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553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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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55368

南城区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南城中学教工宿舍地下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

招标单位:

东莞市南城区办事处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4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说明……………………………………………………(3)

一、工程概况……………………………………………………(3)

二、招标范围……………………………………………………(3)

三、中标原则……………………………………………………(3)

四、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4)

五、承包方式……………………………………………………(6)

六、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6)

七、合同主要条款………………………………………………(6)

八、会议时间…………………………………………………(7)

九、投标标书…………………………………………………(7)

十、补充要求……………………………………………………(9)

十一、其它说明…………………………………………………(10)

第二章其它补充说明……………………………………………(12)

第三章招标资料汇总………………………………………………(14)

 

第一章招标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南城中学教工宿舍地下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2、工程规模:

3、工程地点:

南城区南城中学

4、已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招标图纸

二、招标范围、要求及补充说明

南城中学教工宿舍地下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包括:

1、教师宿舍排水管道安装、路面的开挖、管道安装后人行道及道路的恢复、排水管道接入现状的污水井等;2、高中楼前面d400管约11米的改造等。

三、中标原则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试行)》(东建函【2007】191号文)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程序及定标方式的通知(试行)》(东建市【2009】36号)执行:

1、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

(1)公开商务标(投标报价)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2)去掉一个排名最低和最高的投标报价;

(3)将剩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

(4)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

有关说明:

当有效标个数只有三个或四个时,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2、投标会上提交了投标文件且有效签到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将各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显示的号码,在现场采用摇珠随机抽取方式,抽取15个投标人进行开标(当有效签到的总投标人数量少于15家时,进行全开标);若抽中的投标人中出现无效投标文件而尚有未被抽中的投标人时,继续抽取补足15个。

四、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一)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1、报价编制依据:

(1)参照现行定额及相配规费费率;

(2)参照相应的工程计费标准计算;

(3)参照东莞市现行材料价格。

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法由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行政事业收费及其它措施项目费报价构成。

(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项目。

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2)施工技术措施费(含脚手架使用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收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堤围防护费)和其它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赶工措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等)为合同价包干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增(减)10%以内时,措施项目费执行合同的费用总额;增(减)超过10%时,超出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总额按合同价款中措施项目费总额占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的比例相应调整。

4、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及描述、数量、单价与招标图纸有出入,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会前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招标单位将视投标单位认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中的项目及描述、数量和单价,并同意按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一次包干(除重大漏量漏项按东府[2006]118号文执行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5、施工现场临设搭建场地及施工人员住宿场所由中标单位自己解决。

6、建筑垃圾的运弃及运弃地点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解决。

7、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申报,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创优良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

(四)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中所有措施费用及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承包方式

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中标单位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2、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费。

3、本项目承包价在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如人工、钢筋、水泥、砂石、沥青、钢材等)涨落时不作调整。

六、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

招标单位在网上公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它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定额总工日工资,增减工程结算原则如下:

1、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招标单位公示工程清单里有的,结算时就套用招标单位公示工程量清单的子目价为标准执行。

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招标单位公示工程清单里没有的,按当时招标单位公示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定额和计费程序进行计算。

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内容,招标单位公示工程清单、现行定额、东莞造价信息中均无的项目价格,在施工前由招标单位和施工方共同约定价格和结算方法。

根据以上三个标准计费后,再按合同约定中标价相对预算审核价的下浮率下浮或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七、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

总日历天数4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领取通知后第2天计算)。

工期完成之日是指完成该工程合同内总工程量100%之日。

2、质量:

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工程付款:

(1)按月工程进度付进度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下同)的80%,招标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工程款申请及经有关部门核实工程量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2)工程款支付达合同价8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提交请款报告3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单列费),剩余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本工程中的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其中减少工程的工程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先行扣减;所有调整合同价款中属增加工程部分的,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

(4)上述工程款(含增加工程款)的剩余部份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提交请款报告20个工作日内付清。

(5)安全文明施工费于施工企业进场施工2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工程完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20%;工程竣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合格的,确认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下的30%,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4、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1)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

(2)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为1年。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分包与转包: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6、奖罚:

(1)工期:

乙方未能按总工期完成,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

(2)质量标准:

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罚合同价10%,并无条件返工至合格;

(3)中标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具备与之相符的技术素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的全方位管理,建立健全各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必须整改完毕,否则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将处予中标价0.1%的罚款,严重者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八、会议时间

投标会时间:

2014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10:

00,地点:

南城区规划建设办六楼会议室。

九、投标

1、标书由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

(1)技术标内容: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材料、机具、机械计划,施工方案和确保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的施工组织方案。

(2)商务标内容: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报价可以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中含税工程造价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报价作为工程承包报价。

2、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手写、涂改无效,只需正本一份,无需密封。

3、招标单位可对中标单位的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

十、补充要求

1、施工技术要求

(1)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设一名长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不少于1名的市政工程师、1名水电工程师及1名助理工程师和配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须持有上岗证)并向招标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责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后,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原件供甲方核验;上述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业务相配的资质或资格。

(2)要求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木(竹)夹板模板或组合钢模板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3)施工组织方案需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标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进度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中标后必须按此表要求按期完工;

(4)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因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2、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材料要求(附“材料明细表”)或招标图纸要求,在施工中将选用的材料样板送招标单位确认后订货;

(2)中标单位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必须向招标单位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资料证明;招标单位可随时对中标单位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市建设局要求,对招标工程实行“主材按定额进场验收”制度;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招标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3、实行“最高限价”的补充要求:

根据东建字[2002]24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在投标中实行“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十一、其它说明:

1、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会前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踏勘情况,将施工过程中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结算不再调整。

因投标单位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由投标单位负责。

2、投标单位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会前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予有关投标单位。

3、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4、投标会前2个工作日之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注明)。

5、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投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7、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8、投标人合格条件:

(1)企业已具备《企业IC卡》,且企业投标资格不低于本说明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

已递交了关于其公司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签字的公证书(东莞市企业可不提交公证书);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要求:

①需为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的贰级或以上等级的建造师或东莞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②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③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0、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41313.2元(不含单列安全文明费)。

1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31576.72元(下浮率为6.89%,不含单列安全文明费)。

12、本工程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3073.18元,根据东建[2008]3号文〈〈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其它补充说明

1、本工程对材料及设备的要求,若材料设备明细表、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均以材料设备明细表为准;若招标图纸中工程量统计表与具体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注明的要求不相同时,则以招标图纸中具体施工图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必须由投标单位本单位的执业造价工程师或从业预算员签名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单位缺少执业造价工程师或从业预算员的,可委托已在本市备案的造价中介咨询机构代编。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无需带现金,中标之后再提交),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单位,待工程完工并提交已支付工人工资证明,同时张贴城建部门要求的公示20天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工期拖延、欠付工人工资、欠付材料款等情况,招标人在经核查属实后,有权将履约担保金额支付相关费用,若造成损失的金额超过履约担保金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中标方放弃承包中标工程,则履约保证金归南城区财政。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20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如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中标单位所施工内容不予结算,并作放弃承包中标工程处理。

4、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好质监、安监、劳保、社保、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否则不予申请和支付工程款。

5、根据东建【2005】19号文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各投标人需考虑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

6、工程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工人按月工程进度足额支付应得工资报酬,工程竣工后结算前,工人工资一定要全部支付完毕。

否则,招标单位将在该欠工人工资款项上对承包单位处五倍罚款。

7、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变更工程,若工程量差额不超过总承包工程量20%的情况下,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施工,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点“结算调整范围和方式”的规定及中标下降率下浮后结算。

8、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须提交1套完整的工程正本竣工档案(含1套刻有竣工资料的电子光盘及声像资料)给招标单位。

否则,按合同价2%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9、工人住宿必须自行解决,建设单位不提供场地。

10、中标单位中标后10天内必须提供符合工程实际且经招标(监理)单位认可的施工方案(含围蔽方案),如在10天内未提供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方案或者所提供的方案不能通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均视为中标单位违反本条款,建设单位可以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经招标(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11、履约保证金帐户名称:

东莞市南城区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账号:

110010************

注:

中标单位汇入履约保证金的帐户名称要与我方退回时汇出的帐户名称一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以中标单位帐户转到以上帐户,不能以现金方式存入帐户,凭转帐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盖单位红章)在一楼报名窗口开收据。

12、报名施工队如不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前一天交退标证明,否则取消以后的报名资格。

13、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东生;联系电话:

22907496

投标所联系人:

梁开业;联系电话:

22988522

 

第三章招标图纸汇总

1、图纸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图号

出图日期

页数

备注

1

图纸封面

2014.05

1

2

图纸目录

WD1—1Z

2014.05

1

3

设计说明

WD1—2Z

2014.05

2

4

雨污水平面设计图

WD1—3Z

2014.05

1

5

雨污水纵断面设计图

WD1—4Z

2014.05

1

6

雨污水工程量数量表

WD1—5Z

2014.05

1

7

钢板桩支护大样图

WD1—6Z

2014.05

1

合计

8

附表装饰材料、设备明细表

拟建项目施工图内容

 

