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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形象

中文摘要:

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从1887年诞生起到现在已成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文学形象,甚至已成为世界通用的神探的最佳代名词。

其理性而智慧、充满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的私人侦探的完美形象犹如上帝的化身,神圣而又令人无法企及。

同时,他那些自命不凡、语带嘲讽、冷漠孤寂等坏毛病又使他降回到平凡人的高度。

这种神性与人性的双重结合正是福尔摩斯这个形象得以风靡全球、深受人们喜爱的原因。

关键词:

福尔摩斯影响神性人性期待视野

Abstract:

SherlockHolmesdepictedbyConanDoylehasbecomeawell-knownliteratureimagesince1887whenitwascreated,indeedithasalreadybeenthebestpronounwhichisusedasauniversalexpertdetectiveimageallovertheworld.Hisreasonandintelligence,strongsenseofmissionandhighvigilancemakehimaperfectprivatedetectiveimagejustlikeincarnationofGodwhichisholyandcan’tbeachievedbyordinarypeople.Meanwhile,healsohassomebadhabitssuchasself-glorification,actinglikeaquipster,beingindifferentandlonelyetc,whichmakehimbacktoalevelofordinaryperson.ThecombinationofdivinityandhumanityisthereasonwhySherlockHolmesissopopularandenjoyedbyallthepeoplethroughouttheworld.

Keyword:

Holmes;Influence;Divinity;Humanity;Horizonofexpectations

 

前言---------------------------------------1

一、福尔摩斯的影响------------------------=--2

二、福尔摩斯的形象;神性与人性的结合--------------4

(一)、福尔摩斯的神性--------------------------------4

1、无所不知----------------------------------------5

2、无所不能---------------------------------------5

3、公正------------------------------------------6

(二)、福尔摩斯的人性----------------------------6

1、人性的优点------------------------------6

2、人性的缺点------------------------------8

三、读者的期待-------------------------------9

四、结论-------------------------------------11

 

神性与人性的完美结合

——论福尔摩斯侦探形象风靡不衰的原因

前言

有许多评论者分析研究过福尔摩斯这一文学形象,有写其推理方法的,有写其人物性格特点的,有写其各方面超强才能的,不一而足,由此,引发出一门新的学问“福学”。

已知最早的这类研究文章是1902年1月23日发表在《剑桥评论》上的署名“F.S.”(弗兰克·西奇维克)的一封致华生的公开信,该文章讨论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几个日期的疑问。

同年,阿瑟·巴莱特·莫里斯在美国的《文人》杂志发表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矛盾》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更多理论》。

其中不乏各领域的精英,他们由各自的专业领域出发研究福尔摩斯的知识结构。

比如对福尔摩斯故事中医学、化学的研究,有些甚至发表在《英国医学杂志》等严肃性的专业杂志上。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数学家和博物学家托马斯·A·西比奥克、珍妮·伍米克-西比奥克的《福尔摩斯的符号学——皮尔士和福尔摩斯的对比研究》把符号学:

一门研究符号、符号使用行为和符号系统特征的学科这类跨学科研究运用到文学研究中对福尔摩斯的推理法的分析上。

而在中国则是以译介学的角度来研究,香港中文大学的孔慧怡女士,曾经写过一篇非常精彩的论文,名叫《还以背景,还以公道》,副题是《论清末民初英语侦探小说中译》。

在这篇长文中,孔女士对于福尔摩斯在中国的翻译问题论证甚详;苏州大学的范伯群教授通过对中国近现代通俗小说的研究,提出“中国现代通俗文学历史发展三段论”,其中涉及福尔摩斯的译介对中国通俗小说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综上所述,前人基本上是从文本、作者或者其所处的社会的角度来对福尔摩斯进行较全面的研究,只是细细看来就会发现这些研究略显单薄、不够深入。

并且从基督教文化角度来挖掘分析这个人物的也从没有过,作为在传统西方圣经文化基础上产生的人物,毕竟还有一些我们东方人无法理解的方面。

因此,本文拟从此角度来诠释我们已熟知的名侦探形象,先从福尔摩斯形象的影响入手,继而以读者的视角(借以读者的期待视野)分析原因——神性与人性的完美结合,挖掘出福尔摩斯形象背后潜藏的西方文化基础,使我们能更为深入地了解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

