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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园区开发重点文件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加快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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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admin2010-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加快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邢台市园区科学发展规划》、《邢台市园区管理办法》、《邢台市园区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邢台市加快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园区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着力打造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和利用内外资的重要载体,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产业园区,推进产业聚集发展、集约增长、优化升级,努力构建具有邢台特色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思路,搞好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科学把握园区产业定位、优化园区企业布局,增强基础配套功能,降低资源利用成本。

原则上中心城市园区规划要与“一城五星”总体规划相衔接;县域园区规划要依托县城建设,并符合其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

确需突破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的,应在城区周边适当位置选址建设。

  2.坚持培育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集群。

围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项目,建设一批规模集中、实力较强的专业化园区,形成若干规模较大、各具特色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以物流、信息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努力打造产业、产品和区域品牌,增强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

  3.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集约协调发展。

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从注重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向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转变、向更加注重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转变。

切实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充分发挥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产业聚集与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的良性发展格局。

  4.坚持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

在思想观念、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

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有利于园区发展的改革创新都要积极鼓励,凡有利于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都要充分利用,凡有利于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都可以尝试探索。

  (三)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争取建成国家级园区1个,省级园区保5个争10个,市级以上园区30个。

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园区达到2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园区达到10家。

园区外贸进出口占全市比重30%以上,财政收入、GDP分别占全市比重40%以上,实际利用内外资占全市比重60%以上。

分年度目标是:

  2010年争取所有市级及以上园区通过区域环境评估审查,力争实现“七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排污及平整土地)。

全市园区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8%;增加值达到350亿元,比上年增长40%;财政收入达到42亿元,比上年增长26%;园区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27%。

  2011年,力争所有市级及以上园区实现“九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暖、通气、通网、排污、雨水收集及平整土地)。

全市园区销售收入达到1400亿元,比上年增长40%;增加值达到500亿元,比上年增长42%;财政收入达到5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园区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4%。

  2012年,全市园区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比上年增长42%;增加值达到700亿元,比上年增长40%;财政收入达到75亿元,比上年增长36%;园区财政收入、经济总量全市占比分别达到40%以上。

  (四)发展重点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和我市产业基础,今后几年全市园区发展重点:

一是“一城五星”中心城市(邢台市)及周边地区。

集中精力建设邢台开发区、邢台县旭阳煤化工园区、内丘官庄大孟工业园区、沙河金百家工业园区、邢台县德龙工业区、任县邢湾工业园区、临城工业园区;重点培育桥西生态产业园区、任县河头工业园区、邢台县羊范科学发展示范区、内丘清修岗工业园区、南和县城工业园区、沙河煤化工工业园、沙河机械零部件工业园、金后盾汽车工业园等园区。

二是东部区域。

集中精力建设清河经济开发区、宁晋县西城工业区、隆尧东方食品城、巨鹿县工业园区、临西阳光轴承产业园区、平乡自行车产业集中区;重点培育宁晋盐化工工业园、宁晋贾家口电线电缆工业集中区、清河王官庄汽摩配件工业园、清河清凉江新材料工业园、巨鹿西郭城工业区、威县县城新区、隆尧机械制造产业园、南宫城市工业区、柏乡柏鑫经济园区、大曹庄产业聚集区、新河县城新区、平乡县城工业园区、广宗城东新区等园区。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园区发展方向,确定园区发展目标和重点。

  二、加强园区科学规划和明确功能定位

  (五)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1.科学编制和完善园区规划。

将园区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一并审批,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相统一的规划体系。

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统筹安排园区建设用地,为园区发展留足空间,充分利用符合规划的现有建设用地进行扩区。

修订完善园区发展专项规划,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和战略支撑产业,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集约经营、循环发展”的原则,建设各有侧重、特色明显、多元并举、相互配套的园区产业集群。

各园区原则上应明确1-2个主导产业作为发展重点,实现错位发展。

  各类园区要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现状、资源能源条件、产业基础,以主导产业、发展空间、功能区块、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生态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科学编制园区项目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加强园区规划管理。

严格落实规划管理措施,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园区规划的制定和调整,要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经批准的园区规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坚决杜绝规划执行的随意性。

