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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与斑鸠》中的多重悖论与情感张力

凤凰与斑鸠》中的多重悖论与情感张力

莎士比亚的哲理诗《凤凰与斑鸠》出版于1601年,收录于诗集《爱之祭坛》[1]中,献给当时的一位文学保护人(patron)约翰?

桑丝勃利爵士。

该诗集出版时还有一个副标题:

以凤凰与斑鸠之永恒命运寓示爱之真谛(AllegoricallyShadowingtheTruthofLoveintheConstantFateofthePhoenixandTurtle)。

标题揭示了诗集的本意,即对爱情本质的探询与阐释,但是诗中又出现了葬礼及相关悲剧情节的描写,似乎与主题相矛盾。

事实上,这是一个似非而是的悖论。

因为莎翁理解的爱之真谛早就超越了应景之作这一初衷,而延伸到更深远的主题上,即真善美的永恒。

莎士比亚独辟蹊径,在诗中通过各种对立元素的设置,给读者带来了“陌生化体验”,令“凤凰之歌”获得了特殊的情感张力,使其成为赞颂爱情诗篇中的经典之作。

一、悖论——诗歌张力的直接动力

悖论(paradox)一词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

新批评派的克林斯?

布鲁克斯认为,悖论是将矛盾的、甚至是对立的表述模糊含混“即此亦彼”地结合在一起,悖论语言几乎可以等同于诗歌语言。

[2]布鲁克斯把悖论上升到了诗歌语言本体的高度,尽管有些言过其实,但不可否认悖论确实是诗歌的一种重要表达手段。

而“张力”一词原指物体受到两个相反方向的拉力作用时所产生于其内部而垂直于两个部分接触面上的互相牵引力。

新批评派的艾伦?

退特创造性地利用这一术语来解释诗歌文本,“诗的意义就是指它的张力,即我们在诗中所能发现的全部外延和内涵的有机整体”,[3]并认为张力最后获得平衡或调和,诗篇才算成功。

悖论和张力的概念相辅相成,体现了诗歌中的矛盾冲突因素和对立统一规律,文本中构成悖论的对立因素是文学张力得以产生的直接动力。

诗歌采用的往往是悖论语言,而悖论语言的核心是矛盾性、冲突性。

孙书文在《文学张力论纲》中提出文学张力具有四个特征:

其一,多义性。

即力求在有限的文字空间容纳多种意义。

其二,情感的饱绽。

情感的结构愈是多层次的,密度愈大,文本的情感承载愈丰厚,张力效果也愈加突出。

其三,对矛盾冲突的包孕。

共处一体的矛盾冲突因素,可以说是文学张力得以产生的直接的动力。

其四,弯弓待发的运动感。

必须能把多义与情感的饱绽这种“大”容纳进文学意象的“小”之中。

[4]文似看山不喜平,一首好的诗歌往往存在着看似矛盾或冲突的元素,在对这些元素进行整合统一和阐释时,诗歌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产生打动人心的情感张力。

如果诗是由原本已知统一的元素构成,平铺直叙,则会降低其意义的立体感,失去最可宝贵的张力。

比喻也是表达悖论的有效手段。

维姆萨特在《象征与隐喻》中提出了关于隐喻的精辟见解:

“在理解想象的隐喻的时候,常要求我们考虑的不是B如何说明A,而是当两者被放在一起并相互对照、相互说明时能产生什么意义。

强调之点,可能在相似之处,也可能在相反之处,在于某种对比或矛盾。

”[5]可见悖论是比喻的一个特征,比喻也是表达悖论的有效手段。

诗歌通过拉大比喻两者之间的距离,可以延宕和抑制情感的宣泄,不断压缩情感,为情感爆发反复蓄势,从而造成一触即发的强大的情感张力。

悖论对于诗歌的意义,不单单作为一种修辞手段,而且也在引发“陌生化”效果,从而带给读者新颖的审美感受。

俄国形式主义的理论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认为,日常消息性语言,只是单纯以传达和交换实用性信息为目的,而“陌生化”则要求“扭曲”语言一般性“标准”,使普通语言超常性组合、变形、颠倒、拉长、缩短,营造出迥异于普通语言的“陌生化”效果,从而形成读者的“审美延留”,使作品充满艺术张力。

