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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度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2011年本科教学工作评估

自评报告

 

二0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政法学院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分析

一、教师队伍

1.1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

1.2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良好,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保障

1.3教师培养培训

二、教学建设与改革

2.1专业建设

2.2课程建设

2.3教材建设

2.4人才培养基地

2.5实践教学

2.6教改项目建设

三、教学管理

3.1管理队伍

3.2质量保障

3.3毕业论文

3.4实习

3.5教研工作

3.6听评课制度

四、完整教学过程

4.1课程教学准备阶段

4.2课程教学实施阶段

4.3课程考核阶段

五、教学效果

5.1学生基本理论扎实,学习积极性高涨

5.2拓展实践教学的平台,培养应用型人才

5.3高度重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成材与成人相统一

六、社会评价

七、特色与创新

7.1紧扣学科交叉融合,发挥专业优势互补,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

7.2狠抓各个实践环节,强化专业技能实践能力

7.3尊崇法治价值,培养法治意识

第三部分存在的不足与努力的方向

第一部分政法学院基本情况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于2007年9月在原政法系的基础上重组而成。

成立之初,下设法学系与思政系,设有法学与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本科专业。

2009年,增加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设政治学与行政学系;2010年,增加行政管理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改名为公管系,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合并为政治系,取消原来的思政系。

目前,政法学院下设三个系——法律系、政治系与公管系,四个专业——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其中法学专业分别开设两个方向:

“律师”和“金融法学”,行政管理专业分别开设“基层政务”和“应急管理”两个方向。

目前,四个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1413人。

此外,经学校批准,同时在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以及行政管理学三个专业中,针对其他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

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自2000年首次招收本科生,2004年顺利通过评估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专业于2003年招收首届本科生,2007年也在顺利通过评估后获得学位授予权。

而分别于2009年与2010年分别增设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也将分别2013年与2014年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接受学士学位评估。

在各专业都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得益于学校的大力支持,政法学院在教学工作的诸多方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积极为各专业的发展积蓄力量、准备条件。

首先,政法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

政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6人(不含校内兼职教师),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1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3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25人,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师资队伍在学历、学缘、职称、年齡等方面的结构都比较合理。

现有师资基本能够满足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

其次,办学条件日益改善。

政法学院建有一个图书资料室,拥有15000册供教师教学和科研之用的专业图书以及学生实习用教材。

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建有一个能够容纳近百人、与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同样标准设立的教学用“模拟法庭”,以及服务于政治学与行政学和行政管理两个专业的“电子政务实验室”,同时设立了肇庆市法律援助处“肇庆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除此之外,学校还为政法学院教学工作配备了电脑、复印机、摄像机、扫描仪等。

这些设施为学院各专业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第三,教研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为了促进教学工作的发展,政法学院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副院长祁建平主持的质量工程项目正在学院稳步推进并初见成效。

2010-2011第二学期尚小华博士、林珣老师、王超杰老师与薄艳玲老师分别获得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资助,目前教学研究正在进行中。

扎实的教学研究推进了学院教学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既凸显了教学的基础与核心地位,又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四,学生学习风气良好,综合素质日益提升,社会声誉不断提高。

政法学院坚守学校“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学天下致用之术,问世上为人之道”,鼓励学生把成材与成人结合起来。

学生普遍形成了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踊跃参与实践活动的良好风气。

本年度学院学生考研积极性高涨,司法考试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个专业总人数为26人),且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纪事件,毕业生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政法学院在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之下,越办越好,已基本建成一个师资结构合理,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效果良好,发展潜力较大,以法学学科为核心、以哲学和管理学两个学科为支柱的文科综合教育平台。

第二部分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分析

一、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1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

政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6人,其中专任教师40人。

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20人,他们占专任教师的85%。

在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5人(教授4人、副教授11人),占专任教师的38%;讲师24人,占专任教师的60%;助教1人(具有硕士学位),占专任教师的2%。

依照学校规定,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都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

因此,政法学院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主讲教师比例为100%,即所有专任教师均符合岗位任职资格。

1.2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良好,教育教学水平得到保障

政法学院认真贯彻执行《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规程》中关于“教师任课”的相关规定,首先任用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并根据相关工作量要求安排教授、副教授的教学学时。

本年度,政法学院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达到了100%。

2011年,我院教授黎玉琴博士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生讲授《当代西方政治思潮》;杨迎春教授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生讲授《比较政党制度》;韩月香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生讲授《政治学原理》与《政治学名著选读》;李居全教授为法学专业本科生讲授《刑法学》。

