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实务案例真题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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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实务案例真题解析

2008至2012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实务案例真题解析

2008年【案例一】

  背景

  某堤防除险加固工程依据《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防洪闸及堤防加固。

其中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单位批准,发包人同意将新闸门的制作及安装由分包单位承担。

合同约定:

  

(1)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时,其超出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所造成的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工期提前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天,逾期完工违约金为10000元/天。

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假定各项工作均衡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由于山体滑坡毁坏了运输必经的公路,新闸门比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推迟10天运抵现场。

  事件2:

在C工作中,闸墩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了返工处理,导致C工作推迟5天完成。

  事件3:

在D工作中,由于安装新闸门的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导致D工作推迟6天完成。

  事件4:

在G工作中,由于设计变更使堤段填筑的工程量达到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的120%,导致G工作48天完成。

  事件5:

在F工作中,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F工作20天完成。

  问题:

  1.确定施工进度计划的工期,并指出关键工作。

  2.分别分析事件1、事件2、事件3、事件4对工期的影响。

  3.分别指出事件1、事件2、事件3、事件4承包人是否有权提出延长工期,并说明理由。

  4.根据施工中发生的上述事件,确定该工程的实际完成时间是多少天,以及承包人因工期提前得到的奖励或因逾期应支付的违约金是多少。

【一】

  1.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为125天;关键工作为B、C、D、F(或拆除旧闸门、加固闸墩、安装新闸门、吊装桥面及铺装面层)。

  2.事件1:

A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延误的时间未超过其原有总时差,对工期没有影响。

  事件2:

C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5天。

  事件3:

D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为6天。

  事件4:

G为非关键工作,但其原有总时差5天,影响工期3天。

  3.事件1:

无权。

理由:

尽管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未影响工期。

  事件2:

无权。

理由:

造成延期是承包人的责任。

  事件3:

无权。

理由:

造成延期是承包人的责任。

  事件4:

有权。

理由:

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可向发包人提出2天的延期要求。

 4.该工程的实际完成时间为128天,承包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10000元。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期计算及关键工作的判定。

工期最长的线路就是关键线路,工期为5+85+5+30=125(天),关键线路为B→C→D→F,所以关键工作为B、C、D、F。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作的调整对工期的影响。

关键工作延迟会影响工期,非关键工作只要不超过其总时差就不会影响工期。

所以事件1中A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延误的时间未超过其原有总时差,对工期没有影响。

事件2中C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5天。

事件3中D为关键工作,影响工期为6天。

事件4中G为非关键工作,其原有总时差5天,影响工期3天。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提出延长工期的务件。

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①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作内容;②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③增加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⑤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⑥不可抗力;⑦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和阻碍。

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事件1尽管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未影响工期。

事件2造成延期是承包人的责任。

事件3造成延期是承包人的责任,所以无权提出延长工期。

事件4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可向发包人提出2天的延期要求。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程的实际完成时间。

实际工程中,C工作推迟工期5天。

D工作推迟工期6天。

G工作推迟工期3天,F工作20天完成,提前10天,所以实际完成时间为125+3=128(天),施工逾期一天,所以违约金为10000元。

【案例二】

  背景

  某城市围堰堤为1级堤防,在原排涝西侧200m新建一座排涝泵站(包括进水建筑物、泵室、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等),总装机容量1980kW,合同工期为16个月,自2002年11月至2004年2月。

该地区主汛期为6、7、8三个月,泵室、穿堤涵洞等主体工程安排在非汛期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汛前以泵室、进水建筑物施工为关键工作,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相继安排。

  事件2:

穿堤涵洞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量不大,施工单位将该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包括玻璃幕墙、贴面)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事件3:

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堤身填筑和混凝土护坡质量进行抽检。

  事件4:

2003年3月份的施工进度计划中,3月3日穿堤涵洞周边堤防土方回填至设计高程,3月4日~3月14日进行堤外侧现浇混凝土护坡施工。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安排是否妥当并简述理由。

  2.事件2中,分包是否允许并简述理由。

  3.事件3中,工程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哪几项?

