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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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摘要
山东省是农产品出口的大省,但是由于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山东省农产品出口损失很大,给山东经济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文首先就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做了简要的论述。
其次就绿色贸易堡垒的概念、产生背景及原因、特点进行了简单介绍,重点分析绿色贸易壁垒给山东农产品出口带来造成的影响,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这就需要政府、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
如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转换政府职能,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研究投入;行业要加强行业组织力度,破解绿色贸易壁垒;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生产出绿色环保的农产品,让绿色贸易壁垒不攻自破。
关键词:
农产品出口绿色贸易壁垒问题对策
一、引言
所谓农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为技术壁垒的一种,主要是发达国家以保护其国民健康为借口,对产品中有害物的含量制定较高的质量指标。
近几年,中国农产品频繁遭受国际上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山东省是全国的农产品出口大省。
2010年山东省农产品出口获得了稳步增长,出口总值连续九年位居全国第一,达99。
8亿美元,同比增长7。
8%。
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4。
6%,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达到185个。
然而,山东省农产品的出口受到了主要出口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
作为农产品出口大省的山东省长期以来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对有些农户滥用药物和激素,造成药物残留超标,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在生产过程中缺乏环保意识,导致山东省农产品被其他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所封杀。
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重大障碍,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因此加强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是十分有必要的。
本文从绿色贸易壁垒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概念及特点,以及山东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出发,结合山东省农产品的现状,提出山东省应对绿色贸易的对策建议,以更好的促进山东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与竞争力。
2、文献综述
通过对学校图书馆的各种数据库,如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中的相关文章、论文、以及图书馆相关藏书方面的内容,还有期刊以及与本文研究有关的网站内容检索。
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的影响与相应的对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研究话题。
国内已有许多学者、专家给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
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的定义,范爱军、王建在《绿色贸易壁垒:
山东省出口贸易的遭遇及对策分析》一文中指出: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些国家以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借口,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从而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主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形式。
它主要包括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绿色补贴和绿色倾销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
关于绿色贸易壁垒给出口贸易带来的影响,彭超在《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对策》一文中指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山东省作为全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省,随着国外关税壁垒的打破,农产品出口不仅没有如想像中有一个大的飞跃,反而遭遇了更加严格的贸易保护和技术壁垒。
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逐渐下降。
杭争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一文中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够合理的运用绿色贸易壁垒措施,那么这些措施就可以起到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国家基本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调控经济贸易利益。
而如果滥用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则会增加贸易成本,造成贸易障碍,引发贸易争端。
关于山东农产品如何应对绿色贸易壁垒,范培在《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影响及对策》一文中指出:
山东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有:
(一)加速农业生产方式升级,科学引导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二)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监督和认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
