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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附件一、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目的:

1、规范本工程施工临时安全用电

2、为本工程施工用电提供必要的作业指导

二、编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施工安全检查标》(JGJ59-99)

三、大纲

1、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得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

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

垂直接地装置采用自然接地体建筑物和地圈梁中钢筋。

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PEN线引出。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采用交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6、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7、当施工地区雷暴日大于等于40日时(天津地区的雷暴日数为28.2d/a)。

箱式高压配电站和变压器的输入端安装避雷器,避雷器接地端与箱式高压配电站和箱式变电站的接地装置连接,作为箱式高压配电站及箱式变电站的避雷装置。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内均设置接地排,接地排与电源电缆的接地芯连接。

9、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用电缆的接地芯线与其对应配电箱/开关箱的内接地排可靠连接。

10、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11、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2、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1)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预防雷电。

(2)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跟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里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单线路上出现过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3)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铺绝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4)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连接柱要压牢、压实。

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

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刷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5)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然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6)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

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7)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

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8)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9)存放易燃气体、易燃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取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10)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定期清扫。

(11)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

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2)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制度,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当火场离开关较近须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③扑灭电气石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配备干粉灭火器,干燥砂子)。

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补救。

盾构施工现场在规定位置存放安全可用灭火器材。

13、配电箱、开关箱管理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链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向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有配电系统图,表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进行检修一次。

14、现场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结构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与金属支架等设施构架上要有绝缘隔离。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5m。

6.5电气设备的安装

(5)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器连接。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位置紧固在安装版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线,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

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

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9)各种箱体的金属矿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版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接保护零线,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0)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11)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15、电气设备的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杂物。

(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线路得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吿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16、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的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所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进行。

17、外电线路防护和电缆铺设

(1)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2)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米(380V);6米(10KV);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大于0.5米;外线电路的隔离防护坚固稳定。

(4)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采取加设防护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5)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6)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18、电气设备使用和维修

(1)设备容量大于55KV的动力电路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6)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设置。

(7)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8)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9)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做出分路标记。

(10)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

(11)各种电气箱内不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四、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装设,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使用期超过六个月时,均应符合正式电力工程的技术要求。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变配电室在下列情况时应设值班人员。

A、供电变压器、高低压开头、控制设备等安装在室内者;

B、需要经常监视设备、仪表、继电器时。

第三条变压器应设接地装置,变压器容量为400KVA以上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变压器应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应立“高压危险!

切勿靠近!

”的警示牌。

第四条露天变压器设绝缘操作台。

第五条现场变压器和总配电箱配备高压安全用具和电气专用灭火剂。

第六条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设置安全遮栏和警示牌。

第七条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应使用橡套电缆,横过马路时,必须穿管埋地敷设。

第八条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设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九条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装设专用开关、插头和插座。

露天及作业棚内使用的开关、插座应装入配电箱内。

第十条配电箱应能防火、防雨。

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必须设门锁,专人管理。

第十一条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

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

”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

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电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

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得将电线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手架、树木等物件上。

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第十三条露天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泡应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

第十四条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灯、装插座及任意安装大功率的灯泡。

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第十五条现场电工作业,应远离高压电线路,当需要靠近高压线路操作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不得小于下列距离:

10KV及以下0.7m当不能满足时必须停电作业。

第十六条暂不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第十七条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拆除电源线和开关,如有必要保留电源线时,其线头应包绝缘布,并需固定在距地面高度大于2.5m的地方。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应由电工负责安装,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无电击危险时,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用电设备的电气装置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严禁合闸。

第二十条产生高温的电气设备和灯具,应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火灾。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配电必须遵守“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

2.用电安全人员管理

⑴所有电气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按照电业安全规程进行。

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若需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出安全措施,经主管电力的科室批准后,在专职技术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⑵实行用电管理奖罚制度

⑶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对当事者进行奖励和处罚。

⑷施工用电当事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临时用电要求进行用电器的操作和维修,对于违反用电操作规程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⑸实行电工巡检记录制度

⑹为了加强安全用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实施电工巡视维修制度,并对巡视维修内容进行记录,定期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见附表6。

⑺配电箱实行每周例检的制度,每周例检结果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内。

配电箱每周例检表见附表7。

⑻安全用电管理负责机构:

项目经理部——机电总工——机电工程师——工区电工。

附表1:

电工巡视记录表

序号

巡视时间

巡视部位

检查内容

处理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巡视人:

机电负责人:

 

配电设备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时间

运行状况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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