  4.事件4中,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简述理由。

案例

(二)

  1.施工安排不妥。

理由:

从度汛安全考虑,施工安排穿堤涵洞、出水建筑物施工应当为关键工作。

  2.不允许土方工程分包,理由:

该穿堤涵洞周边的堤防土方开挖回填属于该1级堤防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允许厂房、管理房的内外装饰工程分包,理由:

其专业性较强,在排涝泵站工程中不属于主体工程,可以通过相应程序申请分包。

  3.堤身填筑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有干密度和外观尺寸。

混凝土护坡质量抽检的内容至少有混凝土强度。

  4.不合理。

理由:

新填土方固结沉降尚未完成,容易引起现浇混凝土护坡开裂。

  【解析】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分包奈件。

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工程质量抽检的内容。

土料填筑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干密度和外观尺寸;干(浆)砌石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厚度、密实程度和平整度,必要时应拍摄图像资料;混凝土预制块砌筑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预制块厚度、平整度和缝宽;垫层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垫层厚度及垫层铺设情况;堤脚防护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断面复核;混凝土防洪墙和护坡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混凝土强度。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进度安排。

施工安排进度不能赶得太紧,新填土方必须固结沉降完成,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进程,因为固结沉降未完成,容易引起现浇混凝土护坡开裂。

【案例三】

  背景

  某穿堤建筑物施工招标,A、B、C、D四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经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核,本工程监理单位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D投标人没能通过资格审查。

A、B、C三个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

  事件2:

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对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如下评估:

C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土方开挖(土质级别Ⅱ级,运距50m)”项目中,工程量2万m与单价500元/m的乘积与合价10万元不符。

工程量无错误。

故应进行修正。

  事件3:

招标人确定B投标人为中标人,按照《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

合同价500万元,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保留金按当月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扣留。

施工期第1个月,监理单位确认的月进度款为100万元。

  事件4:

根据地方政府美化城市的要求,设计单位修改了建筑设计。

修改后的施工图纸未能按时提交,承包人据此提出了有关索赔要求。

  问题:

  1.事件1中,指出招标人拒绝投标人D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是否合理,并简述理由。

  2.事件2中,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令第30号)的规定,简要说明C投标人报价修正的方法并提出修正报价。

  3.事件3中,计算预付款、第1个月的保留金扣留和应得付款(单位:

万元保留2位小数)。

4.事件4中,指出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要求是否合理并简述理由。

  案例(三)

  1.合理。

理由:

招标项目监理单位的任何附属(或隶属)机构都无资格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修正方法:

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以合价为基准,修改单位。

修改后的单价为5元/m。

  3.预付款:

500×10%=50.00(万元)。

保留金扣留:

100×5%=5.00(万元)。

应得付款:

100-5=95.00(万元)。

  4.合理。

理由:

及时提供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是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施工投标资格。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投标报价修正。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①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预付款、保留金及应得付款的计算。

合同约定:

合同价500万元,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保留金按当月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扣留。

施工期第1个月,监理单位确认的月进度款为100万元。

所以预付款为500×10%=50.00(万元),第1月的保留金扣留为100×5%=5.00(万元),应得付款为100-5=95.00(万元)。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索赔。

根据《合同范本》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及时提供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是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所以本案例中,修改后的施工图纸未能按时提交,承包人据此提出有关索赔要求是合理的。

2009年【案例一】

  背景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堤防加固项目的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为堤身加固和穿堤涵洞拆除重建。

为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将堤身划分成2个区段组织流水施工,项目部拟定的初始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位:

天)。

  在实施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项目部在审查初始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提出了优化方案,即按先“Ⅱ堤段”、后“Ⅰ堤段”顺序组织施工,其他工作逻辑关系不变,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不变,新计划已获监理单位批准并按其组织施工。

  事件2:

由于设计变更,“Ⅱ段堤身填筑”(F工作)推迟5天完成。

  事件3:

质检时发现工段砌石存在通缝、叠砌和浮塞现象,需返工处理,故推迟3天完成。

  事件4:

第225天末检查时,“Ⅱ段砌石护坡”(G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Ⅰ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计完成60%工程量。

  问题:

  1.根据事件1,绘制新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工作名称用原计划中的字母代码表示),分别计算原计划与新计划的工期,确定新计划的关键线路(用工作代码表示)。

  2.分别指出事件2、事件3的责任方,分析对工期的影响及可获得工期补偿的天数。

  3.根据事件4,分别指出第225天末G、C、K工作已完成多少天工程量,及其对工期有何影响?