(三)加强对农产品出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信息预警工作。
(四)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加快绿色农产品技术创新。
3、绿色贸易壁垒的概述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及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GreenTradeBarrier),又称“环境贸易壁垒”、“环境壁垒”、“绿色保护主义”一般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自然环境,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
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设置障碍限制进口,以实现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的新型非关税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大致可以分为:
(1)绿色技术标准。
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
(2)绿色环境标志。
即由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表明产品从生产。
使用到回收处理整个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的一种特殊标志;(3)绿色包装制度。
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以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损害为由而对农副产品和食品制定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检疫措施;(5)绿色补贴。
即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既不同于传统关税壁垒,也不同于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它是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
它具有以下的特点:
1、名义上的合理性
任何绿色贸易壁垒都标榜保护世界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因而极易蛊惑大众心理。
现代人类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污染使人们对环境问题越来越敏感。
“绿色消费”浪潮的兴起,使传统的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历史变革。
绿色贸易壁垒就是抓住大家都关心生态问题的心理,使自己披上了合法外衣。
2、形式上的合法性。
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相比,实施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家往往用其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一些绿色保护措施都是以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作为依据,尽管绿色贸易壁垒实质上有悖于普遍公认的国际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但由于和环境保护这一主题紧密相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绿色贸易壁垒不大可能象其他壁垒措施那样被轻易地从国际贸易领域中撤除。
3、绿色贸易壁垒的隐蔽性
实施绿色贸易壁垒不外乎以下两个目的:
一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一是保护本国的市场,免受进口商品或其他贸易方式的冲击。
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者即使是因为第二个目的,通常也宣称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的健康、动植物的安全:
这种以环境保护为掩护,转移人们的视线的做法,是绿色贸易壁垒极具隐蔽性。
4、保护技术上的歧视性
同样的一种对进口产品的环境标准或环保要求,在一些国家之间并不形成壁垒,而在另一些国家之间则形成壁垒,这就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相对性。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主要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而且前者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后者的实际情况,所以有人认为绿色贸易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具有一种隐蔽的歧视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落后国家的技术歧视。
5、保护内容具有广泛性
绿色保护内容十分广泛。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国际社会组织颁布了很多保护公约,保护的内容十分广泛。
这些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而且对工业制成品的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作出了要求。
6、民众性
绿色贸易壁垒有其广泛的民众基础,20世纪90年代曾有一份调查报告表明:
有67%荷兰人、77%美国人、80%德国人愿意购买绿色产品,并且大多数消费者都愿意多付10%的价格购买对环境有利的商品。
7、绿色贸易壁垒的时效性
绿色贸易壁垒的时效性是指它只能在一段时问内有效,即其实施者要把不符合其环境要求的产品挡在国门之外不可能是永久性的。
出口商经过一段时间的技术改造和采取一系列的绿色措施,产品的环境标准和其他技术指标必然会有所提高,当它满足了进口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时,则进口国原来对出口商的绿色贸易壁垒就不复存在了,所以针对某一产品所实施的绿色贸易壁垒有一定的时效性。
8、绿色贸易壁垒的拉动性
严格的环境标准与环境要求是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内涵,冲破壁垒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实施清洁生产等一系列措施。
有时必须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重新整合。
(李娜《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及对山东出口贸易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1、全球自然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化,为“绿色贸易壁垒”的出现提供了契机
