输路线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交于收货人。
乙方未按该条规定完成运输的,须向甲方承担货物总额的违约金。
如收货人无正当理由迟延收货的,乙方可以将该货物提存或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及时受领货物是收货人的义务,拒绝受领的,乙方可以规定自己提存的权利。
)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收货人领取货物。
因乙方迟延履行通知义务,致使货物毁损或变质或不符合正常情形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元。
(为了督促运输的顺利完成,货物的完好无缺,甲方可约定该条款。
)
()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费用元。
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和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违约金最好在合同中明确量化,从公平角度出发,乙方应当规定自己的免责事由。
)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完成运输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收运输费用。
()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货物(填享有或不享有)留置权。
(货物运输的留置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双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排除该权利的适用。
)
()其他。
五、违约责任
(述第四项规定双方权利义务时,顺带把违约责任也罗列,如果双方认为还有其他须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形,可以在该项约定。
)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仲裁)。
(提示:
当事人可以协议一个法院管辖,该协议优于法定的管辖。
)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合同的份数,本律师建议多预留几份,以防不慎丢失。
)
九、其它约定事项:
。
(合同未规定事宜,当事人随时相好的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补充协议附后,注意:
补充协议也需签章)
甲方:
重庆顶新食品有限公司代理人:
吴昊阳
乙方: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代理人:
刘子涵
2012年12月24日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
重庆顶新食品有限公司承运方: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吴昊阳法定代表人:
刘子涵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
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
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作仓储费;超过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
按保价额的‰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
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
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
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
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企业公章)(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