[6]

莎翁的《凤凰与斑鸠》一诗为凤凰与斑鸠之间的忠贞爱情唱响了一曲至美的赞歌,让人在追求细节之美的同时,又能从整体上去重新体会爱情和真善美的真谛。

这其中的奥妙就在于它的内部充满着使人能够感觉到却又不容易察觉的“悖论”式结构,通过比喻等手段为读者营造出“陌生化”的效果,使该诗充满了强大的情感张力,显出其独特的审美韵味和艺术魅力。

二、凤凰与斑鸠——爱的礼赞

《凤凰与斑鸠》一诗共分18小节,前面的13小节为四行诗,

韵脚为abba,后面的5小节是三行诗,为抑扬格四音步。

诗歌大意是讲述了凤凰与斑鸠这对恋人的葬礼。

它们在烈火中焚烧了自己,但它们之间的爱情超越了生命,取得了永恒。

从内容看,诗歌明显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召集众鸟来参加葬礼;第二部分为颂词(anthem),歌颂了凤凰和斑鸠的爱与美;最后一部分的哀歌(threnos)是对死者的哀悼。

莎翁在诗中运用了大量的悖论式表达和隐喻营造出独特的情感张力,耐人寻味,引人深思。

文中大致可以概括出三对悖论元素:

死亡与永生、婚礼与葬礼、二和一。

(一)死亡与永生

凤凰英文名为“phoenix”,原指埃及神话中的不死火鸟,相传这种生长于阿拉伯沙漠中的美丽而孤独的鸟每500年自焚为烬,再从灰烬中重生,循环不已,成为永生。

还有另一种说法,当凤凰接受烈焰的洗礼后,可能会、也可能不会从灰烬中重生,一旦重生失败则永远消失。

《凤凰与斑鸠》一诗的开头部分即揭示了死亡的话题,“让歌声最亮的鸟儿栖上,那株孤独的阿拉伯树梢,放开嗓子,把丧事宣告。

”[7]16阿拉伯之树无疑是和凤凰的传说联系在一起,而“把丧事宣告”则是预示了葬礼的一幕即将开始。

凤凰将死,众鸟都被召集来参加葬礼,可是葬礼的队伍要经过严格挑选,不是什么狂徒都可以来参加神圣的葬礼。

“尖声鸣叫的信使”

(shriekingharbinger)象征着魔鬼的前驱和仆从,首先被撵出了葬礼的队伍,“一切霸道的翅膀”(everyfowloftyrant

wing)也被禁止加入葬礼的队伍,因为“高声叫嚣”和“狂妄霸道”绝不应是葬礼上出现的场景,这是对死亡的不敬,也是对凤凰与斑鸠之间纯洁爱情的亵渎,可见葬礼之庄重和不同寻常之处。

随后,身着白色法衣的牧师(thepriestinsurplicewhite)――天鹅也被请来主持葬礼和安魂仪式,一切都已就绪。

在此诗人把葬礼之前的总体气氛烘托得庄严而沉重,似乎是为凤凰与斑鸠的命运敲响了不祥的钟声,凤凰与斑鸠之死即将上演。

全诗笼罩在悲剧的气氛中。

可是诗人之意似乎又不尽如此,虽然凤凰并没有从火焰中重生,但死亡并不代表一切都已结束,诗中仍处处留下了死后的印迹。

首先,诗中正面提及的鸟儿如凤凰、斑鸠、天鹅无一不是坚贞爱情的守护和象征,喻示着爱之永恒。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在诗歌的第四节里,乌鸦也被邀请来参加葬礼,这似乎与诗中的主旨有所背离。

因为在很多中西方文本里,乌鸦都是黑暗和死亡的化身。

为何莎翁要在这神圣的葬礼上安排乌鸦出席呢?