  (六)明确功能定位,优化园区布局

  1.明确园区功能定位。

园区建设要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集群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重点,以促进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聚集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改善出口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要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致力于建设大、高、新项目,发展龙头企业、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使园区成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示范区,成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先导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外向型经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引领作用。

  2.优化园区布局。

遵循“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分类指导、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我市资源和产业发展特点,按照我市已形成的“西重东轻”的工业格局,中心城市(邢台市)及周边地区,围绕“一城五星”规划和加快发展园区的要求,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煤化工、新型建材、钢及钢制品等产业园区;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东部地区重点发展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盐化工、机械加工、汽摩配件、自行车、轴承、线缆等产业园区。

每个县(市、区)要根据其地域环境和产业特色,依托县城发展规划建设1~2个园区。

对产业基础较好、已形成较大规模和知名品牌的特色产业镇可规划设立园区。

  以加速资源有效聚集,提高产业集中度为目标,园区建设要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管理界限,对现有雷同、分散、行政分割的园区进行改造整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自2010年起,“退城进郊、退乡进城”企业和其他新建项目选址一律安排在园区内,不在园区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不提供土地、资金、电力等要素供应。

  三、加大要素投入力度,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七)加大科技投入。

一是加大园区产业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突出解决园区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坚,促进产业升级和产业链条延伸,重点支持园区实施一批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

各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对园区符合条件的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二是鼓励园区企业自主创新,努力培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对园区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给予优先支持。

三是鼓励各类园区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产业,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设立创业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

经国家、省和市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是鼓励引导园区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代理等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相应服务支持。

五是鼓励各级各类园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带动高新技术的发展。

六是支持国内外高等院校、科技机构在园区兴办科技型企业,创办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培训基地。

鼓励高等院校和科技机构的科技人员通过专职或兼职等形式在园区创办科技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人员申报评审职称,转化成果按研究成果同等对待。

  (八)拓宽投融资渠道。

一是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促进园区投资主体多元化。

鼓励园区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公司制开发模式,大量吸纳国内外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园区的土地开发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

有条件的园区可安排专项资金,按市场机制建立高新技术发展基金、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和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吸引各类金融资本进入园区,促进风险投资市场建设。

二是积极搭建银企互动平台,加强园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与合作,努力保障资金有效供给。

优先支持园区内具备条件的骨干核心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和风险投资基金;市、县投融资平台要加大园区倾斜政策,每年要制定帮助园区发展的融资计划;各商业银行要在每年的新增贷款中提高向园区贷款的比例。

四是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专项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对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的产业龙头项目、重大关键技术引进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支持。

四、扩大开放招商,吸引产业聚集

  (九)加强项目谋划,狠抓项目储备。

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国家、省、市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依托我市的产业优势、资源优势,立足国家、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我市装备制造、新能源、煤盐化工和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突出抓好世界500强和产业龙头的招商工作。

积极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实施“3312”工程,即3年内使园区储备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亿元以上,其中总投资超10亿元的项目30个以上,总投资超5亿元的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超亿元的项目200个以上。

通过建立园区项目库,为园区招商引资奠定基础。

  (十)改进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实效。

提升“发展”理念,树立“放眼长远,放眼未来”的大局意识,紧紧抓住国内外资本转移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改进招商手段,拓宽招商渠道。

强化以政府为指导、企业为主体的招商工作促进机制。

积极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开展网络招商,增大招商覆盖面。

建立园区自主招商队伍,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对象,实行专业招商或专题招商。

要大力引进战略支撑项目,增加战略合作伙伴,推进增资扩产和产业链招商,切实提高招商效果。

  (十一)优化企业结构,吸引产业聚集。

立足我市优势和现有基础,瞄准国际产业链高端,通过有效的条件、支撑和保障,研发、制造(生产)、经营比较普遍的优质或附加值高的产品,构建符合邢台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要按照园区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优化园区企业结构,严格入园企业的审核把关,科学合理引进。

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面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加速产业集聚和企业聚集,促进产业、产品优化升级,把园区办出特色、办出规模,打造园区品牌。

同时,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连续亏损、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要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对难以改变的,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促使企业搬迁出园,优化园区企业结构。

二是要打产品牌。

要围绕产品的研发、工艺、营销、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瞄准先进技术和水平,全面创新、稳步推进。