 

一、福尔摩斯的影响

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期,一位英国绅士在其处女作《血字的研究》中塑造了一个身形修长,手拿放大镜,嘴叼烟斗,头戴猎鹿帽的私人侦探,这位英国绅士正是柯南·道尔,私人侦探即是举世闻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不仅改变了侦探小说在文学史上默默无闻的地位,而且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位在英国乃至世界家喻户晓名侦探形象。

柯南·道尔作为一名作家,出产的作品并不多,为我们所熟知的也仅有4部长篇、56部短篇小说所组成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然而,也就是这一部探案集给柯南·道尔带来了“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称号,给我们带来了福尔摩斯这个从虚拟世界走出来的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追溯历史,不难发现,福尔摩斯一开始就备受宠爱,1894年当《最后一案》宣判福尔摩斯的死期时,众读者哗然,有超过两万人的读者取消订阅当时英国有名的《海滨杂志》以示对柯南·道尔的抗议,有的甚至写信威胁,柯南·道尔不得已在《空屋》中使这位英雄“死而复活”,创造了文学史上因读者而使小说主人公复活的奇迹;1930年,已至晚年的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侦探系列整理归类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交由企鹅出版公司出版,之后世界各国相继出版,已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球。

福尔摩斯的影响广泛而深远。

一百多年来,人们没有忘记过他,反而越发喜爱。

2002年,以严谨著称的英国皇家化学学会追认福尔摩斯为“荣誉研究员”,这是该学会第一次授予一个小说中的虚拟人物如此殊荣,这在世界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就连小说中福尔摩斯的住所伦敦贝克街221号B也被设为纪念馆,每天来往参观的游客络绎不绝,像小说中的委托人那样往此处寄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福尔摩斯仿作大约有一万部,其各类影视作品已超过3000集;在世界各地也有专业的福尔摩斯俱乐部。

作为一个虚构人物,福尔摩斯成功俘获了侦探迷们的心,并获得了如经典文学作品中主人公一样的待遇。

这么多年来,出现了众多的仿福尔摩斯作品,所谓的仿福尔摩斯作即是其他作家借柯南·道尔作品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为主人公而展开的以19世纪末的伦敦为背景的新侦探故事。

其中较为有名的是尼可拉斯·梅尔的《百分之七的溶液》、拉里·米利特的《福尔摩斯与红魔》。

随着影像事业的发展,福尔摩斯也走上了荧屏,从1909年,ViggoLarsen在《GraaDame,Den》扮演福尔摩斯后,荧屏上相继出现这位名侦探的影子。

巴兹尔·拉斯邦是最早、最有影响力的扮演者之一;由小罗伯特·唐尼主演的电影《大侦探福尔摩斯》在2009年和2011年让我们再一次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魅力;2010年夏天,BBCWale推出了一季三集的迷你电视系列剧《Sherlock》,福尔摩斯由BenetictCumberbatch饰演,该剧将故事时空搬到现代英国,以现代观点重新阐释福尔摩斯,使其不再是只停留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人,而是随着时代一起发展的新型侦探。

然而,最受欢迎、最受公认的仍要属1984-1994年英国格兰纳达电视台摄制的电视剧《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福尔摩斯扮演者杰里米·布雷特,《纽约时报》称其为“完美的福尔摩斯,其惊人的分析、非凡的伪装、阴郁低落的情绪和他那不屈不挠解决了最错综复杂的罪案。

”对于福尔摩斯,杰里米有句名言:

