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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合同聘用制度

驾驶人合同聘用制度

  篇一:

驾驶员合同聘用制度

  兴山县兴发汽运

  有限公司

  驾驶员合同聘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驾驶员的招聘行为,严格把握好驾驶员的源头关,有效确保行车安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人员有效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的招聘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三条公司提倡“遵规守法,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要求全体驾驶员做到:

忠诚团结,敬业进取,勤俭高效,文明礼貌,创建一支和谐高效、作风优良驾的驶员队伍。

  第二章招聘程序

  第四条公司因生产需要招聘驾驶员,应由生产部撰写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下达公司办公室统一发布招聘文件和广告,由安全部和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员的招聘工作。

  第五条驾驶员的聘用考核以实际操作考核为主,理论考核为辅,理论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职业道德、车辆机务等专业业务及相关知识;实际操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应聘当事人亲自驾驶本公司车辆到指定的线路行驶,由安全部工作人员在旁监督指挥,考察其驾驶操作车辆的熟练程度。

  第六条经考核择优录用的驾驶员,安全部要及时到车管所对拟录用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与核对,确认符合条件无误后签订试用期合

  同,试用期3个月合格后给予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第七条驾驶员考核表的填写必须规范,监考人员意见栏应由负责现场考核的安全部工作人员填写考核结果、签字,安全部意见栏应由安全部负责人给出是否聘用的意见和提出建议、签字,领导意见栏应由公司总经理作出批示结果并签字。

  第三章试用期管理

  第八条拟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内由安全部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驾驶员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驾驶员操作规范、服务承诺等知识。

  第九条经教育培训合格后由安全部安排跟车实习熟悉运行线路,跟车实习期间按车队《签到时间表》准时签到,跟车实习时间不得少于25天不超过30天,其中第1天跟车(不准驾驶车辆)了解车辆技术状况、道路沿线的交通安全情况,1天后方可在正式驾驶员的监督指导下驾驶。

跟车实习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90%。

  第十条跟车实习期间由所跟车辆驾驶员进行车辆操作使用、例行保养、日常维护、故障分析与排除等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跟车实习合格后,由安全部填写驾驶员跟车鉴定表,并填写岗前培训记录表,将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公司办公室。

指导驾驶员须在跟车鉴定表上签字确认和给出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试用期内驾驶员如发生下列行为的,不于聘用。

  1、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理论考核不合格或跟车实习期满不合格的。

  3、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

  4、有违章行为被交管部门抄告的;

  5、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

  6、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第四章招聘条件

  第十三条应聘驾驶员必备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B2(挂车驾驶员A2)及以上、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单寸免冠近照2张。

  2、应聘普货车辆驾驶员需要2年及以上货车驾驶经验,危货车驾驶员需要5年及以上大货车驾驶经验,必须提供由交管部门开具的3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书。

  3、必须提供经车管部门年审后由车管部门提供的身体条件接收合格证明。

  4、驾驶员须年满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有初中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无不良记录的,。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控调节能力,仪表仪容整洁,谈吐举止稳重、端庄。

  第五章驾驶员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驾驶员正式上岗后,必须具备的岗位职责有:

  1、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

  3、驾驶员必须爱车、护车,时刻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时刻保持车辆清洁、室内舒适。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确保及时接受公司发送的通知和公告,随时听从生产部安排出车任务,亦可直接听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出车。

  5、加强安全学习,加强行车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严禁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严禁驾驶员违法规行车、停车,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6、驾驶员外出出车食宿时,应将车辆停放安全可靠的地方,不得私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

  7、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拨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8、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坚守工作岗位,未经请假,不得擅离岗位。

  9、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熟悉车辆构造、性能,掌握各种条件的驾驶操作要领和排除常见故障的技能。

爱护车辆,按时完成规定的保养作业,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完好无损。

  篇二:

驾驶员聘用制度

  聘用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劳动安全目标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保证公司的生产运行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娴熟的驾驶技术,较强的安全意识。

  二、聘用驾驶员的基本条件是:

具有三年以上驾龄,年龄二十五周岁至五十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严格执行聘用程序

  

(一)、安全稽查处、技术处对应聘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进行核查,对应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交通法规常识等相关方面进行严格考核。

  

(二)、安全稽查处、技术处初审合格后,应聘驾驶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检表等有关证件,到人事劳资处填写聘用登记表。

  (三)、经考核合格由安全稽查处发放准驾证,被聘驾驶员向公司缴纳安全保证金5,000元,到人事劳资处办理聘用手续后,方可上岗。

  四、公司综合考评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五、被聘驾驶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予以解聘。

  六、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同意驾驶员上岗,一经查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由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篇三:

驾驶员聘用合同协议

  甲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单位地址家庭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篇四:

驾驶员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单位的司机,聘用期限为三个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

试用期内,乙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认可,试用期计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并续签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

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车辆晚上应停放在指定车库内,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停不到车库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六、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和待遇:

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试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此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五:

公司聘用外来机动车驾驶人合同书

  聘用外来机动车驾驶人

  合

  同

  书

  温州市外来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制

  聘用外来机动车驾驶人协议书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同意聘请乙方担任汽车驾驶员,现就双方聘用期间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聘用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聘用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开或为他人开车;甲方也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但乙方存在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予以解聘。

  2、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聘用期内乙方还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调配,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聘用期间乙方如果发生交通违章罚款的,甲方应督促乙方及时缴纳罚金;乙方逃避处罚的,应有甲方负责。

如果发生行车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有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逃逸或确无能力承担经济赔偿的,甲方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4、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十五日内应依法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外来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盖公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注:

1、请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逾期本合同作废;

  2、合同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复印件无效。

  聘用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对外来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温州市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签定以下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做到;

  1、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行车,力争全年不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2、要做到“不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凡日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班车,不能单独驾驶。

  3、积极、按时参加安全组织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4、积极参加与打击“车匪路霸”犯罪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好车内的治安秩序,保证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

  5、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报案并保护现场,使驾驶的车辆成为一个流动报警点。

  二、甲方必须做到: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协助职能部门抓好安全行车源头管理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切实加强外来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行车习惯,确保车辆检验合格、车况良好。

加强对本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积极配合车管部门办理报废回收手续,确保本单位车辆报废率达到100%。

  2、对乙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应督促其及时到交警部门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3、尽量为乙方创造有利的安全行车条件,杜绝疲劳驾驶或超负荷工作。

  4、建立聘用驾驶人台帐,记录日常行车安全方面情况。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市外来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市公安局交通治安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篇六:

新进人员合同聘用制暂行办法

  新进人员合同聘用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我单位聘用合同制的管理,保障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进人员合同聘用制,是指本局及二级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的二级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聘用职工(非事业单位编制的新职工,以下简称受聘人),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确定用人关系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行新进人员合同聘用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以促进聘用单位建立健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受聘人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第四条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局政工科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部门,并负责局所属聘用单位实施新进人员合同聘用制的管理。

  第二章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聘用合同经过鉴证后成立。

  第七条订立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订立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统一使用固定格式的《职工聘用合同书》,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各执一份,一份送人事部门存档。

  第九条下列条款为聘用合同必备条款:

  

(一)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履行期;

  (三)受聘人的工作内容;

  (四)为受聘人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五)受聘人的工作报酬;

  (六)聘用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聘用单位与受聘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其他聘用合同条款。

  第十条聘用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受聘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

聘期在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聘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含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聘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予安置的人员,不实行试用期。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履行期可以固定,也可以不固定,或者按完成特定工作的时间固定。

  聘用合同的履行期,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协商确定。

受聘人在同一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续订聘用合同时,可以按其提出的要求,不固定聘用合同履行期。

第十三条聘用单位原有合同制职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时,按本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聘用单位可以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缓签聘用合同:

  

(一)个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

  

(二)确有特殊原因,在册不在工作岗位的。

  第十五条不在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之内的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设法流动,在此期内,可以继续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期满未能流动的,停止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办理辞职或者辞退手续。

