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连沟煤矿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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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连沟煤矿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不连沟煤矿验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鄂尔多斯市蒙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准格尔旗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2010年7月

 

批准:

柴建华

核定:

项元和

审查:

陈 刚

项目负责人:

刘力

参加人员:

闫占卿、徐胜利

 

1.1项目建设概况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境内,由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矿区周边公路交通已形成网络,交通运输十分方便。

不连沟井田形状近似菱形,东西宽2.00~5.70km,南北长3.80~7.90km,面积33.21km2,工业资源储量1164.92Mt,设计可采储量745.70Mt,设计生产规模10Mt/a,同时建10Mt/a选煤厂,服务年限为57.4a,煤种以长焰煤为主。

其中首采区设计可采储量151.63Mt,服务年限为23a。

矿井设主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工业场地,两工业场地均设在井田东北部的103省道两侧,相距6.50km。

矿井采用斜立井混合开拓方式,采煤为放顶煤综采方法,选煤采用浅槽重介分选工艺。

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属在建Ⅰ级工程,选煤厂大部分建筑物正在施工,预计2010年7月底建成试生产。

建设内容包括矿井工业场地、地面生产系统、场外道路、供电通讯线路和临时排矸场等5项工程。

工程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00.84hm2,矿井占地类型全部为草地。

其中矿井工业场地49.99hm2,地面生产系统24.00hm2,场外道路8.50hm2,供电通讯线路14.15hm2,临时排矸场4.20hm2;永久占地73.41hm2,临时占地27.43hm2。

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4149.70万m3,其中挖方2217.56万m3、填方1932.14万m3,弃方285.42万m3,全部弃于物流园区用于场地平整。

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工程于2007年11月施工准备,2008年1月土建开工,2009年12月底矿井试生产;矿井选煤厂于2009年8月开工,2010年7月试生产。

矿井工程建设期共33个月。

工程动态总投资30.56亿元(不含铁路专线),其中土建投资4.34亿元。

1.1.1地理位置

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区位于准格尔矿区东北部,行政区划属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何家塔村与房子滩村境内,主工业场地大门紧邻S103省道,距呼(和浩特)—东(胜)高速公路15.0km,距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23.0km,距呼和浩特市95.0km,距呼(和浩特)—准(格尔)铁路何家塔站直线距离4.0km。

地理坐标为:

东经111°16′00″~111°20′00″,北纬39°55′45″~40°00′00″。

地理位置祥见“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地理位置图”。

1.1.2工程总体布局

工程组成包括矿井工业场地、地面生产系统、场外道路、供电通讯线路和临时排矸场5项工程。

(1)矿井工业场地

不连沟矿井设两处工业场地,即主工业场地和风井工业场地,两场地分别位于S103省道南北两侧,之间相距6.50km。

主工业场地布设在井田境界北部,紧邻S103省道,南侧与S103省道之间用围堤相隔。

包括主斜井生产区、副斜井生产区和生活福利区,占地总面积49.99hm2。

风井场地距主井工业场地西南侧6.50km处,场地紧邻S103省道,场地内建设有两眼风井,并形成一个独立的区域。

风井工业场地占地面积2.10hm2,主要有井口房、空气加热室、变配电室、空压机站、35kv矿井变电所和锅炉房等建(构)筑物。

(2)地面生产系统

地面生产系统包括选煤厂和输煤廊道。

矿井选煤厂位于主工业场地东北700m处,与新建大路煤炭物流园区处于同一个场地内,呈东西向布置。

选煤厂由西向东主要布置有:

停车场、锅炉房、原煤仓、筛分车间、浓缩车间及泵房、主厂房、介质库、矸石仓和块煤仓、产品仓、汽车装车仓和带式输送机走廊等,包括南侧三十三处施工区占地,选煤厂总占地面积18.48hm2。

选煤厂南侧1195m台阶上,设有中煤三十三处临时施工区,占地面积3.97hm2。

原煤从副斜井出井后,通过输煤廊道送往原煤仓,再进入选煤厂和装车站。

输煤廊道采用高架全封闭式,总长1157m。

因输煤廊道高架式,地面不设检修道路,检修区设在廊道内。

总占地面积1.55hm2。

(3)场外道路

新建场外道路主要是各生产场地与S103间进出道路。

包括进风井道路、工业场地至选煤厂道路、去三十三处临时施工区道路、办公生活区北侧至选煤厂道路、办公生活区北侧路至选煤厂道路,道路全长2853m,总占地8.50hm2。

