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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

景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景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物流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从事危险货物公路和水路运输人员资质认可;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与管理;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

(四)负责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提出、论证、申报和计划实施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省、县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县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收费公路管理。

(六)负责全县干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县地方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国家、省、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干线重点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八)负责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落实,指导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工培训;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指导利用外资。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景县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事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保密、督察、信访稳定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起草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组织重要事项的调研,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运输安全股)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指导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体制改革;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拟订公路、水路等运输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资格认可;指导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和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城市客运和城乡客运,指导物流市场有关管理;负责公路、水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三)综合规划股

编制全县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专项规划及分年度实施的资金使用计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参与拟定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提出、论证、申报和计划实施工作;负责有关统计、预测和信息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收费项目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管理、财务监督检查、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和银行帐户有关事宜;负责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和局直属单位成本效益分析。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负责对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股(科技教育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管理;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及其成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行业特有技术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指导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

负责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指导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工培训。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收入。

2017年预算收入3660.0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景县交通运输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366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600.4万元,主要是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3660.05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360.46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用于公路建设项目有所减少。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9.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执法车辆运行费。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万元,原因是有部分车辆报废。

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原因是尽量减少公务接待。

5、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借“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交通运输部与农发行合作建设普通公路、农村公路的良好机遇,加快项目储备,力争更多的公路项目纳入到省、市建设规划的大盘子中,并在我县落地施工。

一是完成了我县“十三五”期间干线公路建设规划,规划国道1条,18公里,普通省道7条,共132.49公里。

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8%。

二、加强公路养护。

采取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和实施养护工程等手段,及时处理公路路面和桥梁病害,确保路况保持良好状态。

完成公路小修挖补10.9万平方米;路面灌缝46公里,罩面4903平方米,刮油4000平方米,封层1500平方米,基层冷再生1521平方米;维修桥梁20座,维修水簸箕36道,维修街道化治理515米,维修更换公路桩牌510根。

三、路域环境整治。

对干线公路路面、路肩、边沟等日清日扫,及时清除杂草、垃圾及物料,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完成路面清扫193.4万平方米,清理街道化治理垃圾950立方米;新植补植观赏灌木2400株,法桐51棵,除草整形87.6公里,清理绿化带垃圾及杂草9.6万平方米;标线施划92公里。

四、依法治理公路。

共出动执法车辆1000多辆次,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对侵占破坏公路、在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设非公路标志等影响通行和安全的违法现象,依法进行了清理整治,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

共查处路政违法案件23件,清理路面堆积物150立方米,清理非交通标志牌52块。

五、是强化治超工作。

加大路面治超力度,实施货运源头监督,坚决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特别是9月21日后,严格按照五部委的有关要求,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真开展治理超载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年共检测车辆15572辆,治理超载车辆75辆,卸载超载货物5500吨。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348景县交通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1598.40

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对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普通干线公路投资总额**万元,在建里程**公里;农村公路投资总额**万元,建设里程**公里;农村客运站点总投资**万元,建设简易站**个、候车亭**个、招呼站牌**个;按时偿还到期公路建设贷款,无贷款违约发生。

  普通干线公路建设

按照上级补助资金额度,组织实施各项普通国县干线公路建设,完成投资任务。

普通干线公路投资总额**万元,在建里程**公里。

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85%

≥70%

<70%

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完成率

100%

≥95%

≥90%

<90%

  农村公路建设

1233.00

按照上级补助资金额度,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任务。

农村公路投资总额***万元,建设里程***公里。

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85%

≥70%

<70%

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量

≥90%

≥80%

≥70%

<70%

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完成率

≥95%

≥85%

≥70%

<70%

  归还公路建设贷款

归还县级公路建设贷款。

按时偿还到期公路建设贷款,无贷款违约发生

贷款违约率

0

大于0

年度偿还本息金额

还贷资金等于通行费收入减去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的数额,因此现无法估算2017年还贷资金金额

  公路客运站(场)及城乡客运基础设施建设

25.40

组织实施汽车客运站场新改(扩)建工程(含综合客货运枢纽、等级客运站、简易站、候车亭、招呼牌等)建设。

农村客运站点总投资**万元,县补资金***万元,建设四级站***个、五级站***个、简易站***个、候车亭***个、招呼站牌***个。

客运站覆盖率

≥90%

≥80%

≥65%

<65%

年度客货运场站建设工程量(万元)

≥90%

≥80%

≥65%

<65%

年度客货运场站建设投资完成率

≥90%

≥80%

≥65%

<65%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监督和管理

340.00

监管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行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工作。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转有序,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90%

≥75%

≥60%

<60%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率

≥90%

≥80%

≥65%

<65%

  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与县级建设任务紧密相关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其他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年度交通配套设施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

≥90%

≥80%

≥70%

<70%

年度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量

工程量不便统计,建议仅考核项目投资,取消工程量考核

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完成率

≥95%

≥85%

≥70%

<70%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维护

962.92

组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维护,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干线公路大中修总投资**万元,大中修里程**公里;桥梁维修加固总投资**万元,加固桥梁**延米;安保及灾害防治工程总投资**万元,治理隐患里程**公里。

