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709290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96.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docx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课讲稿

 

第八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_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第三节走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

  一、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

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

  在提出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1953年,新中国即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

实际上,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工作,在1951年就在着手进行。

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

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计划提要。

“一五”计划的编制,历时四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确定下来。

1955年7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这个计划。

从当时中国的实际出发,计划规定:

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计划规定,五年内国家用于建设的投资总额为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两。

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没有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不发挥社会主义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经济落后的中国在当时进行这样巨额的投资是不可想象的。

  “一五”期间,在苏联的援助下,中国着重建设了一大批基础性的重点工程,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坚实基础。

鞍山、包头、武汉三大钢铁基地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1956年,中国在工业建设上接连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许多项零的突破。

如第一座生产载重汽车的长春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第一座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第一座制造机床的沈阳机床厂建成投产,第一座大批量生产电子管的北京电子管厂建成投产。

  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通车,从此铁路贯通中国南北。

青藏、康藏、新藏公路建成通车,结束了西藏没有公路的历史,沟通了西藏和内地的联系。

限额以上的项目,平均每天都有一个项目开工或竣工。

全国城乡呈现出一派建设的繁忙景象。

武汉长江大桥

新藏公路

  当时建成的这些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都是国家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的国营企业。

这些建设成就,极大地加强和壮大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力量,为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国内生产总值从1952年“一五”计划实施前的679亿元,跃升到1957年的1068亿元。

财政收入从1952年的183.7亿元增长到1957年的310.2亿元。

这一期间的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也有大幅度提高。

粮食从1.6392亿吨增至1.9505亿吨;钢从135万吨增至535万吨;发电量从73亿度增至193亿度;货运量从3.516亿吨增至8.0365亿吨。

  社会主义改造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的。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

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而且使生产逐年增加。

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到1957年应达到的指标,在1956年底就提前达到了。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土地改革后,一方面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也开始了。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决定,不待农民在土改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冷却,不待农村发生剧烈的贫富两极分化,就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这样,在土改后,互助组很快就在农村中相当普遍地发展起来。

  在工业还不能向农村大量提供农用机械的情况下,互助组能不能前进一步,

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呢?

毛泽东研究了世界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历史经验和中国农村的实际需要,指出:

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

他讲的道理得到了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的赞同。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

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党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但是要“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1953年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统购统销),基本取消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自由市场,限制农村的商业投机;大力发展供销合作,削弱城市资本主义和农村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联系;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缩小农村中高利贷活动的地盘。

这样,既保证了人民对粮食、棉花、油料等的需要,又为全面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总结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概括提出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

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

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

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

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由此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

其基本原则和方针是:

  第一,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

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第二,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第三,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第四,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

  第五,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

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 农业合作化的前期,发展是健康的。

到1954年底,互助组从1951年底的400多万个发展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从1951年底的300多个增加到1953年的1.4万个,1954年秋为10万个,1954年底猛增到48万个。

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从1951年底的2100万户增加到1954年底的7000万户,在全国农户总数中的比重从19.2%增加到60.3%。

当时80%以上的合作社都做到了增产增收。

  1955年夏季,由于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看法不同,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引发了关于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的一场争论。

同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报告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经验作了比较全面的总结,阐明了农业合作化的基本道路、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并对农业合作化同机械化、社会改革同技术改革的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是继上面提到的中共中央两个决议之后又一篇指导农业合作化的重要文献。

但在报告中,不点名地错误指责由邓子恢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是站在群众运动后面指手划脚的“小脚女人”,从而将正常的党内争论说成是两条路线的分歧。

  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发展,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

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

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87.8%。

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选,由于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尽管如此,农业合作化在总体上是成功的。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期间,从1953年到1956年,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

农民安居乐业,生产有所发展,生活有所改善。

中国农村在发展稳定的气氛中完成了从几千年的分散个体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历史性转变。

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进步。

至于在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如何采取更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则是需要长期探索才能解决的,并且需要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加以完善。

  手工业合作化的实现 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

农业合作化的迅猛发展,也极大地加快了手工业合作化的步伐。

1955年底,党和国家提出要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手工业合作化。

实际上,由于改变了过去按行业分期、分批、分片改造的办法,而采取手工业全行业一起合作化的办法,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

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基本完成了。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

  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的同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开始积极推进。

  中国资产阶级有两个部分,即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它们采取了不同的政策。

对官僚资产阶级即中国的大资产阶级,是把他们作为敌人,在政治上推翻他们的统治,在经济上没收他们的资本。

民族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具有两面性。

他们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对民族资产阶级,是把他们作为朋友,在团结他们的同时,用和平的方法逐步地改造他们。

  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并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赎买政策。

采取这样的政策,既可以在一定时期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积极作用(如增加产品供应、扩大商品流通、维持工人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等),又有利于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并减少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

  在中共中央酝酿并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1953年2月,毛泽东提出:

“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

”同年春,李维汉率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调查组在武汉、南京、上海等地调查后,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

