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公开转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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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公开转让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公开转让

拍卖资料

(2018年第11号)

标的位置:

章贡区红旗大道与红环南路交叉路口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拍卖行

二O一八年五月

资料目录

1、拍卖公告

2、网上报名流程

3、拍卖须知

4、标的简介

5、《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租赁合同》(样本)

6、竞买报名表、授权委托书

7、成交确认书(样本)

8、拍卖会场纪律

9、拍卖会程序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经营权拍卖公告

受赣南师范大学委托,定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在赣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租期及起拍价

1、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坐落于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与红环南路的交叉路口,1998年竣工,九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600m2,按教育培训楼设计。

楼内有电梯一部,建有各种会议室、办公室、写字楼等。

另可在楼旁提供20余个停车位停车场(不能从事休闲娱乐经营项目)。

2、租赁权期限6年。

3、起拍价80万元/年,竞租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四、标的竞租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信行为;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报名事项

1、报名采取购买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竞租人在报名前到报名处获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再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流程)。

竞租人报名参加竞租,须在2018年6月15日17:

30时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同时携带相关纸质证件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信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竞租人须在2018年6月21日16:

30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4、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拍卖标的(由竞租人自行查看)。

5、有意者,须持相关证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10室对面)获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六、本次标的拍卖相关时间及拍卖地点

拍卖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17时30分;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1日16时30分;

拍卖时间:

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报名咨询电话:

、(曾先生)

八、保证金缴纳账号

报名竞租,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企业或个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的账户中,并必须在2018年6月21日16:

30前到账。

1、收款单位: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2、收款单位: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营业部

银行账号:

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3、收款单位: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银行账号:

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4、收款单位: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

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九、详情请登陆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参见《拍卖资料》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拍卖行

2018年5月25日

网上报名流程

一、初次参加网上竞租人

1、购买数字证书:

到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金潭路西侧,

江钨集团汽修公司办公楼6楼(联系方式:

)进行购买,购买时带好相关证件;

2、注册:

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

3、CA证书激活:

竞租人取得数字证书后,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将其与报名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激活,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标人操作指南》;

4、网上报名:

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点取我报名的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履行,系统将自动生成缴纳竞租保证金账户以确认网上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17:

30止)

5、保证金:

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找到对应的项目,按生成的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进行转账,转账成功后进入系统点保证金的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16:

30止

6、报名参加竞租的须在2018年6月15日17:

30时前到指定地点缴纳相关纸质证件报名资料;缴纳竞租保证金成功者在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内提交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

二、已参加网上竞买人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竞租人依据网上报名流程的第4至第6条进行网上报

名。

三、其他事项

1、保证金不接受通过非转账方式出账(既只能通过转账方式体现,不

接受现金缴纳方式入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及非报名人账户出账;

2、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以上版本;浏览器请使用IE10、IE11,其它操

作系统与

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江西CA官方网站(网址:

.cn)下载,并正确安装。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经营权

拍卖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原则

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承租人。

三、本次拍卖相关时间及拍卖地点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17:

30时止。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1日16:

30时。

拍卖时间:

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竞租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信行为;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报名时须交纳10万元竞租保证金。

五、竞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信行为证明。

3、竞租保证金交纳凭据。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办理

(1)有意竞租者须在2018年6月15日17:

30时前,通过购买的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报名竞租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履行,系统将自动生成缴纳竞租保证金账户,以确认网上报名成功(详见网上报名流程)。

同时缴纳相关纸质证件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线下报名登记。

(2)报名成功的竞租人,必须在2018年6月21日16:

30时前将竞租保证金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中。

(3)竞租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竞租人必须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进行竞租保证金的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提供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10室对面中介超市)完成线下报名登记。

2、资格审查

赣州市拍卖行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赣州市公共资源中心负责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查。

2018年6月22日拍卖会前为资格审查时间,拍卖日前以银行进账打印单到账名单为准。

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租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未成功的

(3)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

(4)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拍卖程序

1、已报名的竞租者,应凭有效身份证件、竞租保证金转账单原件于2018年6月22日10时前到达拍卖会现场,经核对竞租保证金已到账名单后,方取得竞租资格,并在签到处签到领取竞租号牌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弃权。