  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

  一、聘用的范围及对象

  经20XX年月日之前进入单位的职工,在此之后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新入职人员,(局事业单位编制的在编人员除外)。

  二、聘用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热爱本职工作,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4、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技术资格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

  6、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及其它条件。

  三、聘用的程序

  1、根据岗位需要,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的条件和聘用有关事项;

  2、按照条件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

  3、进行政考核;

  4、单位领导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

  5、签订聘用合同。

  四、方法及步骤

  1、宣传发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岗位设置: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拟定以下岗位:

路政大队名,路桥公司名(工程项目部名),养护中心名,车队名,机务队名,材料站名,古龙山庄名,超限站名。

  3、按岗聘用:

  应聘人员按照聘用公布的职位,通过双向选择进行聘用。

  五、聘用合同的签订

  聘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研究,确定人员后,单位法人代表与确定的岗位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在15个工作月到局政工科部门办理合同签证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了使我局新人新办法制度顺利进行,经领导班子研究成立以XXX、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XXX、XXX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局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并且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篇七:

个人客运汽车司机雇佣合同书

  用工合同

  甲方(车主):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司机):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

  1、因工作需要,担任车的司机工作。

  2、负责开车、车辆保养、故障检查维修、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

  三、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2、甲方负责乙方日常工作中的车辆行程、安全行车的管理及工作安排。

  3、甲方负责提供、车辆燃油费、保养费用、先关运营手续以及车辆保险费用。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先向甲方请假。

  2、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可以自行安排休息,但应保持手机常开状态。

  3、严格按规定定点停放车辆。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门交通事故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理:

驾驶员无责任的,不处罚;驾驶员有责任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负担。

  5、车辆必须由本人驾驶,不得擅自借与他人驾驶,如有发现,甲方立即解除合同;未经批准,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因酒后、严重违章驾驶车辆,或肇事逃逸;或不经甲方同意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将承担损失的全部费用。

  7、乙方应爱护车辆设备,执行操作规范,节约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规

  章制度,做到对车辆三勤四检,始终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做到礼貌待客,举止文明。

  8、乙方出了交通事故,没有及时向部门甲方汇报、隐瞒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未经同意私自出车的;

  (3)不服从管理或泄露有关机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4)矿工3天以上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本月工资。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八: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川农大校人发20XX25号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快推进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8号)以及《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XX97号)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根据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

  第一条合同制聘用岗位分为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政工助理、技术助理和工勤人员等七个类别。

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核定各单位各类别合同制聘用人

  员岗位数。

  第二条教学助理仅在事业编制教师明显不足的本科必修课程设臵,每个岗位每学年授课不少于160学时。

  第三条实验助理按实验室或试验基地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教学实验或试验任务的实际需要,在教学科研单位编制控制数内设臵。

  第四条科研助理原则上按科研项目主持人所承担的各类项目经费核定,不占用教学科研单位编制,学校实行总额控制。

各类项目经费在30-49万元可设1个岗位;50-99万元可设2个岗位;100万元以上可设3个岗位。

特殊情况学校可特批增设岗位。

科研项目聘用科研助理,学校从其项目经费中按每人每年收取2万元基本劳务费。

  第五条管理助理和政工助理原则上按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控制数的20—30%核定。

特殊情况学校可特批增设岗位。

  第六条技术助理仅在后勤与服务部门的技术岗位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设臵。

  第七条工勤人员按工种类别设臵岗位。

各单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退休后,如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补充聘用工勤岗位。

科研项目主持人可在核定的科研助理岗位数内设臵聘用工勤人员。

科研项目聘用工勤人员,学校从其项目经费中按每人每年收取1万元基本劳务费。

  二、岗位条件

  第八条教学助理和政工助理岗位申报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应具有研究生学历,获硕士或博士学位,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第九条管理助理、科研助理、实验助理和技术助理岗位申报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第十条工勤岗位申报年龄原则上女不得超过48岁,男不得超过55岁。

按不同工种确定相应的具体条件,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具有专科或本科学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人事处、纪委、工会教代会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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