工业技术的迅猛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生活的改善,但同时也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而且,这种破坏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使经济和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下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目前世界所遭受的环境灾难的严重性。
环境问题引起全球的关注,各国政府、社会团体和民众已逐步认识到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加强环境管理”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干预的潮流之一。
2、消费观念的更新,“绿色需求”的扩大,内在地推动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
可持续发展概念反映在消费者行为上,就是绿色消费潮流的兴起,绿色商品风靡全球。
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更加注重产品的环境要求。
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
从绿色食品、绿色用品到生态玩具、生态文具,从绿色能源到绿色材料,从绿色产业到绿色市场,多种多样,应有尽有。
3、各国在技术水平、环保标准和相关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差异是“绿色壁垒”存在的直接原因。
。
由于各国生产力水平、经济实力存在差异,各国对环保的资金投入和技术要求必然存在差异。
加之世界商品种类繁多,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五花八门,要制定统一的环境标准困难非常大。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纷纷按照本国制定的环境标准来对待他国商品进口,有的标准的确是出于保护环境的目的,但直接或间接不利于他国出口商。
构成事实上的歧视。
最为严重的是,各国从本国情况出发,制定出有利于本国企业和出口商而不利于外国企业和出口商的环境保护标准,直接构成“绿色贸易壁垒”。
4、市场矛盾的尖锐,发达国家谋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是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根本原因
而WTO在环保规范方面的缺陷又助长了绿色贸易壁垒的泛滥。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泡沫经济”的催生下,全球生产过剩,市场矛盾日益尖锐,发达国家在彼此谴责对方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同时,自己又竭力加紧寻找和运用更为灵活、隐蔽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加之,在WTO的推动下,贸易自由化在迸一步的深化过程中,各国面临着降低关税,开放国内市场的局面。
尤其是已经加入WTO的国家,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措施再难以成为保护本国市场的有效手段。
面对环保和开放的双重压力,发达国家通过在贸易领域为进出口商品制定特定环保标准,规定特定环保要求的方式来限制以至禁止外国商品进口的壁垒形式——绿色贸易壁垒,逐渐发展成为贸易保护的有效手段。
四、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一)山东农产品出口的现状
2001年,山东农产品出口额44。
7亿美元,2002年出口为51。
14亿美元2003年达69。
2l亿美元,2004年为83亿美元,2005年突破100亿美元(以上数据按山东省口径统计)。
在日本、欧盟、美国、韩国等主要进口国(地区)绿色贸易壁垒高筑的情况下,出口量始终占全国总量的1/4左右,位于全国第一位。
2004年,按WTO加水产品口径统计,山东省农产品出口55。
9亿美元同比增长17。
896。
肉食品50944万美元,水海产品213431万美元,谷物及谷物粉制品18420万美元,蔬菜104166万美元,鲜、干水果及坚果23849万美元,花生及制品47329万美元,蚕丝2985万美元。
啤酒饮料4847万美元(按山东省口径统计,本年度山东省农产品出口83亿美元,同比增长26。
1%,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3。
1%)。
如下表所示(表一)。
统计显示,2010年山东省农产品月度出口值稳步增长。
4月份起月度出口值连续6个月保持在 10 亿美元以上。
其中,7月份单月出口值达到 12。
8亿美元,为 2004年以来单月出口最高值。
表一:
2004年山东省农产品出口情况
金额单位:
万美元
商品名称
出口金额
占比重(%)
同比增长(%)
肉食品
50944
9。
1
5。
8
生肉食品
17257
-14。
5
冻鸡
4261
-64。
3
鲜、冻兔肉
845
87
肉食制品
33687
20。
4
制作保藏的鸡肉
19683
1。
5
水海产品
213431
38。
2
19。
5
冻鱼、冻鱼片
105532
16。
2
水海产品制品
65899
23。
5
谷物及谷物粉制品
18420
3。
3
25
面食
14384
18。
9
蔬菜
104166
18。
6
30。
5
大蒜
31734
19。
7
蔬菜制品
13712
61。
8
鲜、干水果及坚果
23849
4。
3
38。
2
水果制品
25267
4。
5
10。
9
花生及制品
47329
8。
5
9
蚕丝
2985
0。
5
-20。
5
啤酒饮料
4847
0。
9
-52。
4
其他
67711
12。
1
合计
558949
100。
0
17。
8
面对目前农产品出口的良好增势,陈进宝表示“谨慎乐观”。
他指出,有些制约出口的问题和2008年不同,首先,价格因素拉升出口的作用明显,需求拉动不足。
今年1-9月,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增速出现回落的迹象。
其次,质量安全和绿色贸易壁垒因素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越来越大。
陈进宝表示,出口增长较快与国内食品安全事件减少有关,主要市场对中国食品的消费信心正在缓慢恢复。
但出口企业建立全程控制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存在一定难度,出口领域和国内食品发生的安全事件都将使企业受到意外打击,农产品出口的潜在风险依然很大。
此外,美欧为新的贸易保护形式。
“ 而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方式仍较为粗放,应对各种新贸易壁垒日等国家正在紧抓各自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碳关税、劳工标准、动物福利、环境标准正成还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这些都为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带来隐忧。
”陈进宝说。
(中国产业竞争情http:
//www。
chinacir。
com。
