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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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XX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安排部署,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源头减量。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和结构,依法开展农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监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问题导向,系统施治。

坚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空间优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确定本地整治目标任务,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要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

4.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按照省负总责、市统筹、县落实的原则,强化乡镇主体责任,明确职能职责。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

“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1.农田污染治理方面。

到2020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到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2.养殖污染治理方面。

到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其中,2019年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进一步提升,主产区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

3.农村环境治理方面。

到2020年,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要把XX、XX、XX的垃圾处理纳入县城一体化管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其中,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2020年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200户以上的村庄和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有污水处理设施,城市近郊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其中,两大水系有较好基础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布局突出治理重点

1.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

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积极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现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资源环境较好、生态系统稳定的优势区集中。

依据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引导畜牧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

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村庄整治。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发改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突出重点强化污染治理。

将两大水系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作为重点治理区域,以乡镇为单位集中连片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全覆盖、“拉网式”治理。

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两大水系干流和重要支流岸线延伸至陆域200米范围内基本消除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面依法清理非法网箱网围养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管,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村庄,要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减少污水直排口,按照有关环境质量管理目标实现达标排放。

城市近郊区要合理保障投入,加快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进度,力争提前完成治理目标;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全覆盖,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基本实现厕所粪污的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显著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严格管控河道堤防内农业污染。

严格执行《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整顿在河道堤防内违法违规种养殖行为。

严禁在河道堤防和护堤范围内进行垦地种植、放牧和畜禽养殖,严禁畜禽粪污等直接排放入水体。

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要限时退田还湖。

严禁未经批准挖筑鱼塘。

严禁倾倒垃圾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农村生产生活污水。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强化水源保护。

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

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强化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本地水质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

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

1.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一是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社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

2019年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2020年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二是及时规范处理村集农贸市场和学校等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

XX镇、XX镇、XX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村庄;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覆盖所有村庄。

三是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遏制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并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担任村组保洁员。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结合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选择适用于当地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采用适合本地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

一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2019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5%,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2019年全县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村庄30个,2020年≥50个,完成全县200户以上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三是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到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四是把农村环境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结合起来,做到“抓点、带线、促面”,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2019—2020年每年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5个。

五是十三五期间主要完成集镇周边村庄、河流沿线村庄、饮用水源地村庄、人口集聚村庄、传统保护村庄等重点村落。

其他村庄纳入十四五规划梯次推进综合治理(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农村污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建立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强化监管排查,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通报批评或约谈相关负责人。

对新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没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资金和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1.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

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

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

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

协同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和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县建设,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大力推进生态化种植模式。

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应用节水减排技术,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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