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后勤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考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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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后勤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考

高校后勤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对象包括:

“正式工”、“临时工”和按照“新人新办法”聘用的“新人”,改革涉及后勤所有制关系、劳动者在生产中地位和相互关系、服务产品交换与分配关系,将对后勤群体与学校、政府及其内部利益关系重新定位调整,究竟如何调整?

三方代表应各抒已见,充分讨论,并就“改革,稳定,发展”达成共识,重大理论分歧应有权威结论,重要利益关系应有政策界定。

一、关于改革的动力、对象和成本

1、政府是改革的发动者,是最大受益者,是主要改革动力,但主导作用要加强。

(1)政府代表社会整体利益,发挥主导作用,自上而下推动改革,体现社会进步,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投资效益,加快高教发展。

政府是发动者和受益者,应当支付主要改革成本。

(2)政府应制订改革配套政策,肯定多种成功模式供参考,形成指导性文件,组织行业专家评价改革成效,引起校领导重视;文件应明确具体,便于操作,不能过分原则化,不能弹性太大,避免随意性;过分强调“不搞一刀切”,易导致不改、乱改或各自为政。

(3)政府应加快启动高校综合改革,为后勤改革创造有利环境,否则,后勤改革矛盾突出,难以成功。

2、高校是改革的主体,是直接受益者,是重要改革动力,但主体作用要加强。

(1)改革将减少大量的非教学人员编制,减少事业性人员经费支出,提高办学效益;因此,高校应当支付部分改革成本。

(2)高校存在利益主体“所有者缺位”的体制性缺陷,减弱其改革动力。

高校是政府投资,全民所有,不象民办高校产权明晰,严格核算办学成本,后勤改革与否,和校领导个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他们习惯于指令性服务,不愿放弃对于后勤实体的行政干预权,担心失控影响稳定而危及个人;他们虽然能够执行上级文件推进改革,但不愿个人承担改革风险,不愿在自己任期内得罪既得利益者,缺少利益驱动力。

3、后勤实体“正式工”是改革对象,其先进分子有改革动力,他们都有一定的思想准备和承受能力。

(1)其管理、经营和技术骨干,既是改革对象,又是改革动力。

他们既面临改革风险,又有创业机遇,改革无损其利益。

他们有的来自教学、科研和机关,有的是老后勤中好学上进者,他们代表本校后勤先进生产力,是后勤优质资源,是不可忽视的依靠力量,改革政策应当充分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其“劳务层”从事简单劳动,属于社会过剩资源,将失去部分既得利益,是改革对象和阻力。

他们大多年龄大、文化低、工资高,后勤整建制剥离,并未核算用人成本,基本上无损其既得利益,走向企业化则要竞争上岗,按劳取酬,威胁其生存,他们害怕下岗,心怀恐惧,思想阻力很大。

(3)其“经验型”管理者,既没文凭,又没技术,也不愿从事体力劳动,是改革对象和阻力。

他们是干部身份或“以工代干”,工龄较长,文化较低,满足于坐办公室,官本位思想严重;致命缺陷是不能与时俱进,长期不学习,无一技之长,进不了机关,后勤实体可有可无,自身素质不高,排斥新生力量;后勤改革初期,他们曾是改革动力,现在改到自己头上,心存疑虑,无利可图,前途未卜,则不支持改革,由动力变成阻力。