“DotheDoyle”(“忠于道尔”),可想而知,其塑造福尔摩斯形象成功的原因。

福尔摩斯的大名在亚洲也几乎是无人不晓,侦探小说乘着西学东渐的风潮漂洋过海来到正处于内外交困中的中国。

福尔摩斯传入中国之早,可由1896年始,这年“编辑张德坤在《时务报》上刊登了一篇名为《记讴者复仇》的翻译小说,这是福尔摩斯故事中著名的《驼背人》一篇。

”在译介之初,福尔摩斯故事也被误作破案纪实作品来介绍过,但也正表明了其真实生动性。

不久,中国通俗小说里出现了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物形象。

“中国侦探小说之宗匠”程小青塑造了霍桑,陆澹安的“李飞”,赵苕狂的“胡闲”,他们都是中国作家们受到了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影响而塑造出的中国版的福尔摩斯。

据统计,清末民初的杂志2/3以上是翻译作品,翻译作品中绝大部分是翻译小说,翻译小说中最盛的是侦探小说,而侦探小说中主要的就是福尔摩斯。

,另外,据时为中国青年出版社编辑的黄伊在《风尘已久的往事》中回忆:

1955年肃反运动前,中宣部、团中央和总工会联合组成调查组,调查读者喜欢读什么,发现人们确实喜欢读福尔摩斯。

经过了文化大革命一段时间的消沉后,随着80年代改革开放的到来,北京群众出版社丁钟华等翻译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又一次打开了福尔摩斯在中国的热潮,到2002年群众出版社已印刷了19次,总印数高达1162000套。

而作为当代侦探小说的继承者的日本就更不用说了,侦探小说在日本得到了更高的发展,是侦探小说史的第三个阶段。

侦探小说在日本又称为推理小说,并且发展为两个分支,一支是本格派,一支是变革派。

本格派的代表是江户川乱步,他继承了英国传统侦探小说的创作手法,注重逻辑推理和悬念设置。

时下最火的日本动漫之一《名侦探柯南》从1994年出现到现在一直都保有较高的人气,究其原因,那就得从其漫画作者青山刚昌开始,青山刚昌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因此其作品中有很多关于福尔摩斯的事例,首先,漫画主角的名字江户川柯南的“柯南”就来自柯南·道尔,使主角变小的药APTX4869,“4869”在日文中的读法是shi-ya-ro-ku,与sherlock(歇洛克)的日语读法shaarokku相似,主角居住的地方“米花”,其日语发音为beika,与贝克街的日语读法相类似。

其次,剧场版《贝克街的亡灵》就把背景设在十九世纪末的伦敦。

更重要的是主角的破案手法和作者的案情设置很多借鉴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由此可见福尔摩斯在日本不但没有被人遗忘,反而通过各种形式的发展而广为人知。

由以上纵横两方面的表现,可见福尔摩斯这个名侦探家喻户晓的程度。

那又为什么福尔摩斯有如此大的魅力能让那么多人记住他呢?

下面,我就从几方面来论述福尔摩斯广为人知的原因。

二、福尔摩斯的形象:

神性与人性的结合

著名的美国当代文学研究者艾布拉姆斯考察了从古至今的西方诗学后认为它们都脱离不了“世界——艺术家——作品——欣赏者”这个四要素框架。

这里的“世界”包括现实存在的自然和社会的客观世界,也包括人的思想情感和宗教信仰意义上的超验世界共同构筑的主观世界。

从模仿论到再现论,没一个理论能独自存在于这个“世界”之外。

在文学活动中,艺术家通过创作来表现他的感受和感情。

而“作品”作为连接着世界、艺术家、欣赏者的关键点,“既是显示客观世界的‘镜’,也是表现主观世界的‘灯’,同时又是艺术家和欣赏者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显现。

”“欣赏者”作为接受的主体,文本作品只有经过读者阅读鉴赏,才能实现其价值。

没有读者的接受,文学作品就仅仅是潜在的作品,不能成为现实的作品。

只有读者通过作品与蕴含在文本中的作者进行对话、沟通、理解,才能改变了单纯从作者、世界或作品视点去看文学本质的局限性,打开了文学本质探讨的新维度。

别林斯基有句名言说道:

“有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的确,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柯南·道尔塑造出的福尔摩斯虽是一个扁型人物,但是由于各种读者的参与,就能重塑出不一样的丰满的福尔摩斯。

这里,神性与人性相结合的福尔摩斯形象也仅是我的一孔之见。

(一)福尔摩斯的神性

“索洛维约夫明确地坚信,人是有神性的······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

上帝与西方文学有着解不开扯不断的渊源关系。

作为“西方文学的两大源头”之一,《圣经》是追溯西方文学无法绕开的一座大山。

翻开西方的文学史,自从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西方进入中世纪,基督教逐渐成为各国的全民宗教,其文化也相应地从基督教文化中吸取营养。

在西方人民眼中,上帝是无处不在、全知全能、公正仁慈的,是神圣而不可亵渎的。

正因为上帝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当尼采宣告“上帝死了!

