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办法可编辑37页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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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办法可编辑37页doc

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程监理4

一、项目总监4

二、监理的主要工作4

三、监理指示5

四、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权利5

第二章工程施工办事指南6

一、文件资料办事指南6

二、甲供物资申报及验收指南7

三、甲指乙供和乙供物资样板确认指南7

四、甲指乙供和乙供物资验收指南7

五、施工样板确认指南8

六、工程隐蔽验收指南8

七、工程签证办事指南8

八、质量问题处理指南9

九、安全事故处理指南9

十、甲供物资结算指南9

十一、工程移交办事指南10

十二、竣工验收(资料)及完工报告办事指南10

第三章工程管理规定11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管理规定11

二、工程会议管理规定11

三、文件管理规定12

四、施工准备阶段管理规定13

五、工程进度管理规定14

六、质量及成本控制管理规定14

七、物资管理规定16

八、工程测量管理规定17

九、工程签证、补充预算、进度款及竣工结算管理规定18

十、工程试验管理规定18

十一、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19

十二、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规定19

十三、总承包人对一般承包人的管理及配合管理规定20

十四、竣工验收管理规定20

十五、工程移交及完工管理规定21

十六、其他21

第四章施工管理处罚规定22

第一节总则22

第二节细则22

一、施工单位22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22

(二)、施工准备及总平23

(三)、物资管理23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23

(五)、总承包人对一般承包人的管理及配合24

(六)、计划及进度25

(七)、成本25

(八)、隐蔽工程验收及质量问题25

(九)、会议、文档资料管理及施工配合27

(十)、其他27二、监理单位27

第五章项目施工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29

第一节总则29

第二节组织领导29

第三节考评内容和标准29

第四节考评29

安全管理考评表(表1)31

质量管理考评表(表2)33

进度管理考评表(表3)34

环境管理考评表(表4)35

协调控制考评表(表5)36

【陆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部施工管理考评得分表(表6)37综合评比表(表7)38

第六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39

1、目的39

2、适用范围39

3、定义39

4、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理程序39

5、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办法40

6、附则41

第一章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监理合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文明施工等代表发包人实施监督。

一、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是监理方就本工程委派的驻地盘代表,代表监理单位履行发包人所委托的监理职责。

项目总监的任何批准、指示、通知、要求、验收或类似行动并不解除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包括对错误、遗漏、误差或未遵办的职责。

项目总监无权修改承包合同,无权解除任一方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任何职责或义务。

项目总监须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而顺利地对本工程实施监理。

二、监理的主要工作

审查承包人资质、承包人进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任职资格、特殊工种的作业证书。

并将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代表。

审查施工图纸,主持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

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负责材料封样及见证取样工作并参与材料验收。

严格执行施工质量全过程监理,对每道工序进行验收。

监督承包人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保护。

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审核承包人付款申请,并提出付款建议;签署现场技术签证,对各种现场签证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主持与承包人的每周工程例会,就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总结、检讨,将会议纪要抄报发包人。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协助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督促、审查承包人各阶段提交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结算资料收集工作。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工程质量的鉴定,明确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按规定督促维修。

项目总监可对承包人的违规操作、违章施工或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或发出停工令,但须事先获得发包人代表的批准。

三、监理指示

监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发包人与监理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承包人应予以接受。

任何指令均须以书面形式发出。

如果监理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指令,承包人应遵守。

监理须在该指令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令加以确认。

或者,承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口头指令进行书面确认,如果监理在5个工作日内未予书面拒绝,则此项指令应视为监理的指令。

监理发出的任何指令,如涉及到工程造价和关键线路工期的变化,则应得到发包人代表的批准。

若承包人对监理的任何指令有质疑,承包人可将该指令提交给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对此指令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四、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权利以发包人代表的确认为准。

第二章工程施工办事指南

发包人授权发包人代表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总承包人在发包人项目部办理相关工程事务,原则上按此办事指南办理,若有特殊紧急事件应参照本办事指南实行,以快速处理为目的。

一、文件资料办事指南

本工程实行总承包负责制

一般承包人的各种需监理审查、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核、批准或核定的技术、计划、报告等文件资料,须先由一般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或市建委的标准格式准备完成,并经一般承包人完善签字或盖章等手续后,由一般承包人指定的内业人员报送到总承包人内业资料人员签收,由总承包人统一报送。