4、后勤实体按“新人新办法”聘用的“新人”,是改革动力。

他们是后勤实体重要的方面军,是发展中的新生力量和优质资源。

他们赞成改革,心理上将获得新的平衡,因大多刚进入管理岗位,人事关系不进校,不算学校的人,无权参与学校事务,但在后勤实体有发言权和影响力,增强“正式工”的危机感。

5、后勤实体的“临时工”,是改革动力。

他们是“劳务层”主力军,庞大的弱势群体,干活多,工资少,同工不同酬,享受不平等待遇。

若依法用工,他们将是受益者。

他们盼望改革,希望增加工资,缴纳保险,但害怕辞退,不敢表白。

他们的处境,常使“正式工”心存愧疚,默认改革合理性,有舆论影响力。

6、支持后勤实体发展,是减少改革阻力,增加动力的最有效途径。

发展后勤先进生产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员工待遇,增强改革信心。

更有利于加强高校后勤保障、维护高校和地方稳定、降低学校改革成本、催化社区市场发育成熟。

可惜,对后勤实体理解少,偏见多,支持少,制约多。

7、改革成本。

(1)转换或赎实“正式工”身份,支付其大部分既得利益。

(2)应与“正式工”同时剥离的后勤生产资料。

(3)根据《劳动法》与所有“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用工所增加的费用。

工资不低于当地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法定节假日,交纳各项保险和工会福利等。

二、关于“老人老办法”的“老人”和转换“正式工”身份

1、“正式工”身份体现过时落后的后勤生产关系,是计划经济产物,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

(1)“正式工”具有“终身制”的特征,缺少竞争,失去活力,机制僵化,造就大批没有危机感的“中级工”“高级工”职级,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名不符实,许多人并未履行岗位职责,其最大缺陷是思想观念落后,既得利益太多。

(2)“正式工”具有“劳动力价格严重偏离劳动价值”的本质特征。

高校职工按照省级机关人员标准计发工资,待遇优厚,除享受住房、医疗、培训、保险之外,人年均收入约2.6万元,还有退休待遇和许多福利,而其大多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年劳动价值约0.6万元,劳动力价格偏离价值约2万元,显失社会公平。

(3)“正式工”档案工资仍然按年调增。

只要有文件,多少都得给,反正不要各级领导自己掏钱,是计划经济的巨大惯性,是高校改革滞后所致,也反映高校利益主体“所有者缺位”的体制缺陷。

2、“老人老办法”保留其退休后既得利益,但退休前“正式工”身份仍是后勤社会化改革最大障碍。

政府因“正式工”身份而承担了对后勤实体的税收优惠责任,但税收优惠到何时?

理应与解决“正式工”身份相一致;学校因“正式工”身份而承担了对后勤实体的扶持责任,但扶持到何时?

也应当与解决“正式工”身份相一致,但应当怎样扶持?

政策不明,争论不休;学校领导因怕得罪“正式工”影响稳定,不愿深化改革,而等待观望,按兵不动;后勤实体因“正式工”而如牛负重,举步艰难,“正式工”用人成本太高,抬升了服务价格,降低了市场竞争力,使“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按劳取酬,同工同酬”成为空谈,依靠少数先进分子奋力拼搏和剥削“临时工”的“剩余价值”勉强度日,“大锅饭”仍然难以为继。

3、转换“正式工”身份,关键是校内公平,其次优化校企关系。

(1)尊重历史,可以保留大部分既得利益,面对现实,必须坚决转换“正式工”身份。

改变用工和分配方式,要把握大多数人承受能力这个“度”。

(2)高校后勤“正式工”的参照系,主要是校内机关系部同类人员,不是社会同类人员。

机关系部是计划经济,后勤实体是市场经济,同类人员相互攀比,后勤员工心理失衡,感情上不能接受,改革很难成功。

(3)机关系部与后勤实体同步改革,同类人员一视同仁,公开岗位,公平竞争,落聘者无话可讲,接受现实,然后给予适当补贴,分时段递减既得利益,自谋职业,到退休年龄回校享受同类人员待遇,他们应当感到满足。

(4)校方应当支持后勤实体的股份制改造,让员工具有股东和雇员双重身份,抓住学校大发展机遇,全力支持实体发展,使竞争主战场从校内转移到校外,变“引狼入室”为“放虎归山”,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学校服务更有保障,员工收入不断增加,三方有利。

请校领导算好这笔账!