报告总结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改组和改造的经验,提出:

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形式”,“是我们改造资本主义工业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

同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召开扩大会议,讨论这个报告,确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

随后,又确定对私营商业也搞国家资本主义,而不采取单纯“排挤”的方针。

这样,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就全面地确定下来了。

同年9月,毛泽东在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人士谈话时明确指出:

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

毛泽东、周恩来、李维汉在二届政协会议主席台上

毛泽东邀集全国工商联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

它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的区别。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仍由资本家经营,它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通过订立合同等办法,在企业外部建立这样那样的联系。

其形式,在工业中有收购、加工、订货、统购、包销。

商业中有经销、代销、代购代销、公私联营等。

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公私合营。

实行公私合营以后,原来的资本主义企业同社会主义经济的联系已经不仅限于流通领域,而是深入到了企业内部,深入到了生产领域。

社会主义经济在企业中已经具有决定意义的作用了。

  新中国成立初期,着重发展的是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1954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起来。

开始时,主要是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

在这种合营企业中,公方代表已经居于领导地位。

企业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办法,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股金红利四个部分。

企业收益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资本家所得不足四分之一。

这种企业已经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1955年,合营工业的产值占到全部私营工业产值(包括已合营的在内)的49.6%。

这——年,北京、上海、天津的一些行业先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这时,国家对资本家原有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估价,以核实私股股额;在合营期间,每年发给资本家5%的股息,这就叫定股定息。

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这些企业基本上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除资本家领取定息外,同国营企业已经没有原则的区别。

1956年1月,北京市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

到这年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的99%、私营商业户的82.2%,都走上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道路。

  和平赎买政策的实现 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意味着国家对资本家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

中共中央在《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中指出:

“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第二是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第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

在资产阶级没有别的出路的条件下,这是他们能够接受的方案。

  对资产阶级实行赎买,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设想。

十月革命后,列宁打算在俄国对“文明的资本家”采取这种做法,但俄国资产阶级不接受。

中国共产党把这种设想付诸实施并取得成功,资产阶级中的绝大多数人公开表示接受这样的方案。

按照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时核定的资本家所有的资产,总数为24.2亿元人民币。

在赎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资本家先后共获得人民币32.5亿元,超过了其原来所有的资产总额。

资本家的所得包括:

1949年至1955年间的利润13亿元,1955年至1968年的定息11亿元,高薪8.5亿元。

  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时候,国家为资本家安排了工作,许多人担负了一定的领导职务。

这既有利于发挥他们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特长,又可以为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造条件。

国家还安排他们进行学习和组织他们到各地参观访问,帮助他们了解国内外形势,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命运。

许多原工商业者提高了觉悟,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

  邓小平说:

“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

这个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工人阶级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也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

  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到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基本实现了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极其复杂和困难的历史任务,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全面地建立起来了。

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

1952年,各种经济成份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

国营经济19%,合作社经济1.5%,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2%,资本主义经济7%。

就是说,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合计为了9%,占到国民收人的绝大部分。

到1957年,各种经济成份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是:

国营经济33%,合作社经济56%,公私合营经济8%,个体经济3%,资本主义经济0.1%。

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合计为97%,占到了国民收入的绝大多数。

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

这表明,中国已经胜利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共中央原计划用十八年的时间而实际上只用了七年的时间,社会主义改造就基本完成了。

由于进展急促,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

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中存在问题,前面已经讲过了。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有急于求成的缺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只有轻微剥削的小业主本来是应当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的,却把他们与资本家一起带进了合营企业;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

同时,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上和对计划经济的理解上也有局限性。

尽管如此,从根本上说,对于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符合于客观需要的,完成这些改造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

  社会主义改造是在生产关系方面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一场伟大的变革,它对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即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8%。

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益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比较协调。

市场繁荣,物价稳定。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

1955年,公私合营工业比私营工业的工人劳动生产率平均高一倍。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合营工业的产值比1955年增加了32%。

农业生产在这期间基本上也是逐年上升的。

1956年,农业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总产值还是增长了4.9%。

值得提出的是,依靠组织起来的力量,农田水利建设事业是大大地发展了。

仅1956年一年所兴修的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面积即达1.5亿亩,当年受益的达l亿亩。

这等于解放前全国所有水利设施的灌溉面积的一半,等于新中国成立后六年中发展的灌溉面积的两倍。

当年受灾农田面积达两亿数千万亩,除八千万亩因毁灭性的灾害失收外,其余都依靠集体的力量大大减轻了灾害。

这就是1956年为什么在灾害严重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农业显著增产的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

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这就使社会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取得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的现代化发展速度铺平了道路。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第二个历史决议”)明确指出:

社会主义改造尽管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再次肯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进工业化、现代化  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

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而奋斗。

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正是为推进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为中国以后一切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是在没有实现工业化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的。

一方面,正如邓小平所说,“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

这和列宁讲的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一样。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正如党后来指出的,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者说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不可能越过这个阶段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