项目名称

材料、设备名称

规格

等级

品牌

产地

装饰

花岗岩、大理石

石材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优等(A级)

东成

恒艺

环球

东莞

东莞

东莞

地面、墙面等瓷砖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优等(A级)

鹰牌马可波罗东鹏

佛山

东莞

佛山

五金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顶固

斯力高

伊可夫

中山

南海

德国

玻璃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南玻

洛玻

圣戈班

耀华

 

深圳

洛阳

深圳

上海

内外墙乳胶漆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立邦

多乐士

大师

广州

广州

东莞

 

铝合金型材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南亚

新亚

广亚铝

佛山

佛山

佛山

 

安装工程

高低压配电柜

配电箱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基业

光辉

雄丰

东莞

深圳

深圳

塑料线槽、PVC管

塑料给排水管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雄塑

顾地

联塑

顺德

顺德

顺德

开关、插座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梅兰日兰

松下电工

奇胜

北京

北京

惠州

镀锌钢管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珠江

泰丰侨

华通

广州

揭阳

中山

高低压电缆、电线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南洋

新亚光

金龙羽

金环宇

广东电缆

广州

清远

深圳

深圳

佛山

注:

装饰材料、设备的产品质量(品牌和等级)应符合“或相当于”明细表中所列的品牌和等级要求。

附:

南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处罚分类执行细则

为了加强南城区建筑工程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关于试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单列的通知》(东建[2003]62号)、《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单列费用有关内容的通知》(东建[2006]15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一、在建筑工程主体封顶前,施工安全评价有不合格的而又不做出整改的或安全评价有两次或以上不合格的,每次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二、被挂“文明施工不合格”黄牌的工地罚款人民币叁仟元,超过七天未整改好的,每一天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三、未经批准擅自摘除“文明施工不合格”黄牌的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四、市建设局及区办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而施工单位未按整改要求整改而强行继续施工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五、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落实,造成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除按正常程序处理外,并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六、根据市安监站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安全评价汇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良;70~90分之间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一)建设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的,应扣发15%措施费:

(1)、施工安全评价汇总得分率在60~69分之间;

(2)、施工安全评价汇总得分率在70分以上,但存在下列情形的:

a、市建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检查中发出整改通知而未做整改的;

b、南城区规划建设办检查组或项目安监员发出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未做出回复的;

c、有被悬挂“文明施工不合格”黄牌警告的;

(二)建设工程出现以下情况的,扣发30%措施费:

(1)、未为作业员工(包括民工)购买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2)、常规检查中施工安全评价汇总得分率在60分以下的;

(3)、施工安全评价汇总得分率在60分以上,但存在下列情形的:

a、除竣工评价外的其它四次施工安全评价中两次安全评价不合格的;

b、工程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

c、竣工安全评价不合格的;

七、省、市及区办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罚款人民币伍佰至贰仟元:

(一)安全管理方面(以下每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或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目标管理不完善或未制定目标管理;

3、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或没有施工组织设计;

4、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不完善或没有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7、没有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无班前安全记录;

8、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或未持操作证上岗;

9、轻度工伤事故处理未按规定处理或处理不完善;

10、施工现场只设置部分安全标志或无安全标志;

11、安全资料不完善的或没有安全资料。

(二)文明施工方面(以下每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

1、设置围挡不符合要求或没有设置围挡;

2、封闭管理不符合要求或没有进行封闭管理;

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硬底化处理;

4、材料堆放混乱的;

5、现场消防器材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现场没有消防器材;

6、治安综合治理不完善的;

7、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标志、标语及标牌的;

8、生活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保健急救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出入口未设置洗车设施的。

(三)外脚手架方面(以下每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1、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或经审查施工方案不合格的;

2、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

3、架体基础不平、不实或未按规定要求设置的;

4、架体不稳定,脚手板与防护栏杆未按规定要求设置的;

5、层间防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的;

6、荷载超过规定的或材质不符合要求的。

(以下每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1、违反规定使用竹排栅;

2、建筑物总高度超20米外使用钢竹混搭排栅;

3、排栅未能与施工层进行同步搭设或桌搭设排栅;

(四)基坑支护安全方面(以下每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1、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或经审查施工方案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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