总承包人的各种需监理审查、审核,并经发包人审核、批准或核定的检查、验收、试验报告等工程资料,必须先由总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的格式或市建委的标准格式准备完成,并经总承包人完善签字或盖章等手续,由总承包人指定的内业人员主送到监理内业资料人员处签收。

隐蔽验收、材料进场验收等工作需经发包人现场进行确认,其相关文件需发包人认可同意后监理单位方可签字同意进行此项工作。

由总承包人主送监理的技术函、商务函、工作联系函等(以下均称文件)必须同时抄报发包人;由总承包人主报发包人的文件可直接报送发包人,并由总承包人根据文件内容,自行确定是否抄送监理。

由监理主送总承包人的文件必须在同一时间抄报发包人;由监理主报发包人的文件可直接报送发包人,并由监理单位根据文件内容,自行确定是否抄送总承包人。

发包人发出文件可根据文件的针对性及内容选择只主送总承包人或监理,不进行抄送。

或者主送总承包人、抄送监理,主送监理、抄送总承包人。

对文件格式不合格或内容不清楚的工程资料监理应当日退回总承包人补充完善,监理处理文件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发包人在收到文件格式合格和内容清楚且监理处理意见明确的文件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文件资料做出处理决定,并由发包人指定的文员将文件分发回总承包人和监理指定人员签收;对文件格式不合格或内容不清楚或监理处理意见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日退回监理,由监理重新提出明确意见或发回总承包人补充完善。

发包人处理文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原因除外。

总承包人将文件报送到发包人各项目部后,由项目部自行处理该文件,并将该文件和该文件的处理意见《回复单》(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回复)以及项目经理签字后的《盖章申请表》一同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经理审核该回复,工程部经理审核通过后在《盖章申请表》上签字并送至工程管理中心行政部,由行政部报送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阅无异议后在《盖章申请表》上签字并交行政部执行该申请。

盖章后的《回复单》送回到工程部后,由工程部下发至各项目部,再由项目部下发各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一般情况下任何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所收到的发包人文件如没有盖章,可视为无效,不予执行。

(特殊情况下文件无盖章发包人将给予说明,说明后文件生效,可以执行。

所需书面资料:

格式合格和内容清楚且监理处理意见明确的文件资料。

二、甲供物资申报及验收指南

甲供物资由承包人填报《甲供物资申请总计划》、《甲供物资进场计划申请》或专项使用计划表,经监理审核后报送发包人审批。

计划审批后,由发包人组织按计划供货。

承包人在按首次例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各种物资进场时间,提供仓储场所并实施保管措施。

发包人在物资进场前2小时内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到场,由承包人、监理、发包人和供货商一起对物资进行验收,供货商移交、承包人签收,监理和发包人进行配合及协调。

所需书面资料:

甲供物资申请总计划;

甲供物资进场计划申请

物资签收单;

物资调拨单;

物资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三、甲指乙供和乙供物资样板确认指南

承包人负责按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实样及相关书面资料各两份并填报《物资报批表》或《材料样板汇审表》,由监理、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样板及资料进行确认(指一般物资)。

需要建筑师或发包人高层领导确认样板的重要物资,正常情况下14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特殊情况下(如建筑师或发包人高层领导出差等)要适当延长审批时间。

因此,承包人要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予发包人。

样板确认合格后,由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共同签字和封存,并保存在发包人样板室;若确认不合格,承包人须重新申报。

所需书面资料:

物资报批表、材料样板汇审表;

实物样板确认标识;

物资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四、甲指乙供和乙供物资验收指南

承包人须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物资到场时间。

承包人和监理、发包人共同对进场物资的质量、规格、相关技术资料等进行与封存的样板对比验收,合格的准许使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定需要现场取样送检的各种物资需取样检验的按监理取样检验程序办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退场。

所需书面资料:

物资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与电气有关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3C”标示。

五、施工样板确认指南

所有装饰工程和发包人有专项要求的工程,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样板施工,施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样板确认单》提请监理、发包人进行确认。

监理、发包人应在在3个工作日内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承包人对确认合格的施工样板填写施工样板确认单,并由承包人、监理、发包人签字认可。

样板认可后,承包人方可按施工样板展开施工,监理和发包人按施工样板和相关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所需书面资料:

《施工样板确认单》。

六、工程隐蔽验收指南

承包人在自检验收合格并准备齐书面资料后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到场进行验收。

承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对书面文件进行审查,合格的准予隐蔽,否则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所需书面资料:

建委统一的各单项隐蔽验收表格;

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七、工程签证办事指南

承包人在需现场签证的工程完工并自检验收合格后,提前2小时以上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到场进行验收和计量。

验收人员需现场拍照以备留证.并做好照片收集、记录。

承包人、监理和发包人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对合格工程现场计量,否则由承包人进行整改并重新通知验收和计量。

整改前后均需有照片资料留证。

承包人按现场计量成果填写现场签证确认资料,承包人、监理、发包人共同签字确认。

承包人按文件资料办事指南办理审批手续。

所需书面资料:

《工程现场签证单》;

相关附图、照片等现场计量确认资料。

八、质量问题处理指南

质量问题发生时,承包人须及时、主动向监理报告,与该质量问题相关的工程暂停施工,若遇紧急情况,承包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问题扩大。

监理或发包人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施工,承包人须立即执行。

承包人当日内书面报告质量问题情况,监理应立即组织承包人、发包人对质量问题现场进行踏勘,摸清质量问题现状,若有必要可同时请设计单位参加。

质量问题情况摸清后,监理组织承包人、发包人(有必要时应请设计单位或相关技术专家)对质量问题情况进行评判,确定质量问题性质,并研究处理措施。

质量处理措施确定后,由承包人组织施工,监理对整改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整改完成后组织复验,直至整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所需书面资料:

质量问题情况报告;

质量问题整改方案;

质量整改验收合格单;

九、安全事故处理指南

安全事故发生时,承包人须立即、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和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人员围观。

承包人立即电话通知项目事故应急小组成员。

项目事故应急小组按《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若有需要,请向发包人代表索取)处理。

十、甲供物资结算指南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与发包人核对甲供物资数量,并填写《甲供物资实供量汇总表》。

承包人与发包人核对甲供物资应领用数量,确认《甲供物资应供量汇总表》。

发包人根据《甲供物资应供量汇总表》与《甲供物资实供量汇总表》办理《甲供物资结算表》。

所需书面资料:

完工通知书;

甲供物资应供量汇总表;

甲供物资实供量汇总表;

甲供物资结算表。

十一、工程移交办事指南

承包人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发包人初验合格后,承包人提出《发包人验收申请表》

发包人按发包人自己的验收标准对《发包人质量验收表》逐项进行验收。

在政府质监验收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填写《工程移交确认单》。

发包人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意见。

所需书面资料:

承包人验收申请表;

发包人质量验收表;

工程移交确认单。

十二、竣工验收(资料)及完工报告办事指南

承包人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及监理、发包人初验合格后,应及时申请建委(质监站)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政府质监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10天内按政府档案馆要求提供合格档案资料给发包人。

承包人在政府质监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移交发包人并办完移交手续后,提出书面完工报告送监理审批。

按文件资料办事指南办理完成后,发包人对承包人同时发出完工通知单。

所需书面资料:

政府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移交档案馆的工程竣工资料;

施工用水用电记录表;

工程移交确认单;

工程完工申请。

第三章工程管理规定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承包人须按本合同规定及投标书的承诺进行管理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如项目经理、预结算人员、安全员等必须具备国家或江西省主管行政部门认可的从业资格,并属于该公司注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发包人并经其同意后方可替换,否则,发包人将按本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承包人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均须有工程师(或合约中要求)以上专业任职资格,技术负责人应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其他技术人员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承包人须在工程现场配置专职质检员、安全员和测量员,其具体要求如下:

有上岗证;

具有同等规模工程质检管理经验;

专职质检员:

每一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人;专职安全员:

每一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一人。

五万平米以上的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承包人以下人员按发包人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发包人将给予处罚,同时承包人须在24小时内用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下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

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相关条款要求而负有责任的施工(管理)人员、不熟悉不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

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无证上岗者(包括按国家规定须持有上岗证);

与被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定名册不符者;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二、工程会议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有:

监理工地周例会,各项专题会议,临时会议等。

监理工地周例会要求:

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要求:

工地例会时间由发包人在首次例会确定,地点在发包人或承包人项目现场会议室,工地例会由项目总监负责主持。

从承包人进场起,到书面请求不再参会并许可为止,承包人必须派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准时参加例会。