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带动了相关课程的建设与发展,保障了教育教学的水平。

1.3教师培养培训

政法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对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首先,学院积极做好青年教师的岗位培训工作。

学院采取“老带新”的方式,即通过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老教师的亲身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艺术,提高自身的职业修养。

其次,学院通过教学督导和听课制度,完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机制。

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下到课堂,听取教师的课堂讲授,对其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再次,学院积极鼓励青年教师提高学历,鼓励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目前,学院在读硕士1人,在读博士4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12.5%。

年龄在39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为87.5%。

最后,学院还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竞赛等活动,在2011年春季学期的青年教师课堂竞赛活动中,法律系的林珣老师获二等奖。

在学院上述措施的大力推动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刑法学》课程团队被列为学校精品课程团队进行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程团队的负责人杨迎春教授被聘为肇庆学院优秀教学骨干,肇庆学院扶持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团队成员李佩环副教授被聘为肇庆学院学术带头人与肇庆学院优秀青年教学骨干,韩月香教授被聘为肇庆学院学术带头人。

 

二、教学建设与改革

2.1专业建设

为了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于各门类专业人才的需要,根据学校关于学科专业布局的整体安排,有效整合学院的教育教学资源,经过学校和学院的长期建设,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与新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紧密结合,相互支撑。

我们经过广泛调研和认真思考,确立了“以法学学科为核心、以哲学和管理学两个学科为支柱”的专业建设总体思路,并分别召开了行政管理专业、法学专业和以教师教育为核心的三次专业建设会,为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深厚法治意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提供了完备的学科基础和充分的教育资源保障。

经过努力,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2003年开始招生的法学专业,现已发展成为拥有良好师资团队和研究基础,具有较强实力和活力、特色日渐形成的本科专业。

2009年开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与2010年新办的行政管理学专业,也因为依托前面两个专业而拥有优良的师资队伍和较好的办学条件,为不久的将来接受并确保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评估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1年,新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100%完成本科招生计划。

2.2课程建设

在课程建设方面,政法学院实行学院和教学系两级管理。

学院负责制定全院课程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和质量标准;组织精品课程、优秀课程及教改成果的申报;监督、检查课程建设的实施情况,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的经验和成果。

各教学系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落实本系各专业课程建设的具体事项,如课程体系结构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教学大纲与教材的建设等。

在学院与各教学系的努力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课程与“刑法学”课程获得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资助。

此外,政法学院在课程建设上大胆改革了通识课程《大学语文》的教学方式,把过去讲授的方式改为学生自学、教师辅导,并在大学第一、二学期分别进行考核。

通过这种方式,提升了学生的人文素养,奠定了文科大学生的人文知识基础,而且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

2.3教材建设

政法学院历来重视教材建设,拟订了教材建设规划和严格的教材选用制度,教材订购无错漏。

在学院所订购的教材中,优质教材即211、省部推荐教材选用率达90%以上。

2.4人才培养基地

人才培养基地是政法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开展的重要场所,学院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2011年,政法学院人才培养基地10个(主要是非师范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基本满足学生见习、实习的需要。

其中,校级非师实习基地8个。

2.5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政法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也是加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学院不断完善实践教学管理,设计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分别制定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大纲,每学期拟订详细的实践教学进度。

其中,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100%。

同时,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规范实验室使用和管理。

目前,设在政法学院的肇庆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政法学院的公共管理实验室与模拟审判实验室规章制度齐全、实验设备管理规范,开放时间长,覆盖面广,实验室工作记录齐全。

2.6教改项目建设

政法学院大力支持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活动,以立项的方式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实施课程和教学内容改革。

严格遵守《肇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经过学院教师的联合攻关和共同努力,2011年我院教师祁建平副教授获准主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尚小华、林珣、王超杰、薄艳玲分别获准主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各1项。

三、教学管理

3.1管理队伍

政法学院一贯坚持把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职责中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政法学院教学管理岗位职责》,明确规定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及教学秘书的岗位职责,并以此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努力做到职责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

同时,学院也非常重视教学改革与实践,尤其是教学管理人员的理论研究。

学院积极谋划、统筹协调、鼓励教学管理人员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

2011年,教学管理人员有3项教改项目立项,2篇教研论文发表,内容涉及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

3.2质量保障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政法学院不断健全教学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依据《肇庆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中的相关规定,学院相继制定(修订)了一系列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其中主要包括:

《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实施办法》、《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质量控制实施办法》、《师范生教师教育技能培训细则》、《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实施办法》、《基于课程组的教学研究资助奖励办法》、《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等。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为规范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为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学院不仅高度重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同时更加注重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把广大师生员工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工作中。

学院领导不仅严格按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广大教职员工的教学工作,而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遵守。

学院领导均按学校及学院的有关规定经常深入课堂,了解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学院领导均担任各专业的专业课教学工作,不仅认真备课,而且注重教学的规范性;教学督导组成员按照“全面督导、突出重点、重在改进”的原则,不定期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深入课堂听课,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广大教师认真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定。

通过制定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学院内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从而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师生的自觉意识,促进了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1年,学院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各项教学工作均朝着健康、稳定、和谐、进步的积极方向发展。

3.3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文科学生综合素质训练的最后环节。

政法学院非常重视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工作,专门制订了《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控制实施办法》,加强对毕业论文从选题、指导、构思、开题、研究、答辩等各个主要环节的过程管理。

努力实践“结果很重要,过程更重要”的管理思路。

通过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严格监控,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明显提高。

2011年,政法学院毕业生论文选题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且论文写作规范,无错漏,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工作手册、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齐全。

3.4实习

专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政法学院不断完善有关实习的规章制度,修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实习大纲》、《法学专业实习大纲》以及《教育实习成绩及优秀实习生评定办法》,制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实习大纲》、《行政管理专业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根据实习大纲的目的和要求,在各专业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均拟订具体的实习方案与措施,以进一步保障实习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

2011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与法学专业学生实习的内容与专业对口,学生认真撰写了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科学、规范,并在实习结束后召开实习总结大会,交流学生实习的经验和体会。

3.5各教学系课程教学研究工作

课程教研组处于教学第一线,是各教学系按课程需要而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工作中起到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

政法学院历来重视课程教研组的工作,拟订了课程教研组的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各教学系组织课程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均不少于4次,且每次教研活动都有完整的活动记录与活动总结。

3.6听评课制度

政法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的监控,有效的质量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

听课制度就是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之一。

政法学院教学委员会(主要由党政领导、系主任组成)是落实听课制度以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

根据《肇庆学院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听课和联系基层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努力保证党政领导大多坚持每学期听课8节,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10节,系主任每学期听课10节。

在听课的基础上,教学委员会及时向教师反馈意见,促进教师改革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的质量。

四、完整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是由若干能够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教学环节组合而成的教师与学生互动的活动进程。

政法学院在教学管理过程中,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对完整的教学过程的管理与质量监控,是从若干能够实现预定教学目标的教学环节入手的,这些教学环节包括课程教学准备阶段的任课通知书、课程表、教学进度表,课程教学实施阶段的教案(讲义)、作业以及课程考核阶段的试卷、评分标准、考试成绩、试卷分析等方面。

4.1课程教学准备阶段

在课程教学准备阶段,政法学院根据培养方案在学期期末向下学期任课教师下发《任课通知书》,这是经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教师承担一定教学工作任务的正式的书面通知,包括任课教师姓名、任课学期、课程、专业、班级、周次、周学时、考核方式、主管领导签字等要素。

任课教师根据任课通知书制定《教学进度计划表》,并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度执行。

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开课情况遵循《肇庆学院关于教务常规管理的若干规定》编制学院总课程表,并于学期结束前向任课教师与学生公布下学期课程表。

4.2课程教学实施阶段

在课程教学实施阶段,根据《肇庆学院教学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任课教师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认真、规范地编写教案,或提前准备好使用多媒体的有关材料。

为配合课堂讲授,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进一步发展学生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布置了难度适中的课程作业,认真批改,并根据平时成绩依据进行成绩登记。

 

4.3课程考核阶段

在课程考核阶段,根据《肇庆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暂行规定》以及政法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都提供了A、B、C三套试卷及评分标准,且按照评分标准规范地评阅了试卷。

评阅试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还认真填写了试卷分析,详尽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政法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各系教师对各专业课程考核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复查。

五、教学效果

通过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学建设与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监控教学过程等措施,政法学院各专业的教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有效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5.1学生基本理论扎实,学习积极性高涨

政法学院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和行政管理学四个专业,涵盖了法学、哲学、教育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为多学科融合、交叉、互补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了体现和落实既定的专业建设思路,政法学院在各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中,增加了不同学科的模块设计,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以及行政管理学专业的复合型选修课程体系中都统一设置了法学课程模块,使学生在系统学习某一专业课程的同时,又能够对本学院实力较强的法学专业的部分主干课程进行较为系统的学习。

