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混凝土试块留置及实体检测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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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混凝土试块留置及实体检测方案

混凝土试块留置及实体检测方案

1.编制依据

1.1设计文件:

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洽商、设计交底、设计变更。

1.2标准文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J115—2001)

1.3施工控制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混凝土施工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无锡龙湖滟澜山项目四标段

工程地点:

无锡新区太湖科技园净慧西道西南地块,南至湖景路边。

建设单位:

无锡龙湖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

监理单位:

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龙湖艳澜山项目位于无锡新区太湖科技园净慧西道西南地块,南至湖景路边。

本项目占地平面近似于不规则五边型,功能为叠拼和类独栋别墅区及小高层,拟建别墅总层数为3~4层及小高层8层和小高层16层。

Ⅳ标类独栋(62—64#)共计3栋,叠拼(65—72#)共计8栋,8层小高层(73—79#)共计7栋,16层小高层(80#—82#)共计3栋,总建筑面积约为9万平方米。

类独栋为地下二层、地上三层的框架结构。

叠拼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隔热层的框架结构。

八层和十六层小高层为地下一层、地上八(十六)层的剪力墙结构。

无锡龙湖艳澜山项目Ⅳ标段类独栋别墅地上为三层,有下沉式庭院。

基础形式为天然地基筏板基础,±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60M,地下室底板结构标高主要为-4.65M和-4.85M。

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主楼首层楼面结构标高为-0.03M,主楼为钢筋砼框架异型柱结构体系,叠拼别墅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加隔热层的框架结构。

基础形式为天然地基筏板基础,±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60M,地下室底板结构标高主要-4.65M和-4.850M,板厚400mm,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主楼首层楼面结构标高为-0.03M,板厚分别为180mm(120、150、250等)。

8层小高层为地下一层,地上8层的剪力墙结构。

基础形式为天然地基筏板基础,±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60M,地下室底板标高-3.6m,板厚600mm。

16F小高层地基为桩基础,±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60M,地下室底板标高-5.8m,板厚850mm(550)。

主楼首层楼面结构标高为-0.03M,板厚为120mm。

主楼为钢筋砼剪力墙结构体系、现浇楼面组成,层高为2.9m。

基础地下室:

铺筑素砼C15垫层后做C30梁式混凝土满堂整板基础,基础砼强度为C30(P6),基础梁,筏板,地下室外墙迎水面保护层厚度为50mm。

上部主体结构:

本工程上部类独栋三层主体均为现浇钢筋砼框架异型柱结构,墙体厚度200;楼层层高3.00M,坡屋顶,坡度1:

3.4;各层设置二~三跑楼梯。

8、16层主体均为现浇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墙体厚度200;楼层层高2.90M,坡屋顶,机房为平屋面。

每栋设置二电梯。

叠拼上部为4+1层均为现浇钢筋砼异型柱框架结构,墙体厚度200;楼层层高3.00M,坡屋顶,坡度为1:

3。

3.各部位混凝土具体情况设计值(表一)

1)叠拼区域

序号

结构部位

强度等级

抗渗等级

备注

1

基础垫层

C15

2

防水保护层

C20

3

基础底板

C30

P6

4

地下室柱、墙、梁及顶板

C30

P6

5

首层梁、板、墙、柱

C30

6

二层梁、板、墙、柱

C30

7

三层梁、板、墙、柱

C30

8

四层梁、板、墙、柱

C30

9

屋面隔热层

C30

10

填充墙圈梁、构造柱

C20

2)类独栋区域

序号

结构部位

强度等级

抗渗等级

备注

1

基础垫层

C15

2

防水保护层

C20

3

基础底板

C30

P6

4

地下室夹层

C30

P6

5

地下室柱、墙、梁及顶板

C30

P6

6

首层梁、板、墙、柱

C30

7

二层梁、板、墙、柱

C30

8

三层梁、板、墙、柱

C30

9

屋面隔热层

C30

10

填充墙圈梁、构造柱

C20

3)8、16层小高层区域

序号

结构部位

强度等级

抗渗等级

备注

1

基础垫层

C15

2

防水保护层

C20

3

基础底板

C30

P6

4

地下室柱、墙、梁及顶板

C30

P6

5

 

 

 

首层梁、板、墙、柱

C30

6

二层梁、板、墙、柱

C30

7

三层梁、板、墙、柱

C30

8

四层梁、板、墙、柱

C30

9

五层梁、板、墙、柱

C30

10

六层梁、板、墙、柱

C30

11

七层梁、板、墙、柱

C30

12

八层梁、板、墙、柱

C30

13

九层梁、板、墙、柱

C30

14

十层梁、板、墙、柱

C30

15

十一层梁、板、墙、柱

C30

16

十二层梁、板、墙、柱

C30

17

十三层梁、板、墙、柱

C30

18

十四层梁、板、墙、柱

C30

19

十五层梁、板、墙、柱

C30

20

十六层梁、板、墙、柱

C30

21

十七层梁、板、墙、柱

C30

22

十八层梁、板、墙、柱

C30

23

屋面隔热层

C30

24

填充墙圈梁、构造柱

C20

4.各部位混凝土实际测定情况(表二)

