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儿童综合服务大楼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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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儿童综合服务大楼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提要

1.1项目名称

XX市儿童综合服务大楼

1.2承担单位

XX市社会福利院

1.3建设地点

XX市园林路易家塘25号

1.4建设性质

新建

1.5建设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结合XX市福利院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标准按500万人口以上的标准执行。

项目规划用地13.36亩(合约8909.8M2),建筑为五层框架结构。

拟定的各功能及辅助用房面积为:

孤残幼儿房3690M2,孤残大龄儿童房3165M2,辅助用房1027.5M2,值班室23.8M2,共计土建总规模7906.3M2。

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设配套设施,购置相应办公、生活设备等。

1.6建设期限

2008年7月~2009年6月

1.7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财政、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贴820万元,XX市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配套340万元。

1.8项目效益

孤残儿童作为社会成员的一部分,理应享受到正常人所享受的待遇。

同时,他们作为特殊人群,更应该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本项目的实施对加强社会儿童救助保护结构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儿童救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儿童的合法权益,对受助社会儿童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帮助受助社会儿童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受助社会儿童爱祖国、爱社会、爱人民的道德情操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按400张床的规模建设,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收养孤残儿童400人。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更细微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思想,有利于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切实维护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1.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1-1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规划用地面积

13.36

合计约8909.8m2

2

总建筑面积

m2

7906.3

其中

孤残幼儿房

m2

3690

孤残大龄儿童房

m2

3165

辅助用房

m2

1027.5

值班室

m2

23.8

3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160

4

容积率

0.88

5

建筑密度

%

18.3

6

绿化率

%

53.6

7

建设总工期

12

第二章社会儿童福利机构现状及项目建设目标

2.1社会儿童福利机构现状

2.1.1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发展沿革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下,我国以孤残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儿童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由专门儿童福利机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和民间慈善机构共同组成的机构供养网络,为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2.1.2孤残儿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在孤儿57.3万人。

由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凸现、人口流动频繁、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人们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亟待提高,婚姻家庭制度受到了较大冲击,造成我国孤儿、弃婴总数在一定时期内将居高不下,其中艾滋病致孤儿童、遭遗弃的非婚生子女和残疾儿童数量呈上升趋势。

2.1.3社会儿童福利机构现状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和维护投入不足,导致儿童福利机构存在数量比较少、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居住条件比较差的问题,难以满足孤残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截止“十五”末,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仅有6.9万,不足孤儿总数的12%。

这些集中供养的孤儿,80%以上患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大多生活不能自理。

儿童福利机构供养能力严重不足,已经影响到孤儿特别是残疾孤儿的健康成长,严重制约了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

2.1.4XX市社会福利机构现状

XX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200余人。

从近几年统计的数据看,每年收养孤残儿童100人以上,今年1至6月新入院孤残儿童55人,收养孤残儿童数量有增无减,且呈上升趋势。

目前,该院设施设备陈旧落后,远不符合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不能满足我市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

尤其是市儿童福利院只是加挂了一块牌子,十余年来没有投资建设相关设施。

目前200余名孤残儿童、老年公寓、员工宿舍全部在360M2低矮危房的“小四合院”内,且无康复、游戏、教育等功能用房与配套设施,严重影响了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且面临新入院孤残儿童无处安居的困境。

2.2项目建设目标

在国家、省民政部门和XX市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关注下,XX市儿童福利院拟到2009年,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儿童综合服务大楼。

新增床位400张,同时配备饭厅、婴幼儿配奶室、儿童专用卫生间、浴室、洗衣房、儿童游戏、学习室、图书室、残疾人运动康复及语言训练室和健身房、来访接待室、医疗门诊室,同时在户上修建一块娱乐天地和占总面积60%的环境绿化及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为孤儿提供较好的养育、预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技能培训等服务,并为社区孤儿和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所需要的帮助,发挥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项目背景

为建设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指示精神,印发了民发[2007]76号文件关于《“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即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置设备、规范管理和提升人员服务能力等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集养育、康复、特教、技能培训和社区支持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儿童福利机构。

”省民政厅也相应制定了在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和福利院(福利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XX市社会福利局目前不通自来水、电力设施不配套、道路不畅出行难等问题较严重,现有条件、设施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根据上述情况XX市民政局将市福利院“蓝天计划”列入该市“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计划,拟在市社会福利院现址新建儿童综合服务大楼。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该项目建设是促进社会儿童救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儿童福利事业是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一项德政工程。

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下,我国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特殊困难群体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儿童(尤其是弃婴、残儿)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在全社会倡导树立“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同时,残疾人和孤儿的养护、康复条件也亟待改善,到2005年,在我国基本建设以国家兴办的儿童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网络。

务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和集中收养人员的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

预计到2010年,XX市收养弃婴、残儿将达到400人。

国务院转发民政部等11部门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号)中指出“社会福利机构除确保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孤儿等特困群体的需求外,还要面向全社会老年人、残疾人、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和覆盖面”,“必须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这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该项目建设是改善XX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收养社会儿童条件的需要

XX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位于雁峰区园林路易家塘25号,始建1950年,1980年更名为“XX市社会福利院”,1997年增设XX市儿童福利院,两块牌子,一班人马。

目前是XX市唯一的一所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孤儿与弃婴收养、“三无”(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老人与残疾人收养、家庭无人照管残疾人及老人托养,并为这些收托养对象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等服务。

该院环境条件差,一是场地狭小,目前200余名孤残儿童、老年公寓、员工宿舍全部在360M2低矮危房的“小四合院”内,且无康复、游戏、教育等功能用房与配套设施,严重影响了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且面临新入院孤残儿童无处安居的困境。

二是周边环境差,市福利院地处偏僻,市政设施未能覆盖,如交通不便、无自来水、无排污管网,严重影响市福利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3)该项目建设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构造和谐社会,保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积极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目前还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异、区域差异,以及社会成员自身身体条件和素质的差异,在社会上会出现一部分特殊困难的群体,这是难以避免的。

目前,我国城市“三条保障线”已经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但是,对城市生活无着的孤残儿童这样的特殊人群,还需要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社会福利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3.1编制依据

XX市儿童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8年7月由XX市社会福利院委托XX市XX编制,经过现场勘察和充分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后研究论证完成。

本报告主要以下列文件和基本资料为编制依据:

(1)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

(2)国家民政部《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民政部印发《“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实施方案》

(4)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5)现行有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6)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和说明。

3.3.2编制范围

(1)调查了解项目区内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论证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所具备的建设条件;

(2)确定项目选址用地与总平面规划;

(3)通过调查和测算分析,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技术初步方案;

(4)估算项目总投资,提出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拟定投资计划和实施进度安排建议;

(5)进行项目的综合效益评价;

(6)从技术、生态环境各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对项目可行性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3.3.3项目建设基本条件

(1)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国家民政部《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及国家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实施方案》,极大地鼓舞了XX市社会福利院加快建设该项目的信心和决定。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共同编制下发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实施方案》,采取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

各地要把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基本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

按照分级负担、各有侧重的原则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投入到位。

(3)本项目场址位于XX市社会福利院内,交通便利,水、电等基础已完善,且项目用地已解决。

3.3.4项目区基本情况

(1)地理交通

XX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湘江中游。

东邻株洲、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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