其实,乌鸦的形象在此本身就构成了一组悖论。

莎翁是将乌鸦作为一种隐喻,来说明死亡与永生的联系。

因为乌鸦是食腐动物,自然就与死亡联系在了一起,被看成是人与鬼(灵魂)之间维系的桥梁,它既象征黑暗,也预示光明;它是鬼魂的邮差,也是天神的使者。

事实上,乌鸦作为神的使者的传统在西方也由来已久。

圣经中《列王记上》篇曾提到上帝派乌鸦去给受迫害的先知以利亚送食物,“你离开这里往东去,藏在约旦河东边的基立溪旁,你要喝那溪里的水,我已吩咐乌鸦在那里供养你”。

以利亚借此度过了艰难的时日。

在此乌鸦的出现不但不是凶兆,反而预示着吉祥,甚至代表着神谕,是联系人神之间的纽带,是重生的象征。

乌鸦的特殊代表意义由此指向了

“人一鬼一神”的意义构架,加强了诗的情感张力。

在诗中乌鸦一方面作为灵魂的接引者,象征了凤凰与斑鸠之死;另一方面,其充当了神的使者,象征了两者爱情的忠贞与永恒。

凤凰与斑鸠的肉体已死,但死亡并不是一切的终结,它们的爱情和忠诚已超越了死亡,灵魂获得了永生。

其次,乌鸦虽然形象不佳,但和天鹅一样,乌鸦终生一夫一妻制,当两只乌鸦结合之后,他们就会永远在一起,决不会分离,其对伴侣的忠诚可见一斑。

诗人在文中将天鹅和乌鸦均放在葬礼的队伍当中,无疑是喻示了凤凰与斑

鸠之间的忠贞爱情。

再次,乌鸦生活在野外,以杂食为生,本身拥有坚强的生命力。

传说中它的寿命是人类的三倍,是长寿的象征。

而且乌鸦后裔众多,常结群营巢,集体活动。

诗人选择了长寿的乌鸦来参加葬礼,不仅象征了凤凰与斑鸠之间的忠贞爱情,更是揭示了其爱情和灵魂的永生。

诗歌第一部分出现的“乌鸦”一词存在着多义性,既和死亡

相联系,又指向永生。

在这一合逻辑与反逻辑、合情理与反情理的悖论中,产生了动态平衡的张力效果。

该部分一方面为即将来临的葬礼烘托了浓厚的悲伤气氛,另一方面又多次提到了“天鹅”和“乌鸦”这些带有隐喻性、暗示性的形象。

“意象作为审美范畴是在理论上对存在于作者和欣赏者大脑中的意识形态的艺术世界的概括,是凝聚了外在审美客体的审美表现性和作家、艺术家内在的全部人格力量(主要是审美情感、审美理想)的文学模型、文学蓝图。

”[8]莎士比亚通过多种象征性的意象有意识地给作品留下了广阔的“空白”,为读者留下丰富的想象空间,引人思索、回味和感悟,喻示了希望的延续,达到了情感多样组合的张力效果。

(二)婚礼与葬礼

诗歌的第二部分是“葬词”部分,描绘了凤凰与斑鸠殉情的场景。

莎翁在这一部分开头即说明,“Heretheanthemdoth

commenc”e。

很多译者把anthem都译为“送丧的哀辞”,如王佐良先生的译文为“现在来诵葬词”,但美国传统词典中对

“anthem”的解释为“Ahymnofpraiseorloyalty,即

颂歌或赞歌的意思。

既然是凤凰与斑鸠殉情的场景,为何莎翁要用anthem,而不用通常用来表达葬礼的elegy一词呢?

笔者认为这里其实蕴涵了两层意思,明为描写二鸟双双离别人世,其实还隐含了对它们爱情之忠贞的歌颂,对它们爱情合体的由衷赞美,是葬词,也是颂歌。

婚礼与葬礼在这里合而为一。

诗中第26—28行写到凤凰与斑鸠烈火中死亡的情景,“爱情和坚贞都已经死亡,凤凰与斑鸠在火中翱翔,融为一体而飞离尘世”[7]17凤凰与斑鸠尽管是不同的存在,却在火光中合二为一,形成了“共同的火焰”(mutualflame)。

凤凰与斑鸠之间的爱情在烈火中永生,二者从此双双飞离尘世,追寻极乐的爱情。

莎士比亚在此对“火”的意象的展示存在一些明显的柏拉图主义的痕迹。

柏拉图在借蒂迈欧之口说明世界存在时,认为世界包含:

神、鸟、鱼和陆地上的动物等四类动物。

构成神的主要元素是火,火元素居于支配地位。

[9]可见古代哲学观认为火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物质,它蕴含着神秘的力量,有着神一般的威力,可以毁坏一切,也可以创造一切。

此外,更重要的是,火可以投射情感,起着净化纯洁的功能,从而和不朽的灵魂联系到了一起。

莎士比亚在其第45首十四行诗(Sonnet45)中这样提到了火元素,“其余两种,清清的风,净化的火,一个是我的思想,一个是欲望,都是和你一起,无论我居何所”。

诗人把思想比喻成风,把欲望比喻成火,证实了火和情感的天然联系。

正是在情感的烈焰中凤凰和斑鸠离开了尘世,它们的肉体已朽,但它们的灵魂得到了净化和升华,它们在精神上已经合二为一,结为一体,从此永不分离。

与世俗的婚姻不同的是,诗人更强调二者之间的精神之爱,而非肉体的结合。

柏拉图认为,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的思想才是最好的。

而当灵魂被肉体的需求所蒙蔽时,就无法追求精神上的满足。

莎士比亚在本诗中描述的凤凰与斑鸠之爱无疑也是体现了对更高层次的精神之爱的追求。

诗歌随后在第16小节哀歌部分提到,“也没有留下后裔,并非他们有什么痼疾,只因他们是童贞的结缡”[7]19诗人在此提到凤凰和斑鸠没有留下后代。

若没有结婚,何来后裔一说。

由此可见,凤凰与斑鸠的葬礼也是婚礼,二者的爱情经火焰而净化和升华,进入了新的境界。

但这场特殊的婚礼并没有给二者带来子孙,诗人将之解释为,“并非他们有什么痼疾,只因他们是童贞的结缡”,更足以证明其在诗中描绘的并非世俗之爱、肉体之爱,而是精神之爱、神圣之爱。

《凤凰与斑鸠》的第二部分对葬礼过程的描写,最初使人不禁为凤凰与斑鸠之死悲恸叹息,读者的情感受到压抑,同时也强化了读者对诗人本意的阅读期待。

紧接着诗人用了种种与悖论相关的语言喻示了凤凰与斑鸠之爱的永生。

读者在感到“惊讶”的同时,压抑的情感得到了宣泄,文本的张力得以体现。

情感张力就是这样紧紧地牵制读者的心,使它经历了历史时空仍然会在我们心中产生回响。

(三)二和一

诗歌第6节到第13节,莎士比亚描写了凤凰和斑鸠爱情合体的状态。

二者虽然是不同的存在,却最终在火光中结合在一起,在众鸟的见证中举行了超脱人世的婚礼。

那么这种新缔结的婚姻关系如何呢?

莎翁将之形容为,“各有特质却出自一体,两种品格不分彼此”。

[7]17莎翁在这里给读者留下了难解之谜。

同时代的多恩在其名作《封圣》中也提到过类似的表述,“凤凰之谜因我们更加奇异:

我们俩合二为一就是凤凰一只;所以,对于一个中性事物两性都合适。

”在此,多恩把爱人的结合体形容为“中性”。

莎翁在诗中的表述虽然不同,但暗含的意义似与多恩的意义相合。

尽管凤凰与斑鸠的名号不同,但经过烈火的锻炼之后,双方的特质似乎全部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合金般调和的中立特征,已形成了相同的内核,本质相同。

这新缔结的关系既不是二者单独的个体,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单一体,而是构成了一种中性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胶着状态。