4、近期国家出台的国企转制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对高校后勤规范分离解决“人”的问题有借鉴作用,但不大适用,因高校与国企“境况悬殊”,大不相同。

(1)国企普遍效益不好,有的资不抵债,面临破产,前途无望,职工纷纷下岗,工资收入很低,理想中的既得利益全部化为泡影,转制也是迫于无奈,社会上下岗人员很多,心理上能够承受。

(2)高校处于大发展的黄金时期,效益极好,工资高,奖金多,一旦转制,后勤职工收入可能大幅下降,谁也不愿意离开高校这个风水宝地。

(3)国企转制是全面综合改革,“大家都一样”,后勤职工与同类人员有可比性,单位内部公平,高校是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全面改革迟迟不动,后勤改革先行,学校内部很不公平。

5、转换“正式工”身份必须“有情操作”,切忌把他们当作“外人”搞“无情操作”,防止逼人造反。

(1)当前存在的错误倾向有:

其一,认为“后勤社会化就是甩包袱”占上风,后勤“剥离”就是把“正式工”作为“无产者”赶出校门,企图无情地剥夺他们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其二,对后勤实体斤斤计较,刻薄无情,不加区别地要求后勤资产“有偿使用”和“保值增值”;其三,校内招标,强调资质,设置障碍,要求后勤实体与社会企业“平等竞争”,轻易地把宝贵的市场资源拱手让人;其四,要求后勤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又不承认后勤实体对利润积累的处置权,不同意对员工配股,自相矛盾;其五,认为后勤社会化了,学校面向社会选择服务,不再需要后勤实体。

(2)后勤员工对高校发展和维护稳定都有重要贡献,有权分享高校发展的巨大成果;高校资产是国家投资,全校职工都有一份权益,不加区别地要求后勤资产有偿使用和“保值增值”,其它资产应当同等对待;不承认后勤实体的利润积累处置权,是出尔反尔,无理论依据,无法律依据。

(3)过早地把后勤实体看作社会企业,剥夺“正式工”合法权益,当作“外人”另眼相看,无视他们对于学校的忠诚,伤害群体感情,容易激化矛盾,很不明智,非常危险!

6、对“正式工”也不能全盘否定,劳动者都是人力资源,只因生产关系太落后,应转换身份,发挥潜能。

(1)“正式工”的惰性主要是制度造成的,只要转换身份,许多人都是有用人才;有的“正式工”现在就是优秀人才,他们对学校有感情,思想稳定,忠诚可靠,熟悉情况,富有经验,服务、育人意识较强,不象临时工有“短期行为”。

(2)一旦转换身份,后勤实体再予聘用,违约可以解聘,劳动关系发生根本变化,“人”不再难用,比起向社会招工更为有利。

若能如此,后勤实体就不难理顺生产关系。

(3)若简单地把“正式工”统统“养起来”,花钱太多,更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7、转换“正式工”身份,要算经济帐,更要算政治账。

(1)转换“正式工”身份,好比“女儿出嫁”,仍是“自家人”,要算经济账,但不必太精,物极必反;若政治账算不好,全盘皆输。

维护稳定是前提条件,要把握多数人既得利益不受损,多数人收入不下降,要多给点选择,多留点理解、同情、宽容和关爱,少留点“对立和怨恨”。

(2)按照“老人老办法”,所有“正式工”达到退休年龄,都可到校人事处按同类人员标准办理退休手续。

(3)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实行自愿内退,学校照发档案工资,取消绩效工资(足够另聘一人),其它待遇不变,鼓励他们到后勤实体竞争上岗。

(4)距离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学校发给部分档案工资并逐年递减,取消绩效工资,但退休、住房、医疗、失业、培训、工会等待遇不变,与相应生产资料使用权同时剥离到后勤实体,竞争上岗。

(5)可以经协商自愿,永久买断工龄;也可以退休前自谋职业,学校给予一次性补贴,部分买断。

(6)后勤实体利润积累50—100%,可用于为员工配股。

8、转换“正式工”身份,实现脱胎换骨,成为人力“再生资源”。

(1)多数人将会参与后勤实体岗位竞聘,后勤实体也应尽量聘用,给予雇员和股东双重身份,按《公司法》改组后勤实体,解放和发展后勤生产力,仍将是学校服务市场的主力军。

(2)股权设置可参照6:

5:

4:

3:

2:

1的比例个人出资,再根据集体实力,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股。

(3)“正式工”身份转换成公司雇员和股东身份,个人利益与企业命运息息相关。

个人经济收入数量仍有可比性,但收入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

虽然失去了部分既得利益,但增加了股权分红,能够促使他们更加关心企业效益,其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将随之发生质的变化。

三、用足用活“新人新办法”政策,开发经营新型人力资本

1、后勤实体按“新人新办法”聘用大学生充实管理队伍,打破了用人“终身制”。

其劳动人事关系不进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合同到期后再次双向选择,激活了后勤用人机制,开辟了用人新途径。

一般都参照校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应实行企业工资制),给予他们较高待遇,并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会费,用人成本较高,但属新型人力资本。

2、用足政策,逐年引进,增加知识型员工比例,不断提高后勤群体素质。

(1)“新人”是优质人力资本。

他们与大学生有共同语言,能进行较高层次的对话,能够开展知识型服务,切实开展服务育人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层次,为后勤实体带来活力和希望。

(2)要争取学校领导支持,要教育“正式工”消除顾虑,统一内部思想。

(3)要适应需要,计划选人,形成梯队,适度储备,避免过冷过热。

3、用活政策,把好入口关,避免选人失误。

(1)选好苗子,切实吸纳急需的优秀人才,加盟后勤事业,高薪揽才,更应注重考察诚信度和实际能力。

学生党员政治素质和诚信度较好,主要学生干部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农村出身有吃苦耐劳精神。

(2)力求选人得当。

公开条件,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扩大选择面,减少人际因素。

(3)兼顾知识结构,优势互补,提倡五湖四海,避免过度集中。

(4)合同期5年为宜。

承诺合同期内不得考研和报考公务员;后勤用人培养周期长,为稳定队伍,避免频繁流动,应设置违约金。

4、着力培养,放手使用,不断创造新的竞争平台,让“新人”各显其能,创造业绩。

(1)指导他们到基层锻炼,开展调查研究,适当参加体力劳动,学会做群众工作,培养群众感情,学会与“正式工”“和平共处”,避免处于被排斥的被动地位。

(2)提醒他们要与时俱进,学习多种业务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先做学生,后做先生,但不忘自己历史使命是教育、改造与提高后勤队伍,防止沾染机关作风,防止被落后员工影响同化,成为落后思想的俘虏。

(3)建立竞争机制,严格要求,加强考核,拉开差距,避免新型平均主义和变相的大锅饭。

(4)鼓励他们多作贡献,提高水平,注意发展特长,积累成果,在5年之内获得“中级职称”,事业成就不落后于大学同学。

(5)对于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逐级提拔到副经理、经理岗位予以重用,满4年进行第二次前途规划,可续签聘用合同,送出培养深造,成为后勤实体新型接班人。

5、密切关系,巩固思想,留住人才,让后勤企业人才辈出,后继有人。

(1)优先选聘农村出身的本土人才,社会关系单纯,能够安心工作。

党员学生干部,诚信度较高,能力较强。

(2)帮助制订前途规划,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多给培训学习机会,鼓励他们扎根创业,长期打算,实现事业留人。

(3)生活上多关心,体现组织温暖,与他们广交朋友,增加共同语言,实现感情留人。

(4)适度提高经济待遇,升职升薪,连续2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1级岗位工资。

鼓励入股,给予配股或赠股。

业绩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给予赠股,超过一定年限则所有权属于个人,以待遇留人。