道路工程主要为进场道路(兼运煤、货运道路),出场后与准煤2#公路相接。

已建主井工业场地进场道路设计路面宽12.0m,混凝土路面,长度为2.50km;新建辅助工业场地进场道路设计路面宽7.0m,混凝土路面,长度为270m。

(4)供排水系统

本工程的生产、生活、消防用水水源取自内蒙古准格尔黄河水务有限公司已建设的山拉沟水库,输水系统由内蒙古准格尔黄河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将水送至主工业场地的储水池,距离5.60km。

风井场地生产、生活水源取自山拉沟水库,由汽车通过S103省道拉运。

场地内建储水池1座,储量150m3,可满足10天的用水量。

工业场地生产、生活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排污管线排放到污水净化车间再利用,工业场地经过水量平衡后实现零排放。

(5)供电及通讯

矿井两回主供电源分别引自大路220kv变电站和纳林沟110kv变电站,通过铁塔和双电杆架设。

供电线路长分别为6.0km和8.0km。

选煤厂电源从主工业场地110kv变电所引接,厂内设变电所。

风井工业场地供电引自主工业场地,采用双水泥杆架设。

矿区通信传输线路以二线环路中继方式接入薛家湾镇市话网,线路长23km,采用地埋光缆铺设。

(6)临时排矸场

主体工程设计煤矿洗选的矸石全部运至大路新区矸石电厂综合利用。

由于选煤厂计划2010年7月投产,大路矸石电厂2010年10月建成,故需修建储矸量最大为3个月的临时排矸场。

临时排矸场设在选煤厂、输煤廊道以西的空地内。

总占地4.20hm2,其中堆矸区占地3.45hm2。

堆矸高度6m,排矸场库容为20.70万m3,能满足选煤厂3个月排矸20.45万m3的存放量。

1.1.3工程征占地

工程征占地面积100.84hm2,其中永久占地73.41hm2,临时占地27.43hm2。

1.1.4施工工艺

(1)工业场地施工工艺

场地平整

工业场地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面标高在1150~1223m之间,分成四个台阶。

因场地原为沟道和丘陵,无法使用机械剥离表土;场地采用分层、分次平整,所需土方来自场内平整土方和建筑物基础开挖回填后余土方及井筒掘进岩石。

平整以机械为主,人工配合机械对零星场地或边角区进行平整。

场内建筑施工

场内建筑物基础开挖均采用反铲挖掘机挖土,人工配合修整边坡。

挖余土方全部用于厂区平整,采用自卸汽车运土。

雨季施工时,应加强排水措施,防止地面雨水涌入基坑内,避免雨水冲刷边坡。

所有建(构)筑物的基础及大型设备基础、沟道、管道按先深基深沟、后浅基浅沟的顺序施工。

(2)排水沟工程

工业场地分成多个台阶,形成了多级自上而下分段分层开挖,排水沟一般布置在护坡的上部。

开挖土料全部回填场地(场地需大量土填方);沟槽一侧作为人工作业区,一侧为堆土区。

多余土方用于沟道开挖区平整,弃土回填场地。

(3)供电工程

两回电源线路分别引自大路220kv变电站和纳林沟110kv变电站,通过铁塔和双电杆架设。

其主要施工工序为:

基础开挖—立杆—人工土方回填—分层夯实—架线。

1.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概况

1.2.1方案编报概况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2006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于项目主体工程位置和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又委托内蒙古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修改初步设计)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

为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内政发[1999]62号),项目区属国家及自治区级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

1.2.2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在建设活动中,通过布设有针对性地水土保持措施,使工程建设过程中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减少因新增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恢复和保护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水土保持设施,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实现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见表1-1。

表1-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防治分区

防治目标

矿井工业场地

地面生

产系统

场外道路

系统

供电通讯

线路

临时

排矸场

综合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95

95

95

95

95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0

90

85

90

90

89

土壤流失控制比

0.8

0.8

0.8

0.8

0.8

0.8

拦渣率(%)

98

98

98

98

98

98

林草覆盖率(%)

25

25

20

50

50

24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97

94

97

97

96

1.2.3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

为了有效控制建设区域的水土流失,除主体工程已有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主体工程进行了补充设计,新增加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本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水土保持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见见表1-2。

表1-2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

矿井工业场地防治区

工程措施

空心六棱砖护坡、砖砌护坡、喷浆护坡

水泥块砌筑排水沟、砖砌排水沟、排水暗管

植物措施

风井场地植草护坡、主井工业场区空心六棱砖内植草护坡

工业场地绿化

监时防护措施

密目网遮盖,撒播草木樨

地面生产系统防治区

工程措施

空心六棱砖护坡

地表排水

植物措施

选煤厂植草护坡

场外道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

空心六棱砖护坡

道路两侧排水涵管

植物措施

道路两侧防护林

供电通讯线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

土地平整

植物措施

塔(杆)基施工区及施工便道种草

临时排矸场防治区

工程措施

挡矸墙

植物措施

周边防护林

1.3监测工作实施概况

1.3.1监测组织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受鄂尔多斯市蒙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承担了“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008年5月,双方签订了《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监测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监测单位及时成立了本项目监测工作组,开展各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驻点监测。

