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计生局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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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计生局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永登县“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永登县“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十一五”期间,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兰州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决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中心任务,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终期工作任务。

现将我县人口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永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永登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全县人口增长总量控制在52.14万以内,年平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

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力争提高到73岁,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城镇化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据各乡镇计生办提供的数据,2010年底全县总人口为51.08万人,2006年1月至2010年9月,我县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4.74‰,符合政策生育率平均为91.17%,这些指标都在规划设定的范围以内;截止2010年底,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63‰,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3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06,人口城镇化率为12.09%。

二、人口发展基本情况

(一)生育水平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2006年-2010年,出生人口分别为4177人、4103人、4501人、4763人、5203人;出生率分别为8.35‰、8.28‰、8.96‰、9.33‰、10.05‰,均呈现递增趋势;但仍然正常,符合政策生育率分别为93.85%、94.42%、94.15%、93.47%、91.43%,有小幅波动。

一孩率分别为68.95%、68.22%、68.03%、65.61%、64.1%;二孩率分别为30.05%、30.98%、30.89%、32.90%、33.58%;多孩率分别为1.01%、0.80%、1.07%、1.49%、2.33%,孩次结构趋于合理。

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0.82、100.34、106.19、108.17、106.06,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

(二)出生缺陷发生率及育龄人口生殖健康状况。

2006年—2010年,参加优生检测的人数为3804人。

目前广大育龄群众已经享有初级生殖保健服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迅速适应要求,调整服务项目,使服务内涵得到了充分的扩展,由单纯地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扩展到实施母亲保健服务、婴儿和儿童保健服务、性健康服务等方面。

大力开展生殖健康培训,及时对怀孕、生育、节育对象进行随访探视,广大育龄人口生殖健康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报表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县流动人口总量变化不大,平均每年在0.06万人左右,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18%,其中流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97.4%以上,表明我县是人口流出地。

统计报表显示,育龄妇女平均占流动人口总量的35.5%,已婚育龄妇女平均占32.3%,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到2010年底,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有27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有13017人,约占流动人口总量的35.5%。

三、2006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协调状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责任目标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认真做好规划工作。

各级政府在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制定当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都将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纳入其中,认真规划、加强协调、及时评估,突出了人口指标的基础性地位。

二是强化综合治理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综合治理人口工作机制的建立,加强部门之间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协调配合,200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县“两办”和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名义先后下发8份文件,明确各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负的职责和任务。

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以“九大工作体系”为标志的人口计生工作协调机制和综合解决人口问题的办法。

“九大工作体系”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职能划分为九大类,每大类系职能所涉及的相关单位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运作体系。

每个体系明确一个牵头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和工作要求,制定本体系的职能要求、运作方式和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善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

“九大体系”涉及相关职能部门79个,县委、县政府每年年底对牵头单位和涉及到的相关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评。

三是强化责任目标管理。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挥棒作用,完善“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体系,每年分别对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五年来,我们坚持对后进乡镇以及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较差的部门实行重点管理和监督,并实行“一票否决”,坚持把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对领导干部人口计生工作任期、离任、晋职的严格审查。

今年还印发了《永登县单位法定代表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依法落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四是切实加强保障投入。

各级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给予了极大重视和倾斜,在总体上保障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需求和发展。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形势,加快职能转变,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转变。

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逐步过渡到重服务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采取经济、社会、法律、行政、教育、科技等手段,综合解决人口问题。

二是工作职责的转变。

除继续抓好常规人口计生工作外,着重抓好人口发展预测、素质、结构等方面的分析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考核方式的转变。

遵循“以人为本、明确目标,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鼓励创新”的原则,对“党政线”考核突出人口计生与社会经济政策之间的协调兼容情况,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制度的落实与创新;对“部门线”考核突出与人口计生政策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的落实、部门间配合措施以及人口信息、社会资源的共享利用;对“计生线”考核突出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台账的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

建立了完善的人口计生举报和信访案件处理机制。

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有奖举报电话。

县、乡两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都公开了本级和上级的有奖举报电话,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年都会收到一批举报电话,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都按规定兑现了奖金。

二是通过信访渠道开展有奖举报。

县人口计生局设立了信访室,配有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乡、村两级都落实了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三是通过有关活动开展有奖举报。

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节日活动中,通过多种载体开展有奖举报,既督导了基层说实话、报实数、干实事,又对那些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打击,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五年来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都达到了99%以上。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治化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2006年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永登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加强了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了计划生育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预防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的发生。

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2006年县人口计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个不准”和省人口计生委“八项纪律”规定,加大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力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收费公示制和乱收费查处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计划生育收费情况的检查和清理。

各地都建立了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张贴有奖举报公告,加强了对“三乱”行为的监督。