监理只需按规定发放会议纪要,而无须另行通知传达。

其他会议要求与此类同;

会议准备:

除初次例会外,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上次会议纪要,并做好本次会议需提出的问题或内容及相关资料,准时参加;

会议纪律:

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接受,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接受,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接受。

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

请将手提电话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

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不得打断;

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

会议纪要内容作为承包合同附件,与承包合同内容同具法律效力;

会议内容:

检查上周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提出对策和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审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事项;调整并拟订新的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协调各单位、各专业间的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作效率。

会后形成监理例会纪要,发送给与会各方;

工地其他专题会议参照监理工地周例会实行。

会议使用表格和记录:

《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

三、文件管理规定

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各业务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交涉,互相联系也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

紧急情况下发包人和监理或其他合同单位的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确认。

承包人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

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之间往返的所有文件均应有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

承包人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编制、运行及保管工作。

工程结束,要求承包人按承包合同要求份数,提供符合西安市档案馆规定的竣工资料及备案资料。

为方便文件收发,承包人必须指定文件收发人,并经常与发包人及监理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

对于发包人及监理所发文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

否则,会将其视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严厉处罚;如对发包人及监理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及监理提出。

所有拟上报发包人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紧急情况除外)。

凡是发包人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通过发包人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报告等。

报文件份数:

所有文件均应不少于发包人要求的提供原件份数,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及盖单位章。

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承包人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流水号。

文件编码按如下方式:

XX(项目名称)/XX(单位工程编号)/XX(专业)/XXX(序号)

●项目名称:

以大写拼音字母表示,如:

【赣州XXX】?

?

GZXXX

●单位工程编号:

01、02、03………

●专业:

原则上用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结构专业?

?

JG;建筑专业?

?

JZ;装饰专业?

?

ZS给排水专业?

?

GS;电气专业?

?

DQ;空调通风专业?

?

KT;

燃气专业?

?

RQ;消防专业?

?

XF;安全文明?

?

AW

●序号:

?

?

001、002…

文件种类及格式,除按建委要求的标准格式和种类外,尚须按发包人要求的统一格式和种类。

四、施工准备阶段管理规定

承包人在获得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盖有“施工用图”章的施工图或其他设计文件,并按照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监理联系进场。

场地移交。

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及承包人办理《场地/工序移交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等办理移交。

场地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架构,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包括上级领导、组织的联系方式。

开工进场后3天内指定专职内业技术员和材料员各一名,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和施工材料的接收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签名样式。

承包人资格审查:

在开工前7天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印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

承包人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监理审核后报发包人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

工程开工前,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负责起草,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发至各方。

其主要内容有:

各方沟通信息;

明确对监理的授权;

各种计划的申报要求;

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确定工地例会的相关事项等。

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由工程部组织,总工办、监理与承包人参与,会后承包人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报监理审核后交工程部,工程部将整理好的《图纸会审纪要》报送总工办审核,由总工办负责和设计院进行对接确认。

待对接完毕各方签字盖章后发工程部,再由工程部发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图纸会审后7天内承包人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经监理审核后交发包人。

发包人同意后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重要的施工实施、监督及管理依据,若审查不合格,承包人须在限期内进行修改并获得监理及发包人的批准,经一次修改后仍未获批准,除继续修改外,尚须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并被处罚。

五、工程进度管理规定

进度计划要求。

为掌握、控制工程进度,承包人按首次例会要求的时间向监理、发包人提交本工程进度报告及下施工计划(计划和报告每截止日期25日),下施工计划中必须附甲供和甲指乙供材料进场计划。

每周六上午向监理、发包人提交周工程进度报告及周施工计划。

工程进度报告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格式,进度计划图统一采用project软件绘制。

进度控制要求。

承包人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发包人的工期要求,监理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改进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实施;若有异议应及时与发包人联系,以免影响工期。

延长工期审核要求。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重大特殊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超过10天以上时,在延期事件发生的3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提出《延长工期报审表》报监理审核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延长工期的理由进行审查,并对延长工期的天数予以确认。

工程暂停与复工。

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或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及质量通报数次不及时整改等原因,监理在征得发包人同意时可对承包人发《工程暂停令》,承包人消除事故隐患并采取得力措施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监理审核批准后继续施工。

停工时间不办理工期延长确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或发包人按承包合同等规定对承包人处罚,处罚结论形成《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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