同样,法学专业的复合型选修课程体系中也设置了其他专业的主干课程模块。

这种做法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提升了学生的基本理论素质,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热情。

2011年,学生积极申报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毕业生考研率10%,其中考取部属中山大学1人;学生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比率30%以上,其中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20人,非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4人,法学辅修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2人;大学英语四级毕业时累计通过率79%(2007级;2008级为81.12%);本科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99%(2007级;2008级为98.47%)。

5.2拓展实践教学的平台,培养应用型人才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政法学院针对学生毕业后大量在司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司法审判、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教育等工作的就业特点,进一步拓展了实践教学的平台,强化了实践教学环节。

从2011年开始坚持推行“演讲与口才”覆盖各个专业学生,“模拟审判”覆盖所有法学专业学生,“教学技能训练”覆盖所有师范生,严格学年论文写作、毕业论文答辩等实践环节并考核过关。

政法学院还充分发挥专业课教师的优势,支持学生举行公务员模拟考试、司法考试讲座等,同时带领学生参与社会调查、肇庆市法律援助站工作等,提高了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围绕理论学习而开展实践教学活动,通过实践教学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应用能力的提升,确保了学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教学理念的落实。

2011年,在肇庆市法学会主办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服务幸福肇庆建设水平”征文活动中,我院2009级法学专业学生陈斯瑾与张芬分别获得了优秀论文三等奖,参与征文活动的其余二十名同学分别获得优秀奖。

5.3高度重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成材与成人相统一

政法学院以“学天下致用之术,问世上为人之道”作为院训,强调教书与育人相结合。

高度重视教师的师德修养,注重教师的工作状态,强调“以生为本”的价值目标,努力营造“团结、民主、包容、和谐”的良好院风,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经过努力,政法学院打造了一支学术水准高,师风正派、师德过硬的教师队伍,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获得多项奖励。

在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正面的引导下,学风建设成效显著,专业思想稳定,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增强。

六、社会评价

政法学院2011年为国家培养了200余名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学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2011届毕业生就业率100%。

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总体评价是:

第一、学生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好学进取,踏实肯干;第二、学生基础扎实,综合素质比较全面,适应能力强;第三、能够独挡一面,能够成为某一方面的骨干、中坚。

政法学院校友和毕业生对学院的教学工作给予较高评价,对学院的发展充满信心,认为政法学院的整体面貌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学风好,师资力量雄厚。

2011年8月,政法学院1978级校友、1989级校友、1998级校友、2001级校友等不约而同地返回母校,相聚于政法学院,感恩政法学院。

校友的感恩是对政法学院发展最好的鼓励,也是对政法学院办学质量最高的赞誉。

因此,政法学院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较高的教育质量也赢得了广大考生的青睐。

2011年,政法学院各专业招生均以第一志愿投档并超额完成招生任务。

七、特色与创新

7.1紧扣学科交叉融合,发挥专业优势互补,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

根据政法学院现有专业学科跨度大,覆盖面广的实际情况,我们正在努力把政法学院打造成为“以法学学科为核心、以哲学和管理学两个学科为支柱”,在广东省内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影响的文科综合教育平台。

为此,我院在通2008年过修订培养方案,实现了多学科的交叉融合。

课程设置采取“平台+模块”的结构模式,“平台”重在夯实专业功底,“模块”重在拓宽理论视域。

如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设置了法学课程模块;在法学专业,设置了伦理学、逻辑学等哲学类课程,并将结合方向建设,增设经济学类课程。

同时,把有利于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的课程如“演讲与口才”等课程作为全院学生的专业限选课。

政法学院根据国家专业设置目录灵活推进的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以及行政管理专业的内涵,使它们更加符合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的社会生活状况,尤其是让毕业学生能够具备良好的素质,宽厚的基础,多面的能力,以便适应社会生活所提出的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要求。

7.2狠抓各个实践环节,强化专业技能实践能力

政法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崇术为上”、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把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起来,各专业均强化了实践教学环节。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作为一个传统的师范专业,为了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教育技能人才,增加了实践教学学时、优化实践教学方式、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构架了多层次、模块式的实践课程体系和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开设包括社会实践课程(调研、三下乡等)、专业实践课程、创新实践课程等三大领域的实践课程,实现不间断的专业技能应用训练。

其中,专业实践包括专业辩论、演讲、教育见习、教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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