序号

结构部位

浇筑时间

试块留置

等效龄期

设计与试压强度比

1

基础垫层

2

防水保护层

3

基础底板

4

地下室梁板、柱、墙

8

 

 

 

首层梁、板、墙、柱

9

二层梁、板、墙、柱

10

三层梁、板、墙、柱

11

四层梁、板、墙、柱

12

五层梁、板、墙、柱

13

六层梁、板、墙、柱

14

七层梁、板、墙、柱

15

八层梁、板、墙、柱

16

九层梁、板、墙、柱

17

十层梁、板、墙、柱

18

十一层梁、板、墙、柱

19

十二层梁、板、墙、柱

20

十三层梁、板、墙、柱

21

十四层梁、板、墙、柱

22

十五层梁、板、墙、柱

23

十六层梁、板、墙、柱

24

十七层梁、板、墙、柱

25

十八层梁、板、墙、柱

26

屋面隔热层

27

填充墙圈梁、构造柱

说明:

叠拼、类独栋根据图纸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5.材料供应计划及试验室情况

5.1材料供应:

本工程混凝土一律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选用无锡新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建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资质条件满足本工程混凝土强度要求。

5.2试验室:

本工程委托无锡市前友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试验室进行施工所需的试验工作,其资质和试验室条件满足本工程所需进行的试验项目要求。

6、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

6.1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6.2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

1)、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³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6.3防水混凝土试块留置原则

1)、防水混凝土的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原则见前

(一)条;

2)、抗渗试块留置原则(依据GB50208—2002):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试块),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配合比调整时,应相应增加试块的留置组数。

7.实体检测项目检测规定及相关要求

7.1检验说明

7.1.1对结构实体进行检验,是在相应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地反映混凝土强度及受力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结构安全。

7.1.2与结构实体混凝土组成成分、养护条件相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强度可作为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7.1.3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关系到结构的承载力、耐久性、防火等性能,故除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尺寸偏差检查外,还应对结构实体中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7.1.4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7.1.5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7.2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7.2.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⑵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⑷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7.2.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级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7.2.3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⑴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⑵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7.2.4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6.2.2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7.3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7.3.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⑵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7.3.2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的纵向受力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7.3.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

7.3.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7㎜;对板类构件为+8㎜,-5㎜。

7.3.5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⑵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量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⑶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6.3.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8.实体检测方法

8.1混凝土强度检验

8.1.1各结构部位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数量见表二记录。

8.1.2同条件养护试件放置于每楼层柱根处,并用钢筋笼子盛放以保证试块完整性和温湿度的同一性。

8.1.3各结构部位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的等效龄期见表二记录。

8.1.4各结构部位同条件养护试件设计强度与试验试压强度的比值见表二记录,合格比值应小于或等于1.1。

8.1.5若同条件养护试件出现丢失、遗漏、破损及数量不足时,采用回弹法进行检测,方法如下:

⑴每一结构部位测区定为10个,相邻两个测区的间距控制在2m以内,测区离结构部位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小于0.5m且大于0.2m,测区面积小于0.04㎡。

⑵测区选在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

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可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检测混凝土浇筑侧面、表面或底面。

⑶测区选在构件的两个对称可测面上,也可选在一个可测面上,且均匀分布。

在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必须布置测区,并避开预埋件。

⑷检测面为混凝土表面,并清洁、平整,不能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必要时可用砂轮清除疏松层和杂物,且不能有残留的粉末或碎屑。

⑸对弹击时可能产生颤动的薄壁、小型构件要进行固定。

⑹结构或构件的测区要标有清晰的编号,必要时要在记录纸上描述测区布置示意图和外观质量情况。

⑺检测时,回弹仪的轴线应始终垂直与结构或构件的混凝土检测面,缓慢施压,准确读数,快速复位。

⑻测点要在测区范围内均匀分布,相邻两测点的净距不应小于20㎜;测点距外露钢筋、预埋件的距离不小于30㎜。

测点不应放在气孔或外露石子上,同一测点只应弹击一次。

每一测区应记取16个回弹值,每一测点的回弹值读数估读至1。

⑼回弹值测量完毕后,应在有代表性的位置上测量碳化深度值,测点表不应少于构件测区数的30%,取其平均值为该构件每测区的碳化深度值。

当碳化深度值极差大于2.0㎜时,应在每一测区测量碳化深度值。

⑽碳化深度值测量,可采用适当的工具在测区表面形成直径约15㎜的孔洞,其深度应大于混凝土的碳化深度。

孔洞中的粉末和碎屑应除净,并不得用水擦洗。

同时,应采用浓度为1%的酚酞酒精溶液滴在孔洞内壁的边缘处,当已碳化与未碳化界线清楚时,再用深度测量工具测量已碳化与未碳化混凝土交界面到混凝土表面的垂直距离,测量不应少于3次,去其平均值。

每次读数精确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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