于2010年7月,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结束,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3.2监测实施方案

项目监测工作组在研究工程建设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及建设区域水土流失特点的基础上,确定了合理的监测技术路线,完成了对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现状的调查工作,同时依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的布局、施工设计,对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分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结合水土保持监测目的和任务要求,编制完成了了《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称《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按照《监测合同》的约定和《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制定的监测实施计划,确定了监测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及其监测方法。

1.3.3监测内容及重点

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27-2002)、《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确定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为:

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及管理等。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重点:

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包括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1.3.4监测点布局

按照主体工程进度和《监测实施方案》制定的监测实施计划,在实地查勘的基础上,在项目区布设各类水土保持监测点9处,其中水蚀观测点4处,风蚀观测点5处,雨量监测点1处,临时调查监测点2处。

在开展地面定位观测的同时,监测人员及时收集和整理了监测区内的自然地理情况、社会经济情况和水土保持现状资料,为有针对性的实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提供了可靠的原始依据。

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地面定位监测点布设情况见表1-3,水土流失监测点总体布局见附图BLG-02。

表1-3水土流失监测点布设情况表

监测时段

监测项目

地面观测点

建设期

风蚀

1工业场地边坡设一处(插扦)

2供电线路防治区设一处(插扦)

3场外道路防治区(插扦、积沙仪)

4排矸场防治区设一处(插扦、沙盘)

5原地貌设一处(插扦)

水蚀

1工业场地边坡设一处(2×5m小区)

2供电线路防治区设一处(1×1m微型小区,加配量筒)、

3选煤厂防治区设一处(20×5m标准小区)

4原地貌设一处(2×5m小区)

监测单位对建设期内取得的各项监测数据进行了整编分析,按照水土保持监测规范要求,着重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六项防治指标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评价,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书。

1.3.5监测方法及频次

(1)监测方法

以实地量测、调查为主,结合项目和项目区情况布设监测小区、插钎监测点等方法开展水土流失量的监测,具体方法如下:

①实地调查法:

对与项目区背景值有关的指标,通过查阅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收集气象、水文、土壤、土地利用等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分析给各指标赋值;对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涉及指标主要通过对项目区重点地段进行典型调查和对周边居民进行访谈调查,获取监测数据。

②实地量测法:

对布设的风蚀小区、水蚀小区分别进行插钎高度差量测以及集流筒内径流量和泥沙量观测。

③样方调查法:

对植被状况的监测采用样方法或标准行法,样方投影面积为:

乔木林15m×30m、30m×30m或标准行测定法、灌木林5m×5m或标准行测定法,人工种草2m×2m,每一样方重复多次,查看林木生长情况、成活率、保存率。

④巡查和观察法:

对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采用不定期巡查和观察法监测,并结合施工和监理资料,最终确定实施数量。

⑤防护措施效果及稳定性监测:

采取实地定点测量法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算。

(2)监测频次

项目属建设类项目。

为此,本项目在整个建设期(含施工准备期)内开展全程监测。

调查监测频次

a、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情况每10天监测记录1次;

b、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拦挡效果等每1个月监测记录1次;

c、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

d、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在1周内完成监测。

定位监测频次

风蚀监测主要安排在多风季节的春季(3~5月)、秋末冬初(9~11月),每15天监测1次,其它月份至少每3个月记录1次;水蚀监测主要安排在多雨季节(6~10月),每逢降雨产流即时监测记录。

 

2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

2.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

2.1.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初步设计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水利部批复的《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区包括矿井工业场地防治区、地面生产系统防治区、场外道路防治区、供电通讯线路防治区、临时排矸场防治区及采空沉陷防治区共六个防治分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63.59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00.84hm2,直接影响区462.75hm2。

