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103504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5.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docx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

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将限购令也写入,以下是新增加的条款。

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将新增条款加入合同内容,最后附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市房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对《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有关住房限售规定的特别告知、违反住房限售规定解除合同的责任等条款。

买房人在签买卖合同时要看清新增的责任义务条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新建商品房,将会采用修改后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出售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人订立合同;而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则采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即日起新版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启用。

三个合同新增内容包括:

●增加“特别告知二”:

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可以向财税部门、贷款银行咨询相关税收、信贷政策,慎重确定购房款支付方式。

三个合同均增加补充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均已知晓国家和本市住房限售规定,如因违反限售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并出具《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处理:

双方共同办理合同网上备案撤销等解除合同手续;因未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情况等属于乙方责任。

●二手房交易专用的《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还修改了争议解决条款:

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三年三月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

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

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

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

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

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

(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

(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

(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

(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

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

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

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

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

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

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

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

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区】【县】

【路】【弄】【新村】【支弄】号室。

(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

【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元。

(大写):

仟佰

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

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

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币元,作为定金。

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年月日前】【后日】支付币元(大写):

乙方于【年月日前】【后日】支付币元(大写):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

(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方】

甲方

(一):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

(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签于:

乙方

(一):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

(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月

范文二:

珠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当事人:

卖方

名称:

_______________国籍/地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国籍/地区: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买方

名称:

_______________国籍/地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国籍/地区: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经纪执业人员:

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执业备案号码:

_________经纪资格证号:

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代理方提供服务,买方、卖方、代理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的买卖和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买卖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下称该房地产)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共有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该房地产用途为:

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服务公司为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合计人民币:

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房地产交接清单》(附件二)。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产权争议,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向担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

完成赎楼后,应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代理方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担保公司担保或者由买方融资赎楼的协议另行签订。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以下第___种: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

第六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

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

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则买方将定金交给代理方时,视为卖方已收买方定金。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

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作为交房保证金。

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

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___种:

1、交由代理方托管。

2、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税费承担】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买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___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___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交易资金监管】

买卖双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双方约定由买方直接存入卖方的银行帐号。

卖方户名:

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约定第三方监管的,监管方式为第___种: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进行监管。

户名:

____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

2、由代理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

户名:

____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

3、由买卖双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管。

户名:

____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

资金监管协议由买卖双方及监管方另行签订。

第十条【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

1、非银行抵押付款

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

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买方须于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的当日支付人民币:

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

2、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房地产过户回执的当日支付人民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

______元)。

(2)买卖双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银行或者银行指定贷款服务机构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或者银行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