  普通干线公路养护

502.00

对普通干线公路主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中修、大修、维护等。

干线公路大中修总投资**万元,大中修里程**公里;桥梁维修加固总投资**万元,加固桥梁**延米;安保及灾害防治工程总投资**万元,治理隐患里程**公里。

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比

建议取消本项。

每年养护实际需求与资金安排难以确定,难以评价。

养护工程合格率

≥90%

≥80%

≥70%

<70%

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投资完成率

≥95%

≥85%

≥70%

<70%

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量(万元)

养护项目计划分年度下达,对应工程量不便统计,建议仅考核项目投资,取消工程量考核

  农村公路养护以奖代补

441.00

使用上级以奖代补资金对农村公路保养与维护进行资金补助,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恢复、提升农村公路原有基数指标,维护、完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服务管理等附属设施,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85%

≥70%

<70%

路面完好率

农村公路养护比

建议去掉本项,此数据意义不大,不能评价好坏。

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投资完成率

≥95%

≥85%

≥70%

<70%

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量(万元)

≥90%

≥80%

≥70%

<70%

  水运工程维护

航道、航标等水上设施维护。

维护沿海航道、航标,恢复、提升原有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服务能力。

航道、航标运行正常率

≥95%

≥85%

≥70%

<70%

航道、航标合格率

≥95%

≥85%

≥70%

<70%

航道维护里程(公里)

航道、航标巡查率

≥90%

≥80%

≥70%

<70%

  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基础数据采集

通过公路各项指标数据采集及桥梁隧道检测、交通量调查等方式,适时采集相关数据并及时更新;管理维护设备及数据采集信息系统。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采集分析,为公路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

公路基础信息数据使用率

≥95%

≥85%

≥70%

<70%

公路基础信息数据更新率

≥95%

≥85%

≥70%

<70%

  公路、水运工程养护监督和管理

对公路、水运工程及其设施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及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工作。

项目质量合格率

≥90%

≥75%

≥60%

<60%

  交通配套设施养护

19.92

其他与县级建设任务紧密相关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

恢复、提升公路、水路原有技术标准,维护、完善附属设施,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资金使用合规。

项目质量合格率

≥90%

≥75%

≥60%

<60%

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率

≥98%

≥85%

≥70%

<70%

交通运输管理

对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和养护进行管理;对全县交通运输市场进行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保障道路通畅,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交通运输统计、调查业务顺利开展。

  公路管理

对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及路政、治理超限超载进行管理。

依法行使公路方面行政处罚权,对公路超限治理进行监督管理。

提高公路运行能力,缓解繁忙路段交通压力;维护路产路权,治理超限运输,保障通行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超限超载率

<2.5%

<3%

<3.5%

≥3.5%

行政处罚事项完成率

≥100

≥95%

≥90%

<90%

  道路运输管理

对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货运业发展转型升级、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进行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及安全检查,依法行使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强制权,监督检查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全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旅客周转量**万人公里,公路货物周转量**万吨公里。

超限超载率

<2.5%

<3%

<3.5%

≥3.5%

营业性客货运周转量目标完成率

≥95%

≥80%

≥65%

<65%

  城市客运管理

对全县城市客运(含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进行行业管理。

城市客运管理业务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工作。

并保障行业安全稳与稳定。

安全生产维稳控制目标是否实现

实现

未实现

管理车辆数

运送旅客数增长率

运送旅客数增长率和管理车辆数,不适合作为产出指标,这两个指标不是越多越好,受很多因素影响,如行业管理政策、人们出行方式的选择等

  交通运输统计及调查

组织业务培训,统计、分析、评估、价格监测,发布相关信息。

交通运输统计、调查业务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工作,数据科学准确。

统计数据发布率

100%

≥95%

≥90%

<90%

年度统计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收费公路管理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收费公路进行管理。

收费设施正常运营,道路安全畅通,通行费收入完成**万元。

  收费公路运营管理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收费公路进行管理。

维持收费公路正常运营、安全畅通;为司乘人员和车辆提供紧急救援;更新维护收费设施设备;维护路产路权;为收费人员提供必要生活工作保障;为收费人员及票款提供安全保障等工作。

收费设施正常运营,道路安全畅通,通行费收入完成**万元。

收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率

≥95%

≥90%

≥75%

<75%

收入完成率

100%

≥95%

≥90%

<90%

交通政务管理

1039.08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物管理。

各项业务工作畅通,机关正常高效运转,应急事项处理及时。

  综合业务管理

1039.08

调研提出规划和建议,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普查统计、督促指导、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

加强管理,圆满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任务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开展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提高机关自身工作能力。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6、政府采购信息

2017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7、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305.99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7万元,主要是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景县交通运输局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

——

4305.99

1、房屋(平方米)

21673

1225.23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10241

1032.68

2、车辆(台、辆)

43

605.39

3、其他固定资产

2475.37

8、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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