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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原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原康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1

1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1.1区域概况2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3

2规划目标5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3.1农用地结构调整7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7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8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

4.1耕地保护9

4.2基本农田保护9

4.3合理安排建设用地10

4.4有条件建设区11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2

6土地整治任务13

7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4

7.1土地用途分区14

7.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4

8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6

9村土地利用控制17

10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8

10.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18

10.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18

10.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18

10.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9

10.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19

11附表20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原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原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原康镇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3356.03公顷。

1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区域概况

1.1.1自然条件

原康镇东临桂林镇,西连山西省壶关县,南接茶店乡,北连合涧镇,位于林州市区西南20公里处,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8°44′,北纬35°54′。

位于太行山脚下,境内西部为柏尖山支脉,山势平缓,山中有较宽的谷地和小规模平地;东部为原康盆地,盆地中心地形较为平坦,略有高低起伏。

淅河为主要灌溉河流。

原康镇境内旅游资源丰富。

境内柏尖山风景区,是林虑山名胜风景之一,山上风光旖旎,环境优美,殿阁建筑位置险峻、古朴典雅,有柏尖山寺、三仙奶奶殿、春秋楼、南顶奶奶庙等主要景点。

1.1.2社会经济状况

原康镇土地总面积13356.03公顷,辖36个行政村,217个自然村,284个村民小组。

原康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极其优越。

东距鹤壁市60公里,东南距新乡市90公里,新河公路南北贯穿镇区,林壶公路从镇域西北部穿越直达山西省。

2014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34亿元,同比增长34.2%;工业增加值完成1.85亿元,同比增长20.1%;财政收入完成442万元,同比增长31.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26元,同比增长22%。

1.1.3土地利用情况

2014年,原康镇土地总面积13356.03公顷,其中农用地8623.19公顷、建设用地801.3公顷、其他土地393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64.56%、6%和29.44%。

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2204.05公顷、337.95公顷、5551.36公顷和529.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16.5%、2.53%、41.56%和3.97%。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分别为733.26公顷、6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5.49%和0.51%。

其他土地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105.71公顷、3825.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0.79%、28.64%。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2204.05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2243.67公顷减少39.62公顷,耕地保护率为98.23%。

现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905.39公顷,2014年基本农田面积1905.52,比现行规划目标多出0.13公顷,基本农田得到较好保护。

建设用地规模需进一步严格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801.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33.26公顷,均突破了控制规模(709.19公顷和641.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居民点未按预期减少是建设用地突破的主要原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需加快推进。

现行规划期内,林州市下达给原康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95.85公顷。

2010-2014年间,完成补充耕地69.51公顷,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37.06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32.44公顷。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精神,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均有所下降,单位建设用地GDP、二三产业产值与2009年相比均有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规划空间布局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原康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6年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空间受限问题可能突出。

为适应原康镇新的形势发展需求、做好后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调整规划空间布局。

2规划目标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对林州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结合“十三五”原康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现行规划》总体目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2.1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据耕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

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2243.67公顷调整为2240.71公顷,比调整前减少了2.96公顷;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有所提高。

调整完善后,原康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1905.39公顷调整为1924.71公顷,比调整前增加了19.32公顷。

2.2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

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5.14㎡/人,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7.73㎡/人,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4.43公顷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3.61公顷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6.34公顷之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537.28公顷之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82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61公顷之内。

2.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占补平衡。

2015~2020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178.39公顷。

2.5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裸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污染防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调整以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前提,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879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81%,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166.92公顷,比重提高1.2%。

3.1.1耕地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231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34%。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112.3公顷,比重提高0.79%。

3.1.2园地

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33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0.65公顷。

3.1.3林地

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5615.89公顷,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64.53公顷,比重提高0.49%。

3.1.4其他农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2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9.26公顷,比重降低0.07%。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646.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4%。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54.47公顷,比重降低1.10%。

3.2.1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57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1%。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57.2公顷,比重降低1.12%。

(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4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4%。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5.93公顷,比重提高0.04%。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29.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7%。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63.13公顷,比重降低1.12%。

3.2.2合理布局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70.77公顷,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2.73公顷,比重提高0.02%。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391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4%,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2.45公顷,比重降低0.10%。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耕地保护

现行规划确定的原康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243.67公顷,本次调整完善确定原康镇耕地保有量2240.71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了2.96公顷。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2204.05公顷,比下达的保护目标小36.66公顷。

依据2014年原康镇耕地现状规模,结合原康镇经济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区域,统筹安排各村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规划调整至2020年,全镇落实耕地面积2316.35公顷,其中代安阳市多保68.21公顷。

2015-2020年全镇耕地减少控制在74.99公顷以内,全部为建设占用,耕地目标减少的区域主要为位于秦家岗村、岸下村、东掌村等。

2015-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79.86公顷,主要增加在口上村、三宗庙村等。

4.2基本农田保护

依据原康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林州市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质量较差的基本农田调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空间。

同时将高等别、集中连片的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以及禁止建设区内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调入。

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现行规划确定的原康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905.39公顷,本次调整完善确定的原康镇2020年新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924.71公顷,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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