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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编制

二○一一年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前言……………………………………………………4

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5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0

(三)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5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

(五)安全教育制度………………………………………………20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2

(七)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5

(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29

(九)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32

(十)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34

(十一)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6

(十二)职业健康管理十项制度……………………………43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3

2.职业危害申报制度…………………………………………44

3.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44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装备维护检修制度………47

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48

6.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制度……………………52

7.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52

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3

9.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54

10.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54

(十三)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56

(十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59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3

(十六)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67

(十七)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与评审制度………………70

(十八)公司领导安全生产现场带班管理制度…………72

(十九)安全生产承诺制度………………………………75

(二十)安全生产会议制度………………………………78

(二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9

(二十二)危险作业监护制度……………………………81

(二十三)交接班制度……………………………………83

(二十四)安全指令书制度………………………………85

(二十五)设备检修操作牌制度…………………………86

(二十六)安全记录管理制度……………………………87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伴随着公司生产的不断向前发展,更加充分体现出贯彻落实这一方针的重要性。

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不仅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更是促进公司经济稳步发展的保证,同时,也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首要措施。

安全生产不但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和资金的投入,更主要是要有比较完善的、严格的、系统的规章制度做标尺,来规范各级人员的行为。

让各级管理人员身上有安全责任,让员工懂得“规程就是法”的理念,从而实现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达到减少事故,消灭事故的目的。

为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公司组织编写了这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具体体现,它将对公司跨越式发展起保驾护航作用。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2011年本公司各部门、车间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

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

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公司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公司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各部门、车间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公司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公司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11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各部门、车间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

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车间进行督查,次年8月中旬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全面考评。

(五)各部门、车间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二○一一年八月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基本原则和依据

1.1基本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1.2依据

1.2.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1.2.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1.2.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2.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1.2.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

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2.1.1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2.1.1.1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2.1.1.2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

如更衣室、消毒间等。

2.1.1.3隐患整改项目。

2.1.2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2.1.3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2.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2.2.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2.2.2保健费的发放:

保健费(个人)=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

2.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2.3.1应急救援设施(如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抢险救灾车辆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2.3.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2.3.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2.3.4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2.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2.4.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2.4.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2.4.3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2.4.4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2.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2.5.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

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2.6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2.6.1财产保险投入;

2.6.2车辆保险投入;

2.6.3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2.7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2.7.1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2.7.2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2.7.3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2.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2.7.5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

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2.8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

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3.不能列入上述内容的,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等。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4.1由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车间(单位)年度安措项目,指定专人作出计划、方案。

4.2主管安全方面的领导根据技术总监意见召开各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决定以事项:

4.2.1确定年度安措项目;

4.2.2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4.2.3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责任人;

4.2.4确定施工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4.2.5规定完成和投用日期;

4.2.6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4.3批准后的安措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技措的同时下达。

4.4车间应在每年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措计划。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

5.1主管领导、相关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主管领导总结执行情况。

5.2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5.3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部门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6.1安全设备的大修费用,生产设备因不合安全要求进行的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理费用开支。

6.2生产成本费用,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中,数额大都可分期摊销。

6.3安全奖励,未列入以上项目或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临时项目的,由企业奖励基金开支。

6.4安措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的资金支用。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资料的归档、贮存、借阅管理工作,根据《档案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与资料识别

1、各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文件时,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制定符合标准的各种文件。

(格式、文件程序、版面等)。

2、对外来文件要进行识别与分析,在转发或修订下发时要进行标准性转换,下传的文件必须符合标准化文件要求。

3、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标准资料格式进行装订收藏。

4、对资料的内容进行识别分析,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与资料的管理规定

1、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2、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下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3、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库,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4、借阅、查询各种资料文件时,要建立借阅、查询登记表。

5、文件、资料要整理规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资料需更新、补充、增加,必须经过保管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7、妥善保护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外借;查询文件时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损坏。

8、文件、资料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新洲区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新洲区安监局备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安全教育制度

1、人员培训教育

(1)凡入厂新员工(包括:

临时工、代培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车间单位、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保证员工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和注意事项。

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3)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进行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和施工所涉及车间单位进行安全要求,交底,施工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开始施工。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准许上岗作业。

(5)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上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凡是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其考试卷纸和考试成绩必须存入安全教育档案。

2、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安全教育:

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

教育内容:

国家安全法律规定,公司安全生产概况,生产工艺特点、设备及作业环境情况,重点要害岗位的状况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要求,以及本公司事故案例。

教育时间:

7-14课时。

(2)各车间、部门安全教育:

由各车间和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本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主要危险因素,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事故案例和岗位操作规程教育。

教育时间:

14-24课时。

(3)班组安全教育:

由厂长和组长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工作环境和范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负责任制、劳动纪律规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易导致发生事故的因素和教训。

教育时间:

14-24课时。

3、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安全知识通考,并将考试结果存档。

(2)班组每天上岗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重点是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

(3)抓好正、反典型安全教育。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奉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对于严重违章违纪及事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凡属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如:

电工、锅炉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除参加公司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参加本专业审证,换证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1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锅炉作业

3、机动车辆作业(行车)

第3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第4条各部门、车间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公司安委会,由公司安委会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第5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证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9条每年由技安处组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

第10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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