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979852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 10页.docx

助学金评选方案实用word文档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助学金评选方案

篇一:

助学金评选方案MicrosoftWord文档

市场开发131班贫困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工作安排

按照学院及人文社会科学系统一安排,市场开发131班进行了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组织学生进行相关内容学习之后,班级讨论并通过了助学金评选标准,设立专门评审小组,完成了自愿申请,评审小组审核,评比,班主任审核,班级公示,上报系里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

由各宿舍推举一名同学组成贫困助学金评选小组,负责贫困助学金申请表的汇总,统计,初步甄选等工作,并按照在班会上讨论通过的“助学金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汇总上报至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再次审核,并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同学们的反馈信息。

三、评审依据

依据学院学生工作手册中国家贫困助学金评定办法及《关于201X-201X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经市场开发131班贫困助学金评议小组讨论决定,市场开发131班贫困助学金等级评定条件如下:

一、参与贫困助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贫困助学金等级(特困、贫困、一般贫困)评定的基本条件:

特困:

1、父母双亡;

2、单亲家庭(特指只有父母一方);

3、父母单方、双方或其他亲人有重大疾病者(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4、家庭主要劳动力有高度(一级)残疾者(需提供权威鉴定机构的证明或残疾证明);

5、其它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者。

贫困:

1、家中子女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接受非义务教育者;

2、家庭主要劳动力有中度(二级)残疾者(需提供权威鉴定机构的证明或残疾证明);

3、家庭人口多(一般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且以本人所提供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人数为准),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在50岁以上者;

一般贫困:

1、家庭劳动力少;

2、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者。

三、实行评定一票否决的条件,参照《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甘肃省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

注:

1、每学年贫困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凡遇条件相当者,根据符合条件的多少来确定所属贫困等级。

2、因个人家庭条件与第一次摸底有变化时,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考虑。

3、凡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需在结果公示的三天内向班主任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

班会讨论通过助学金评选标准→个人提交申请→推举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助学金→提交班主任审订→公示→上报

五、名额分配

国家一等助学金2人,国家二等助学金4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8人(名单见201X-201X学年度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初审名单表)

篇二:

201X助学金评定办法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201X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助学方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发【201X】157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国家助学金发放做如下安排:

一、资助目的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二、组织机构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201X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魏友伯副组长:

黄见良

成员:

冯梅唐尚书王玉向涵陈志强201X—201X级各班班主任三、享受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201X-201X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努力,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并支持

学校、学院和班级开展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平时生活节俭,月生活基本开支在400元以下(含400元);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201X—201X学年未受学院通报及以上处分;6.积极缴纳学费,无恶意欠费等现象;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

(1)父母双方或一方去世,家庭收入微薄,又无其它经济来源;

(2)父母双双下岗,又无其它经济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3)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

(4)家庭经济基础较差,突遭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困学生,班长、支书要认真核实情况,从严掌握:

(1)在外租住历史;

(2)人际交往(含男女恋爱)中有不合理开支行为;

(3)超出经济能力范围购买电脑、数码相机、多功能高档手机等奢侈性消费品;(4)201X-201X学年必修课不及格达3门以上(含3门),少数民族学生可酌情考虑。

(5)接受其它资助或奖励超过3000元/年者

四、助学金资助标准和形式

1.资助金额共分三个等级:

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1X元/人/年;

2.全院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人数为400名(含201X、201X、201X级张之洞班)。

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1

五、评选方案

(一)评选原则

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和集体决策,避免暗箱操作、主观武断等不公平现象,切实保障困难学生的权益。

(二)评选步骤1.宣传动员

9月17日-9月21日,各班级在老师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主题班会,积极宣传《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法》,认真传达本《办法》的有关精神,做好对学生自立、自强和诚信教育引导工作。

2.个人申请

(1)10月8日-10月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相关内容(植科院网页下载),班级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老师班主任必须参加),对申请人进行投票,按票数高低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2)10月10日班级民主评议投票后,班委成员召开班委会议,对申请人进行投票;

3.学院评选

评选过程中以量化指标为依据,综合考虑班级投票结果(占40%)、班主任意见和班委会意见(占40%)和辅导员意见(占20%)等指标,不同指标赋予不同分值,以班为单位按申请人最后得分数排序,并确定候选人,具体评选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单亲家庭学生、地震受灾学生。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根据班级投票的多少对候选人进行排名,如:

在班级投票分值中,第一名得分为满分40分,依次递减;递减的梯度分值为:

40(满分)除以班级候选人数。

比如:

班级候选人为8人,则递减分值

2

(3)10月10日老师班主任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对申请人进行投票,并会同班委提出等级建议名单;

(4)各班级在10月11日将上交申请人获得所有票数统计表以及其《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为5分,如不能整除,保留3位小数。

如出现候选人票数相同,名次并列时,则并列候选人相应的实际得分为:

并列名次相对应得分的平均分。

(2)班委的计算方法同上。

(3)班主任意见分数按其建议的不同等级名单赋予不同分值(一等20分、二等15分、三等10分)申请人得分构成为:

申请人最后得分=班级投票分数(共40分)+班主任意见分数(共20分)+班委会意见分数(共

20分)+辅导员意见分数(共20分)

4.学院名单公示

201X年10月15日—201X年10月17日,学院将最终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5.学校审核和公示

10月23日前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部)审定。

经学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与10月29日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六、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1.自学院候选人名单公示之日起,本学年度违法违纪二次及以上者;2.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3.学习主观不努力,发生学籍异动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生活费用者。

5.自学院候选人名单公示之日起,本学年度超出个人经济能力购买电脑、数码相机等高消费物品,有不合理开支行为者;七、说明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按学期发放(即每学期发放50%,发放两次)。

2.国家助学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至受助学生。

3.班级推荐不满上报名额的,以实际申报人数上报。

4.同等条件下,未获得本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3

篇三:

201X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应用技术学院201X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一、评选依据

为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为做好我院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颁发工作,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成立学院评选委员会

组长:

张延河

副组长:

王艳超张胜卿

成员:

段丽莉杨锡玲陈霞吴云彩陈志惠李春立丁雪冬

三、奖励标准及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高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年度内无任何违纪情况(包含两次院级

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关心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班集体和学校的各项活动,爱护公物和国家财产;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排名都要在班级前5%以内且不能有不及格科目;

(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寝室卫生等方面特别突出,发表论文、获专利、省级竞赛获奖、学院技能大赛获奖者及为学院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特别是在学校举办的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中积极参加和表现好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在各种德育评议中,达到优秀标准;

(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年度内无任何违纪情况(包含两次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关心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班集体和学校的活动,爱护公物和国家财产,具有勤俭节约

的思想作风;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排名都要在班级前25%以内且不能有不及格科目;

(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寝室卫生等方面特别突出,发表论文、获专利、省级竞赛获奖、学院技能大赛获奖者及为学院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特别是在学校举办的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中积极参加和表现好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六)在各种德育评议中,达到良好以上(包括良好)标准;

(七)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在校生中,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申请。

3、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

国家助学金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国家助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1X元。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年度内无任何违纪情况(包含两次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关心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班集体和学校的活动,爱护公物和国家财产,具有勤俭节约的思想作风,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后10%的(一年内综合测评)不予参评;

(四)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申请,一般困难学生可以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可以申请一等、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

(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寝室卫生等方面特别突出,发表论文、获专利、省级竞赛获奖、学院技能大赛获奖者及为学院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特别是在学校举办的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中积极参加和表现好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在籍在校学生。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特别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先照顾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受灾等特殊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所有获奖学生填写的表格,必须是打印出,手工填写。

四、国家奖、助学金的监督与检查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将评选结

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果违反国家法律及学校纪律,受到纪律处分者,学院将撤消其原表彰决定并停发追回奖助学金,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奖;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停发奖助学金;对于受到学籍处分的例如降级、试读处理的,学院将撤销其原表彰并停发追回奖助学金;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不符合原获奖条件的,学院将停发并追回奖助学金;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奖助学金获奖资格,追缴已发奖助学金;用奖助学金请客酗酒或奢侈浪费等,一经发现,停发追回奖助学金。

五、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奖、助学金实行一年一评制。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应用技术学院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应用技术学院

201X年9月26日

篇四:

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省、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内容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参评范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普通本科生中,除去新生以外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包括新生在内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广泛动员,主动向全体学生宣讲上级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生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递交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各班民主推选出本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

5、各班评议小组成员对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院优

秀学生奖学金所规定的评比要求,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考评情况,对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出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这一项评比的指标数);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评比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其日常生活状况,推荐班级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指标数)。

6、对候选人名单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及表现,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7、对初选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将初选名单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每个学生在当年的评选中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不能重复享受;享受奖学金的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其他资助。

2、奖、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宣讲到位,资助专干要亲自组织学生填写材料、录入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上报。

4、若有异议可致电咨询投诉,学院电话:

××××学校电话:

×××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X年12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小学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