cn/sjzx/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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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3035)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消极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增加了农产品企业的生产、检验检疫、认证等成本,增大了农产品企业的出口风险,制约了出口市场的巩固和扩展,限制农产品贸易增长的速度,往往会使农产品的出口数量和价格受到严重影响,并导致贸易量下降,使得农产品贸易的成本增加和风险加大。
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的消极影响具体表现在:
1、为了满足进口国环保的要求,农产品生产商势必要改变生产加工工艺,包装材料等等,这无疑使农产品生产成本增加。
如想保住发达国家市场,就必须提高产品技术档次。
从表面上看,出口产品品质的提高带来出口价格的上升,然而,由于受技术、设备原材料、认证、检验等因素的制约,出口价格上升的背后是生产成本的提高、实际收益并非一定增多,有时甚至下降。
2、为了及时获得进口方的绿色贸易壁垒信息,通过各种检验、测试等合格评定程序,使得山东省出口商付出额外的费用,或是进口国采用复杂的、旷日持久的技术检验调查、取证辩护、裁定等程序,使商品的销售成本和时间大大增加,往往会延误交货期或错过季节,从而失去市场,这些造成了农产品贸易的风险和成本增加。
3、对进口国农业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发达国家,特别是农产品政治化倾向严重的国家,对许多农产品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技术标准,进口农产品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进口,其中有些规定往往是针对某些国家的,根据保护本国产业的意愿和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技术标准,这些技术标准不仅在条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国农产品的进口,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也为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了重重障碍。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农产品出口的积极影响
从农产品贸易实践来看,绿色贸易壁垒并不一定都是负面效应,其在实施的过程中也会带来一些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贸易壁垒客观上促使各国正视日益恶化的环境,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促使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保障人类的安全和健康。
发展中国家也需要绿色贸易,一方面是为了完善本国的环保法规,提升环保标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使贸易向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也可以阻挡发达国家将病、虫、害等传播进入本国,防止污染、危险农产品向其国内转移,阻止其继续破坏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2、绿色贸易壁垒中所采用的技术标准通常是以先进的环保技术为基础的,通过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促使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企业高度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水平及环保竞争力,会促使国内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大高科技投入的水平和提高环保标准,加快本国绿色农业的发展,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农产品层次,以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为农产品提升绿色环保竞争力,最终达到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目的。
这最终有利于增加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绿色贸易壁垒也为符合环保标准的农产品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开创了更多的国际市场。
3、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会迫使出口国国内从政府到企业、再到消费者逐步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质量安全意识,最终形成全社会关注环境、关注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安全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防止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促进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山东省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
山东农产品出口受阻,与自身存在的差距是分不开的。
长期以来,山东在农业生产上追求农产品数量,考虑农产品质量和标准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农产品检验检疫手段、质量控制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技术壁垒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出口目标市场过于集中
目前,美、日、欧盟是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据统计,山东省出口农产品的70%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以2004年为例,山东省出口农产品销往日本的占39。
3%,销往欧盟的占18。
8%,销往美国的占9。
5%,o而美、日、欧盟这三大经济实体也是实施技术贸易壁垒的积极倡导者,绝大多数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发源于这三大经济实体。
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山东将不得不直面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威胁。
(二)价格优势引发反作用
日本雇用劳动力的费用是5000日元/天,其价值相当于在中国雇用一个月的劳动力。
’粗略估计,日本劳动力的价格相当于中国劳动力价格的25—30倍。
以至于在中国不足一元钱的三根大葱,在日本却要价150日元。