2、本次拍卖会由拍卖师宣布标的起拍价后,竞租人举牌应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确定,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拍卖标的加价幅度。

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拍卖师叫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

本次拍卖标的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当最高应价产生且无人再继续加价时,由拍卖师三声报价后落槌成交方式确定竞得人(承租人)。

3、竞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如拒绝当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保证金的退还

1、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无息退还;

2、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待竞得人与赣南师范大学签订租赁协议后,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赣南师范大学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3、如果竞租人或竞得人违约,竞租保证金则不予退还,违约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支付产权交易费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收取。

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人违约责任。

九、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及签订合同

1、成交价款由赣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收,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汇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由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赣南师范大学付清。

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万元),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经营权租赁合同》。

十、产权交易费、拍卖佣金的支付

1、产权交易手续费

承租人须按陆年租金总价的1.389%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产权交易费(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收费依据),该费用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2、拍卖佣金

承租人须按叁年租金总价的1%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该费用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拍卖项目情况,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

竞租成交后,竞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产权交易费和拍卖佣金,否则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与本次拍租标的相关租赁细则以《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

经营权租赁合同》为准。

3、经营期内竞得人按承租年度向校方缴纳租金(每年12个月计租,先缴后用,一年一缴。

)。

4、委托人提供贰个月的免租装饰装修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贰个月后计租。

5、参加本次拍卖的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

6、拍卖人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转让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在竞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一经报名参与拍租会均视同竞租人对本须知条款及《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无异议并予以认可。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拍卖行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标的简介

一、桃李园基本情况: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坐落于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与红环南路的交叉路口,1998年竣工,九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600m2,按教育培训楼设计。

楼内有电梯一部,建有各种会议室、办公室、写字楼等。

另可在楼旁提供20余个停车位停车场。

二、经营范围:

经营用途要符合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原有设计功能,以办公、写字楼、酒店、餐饮项目为主,其它合法的经营项目需经校方同意。

不能从事休闲娱乐经营项目。

三、经营期限:

6年,另给予2个月的免费装饰装修改造期。

其它有关事项详见《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市拍卖行

2018年5月25日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

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

赣南师范大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将其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以下简称“中心”)的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乙方通过公开拍租,获得了该中心的经营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桃李园)坐落于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与红环南路的交叉路口,1998年竣工,九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600m2,按教育培训楼设计。

楼内有电梯一部,建有各种会议室、办公室、写字楼等。

另可在楼旁提供20余个停车位的停车场。

二、租赁资产用途

租赁的用途要符合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原有设计功能,以办公、写字楼、酒店、餐饮项目为主,不得从事休闲、娱乐性服务业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三、租赁期限

共6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另给予2个月的免租金装饰装修改造期)。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方将本宗资产的经营权交由乙方享有行使权。

2、甲方保障乙方对上述资产经营权在合同期间的合法经营。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自行装饰装修,但方案须获得甲方认可。

2、租赁期间,如甲方对乙方经营业务有需求,乙方应优先承担且做到优先、优质、优价。

3、自行办理有关的经营许可、工商注册等事项,自行办理好营业执照、特别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一切证照,费用自行承担;在合同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西省有关场地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自行承担环境处置、物业管理等费用。

4、风险自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文明经商,合法用工、维护消费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独立承担涉及中心的一切消防、民事、经济、安全、法律责任;独立承担中心的各种社会责任,包括税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党建、工青妇;乙方应照章纳税并自行承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城市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费用。

5、文明经营,保护市容环境,爱护公共卫生,自觉搞好门前“三包”。

及时向有关单位缴纳水费、电费、卫生费、自行负责物业的日常维修等。

6、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甲方负责提供入楼必要的水电和弱电网对接配置接口,中心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包含在上缴学校的租金中;水、电费用按商业用途价格据实收费,同时要加收12%的线损和管损费。

乙方未按双方约定时间交纳水电费,逾期15天未交清的,从应付之日起满15天的第二天起,甲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

8、中心原有设施设备中可继续使用的,乙方可继续使用,但应当登记造册,并负责维修维护,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原样归还甲方。