三是加强人口计生执法队伍建设。

县人口计生局每年定期组织计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文明执法观念。

全县人口计生干部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

近五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计生干部执法不当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而产生的群众上访事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没有关于计生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案。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

县人口计生局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现有编制3名,实有工作人3名,从计生事业费中落实了流管站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流管站工作人员实行社区包保责任制和定期考核责任制。

社区建立了“查证验证、以房管人”纵向到底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计生干部—信息员—楼栋长—房东—流动人口”五级责任链,责任链环环相扣,确保管理和服务工作层层落实。

部门建立了横向到边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以公安牵头,工商、建设、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等多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公安部门在登记外来育龄人口时查验《婚育证明》,工商部门在为育龄人员办理《营业执照》时,对计划生育对象做到“一核二问三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在审核企业职工下岗安置方案时,主动与社区联系,落实下岗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转移管理责任,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维权。

二是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计生优质服务力度,努力在生活上关心流动人口,生育上方便流动人口,管理上服务流动人口,权益上维护流动人口,生产上帮扶流动人口。

①以精简办事程序为切入点,推广“超前办证”管理模式,超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万多份,极大地缩短了办证时间,为流动人口节约了办证旅途车费。

②以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生殖保健服务为突破口,2006年以来,全县流入人口接受免费生殖保健服务达3万人次,免费服务率达到90%以上。

③以解决流动人口实际生活困难为着力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在社区设立了爱心超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动单位和个人捐助,为有困难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大米、油、衣服等生活用品。

三是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县人口计生局印制《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发放到流动人口手中,向流动人口公布了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热线电话,随时帮助流动人口解决计划生育、生产生活、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全县十八个乡镇都公布了计生维权电话,向流动人口公布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城市社区的街道、巷道、楼道办有计生宣传专栏;乡镇都设立了行政服务大厅,向广大育龄群众公开办事程序,提供办证服务,公布生育证、生育服务证收费标准,公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我们在全县开展了“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向流动人口发放评议调查表1000份,收集各类建议和意见25条。

同时还充分发动社会力量,为流动人口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增强了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2006年以来,县、乡两级成立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在“三线”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分值。

以县计生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意见》、《关于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永登县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基本要求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建立完善了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集中整治、部门配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2010年,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违纪违法生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两清理”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活动的方案》,对违法生育人员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医疗保健机构(含个体诊所)、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药批零企业(个体)的B超使用、人流、引产手术和人流药物销售情况进行了清理和整治。

全县各级建立落实了监督机制,推行了“四包”管理服务措施,全方位防控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形成了巨大的威慑力量。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

我县先后出台了《永登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永登县婚育新风入人心常态化机制工作意见》等文件,成立了“构建和谐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县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推动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2006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18万份,每年刷写宣传标语12000余条,制作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240余个,制作大型计划生育政策喷绘宣传画240余幅;各乡镇人口婚育学校培训育龄群众2.5万余次,各级党校培训计生干部14000余人次;电台电视台制作播放电视专栏、专题节目50余期,努力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十一五”期间,我县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提高女孩及其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县直各部门、群众团体在一系列专项活动中,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孩户实行了“三免费、三减免、六优先”优惠政策。

县农业、林业、畜牧、工商、税务等部门为女孩户发展生产、务工经商时,优先提供种苗、种子、种畜和致富信息,减免务工经商费用、办证工本费等到费用。

各地通过多种宣传形式着力营造关爱女孩的环境氛围,提高全社会关爱女孩理念。

同时,多渠道筹集关爱女孩基金,制订了《永登县关爱女孩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设立了“关爱女孩”行动基金,共筹措资金万元。

通过开展一系列帮扶活动,做到让实行计划生育的两女户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三是积极倡导新型生育文明。

2008年,我们下发了《永登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方案》文件。

2009年,我们进一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新风尚”的生育文明活动,推进生育文明建设,转变生育观念,全面开展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每个乡镇都建成生育文化大院、生育文化广场个和生育文化一条街。

四是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决定》。

自2006年以来,我们把宣传中央和省委《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带头学习《决定》精神,各级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化大宣传,每年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结合国情、政策、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教育,各地广泛掀起了学习宣传中央、省委《决定》的热潮。

五是狠抓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我们在基层狠抓宣传教育阵地的完善与建设,按照省、市统一规范,更新宣传内容和形式。

我们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了“四五”、“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在各级党校常年开设人口理论课,作为主体教学班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七)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情况

2006年,县人口计生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有效、经济、的预防措施。

对于高于35岁的孕妇,有异常妊娠史的,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胎盘功能不全的,妊娠期接受大量X射线辐射或者服用药物的,有盆腔肿癌或手术史者,都进行跟踪服务和对症治疗。