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远非日本、美国和韩国等发达国家所比拟。
业内人士曾普遍将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产品圈定为“有潜在竞争力的产品”。
然而,山东农产品的价格优势从某种意义而言反成了劣势。
据不完全统计,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口农产品,90%以上都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
低廉的价格成为发达国家对山东农产品设置反倾销或技术壁垒的重要原因。
发达国家往往通过增加进口农产品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数量,以期提高我国农产品的成本,削弱优势产品的价格优势。
2002年5月,中国对日本出口的一批新鲜蔬菜,由于抽样数量增加,荷兰豆和甜豆的价格翻了一番,其他蔬菜价格增长了15倍。
(三)疫病疫情和农兽药残留控制不力
目前国内动植物防疫体系和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尚不健全。
首先,国家虽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受地区、部门或企业利益的驱使,存在许多问题,病虫害防治体系不健全。
其次,相当部分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种养殖基地数量多,规模小,管理参差不齐,企业自有基地少,采购货源多,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再次,我国在农兽药的使用和控制、残留监控体系等方面,尚未建立全国范围的协调一致的监控体系。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兽药市场上时有销售,如六六六、甲胺磷、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仍在个别地方使用,甚至一些农兽药成分不明,农民养殖户、种植户违规用药的情况经常发生,对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和农产品造成很大的威胁。
欧盟禁止320种农药在欧盟销售,其中涉及我国正在生产、使用和出口的农药就
有60多个品种。
(四)病源微生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监控不力
首先,一些出口企业基础条件差、加工及检测设备落后、自检自控能力差、从业人员素质低、生产管理水平不高,没有切实有效地执行卫生质量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从而造成微生物项目超标。
其次,出口花生的生产以分散小农户种植为主,不能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生产,无法形成公司+基地的管理;花生中黄曲霉毒素控制难度大,缺乏有效的控制和消除措施;收获以后采取自然凉晒干燥,质量受气候影响较大;黄曲霉毒素污染和分布的不均匀性导致检测结果重现性差,从而造成花生中黄曲霉毒素项目超标。
最后,由于国内外标准上的差异,一些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如甜蜜素,我国仍允许使用,出口调味品全面受影响;企业在出口干制水产品,蔬菜、食用菌等加工过程中过量使用添加剂,导致二氧化硫等残留超标。
(五)企业自律意识差,诚信度低
一些出口企业的自律意识差,诚信度低,见利忘义,故意掺杂使假,如给鱼注水、加铅块,将茶叶染色等,有些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得逞一次算一次。
(六)实验室检测能力不能满足出口贸易发展要求
近年来,虽然我国加大了对检验检疫部门的投入,专用大型仪器设备和常规仪器都增加了,但还是跟不上国外不断提出的新的检验要求,与国外目前需要达到的检测能力还有很大差距。
例如山东检验检疫局食品检测中心现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质谱仪等农兽药残留检测设备15台,而日本一个商社就有30多台;有些检测设备陈旧;有些新项目缺乏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有些检测方法明显落后,检测低限不能满足出口要求。
有些市地的检验检疫局检测人员数量不足,业务熟练程度不够,特别是受仪器设备的限制,新检测项目很难快速开展。
(七)国内外市场卫生安全标准一直存在较大差距
国内外市场卫生安全标准之间的差距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内标准低于国外标准。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食品加工生产质量要求不高。
例如,国内蜂产品氯霉素的含量标准和酱油中氯丙醇的含量标准均为欧盟标准的50倍。
另一方面,部分商品缺少检测标准。
如我国出口日本的部分农产品需要检测环氟菌胺、二甲嘧菌胺、溴虫腈、草甘磷、莠去津、乙草胺、三环唑等,而我国现阶段尚未制订有关标准。
标准差异导致管理差异。
目前我国对内销食品和出口食品采用两种标准进行生产和检测。
2005年4月,广东某烤鳗企业将内销产品混装在出口产品的货柜上,结果货物到日本后被查出恩诺沙星超标。
受其牵连,广东省对日本烤鳗出口企业被暂停出口1个月。
(八)政府部门多头管理
目前我国对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出口进行管理的部门繁多,农业部、畜牧局、检验检疫局、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均有行政管理权,各部门管理侧重点不同,出台的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
这种管理体制造成的后果有:
(1)使得各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分散、不能共享,给风险因素分析和调查等工作带来困难;
(2)多部门管理、检查,使得企业应接不暇,分散精力;(3)政出多门,有时甚至出现相互抵触的情形,使得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无所适从。
(裴道国《山东农产品出口应对技术壁垒的策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六、山东农产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要突破国际上形形色色的绿色贸易壁垒,需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方的作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一)政府的对策
l、扶持绿色环保农业
面对国际上的绿色贸易壁垒,我们首先应该从自身找原因,如果一味地抱怨进口国对我们的歧视性和限制性政策,也于事无补。
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大趋势,它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遍性。
在这一潮流中,山东省应该借机大力发展绿色环保农业,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绿色环保农业需要的技术和投入都较高,离开政府的扶持很难发展,因而山东省政府应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