”的消息如原子弹爆炸一般从德国迅速蔓延之时,整个西方陷入一场疯狂之中。

失去了对上帝的信仰,同时资本主义的兴起带来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的物质财富,没有了上帝在头顶上的“监视”,人们不必再害怕上帝的威力、惩罚,“积极”投入到追名逐利的洪流中,由此社会上开始罪恶丛生。

尼采的宣言动摇了存在多年的西方文化基础,获得人性解放的人们享受着疯狂派对,同时其内心世界也陷入了无比虚空之中。

意识到种种社会惨象,“尼采们”才意识到没有了上帝,就没有了敬畏之心,尼采在《快乐的科学》一书中提出了一连串问题:

“如果我们使地球脱离太阳的控制,我们又能做什么呢?

它现在移往何方?

我们又将移往何方?

要远离整个太阳系吗?

······当我们通往无际的虚空时,我们不会迷失吗?

难道我们没有感觉到虚空的气息?

那儿不会更冷吗?

难道我们不是要一直陷入黑夜之中?

”正如科拉科夫斯基所说“上帝的不在场成了欧洲精神一处持续暴露的伤口”要使伤口愈合,就必须找出一副能够医治上帝缺失的药,尼采首先创造了一个“超人”,即是最能体现生命意志、最具旺盛创造力的人,是蔑视一切、居高临下的生活强者。

这个超人虽然不能医治缺失的内伤,“找回那在圣经和先知中活着的上帝”,但他起码能把伤口暂时掩盖住,给了处于虚空中的人们以奋斗的方向和目标。

此后的柯南·道尔正是看到了“超人”的积极一面,由此展开对其的悟读,去塑造既具有神性一面又具有人性一面的新时代超级英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公正的形象仿佛是上帝形象的重塑,给处于黑暗中的人们以光明的希望和指导。

1、无所不知

《约伯记》第28章叫“智慧诗篇”,叙述的是上帝深不可测的智慧。

篇中通过描述人类想获得比金银宝藏还珍贵的智慧,就必须通过上帝的指引,侧面回答了上帝拥有最广博深刻的智慧。

而且世界是上帝创造的,所以只有他才会彻底知晓世界之谜。

精通化学、解剖学的福尔摩斯,也精于实用的植物学和地质学,对近代探险文学和当时的英国法律更是知之甚详。

此外,他还精通法、意、德、拉丁四种语言。

他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的职业,做过什么,是哪里来的,并且由此及彼,知道与那人有联系的身边人、事、物或者天气情况等等,就像通达了上帝的天眼。

当苏格兰场的长官们都对案件束手无策,向福尔摩斯求救时,福尔摩斯只用很短时间就能把一件件毫无头绪的案件分条缕析,找出关键,使整个案子脉络清晰地重现在人们眼前;当罪犯落入法网,福尔摩斯以戏剧化的方式向大家讲述自己的推理分析过程时,对逻辑推理所知甚少的外行都无一例外地惊叹怀疑。

仿佛,这一切都是他事先知道的一样。

对于罪犯,福尔摩斯就如英国的法律一样公正,无论有什么理由,只要是触犯了法律,最终都会落入福尔摩斯的“法网”。

2、无所不能

《约伯记》中,上帝从旋风中回答约伯的质疑时,以连珠炮般的反问句追问:

“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

······是谁定地的尺度?

是谁把准绳拉在其上?

地的根基安置在何处?

地的角石是谁安放的?