(假定各工作匀速施工)

案例

(一)

  原工期:

20+5+120+142+110+60=457(天)。

现工期:

20+8+142+120+90+60=440(天)。

新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

A→E→F→C→E→H。

  

  2.事件2是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在发包方,由于F工作是关键工作,因此可延长5天工期。

  事件3是施工质量问题,责任在承包方,因此不予工期补偿。

  3.G工作:

110X0.4=44(天);C工作:

120X0.4=48(天);K工作:

120×0.6=72(天)。

  G工作:

225天时应该完成50天,晚了6天,但未超过其10天的时差,因此不影响工期。

  C工作:

225天时应该完成50天,晚了2天,由于是关键工作,会延误2天工期。

  K工作:

140天时应该完成120天,晚了133天,由于其总时差为245天,因此不影响工期。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施工网络计划图的绘制、工期计算及关键线路的判定。

设计变更后,按先“Ⅱ堤段”、后“I堤段”顺序组织施工,其他工作逻辑关系不变,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不变,绘制新的施工网络计划图。

原计划工期为:

20+5+120+142+110+60=457(天),新计划的工期为:

20+8+142+120+90+60=440(天),新计划的关键线路即工期最长的线路,所以关键线路为:

A→E→F→C→D→H。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施工责任及对工期的影响。

事件2中,由于设计变更,“Ⅱ段堤身填筑”(F工作)推迟5天完成,是发包方的责任,由于在关键路线上,因此延长5天工期。

事件3中,质检时发现I段砌石存在通缝、叠砌和浮塞现象,需返工处理,故推迟3天完成,是施工质量问题,因此责任在承包方,不予工期补偿。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实际工程量及对工期的影响。

只有在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迟和超过自由时差的工作才能影响工期。

第225天末检查时,“Ⅱ段砌石护坡”(G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即完成工程量为110×40%=44(天);“Ⅰ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即完成工程量为120×40%=48(天);“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计完成60%工程量,即完成工程量为120×60%=72(天);225天时G工作应该完成50天,晚了6天,但有10天的时差,因此不影响工期。

C工作应该完成50天,晚了2天,由于是关键工作,会延误2天工期。

K工作140天时应该完成120天,晚了133天,由于有时差245天,因此不影响工期。

【案例二】

  背景

  某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1)工程9月1日开工,工期4个月;

  

(2)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10%计,并按月在工程进度款中平均扣回;

  (3)保留金按5%的比例在月工程进度款中预留;

  (4)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的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工程内容、合同工程量、单价及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9月8日,在进行某段堤防清基过程中发现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

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

因不具备灌浆施工能力,施工单位自行确定了分包单位,但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事件2:

10月10日,因料场实际可开采深度小于设计开采深度,需开辟新的料场以满足施工需要,增加费用1万元。

  事件3:

12月10日,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造成返工,损失费用0.5万元。

  问题:

  1.计算合同价和工程预付款。

(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小数)

  2.计算11月份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预留和实际付款金额。

(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小数)

  3.事件1中,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外,“相关单位”还应包括哪些?

对于分包工作,指出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简要说明正确做法。

  4.指出上述哪些事件中,施工单位可以获得费用补偿。

  案例

(二)

  1.合同价:

1×4+12×16+0.5×380+0.5X120=446(万元)。

  工程预付款:

446×10%=4460(万元)

  2.11月的时候土方工程量超出合同总量自15%,达到16.7%,因此超出部分需要调价。

12×(1+15%)=13.8(万m3),前两个月土方填筑已完成8万m3。

  所以,11月份土方款:

5.8×16+0.2×16X0.9=92.8+2.88=95.68(万元)。

  本月工程进度款:

95.68+0.3×380+0.3X120=45.68(万元)。

  保留金预留:

245.68X0.05=12.28(万元)。

  实际付款金额:

245.68—12.28一(44.6/4)=222.25(万元)。

  3.还应当包括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不能自定分包单位,需将拟分包单位报监理及建设单位,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同意后方可分包;且需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4.事件1属于勘测问题,责任在业主,施工单位可获得10万元补偿;事件2属于设计问题,责任在业主,施工单位可获得1万元补偿;事件3属于施工问题,责任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能获得补偿。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合同价币预付款的计算。

根据工程内容、合同工程量和单价引算工程合同价:

1×4+12×16+0.5X380+0.5×120=446(万元);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10%计,则工程预付款为446×10%=44.6(万元)。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进度款、保留金预留和实际付款的计算。

案例中,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的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本土方填筑工程量为12万m3。

11月份结束时土方填筑工程量为3+5+6=14(万m3)超出合同总量的15%,因此超出部分需要调价,前两个月土方填筑工程量为3+5=8(万m3),超出合同总量15%时的工程量:

12X(1+15%)=13.8(万m3),11月份土方填筑款:

(13.8—8)×16+(14—13.8)×16X0.9=92.8+2.88=95.68(万元),所以本月工程进度款:

95.68+0.3×380+0.3×120=245.68(万元);保留金预留:

245.68×0.05=12.28(万元);实际付款金额:

245.68—12.28一(44.6/4)=222.25(万元)。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方案变更及分包。

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研究确定进行方案变更;施工单位需将拟分包单位报监理及建设单位,经项目

  法人书面认可,同意后方可分包,且需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而不能自定分包单位。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施工单位的索赔。

事件1:

在进行某段堤防清基过程中发现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

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属于勘测问题,责任在业主,所以施工单位可获得10万元补偿;事件2:

因料场实际可开采深度小于设计开采深度,需开辟新的料场以满足施工需要,增加费用1万元,属于设计问题,责任在业主,所以施工单位可获得1万元补偿;事件3:

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造成返工,损失费用0.5万元,属于施工问题,责任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能获得补偿。

【案例三】

  背景

  一排水涵工程施工招标中,某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计算辅助资料)见下表。

  计算辅助资料中,人工预算单价如下:

  A:

4.23元/工时;高级工:

3.57元/工时;

  B:

2.86元/工时;初级工:

2.19元/工时。

  问题:

  1.根据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指出有计算性错误的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进行计算性算术错误修正并说明适用的修正原则。

修正后投标报价为多少?

  2.指出“钢筋制作与安装”项目中“制作”包含的工作内容。

3.计算辅助资料中,A、B各代表什么档次人工单价?

除人工预算单价外,为满足报价需要,还需编制的基础单价有哪些?

案例(三)

  1.临时费用不应计入,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土方回填工程和浆砌块石护坡(底)工程计算错误,按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的原则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264.3万元。

  2.钢筋制作包括钢筋生产、施工架立筋、搭接、焊接和加工。

  3.A代表工长;B代表中级工。

还应编制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制作与安装等基础单价。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临时工程费用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计算性错误时的修正原则。

承包人临时工程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列入投标清单;土方回填工程和浆砌块石护坡(底)工程计算错误,按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的原则进行修正。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钢筋制作包含的内容。

钢筋制作包括钢筋生产、施工架立筋、搭接、焊接和加工。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人工预算单价档次及基础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是指生产工人在单位时间(工时)的费用。

根据工程性质的不同,人工预算单价有枢纽工程、引水及河道工程两种计算方法和标准。

每种计算方法将人工均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个档次。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由“量、价、费”三要素组成,价指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时费等基础单价。

本案例中,除人工预算单价外,为满足报价需要,还需编制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制作与安装等基础单价。

【案例四】

  背景

  某新建排涝泵站装机容量为8×250kW,采用堤后式布置于某干河堤防背水侧,主要工程内容有:

①泵室(电机层以下);②穿堤出水涵洞(含出口防洪闸);③进水前池;④泵房(电机层以上);⑤压力水箱(布置在堤脚外);⑥引水渠;⑦机组设备安装等。

施工期为当年9月~次年12月共16个月,汛期为6月~8月,主体工程安排在一个非汛期内完成。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

泵室段地面高程19.6m,建基面高程15.6m。

勘探揭示19.6~16.0m为中粉质壤土;16.0~13.5m为轻粉质壤土;13.5~7.0m为粉细砂,富含地下水;7.0m以下为重粉质壤土(未钻穿)。

粉细砂层地下水具承压性,施工期水位为20.5m,渗透系数为3.5m/d。

施工时采取了人工降水措施。

  事件2:

泵室基坑开挖完成后,泵室天然地基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联合验收,并共同核定了质量等级。

  事件3:

在某批(1个验收批)钢筋进场后,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检查了其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外观质量,并测量了钢筋的直径,合格后随机抽取了一根钢筋在其端部先截去了300mm后再截取了一个抗拉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进行检验。

  事件4:

该排涝泵站为一个单位工程,共分10个分部工程,所有分部工程质量均合格,其中6个分部工程质量优良(含2个主要分部工程),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1.6%,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与检验资料齐全,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问题:

  1.按照施工顺序安排的一般原则,请分别指出第③、⑤项工程宜安排在哪几项工程内容完成后施工。

  2.请指出事件1中适宜的降水方式并简要说明理由。

  3.事件2中,项目法人组织的“有关单位”有哪些?

  4.请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5.请按事件4评定该泵站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并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四)

  1.进水前池应在引水渠完成后施工;压力水箱应在穿堤出水涵洞完成后施工。

  2.事件2宜采用管井降水。

理由:

含水层厚度较大,将近5m,渗透系数达到3.5m/d,远超过1m/d。

  3.泵室天然地基验收属于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单位包括:

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

  4.钢筋一个验收批检验应随机选取2根经外部质量检查和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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