对新婚对象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对孕妇做好孕前肝吸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艾滋病毒抗体的筛查和跟踪服务;通过B超和产前筛查加强孕期营养,合理使用药物指导,合理补充叶酸;禁止近亲结婚。

通过大力开展“三查”和妇科病普查诊治,实行随访探视服务,我县广大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明显好转。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进展

从2002年开始,县人口计生局根据国家情况、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永登县关于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活动的通知》、《永登县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永登县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和村(社区)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

全县广泛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所活动。

2006年以来,我县以实施“三大工程”为主,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加大了环孕情监测、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指导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认真落实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十一五”期间,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所)免费为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服务累计达9.7万人次,截止2010年底,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8.19%。

县人口计生局下发了《永登县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在农村已婚育龄妇女中广泛开展生殖道感染和乳腺疾病专项普查。

(九)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我县逐步完善了以县站为龙头、乡镇服务所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技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管理科学、特色突出、效益显著、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计生技术服务体系。

2010年我县有县级计生服务站1个,乡(镇)计生服务所18个,全县共有技术服务人员65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1人,专科学历37人,中专学历27人,无高中以下学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人,中级技术职称2人,初级技术职称28人。

有执业医师资格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15人,执业护士5人,其它资格1人。

截止2010年底,全县18个乡镇服务所均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65名技术服务人员均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并按《条例》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按照《甘肃省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规范》规定,县、乡服务站(所)全面系统地制定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了技术服务质量监督保障体系,规范了医疗文书书写及档案管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并发症防治及抢救预案,严格执行节育手术操作、消毒隔离、危重病情抢救等技术常规,成立了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小组和危重病人急救小组,对站内的服务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计生服务机构形象规范化、标准建设要求,我县建成标准化、规范化乡镇服务所6个,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县级计生服务站1个,县级服务站配备了流动服务车;我县乡(镇)服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数达到100%。

(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县、乡两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等多个文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上学、就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及个人给予照顾和优惠,着力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二是依法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

2010年,我县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家庭,落实兑现了独生子女保健费。

三是落实企业退休职工奖励政策,2010年我县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县政府成立了落实企业退休职工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分四年全部落实到位。

四是稳步推行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制度。

(十一)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支持体系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县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了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从2005年开始,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项目运作,纳入目标管理;二是逐步完善信息化网络。

县、乡两级全部按规范建成局域网、光纤接入宽带因特网;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2010年,我县人口信息实现了人口计生全员化,把人口信息的监督与行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人口计生数据库信息录入准确率和人口地图绘制精确度,开通了计划生育政务专网、人口计生视频会议培训系统和人口计生邮件系统,实现了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的发放,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从单机版向网络版的整体转换,通过开发多平台,使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不仅在统计考评工作中得到充分应用,还在流动人口、优质服务、信访调查、奖励处罚、孕情跟踪、人流管理、办证管理等多项业务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九大体系”框架下,我县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支持体系,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建立了各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及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把握相关领域改革的新动向,建立和完善了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统计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协调沟通,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和查验婚姻登记状况,卫生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按月向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报送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人流和引产的情况,公安部门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名单提供相关人员户籍信息核查情况及家庭成员迁移等信息,有效提高了基层信息质量,拓宽了开展人口计生综合协调工作的信息来源。

同时,和地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利用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十二)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情况

“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县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为全面完成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着力抓好了“三支”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行政管理队伍,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计生部门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每个村配备了1名专职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干部,落实了2—3名公益性服务人员。

二是优化技术服务队伍,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招聘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纳入财政部门纳入人头经费预算。

各乡镇计生服务所按总人口1%的比例配备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3以上。

三是稳定村级专干队伍,加快村民自治实施进程。

探索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村梗阻”问题,全县240个行政村(居)委会、街道社区都配备了1名女计生专干,落实村自管小组长1个,自管小组长工资由县乡两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每年不少于1200元。

2、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

以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

一是以举办现场培训班的形式,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

共举办培训班10期,参训200人。

二是每年初集中进行培训。

2005年以来,共对全县计生专干开展业务培训15次,对村、组计生干部培训5期。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地方领导盲目乐观、麻痹松劲,认为经过多年的努力,群众的婚育观念已经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需费多大气力也能搞好;还有部分地方领导存在畏难厌战情绪,认为人口计生工作得罪人、指标硬、考核多、难度大,采取逃避和投机等方式应付这项工作。

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还有待加强。

三是综合避孕节育率都有所下降,部分地方综合治理措施和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是基层基础和经常性服务始终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五、推进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一)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坚持建立党政领导计划生育联系点制度和干部包保责任制度。

乡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将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报告。

各级人大、政协每年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视察和督办。

(二)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分别对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坚持每年对后进乡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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