柏拉图在《会饮篇》中也曾借类似的说法阐释了爱情,假托神话之名形容人们陷入爱情的状态。

传说人类出现之初身体是圆形的,精力充沛,行动快捷,甚至想飞到天庭造反。

为了防范人类,宙斯把人全部切成了两半,结果那些被劈成两半的人都非常想念自己的另一半,他们奔跑着搂到一起,不愿分开。

在此,柏拉图把每个人都形容成是半个人,都一直在寻求自己的另一半。

莎士比亚在《凤凰与斑鸠》一诗中描述二者爱情合体的状态与柏拉图对爱情的阐释有异曲同工之妙。

“本性就这样受到了挑战,自身可以不再是自身,唯一的本源有双重名分,是一还是二难以分辨。

”[7]17-18凤凰与斑鸠的个体并不完整,只有经过烈火的燃烧与锻炼,合二为一之后才构成了完满的爱情。

看到凤凰与斑鸠两情相洽,不分彼此,理智也只有叹服,“要是这情形长期如此,爱情就会把理智吞噬。

”[7]18在莎翁的笔下,理智甚至也服膺了爱情,从而把精神之爱提到了最高的境界。

莎士比亚在以往的诗歌中常常直抒胸臆地表达爱情的主题,无论是爱之礼赞,如“一想起你的爱使我那么富有,和帝王换位我也不屑于屈就”(第29首),“你如此深深地扎根在我心底,我想,除了你,全世界都已死去”(第112首);还是爱之殇,如“啊,狡诈的爱,你用泪水遮住我的视线,只怕亮眼会把你丑陋的真相看穿”(第148首)。

语言多数情况下明白晓畅,有着直达人心的力量和奔放细腻的情感特征。

但与此不同的是,莎翁在烘托凤凰与斑鸠之间爱情时,并没有平铺直叙地赞美二者爱的融合和升华,而是借用了二和一的对立统一关系向读者暗示了其主题。

“各有特质却出自一体”,“是一还是二”,这些陌生化的语言和意象渗透于诗行当中,使语言意义由单一变为复杂,并由此产生一种神秘的氛围,从而造成了“意在言外”的美学效果和情感张力,为读者指引了无限和开放的想象空间。

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们大多希望爱情是不朽的,他们相信真正的爱情和诗歌能够超越时空,得到永恒。

虽然美好的青春会随岁月而衰减,但美好的爱情不会随着肉体的消失而死亡,其灵魂与精神永存,而且诗人可以借助他们手中的笔,通过经久不衰的诗歌,让美好的爱情与日月争辉,与岁月同在。

三、古瓮之谜真善美的延续

对真、善、美的追求是文学的永恒主题。

正如莎士比亚在105首十四行诗中提到的那样,把“美、善和真”称之为“我全部的题材”('Fair,kindandtrue'isallmyargument)。

莎士比亚所处的文艺复兴时期提倡学习文化和追求知识,全面地发展个人才智,强调艺术的真善美,其思想深受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的影响,在文学上尤其受到亚里士多德《诗学》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可以真实地再现摹仿对象,人们可以从摹仿

中得到快感,得到美的享受,从而肯定了艺术的审美功能。

莎士比亚在其作品中同时也强调“举镜于自然”,力求能够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将真实与美巧妙地结合起来。

《凤凰与斑鸠》一诗中两只鸟虽已双双赴死,诗人仍在第二部分“颂歌”中满怀激情地赞颂了二者之间爱情之坚贞和永恒,契合了他一贯对真与美的看法。

但到了文中最后一部分,气氛急转而下,诗人似乎是满怀无奈地接受了二者的死亡,美和真只留下了灰烬,已被埋葬。

“真,有表象没有真相,美,靠炫耀,本色消亡,真,美,双双被埋葬。

”[7]19这一态度反映了莎士比亚晚期的人文主义思想的一些特点。

《凤凰与斑鸠》创作于1606年,当时的英国詹姆斯一世继位,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统治,继续推行封建专制统治,国内社会经济凋敝,各方面矛盾加深。

诗歌反映了在动荡世态中怀疑与信念交替的复杂心情。

晚年的莎士比亚看到了英国社会的深刻问题,感觉到人文主义思想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有可能会走向消亡。

莎士比亚在其第60首十四行诗中就曾采用“时间镰刀”这一意象来表达时间对美的破坏力。

他写道:

“时间会刺破青春表面的彩饰,会在美人的额上掘深沟浅槽;会吃掉稀世之珍:

天生丽质,什么都逃不过他那横扫的镰刀。

”一切美好东西都难逃时间镰刀的割除,生命在时间面前显得极其渺小和不堪一击。

尽管真善美是莎士比亚毕生追求的目标,但面对现实的残酷,诗人也不得不哀叹美德的凋零。

当人们无法凭借自身单薄的力量来抵御死亡时,当死亡的阴影时刻笼罩着人们的心灵而无法摆脱时,诗人们希望通过美和艺术等达到生命的持久和永恒。

所以,莎士比亚在诗歌的最后仍邀请那些“还剩真或美的人,走近这骨灰瓶,为死鸟把祷词轻吟”。

这里提到的所谓骨灰瓶的原词urn亦可翻译成“瓮,”,通常被用来盛放死者的骨灰,寄托亲人的哀思。

但它与骨灰盒不尽相同,设计上非常精巧和个性化,有的瓮甚至可以放在室内,供亲人时时追忆,还有的瓮经过特别设计可以盛放两个人的骨灰,由此可见瓮不仅仅是盛放骨灰的容器,而且变成了艺术和美的象征,其意象十分丰富。

这一复杂的形象在同时代的玄学派诗人的著作中也多有反映。

如多恩在其著名的诗歌《封圣》中就曾提到“精致的骨灰盒”(awell-wroughturn),“我们就在十四行诗中建立美好的住地:

一只精致的骨灰盒也同样适宜,最伟大的骨灰,不亚于半亩墓地,通过这些赞美诗,所有人都会同意追认我们为爱的圣徒”。

Urn在多恩的诗中被比喻成诗歌,主人公之间的爱情在诗歌中被永恒保存了下来。

同样在《凤凰与斑鸠》一诗中urn的形象也构成了一组悖论关系。

它既象征着肉体的死亡,又印证了真善美的永存,包蕴着珍贵的情感和永恒的纪念。

莎士比亚终其一生都反复吟诵着真、善、美的统一主题,这不仅是对人生的感悟,同时也是诗人艺术创作的观点,体现了其真诚的人生观和艺术观。

屠岸先生曾如是评价莎士比亚诗歌:

“……总是离不开时间、友谊或爱情、艺术(诗)。

但是……它们决不是千篇一律的东西。

它们所包含的,除了强烈的感情外,还有深邃的思想。

那思想,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思想一起,形成一股巨流,汇入了人文主义思潮汇集的海洋,同当时最进步的思想一起,形成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民主思想的最高水位。

”[10]

四、结语

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总是能发现多维度的冲突:

理智与情感的冲突、个体与群体的冲突,金钱与欲望的冲突以及善与恶的冲突等等。

文学作品里富有矛盾的形象刻画、富有悖论的人性冲突、富有张力的情感刻画,是文学永久魅力的源泉。

莎士比亚在描写凤凰与斑鸠之死的过程中,运用比喻象征的手法、精巧奇妙的构思、看似矛盾的语言笔触来描写复杂热烈的情感变化,赋予了这首诗歌神秘的色彩,成为历代人们谈论不休的话题。

但正是诗歌表面上这些看似不和谐的元素组成了和谐的新秩序,在相反的力量中寻求和而不同,喻示和象征了凤凰与斑鸠之间不朽的爱情。

诗中气氛庄严肃穆,虽然死亡的话题不时被暗示和指明,然而字里行间更透露出凤凰与斑鸠爱情的结合和灵魂的永生。

莎翁在诗的结尾部分更是跳脱了凤凰和斑鸠的个体命运,指向了整个人类对真善美价值的追寻,在激发读者想象力的过程中营造出独特的情感张力,引导读者重新审视自身的价值,生命的价值,进而实现审美超越,超越人自身的局限,奔向生命的自由境界。

莎士比亚的诗歌创作包含着对人类之爱的肯定和赞颂,对真、善、美的向往,传达了诗歌艺术能够战胜时间和死亡的永恒理想,折射出了丰富的人文主义色彩。

其诗歌主题既有对伟大爱情的礼赞,也有对黑暗社会现实的批判、个人命运的拷问,以及对时间和生命的深入思考,这不仅体现了其深邃的哲学思想,更体现了一个时代人文主义的风貌,具有超越时代的普遍价值和开放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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