要不断提升企业产品的内涵,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创名优产品,以品牌效应吸引产业聚集。

五、落实完善扶持政策、推进园区加快发展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用于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专项引导资金,要重点向园区倾斜。

市本级和县级财政每年要按财政收入的0.5%安排技改贴息专项资金,支持本级园区内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建设。

  (十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对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凡具备条件的,优先申报或列入省、市、县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符合条件核心产业的关键项目和发展产业集群的龙头项目,优先列入重点战略支撑产业项目;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聚效应和关联度较大的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创新水平高、预期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也要给予重点支持。

各类担保机构要着重抓好向园区内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业务。

园区重点项目优先申报省重点项目和列入市重点项目,并在建设用地、资金支持等生产要素配置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十四)完善园区土地使用政策。

在已确定的县(市)域建设用地总量范围内,园区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指标优先向园区倾斜。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优势产业规划的重大工业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依法予以调整。

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对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复垦的旧村址,归还周转用地后新增的耕地,可作为土地置换指标,置换城镇用地,优先用于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园区项目建设。

  (十五)完善优惠政策。

凡进入园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建设所需物资与国内企业等同标准,有关部门要给予及时和充分的供应。

禁止任何单位向园区企业非法收取各种费用。

对违规收费行为,园区企业有权拒缴,并可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园内企业依法享受土地、税收、收费等有关优惠政策。

市区国有企业改制入驻“一城五星”范围内园区的,可享受与市开发区同等优惠政策。

六、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园区发展中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

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园区建设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十七)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机制。

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创新园区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

园区机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和审批;园区管理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市级及以上园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编制部门明确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进行配备。

  市级园区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由县级政府申报,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审核通过,报市政府批准,进入市级园区管理序列。

市级及以上园区设立管委会,作为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自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园区进行有效管理。

同时,积极探索尝试“一区多园”、行政托管、异地联合共建的管理模式。

  (十八)加大考核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园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加大对园区的考核力度,市级及以上园区从经济实力、产业结构、人才状况、科技创新、开放水平、集约程度、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和管理效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要与园区领导班子和招聘人员待遇挂钩,与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使用挂钩。

  市级及以上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全市前三名的,列为申报上一级园区的后备园区,市政府积极推荐晋级;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相应级别园区标准,且其中一年排名全市末位的,省级及以上园区按相关政策办理,市级园区自动降级。

  各县(市、区)负责对市级以下园区的考核管理。

  七、营造全市园区良好发展环境

  (十九)强化部门服务职能。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赋予各类园区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不得截留。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园区发展,对国家政策没有明确禁止,且有利于加快园区发展政策措施的探索尝试,要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

对园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核准、审批,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的顺利实施。

继续实行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跟踪服务制、责任追究制,逐步推行外商投资代办制,建立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对来我市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和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强化调度、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建得好。

  (二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凡进园区的检查、收费,应提前告知园区管委会,由园区管委会协助实施。

减少对园区企业的检查频次,避免对同一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处罚或收费。

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标准收取,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

加强行政监察,严肃查处破坏环境、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邢台市园区科学发展规划

第一章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加快全市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以下简称园区)发展,充分发挥其科技先导和科学示范作用;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依托园区平台,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煤盐化工和新型建材等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链升级与延伸,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将邢台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新兴产业基地。

第二章园区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园区发展现状

  

(一)园区基本情况

  1.全省园区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各类省级以上园区79个,其中,开发区(园区)47个(国家级4个,省级43个),产业聚集区32个。

国家级开发区分别是: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廊坊市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园区)分布情况是:

石家庄3个、保定3个、秦皇岛2个、唐山7个、廊坊8个、沧州5个、衡水4个、张家口3个、承德1个、邯郸5个、邢台2个;省级产业聚集区分布情况是:

石家庄3个、保定3个、秦皇岛3个、唐山4个、廊坊4个、沧州3个、衡水2个、张家口2个、承德2个、邯郸3个、邢台3个。

  2.我市园区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园区26个,其中,省级开发区2个:

邢台开发区、清河经济开发区;省级产业聚集区3个:

宁晋县西城工业区、隆尧东方食品城、沙河金百家工业园区;其他规模园区21个:

邢台县旭阳煤化工园区、邢台县德龙工业区、临城工业园区、威县县城新区、南宫城市工业区、广宗城东新区、临西阳光轴承产业园区、大曹庄产业聚集区、南和县城工业园区、巨鹿县工业园区、桥西生态产业园区、清河清凉江新材料工业园、清河县王官庄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宁晋贾家口电线电缆工业集中区、任县河头工业园区、任县邢湾工业园区、新河县城新区、平乡自行车产业集中区、平乡县城工业园区、内丘官庄大孟工业园区、柏乡柏鑫经济园区。

  规模园区的筛选标准有两条:

一是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园区;二是各县(市、区)上报两家以上园区的,以上报2009年主要经济指标财政收入2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入4亿元以上为标准纳入规模园区。

  

(二)我市园区发展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市园区发展势头良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园区布局日趋合理,发展框架初步成型,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形成了以装备制造、新能源、煤盐化工、新型建材、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等产业为主体的各类特色园区,园区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特色优势产业更加鲜明。

  2.园区布局日趋合理。

形成了以邢台县、内丘、沙河、临城为主体的煤化工产业基地;以市开发区、邢台县、南和、任县为主体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以市开发区、宁晋、任县和巨鹿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基地;以沙河金百家工业园区为主体的新型建材产业基地;以隆尧东方食品城为主体的方便食品和饮品产业基地;以平乡、广宗为主体的自行车产业基地;以清河、南宫、威县、巨鹿为主体的羊绒、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和以临西为主体的轴承产业基地。

  3.工业体系基本成型。

特色产业已成为我市园区的立园之本、兴园之源,并逐步向大工业体系迈进。

一是邢台县旭阳煤化工园区依托旭阳集团,发展势头强劲、发展潜力巨大。

内丘官庄大孟工业园区以建滔公司为依托,致力打造华北地区煤化工生产基地。

二是市开发区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一大批新能源项目进区入园,被国家科技部命名为国家级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三是宁晋县西城工业区初步形成单晶硅、纺织服装、电线电缆、食品制造、生物制药等特色行业或行业龙头企业。

四是沙河金百家工业园区成为全国最大的玻璃生产和集散中心。

五是隆尧东方食品城被誉为中国食品工业的硅谷,“今麦郎”成为全国知名品牌,正全力打造中国最大的方便面产业基地。

六是清河经济开发区努力打造世界最大的羊绒纺织产业集群,羊绒产业深加工水平不断提高。

南宫、广宗、巨鹿、威县依托中国优质棉生产基地的优势,以纺织服装为主体,不断加快园区建设步伐。

七是平乡自行车产业集中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自行车零配件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童车生产基地。

八是临西阳光轴承产业园区以轴承为主导产业,逐步建成中国最大的轴承产业基地。

  二、支柱产业发展现状

  

(一)装备制造产业

  装备制造业既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也是重点发展的战略支撑产业。

目前,装备制造业已形成一批专业性强的基地和产业群。

  2009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360亿元,增加值101亿元,利税31亿元,分别占全市工业的15%、17%和17.2%。

  1.冶金轧辊生产基地。

依托中钢邢机轧辊产能全球第一,产品综合市场占有率30%以上的优势,园区内冶金轧辊企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生产能力不断增强,财政贡献率不断提高,已形成点多面广的发展布局。

  2.临西轴承生产聚集区。

规模生产企业170家,专业市场2个,从业人员5.1万人,轴承生产能力6.5亿套,产量约占全国总量的11%。

2009年销售收入61亿元,增加值15.2亿元,利税3.1亿元。

  3.平乡自行车及零配件生产基地。

规模企业500多家,从业人员近7万人,整车产量占全国近20%,产品总量(以零配件为主)占国内市场45%以上,出口占国际市场的6%以上。

2009年整车产量2000万辆,销售收入35亿元,增加值10亿元,利税2.4亿元。

  4.宁晋电线电缆聚集区。

生产企业312家,年生产能力65万千米,2009年销售收入120亿元,增加值27.5亿元,利税10.5亿元,产量占全省30%,占全国3%,是华北地区电线电缆生产基地。

  5.机械加工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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