······”将万物的创造过程一一道来,由此向约伯证明他才是创造万物的主。

列举出福尔摩斯所会的技能,很多人都会大吃一惊,这个人会拳击,会击剑,会易容术,会拉小提琴。

当然,拳击、剑术、易容是他侦探的职业需要,正如警察总会些武术以防身、制服罪犯一样。

但这拉小提琴总免不了让人多想:

“这跟侦探行当又没什么联系,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去学呢?

”虽然福尔摩斯多数时候很孤僻,不喜欢结交新朋友,但这并未影响他另一个技能的发挥:

三教九流的人物他都能与之交流并获得他想要的信息。

3、公正

对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罪犯,无论他们是有权还是无权,在多数情况下,福尔摩斯对他们下的定论犹如上帝的审判,公正、无懈可击。

福尔摩斯对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法律——英国法律驾轻就熟,他本身就是一本活的英国法典,只需一翻,就能轻松读取。

对于案件中的受害者,弱者,福尔摩斯作为他们的保护者,保护着他们的生命和财产。

他被赋予了力量和权威的象征。

另外,从福尔摩斯一生不婚不为女色所动这一异于常人的特征来看,确实与上帝非凡的形象相近。

虽然后代的改编作品有拿他对艾琳·艾德勒女士的敬佩之情借题发挥,把福尔摩斯改造成像正常人一样存在爱情这种情感,但柯南·道尔已经在书中借华生之口否定了这一观点,福尔摩斯情感上的无欲无求,体现出柯南·道尔在塑造这一形象之初早已有意往上帝的神性方向——超出常人进行。

(二)福尔摩斯的人性

产生于19世纪末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拥有个性自由的新人,吸收了“以人为本、人性自由、个性解放”的先进思想,他知道如何理性做出选择,如何认知学习,如何发挥自己的才智去创造想要的生活,甚至于改变社会。

1、人性中的优点

首先,福尔摩斯是理性的代表。

他对每一个案子都是从实际出发,可以说他是实证主义的践行者,从现场取证,案情分析······在没有充分证据之前,他不会妄下结论。

华生说过福尔摩斯的大脑就如一台计算精准的机器,不仅华生,福尔摩斯自己也曾说过,《四签名》中对华生说“侦探是实际上是需要精确推算的科学,要有冷静的态度,不能感情用事。

”“人的大脑原本像一间空空的屋子,必须有选择地用一些家具填满它。

只有笨蛋才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都塞进去······因此,一个善于工作的人,对于将什么纳入自己的头脑里是非常仔细的。

他只会容纳那些工作时用得上的工具,而且又将这些工具分门别类,安排得井然有序。

”如果说他是一个无所不知的超人也不为过。

试问能有几个人能做到他那样呢?

福尔摩斯同时又是一个科学怪才。

无论多么稀奇古怪的案子对于他来说都被简单地当作锻炼智力的趣味题,相反,看似平常的案子反而更复杂更难解。

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运用了许多科学方法,最具代表性的是演绎法。

演绎法是指人们以一定的反映客观规律的理论认识为依据,从服从该知识的已知部分推知事物未知部分的思维方法,是由一般到个别的认识方法。

看过《福尔摩斯全集》的人应该知道几乎他的每个案子里都有演绎法的运用,他的演绎法包括排除法、假设法、分析法、综合法,在断案过程中,福尔摩斯不仅运用了这些方法,同时也结合科学的想象力。

对于他来说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找出其中一环,整个链条的本质就一目了然。

其次,福尔摩斯不仅在思想上拥有敏锐的观察力、严谨的推理力、丰富的想象力,在行动上还拥有超凡的勇力,机警、果断又不失耐力,探案时,精力充沛犹如一只寻找猎物的猎犬。

然而,这种情况又极容易走上另一种极端,当没有案子可破,福尔摩斯就陷入消沉,整日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甚至以可卡因来麻醉自己。

最后,福尔摩斯拥有善恶分明的道德标准。

十九世纪的西方现实主义文学中贯穿着一条“宽恕、仁慈、博爱”为宗旨的红线——人道主义。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虽然是一部通俗小说,也同样拥有这条红线,只不过是属于世俗化的人道主义范畴。