(5)制度约束,合同时限5年,违约金2万元以上。

四、关于“临时工”,廉价的劳动力,庞大的弱势群体

1、“临时工”是相对于“固定工”、合同工而言的,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用工概念,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全面实行用工合同制度,“临时工”概念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但事实上许多高校并未严格执行《劳动法》,仍然大量使用“临时工”,大多处于“正式工”不愿干的苦、脏、累岗位,占后勤实体总岗位数大部分,老校区约占50—80%,新校区接近100%,成份复杂,流动性较大。

2、“临时工”是社会劳务市场的“过剩资源”,从事所谓的“简单劳动”,劳动时间长,工资收入低,大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纳劳动保险和工会费,处于高等学校的最底层。

他们工资收入300—500元,有的还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大多没有星期天节假日,比“正式工”干的多,工资只有其几分之一,他们是高校校园内的的三等公民,劳动、职责、权益非常模糊,又极不对称。

3、后勤实体的利润积累,有相当部分是“临时工”们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有的“正式工”干事很少,工资奖金很高,其实是剥削了“临时工”的剩余价值。

如果严格执行《劳动法》,用人成本至少增加1倍,其结果是服务价格上升,后勤实体利润减少,学校负担增加,但是,校方与后勤实体及“正式工”对此都视而不见,而“临时工”完全处于弱势地位,不敢抗争。

4、太低的劳动力价格,不可能获得高素质劳动者,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学习培训机会,技术技能难以提高,但又都在后勤第一线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后勤服务的总体质量水平,制约后勤实体的持续发展。

5、“临时工”问题十分复杂,值得深入研究。

(1)教育主管部门应会同劳动人事部门对高校下发红头文件,依法规范用工,对“临时工”进行政策性整顿。

对“临时工”队伍进行全面清理,公开岗位,公布条件,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用人,提高素质,精干队伍。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基本保险,维护合法权益,适当提高待遇,稳定基本队伍。

(3)进行岗位培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素质。

(3)严格德、能、勤、绩考核激励制度,落实竞争淘汰制度,适度流动,保持生机活力。

对处于技术岗位的优秀分子,可以参加管理岗位竞争,也可以成为后勤公司股东。

(4)依法用工,虽然增加用人成本,但也提高服务质量,学校应予支持,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转换“正式工”身份,对后勤实体进行股份制改造,全面理顺后勤生产关系

1、转换“正式工”身份,后勤实体即可与学校真正“剥离”,按《公司法》组建后勤有限责任公司。

“集体所有制”转变为股份合作制,以劳动合同方式,明确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劳动力和服务产品的等价交换,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优化配置后勤资源。

2、后勤公司与社会市场的关系。

(1)成为独立法人和市场主体,有资产处置权。

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承担有限责任。

(2)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政府可能调整高等教育公益性和福利性政策,对服务对象直接补贴,取消后勤企业的税收优惠。

3、后勤公司与学校的关系。

(1)事企分开。

双方是服务合同关系,学校不再承担扶持义务和连带责任,但存在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对双方同等重要。

(2)学校可以持股、控股或零持股,但最佳选择是“相对控股”。

(3)公司依靠优势实力,在竞争中占领高校市场,以高校为主要服务对象,成为校内市场主角。

4、后勤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1)公司雇员。

实行全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干部任期制,明确其地位和责权利。

(2)公司股东。

包括管理、经营和技术骨干,自愿入股的原后勤“正式工”,及其它优秀劳务骨干,他们具有雇员和股东双重身份,增强以企为家和为已工作意识,个人和企业利益高度统一。

(3)企业聘用原“正式工”,若校方要求交纳各项保险费用,公司应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支付,列入经营成本。

5、后勤公司的分配制度。

(1)按股权、管理、技术、劳动等生产要素分配。

(2)雇员实行按劳分配。

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励,由公司条例规定。

(3)股东按股权分红。

股权包括投股、配股和赠股,由董事会、股东会决定分配方案。

(4)由《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设置比例,可以对股东进行配股,对特殊贡献者进行赠股,规定对配股、赠股拥有分红权,达到一定条件则拥有所有权,鼓励他们为企业长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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