不再使用的由甲方统一处置。

9、甲方对中心的资产(含声誉)享有法定所有权和防止甲方国有资产流失的保护权和监督权。

六、装饰装修的约定

1、甲方提供贰个月的免租装饰装修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贰个月后计租。

2、乙方自行组织对中心的装饰装修改造,自行组织设计方案,一切费用自理。

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规范和消防要求,不得破坏中心的主体结构和整体外观。

装饰装修方案需获得甲方同意,认可后才能实施。

3、乙方需将装饰装修竣工图纸、水电改装图纸、装饰装修有关费用等资料签字盖章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案留存。

七、租金及缴交方式

1、先缴后用,壹年壹缴。

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之前缴清次年的全年租金。

2、经营期内,按承租年度向甲方缴纳租金,具体标准为:

年租金=中标价≥80万;

3、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租金,每逾期缴纳租金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所欠租金1‰的滞纳金。

逾期缴清租金超过壹个月,乙方除按要求付清所欠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回本宗资产经营权,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扣罚,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应在该保证金出现不足之日起10日内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且在租赁终止时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

九、合同终止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间享有中心资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

但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利用中心的任何部分或名誉进行出售、转让、转租、担保、抵押、贷款等活动,不得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吸纳第三方参与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与第三方达成与中心经营有关的书面或口头合约,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不得超范围经营,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本项目经营权,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租金,并保留诉讼权利,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因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收回本合同所涉租赁物,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应允;对乙方新增装修的投资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按实际天数退还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其它费用除按合同的约定外,不另行考虑。

乙方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停止租赁,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所进行的所有装饰装修,甲方不予折价补偿,甲方不退还乙方已缴租金。

3、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或因合同期满而终止后,所有与中心有关的装饰装修、不动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

并在15天内无条件将中心完整交回甲方,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不动产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诉讼权利,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如乙方遵守合同、诚信守法,与甲方合作愉快,合同期满后,甲方若对中心经营权需继续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十、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协商一致可对协议中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对未尽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中止、终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3、本协议方预留的电话号码、地址均为各方有效联系方式,如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以便于各方通知函件往来。

按本协议预留的联系方式送达的通知函、诉讼文书等即为有效送达。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竞租人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竞租人

营业执照号

竞租标的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6年经营权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竞租人承诺

1、本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重大违纪和违信行为,如因本人报名资料不实造成的竞租后果由本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为承诺。

2、本人已领取并详细阅读拍租资料,对标的现状进行了审验,对标的现状的全部情况(含瑕疵)已完全知悉并认可。

本竞租人如通过拍租成为承租人后,将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履约金、产权交易费、拍租佣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上述款项并签订《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租赁合同》,否则愿按《拍卖规则》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竞租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竞租人提供资料   (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提供√

□法人代表证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提供√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提供√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信证明已提供√

□竞租保证金交纳凭据复印件      已提供√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营权竞租报名表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姓名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人授权____________(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拍卖时间2018年6月22日10:

00时)赣州市拍卖行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6年经营权公开拍卖活动,代表本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标的拍卖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2018年月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

(赣市拍字2018第0622-1号)

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在赣州市拍卖行于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拍卖会上,经公开竞租成交下列拍卖标的,该标的由赣南师范大学委托拍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拍卖标的及价款

标的名称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6年经营权

成交价(大写)

万元/年

小写

¥万元/年

备注

承租人已认真阅读本次拍卖会的拍卖须知,同意在拍卖交易中遵守并履行《拍卖须知》相关条款。

二、拍卖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按照约定时间将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给承租人。

三、其他事项:

按《拍卖须知》履行。

四、本确认书经承租人、拍卖人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承租人、拍卖人、委托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承租人:

拍卖人:

赣州市拍卖行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2018年6月22日

拍卖会场纪律

一、进入会场,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会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每一竞买号牌限3人进场,竞租人进入拍卖现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入座。

三、参加竞租的人员必须按照拍卖规则的要求举牌竞价,不得阻碍拍卖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威胁、恐吓其他竞租人,不得恶意串标。

四、拍卖会场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五、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拍卖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拍卖会程序

1、拍卖会主持人宣布开始;

2、介绍出席拍卖会的有关领导;

3、介绍标的基本情况;

4、拍卖师宣读《拍卖须知》;

5、开始拍卖;

6、宣布竞得者及成交价;

7、签定《拍租成交确认书》;

8、拍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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