所谓世俗人道主义就是仅内容上偏向于伦理道德范畴,是纯粹源于人心灵中善恶搏斗所产生的一种人类共通的属性,是有别于上帝的超验仁慈信仰的。

19世纪的西方社会,快速发展的生产力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同时也把人们带进了罪恶的黑洞:

道德堕落、情感冷漠、人性蜕变。

为了改变这岌岌可危的现状,社会急需塑造出一个道德完善的英雄来拯救人们,而福尔摩斯的出现正好投其所需。

情感是道德的根源和道德判断的标准,而同情心是人性中非常有力的原则,是道德区分的主要来源。

福尔摩斯不是完完全全的硬心肠。

对那些为富不仁的委托人他会多收费,但对于贫穷的底层人民,他则少收费或者完全免费为他们效劳;拿《贝克街小分队》来说,小分队的孩子们原本都是伦敦街头的流浪儿,如果没有福尔摩斯派给他们任务并付于小费,那么他们只能继续在街上流浪,过着食不果腹甚至沦为盗贼的生活;在《鬼足之谜》里的斯汤达尔博士虽然杀死了莫梯默·特瑞根尼斯,但是作为上一案的凶手,莫梯默·特瑞根尼斯的死是罪有应得,福尔摩斯在没有代表法律权利的情况下放走博士,是因为他知道博士并非本性坏,他同情博士爱人惨遭杀害的遭遇。

他自己最后也说,如果是他也会这样做。

正因为他有他的良知有他的道德准则,所以宽恕了“罪犯”。

2、人性中的缺点

福尔摩斯能成为如此生动的人物形象并受广大读者和观众的喜爱,不仅因为他近乎上帝的神性,还有他本身所具有的真实的人性。

既然是人,他就不能如神一样十全十美,完美无瑕,人性中有的缺点、瑕疵,他也一样存在。

如果没有这些缺点,这个人物形象就毫无魅力可言。

魅力一:

自命不凡

每个人都有缺点,福尔摩斯也不例外,它的缺点是源于他的才华,他的超凡智慧使他对于之前的作家所塑造的侦探形象都加以否认并且让人不得不承认。

这一点也很像拥有宇宙最强神力的上帝以骄傲挑衅的口气否认约伯有能力去抓住并驯服利维坦(圣经中描写的巨兽)。

不了解的人都会像刚认识他的华生那样觉得他太自命不凡、不可一世了。

在很多福迷眼中,这些“自命不凡”正是福尔摩斯应有的自信,如果没有这些自信,反而会让人觉得福尔摩斯乏味无比呢。

自命不凡的人往往喜欢嘲讽别人,和他合作过的人无一不被他嘲讽过。

当然,他偶尔也会带点小幽默:

“你知道魔术师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

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但面对失误他也会不失时机地调侃自己,他在系列中最著名的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就以自我调侃的语气对华生说“华生,如果你是位诚实的人,你就应当把这件事也记录下来,作为我无往不胜的反证吧。

魅力二:

怪癖

伴随着伟大成就,福尔摩斯身上衍生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癖好,例如在家里喜欢穿宽松的睡衣、拖鞋,无论是在做实验还是接待委托人时都无所顾忌,和他的典型英国绅士形象形成鲜明反差;他喜欢抽烟,特别是在想问题时,如果遇到难题,需要更多时间思考时甚至会把自己整日锁在一个封闭的屋子里,让烟雾笼罩整个屋子,因为那样有益于他思考;在有案子的情况下他精力充沛,可是没有案子则是他的情绪低潮期,他时常抱怨英国没有可以与之较量的罪犯。

魅力三:

孤僻冷漠

“孤僻”可以说是福尔摩斯的家族遗传,福尔摩斯的祖母是法国画家吉尔内的妹妹,艺术家因为其专业要求与素养,总让人觉得有些孤僻,因此福尔摩斯连同其哥哥迈克罗夫特都带有这种性格特点,与人少接触的人自然也就会对周围人缺少热情,形成别人眼里的冷漠。

魅力四:

固执

破案是福尔摩斯最大的乐趣。

为了办案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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