见表2-1。

表2-1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

序号

工程单元

占地性质

直接

影响区

防治责任范围

占地

类型

临时

永久

合计

1

矿井

工业场地

办公生活区

1.02

14.01

15.03

15.03

草地

主井工业场地

5.54

27.32

32.86

32.86

草地

风井工业场地

2.10

2.10

2.10

草地

小计

6.56

43.43

49.99

49.99

2

地面

生产系统

输煤廊道

1.52

0.03

1.55

1.55

草地

选煤厂

3.97

18.48

22.45

22.45

草地

小计

5.49

18.51

24.0

24.0

3

场外道路

进风井道路

0.12

0.12

0.12

草地

工业场地至选煤厂道路

1.23

1.66

2.89

2.89

草地

去33处临时施工区道路

0.48

0.53

1.01

1.01

草地

办公区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3.78

3.78

3.78

草地

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0.7

0.7

0.7

草地

小计

1.71

6.79

8.5

8.5

4

供电通讯线路

生产供电

6.77

0.48

7.25

7.25

草地

通讯线路

6.90

6.90

6.90

草地

小计

13.67

0.48

14.15

14.15

5

临时

排矸场

堆矸区

3.45

3.45

0.75

4.2

草地

围墙及周边

0.75

0.75

0.75

草地

小计

4.2

4.2

0.75

4.95

6

采空塌陷区

462

462

草地

合计

27.43

73.41

100.84

462.75

563.59

(2)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

随着主体工程设计的具体化和工程的实施建设以及水土保持行业规范的逐渐健全,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为100.84hm2,全部为项目建设区。

详见表2-2。

表2-2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单位:

hm2

序号

防治分区

项目建设区

面积

1

矿井工业场地

办公生活区

15.03

主井工业场地

32.86

风井工业场地

2.10

小计

49.99

2

地面生产系统

输煤廊道

1.55

选煤厂

22.45

小计

24.00

3

场外道路

进风井道路

0.12

工业场地至选煤厂道路

2.89

去33处临时施工区道路

1.01

办公区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3.78

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0.70

小计

8.50

4

供电通讯线路

生产供电

7.25

通讯线路

6.90

小计

14.15

5

临时排矸场

堆矸区

3.45

围墙及周边

0.75

小计

4.20

合计

100.84

(3)防治责任范围对比情况

①排矸场: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排矸场建设均在建设区内施工,对周边没有造成影响,故初步设计确定的影响区没有发生。

②采空沉陷区: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预测及类似工程的调查,方案服务期10年内可能造成采空沉陷区面积为462.00hm2。

根据现场勘测调查,本工程在建设期内未发生采区沉陷,故防治责任范围应减去采空沉陷区面积462.00hm2。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期末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情况见表2-3。

表2-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对比表单位:

hm2

项目

设计水平年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方案确定的

防治责任范围

实际核定的

防治责任范围

防治责任范围

面积变化情况

矿井工业场地

办公生活区

15.03

15.03

0.00

主井工业场地

32.86

32.86

0.00

风井工业场地

2.10

2.10

0.00

小计

49.99

49.99

0.00

地面生产系统

输煤廊道

1.55

1.55

0.00

选煤厂

22.45

22.45

0.00

小计

24.00

24.00

0.00

场外道路

进风井道路

0.12

0.12

0.00

工业场地至选煤厂道路

2.89

2.89

0.00

去33处临时施工区道路

1.01

1.01

0.00

办公区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3.78

3.78

0.00

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0.70

0.70

0.00

小计

8.50

8.50

0.00

供电通讯线路

生产供电

7.25

7.25

0.00

通讯线路

6.90

6.90

0.00

小计

14.15

14.15

0.00

临时排矸场

堆矸区

4.20

3.45

-0.75

围墙及周边

0.75

0.75

0.00

小计

4.95

4.20

-0.75

采空塌陷区

462

 

-462

合计

563.59

100.84

-462.75

2.1.2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及选煤厂在实际施工期间共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97.39hm2。

实际扰动土地面积详见表2-3。

表2-3建设期实际扰动土地面积单位:

hm2

防治分区

实际扰动面积

矿井工业场地

办公生活区

15.03

主井工业场地

32.86

风井工业场地

2.10

小计

49.99

地面生产系统

输煤廊道

1.55

选煤厂

22.45

小计

24.00

场外道路

进风井道路

0.12

工业场地至选煤厂道路

2.89

去33处临时施工区道路

1.01

办公区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3.78

北侧至选煤厂道路

0.70

小计

8.50

供电通讯线路

生产供电

7.25

通讯线路

6.90

小计

14.15

临时排矸场

0.75

合计

97.39

2.2弃土弃渣监测结果

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27-2002)、《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的水土保持监测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较大的动土区域均是造成水土流失的关键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将其作为重点监测对象,从选址、取弃土过程、后期治理等方面进行跟踪监测。

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土石方量调查结果,工程建设共动用土方工程量4149.70万m3,其中挖方2217.56万m3,填方1932.14万m3,弃方285.42万m3,弃方用于大路物流园区场地平整及在主井工业场区修建假山。

土石方流向情况如下:

(1)挖方主要来源于场区平整及建筑物基础开挖等,填方主要发生在场区平整、建筑物基础回填、修建假山等区域,弃方用于大路物流园区场地平整。

(2)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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