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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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疫情监测
地震发生后的最初阶段以人员抢救和伤员救治为主,此后,灾区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即应全面展开。
为了及时发现灾区和灾民中发生的传染病暴发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应及时启动灾后应急疾病监测机制。
一、在灾区前线救灾防病指挥部或指挥中心设立疾病监测组,负责应急疾病监测方案的具体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解释和监测报告的撰写,向指挥部报送并向各灾区指挥分中心反馈监测信息。
必要时,组织监测数据分析会商会议,研判疫情形势,研提控制措施建议。
二、监测病种或/和临床症候群。
根据灾害发生时的季节特点、地理区域特点、灾害程度、灾民数量及年龄结构特征、灾民安置方式以及当地既往传染性疾病谱和流行水平,确定应急监测病种或/和临床症候群。
监测病种或/和临床症候群可根据救灾工作的发展进程和需要,适时调整。
三、报告人和报告方式。
报告人一般应包括尚在运转的医疗机构、灾民安置点的固定和流动医疗点、医疗队的医生、现场疾控专业人员。
为了保证监测系统能够掌握每个灾民安置点的传染病或因病死亡发生情况,在未设固定医疗点的安置点,应指定人员每天在安置点询问了解疾病症状和发生人数等,向指定信息收集点报告。
在灾害的初期,可采用电话报告。
通讯系统恢复后,可填报报表,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指定的信息收集单位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报告收集方式。
报告内容可分两类,尚在运转的医疗机构除按传染病报告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病例和聚集性传染病事件外,各灾民安置点及固定、流动医疗队应进行传染病症状及死亡报告。
发现鼠疫、霍乱、炭疽、疑似传染病相关死亡及疑似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时,应采用最快捷的方式立即进行报告,其他传染病或症状报告,可每日报告或每半天向指定疫情收集单位报告一次。
各指定疫情信息收集点应确定联络人、联络电话、电子邮件地址,通报给各报告单位(尚在运转的医疗机构、灾民安置点医疗站、流动医疗队、流动和固定防疫队等)和报告人。
各疫情收集点还要及时掌握各灾民安置点的灾民人数、年龄性别结构数据、医疗和防疫队伍的基本信息。
各疫情信息收集点收到疫情报告后,要随时向指挥分中心的应急监测组报告,分中心每日完成所辖灾区疫情信息汇总后,及时向指挥中心监测组报告。
五、数据的汇总分析。
指挥中心监测组指定的数据收集单位收到鼠疫、霍乱、炭疽、疑似传染病相关死亡及疑似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时,应立即向指挥分中心和指挥中心负责现场疫情控制的负责人报告。
其他报告数据应每半天和全天汇总分析一次。
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分病种和症候群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罹患率和死亡率,分年龄组的发病数、死亡数、罹患率和死亡率,发生地点、变化趋势等。
六、疾病监测组应每日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会商,研究提出防控建议,向指挥中心报告。
食品卫生
灾区的食品卫生是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重要内容,需要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工作重点是:
对救援食品的卫生监督和管理;灾区原有食品的清挖整理与卫生质量鉴定和处理;对灾区在简易条件下生产经营的集体食堂和饮食业单位进行严格卫生监督和临时控制措施;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宣传,以居民家庭预防食物中毒为主。
具体措施如下:
一、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中毒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食用已死亡畜禽肉和未很好冷藏的米饭、蔬菜食品特别容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如腹泻、腹痛、恶心、呕吐,有时有发热、头痛,潜伏期一般在3~12小时,部分在13~24小时,少数在48~72小时。
需要及时治疗,以对症治疗为主,及时补充体液和电解质,必要时给予抗生素治疗。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
一般为误食有毒物质(农药、亚硝酸盐等)引起。
食入化学有毒物发病快,一般潜伏期在数分钟~1小时内,死亡率较高,因此要及时对症治疗,包括停止食用毒物,及时进行催吐、洗胃、灌肠,使用特效解毒药等。
如亚硝酸盐中毒给予美蓝,有机磷中毒采用阿托品和氯磷定、解磷定,砷中毒采用二巯基丙醇,条件允许时应送医院抢救。
(三)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
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豆浆、扁豆或食用苦杏仁、发芽土豆、毒蘑菇会引起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误食猪甲状腺、肾上腺和含毒的鱼类会引起有毒动物性食物中毒。
该类中毒一般采取洗胃、急救和对症治疗。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现场应急处理
(一)对病人紧急处理和报告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对病人及时诊断和急救治疗并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食物中毒发生地点、时间、人数、典型症状和体征、治疗情况、中毒食物。
(二)对中毒食品进行控制处理
1.封存现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通知追回或停止食用其他场所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
待调查确认不是中毒食物以后才能食用。
2.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对细菌性食物中毒,固体食品,可用煮沸消毒15~30分钟处理;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消毒,消毒后废弃。
餐具等可煮沸15~30分钟,也可采用漂白粉消毒。
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可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消毒(一份排泄物加二份消毒液混合放置2小时),环境可采用过氧乙酸进行喷洒消毒。
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应将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进行深埋处理。
三、灾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一)救援食品最好是直接入口的防污染和卫生质量稳定的定型包装或者袋装密封食品和瓶装饮料。
(二)保证清洁瓜果蔬菜供应,禁止游动摊贩售卖非包装熟食品,尤其是散装熟肉、水产品和切开的水果。
(三)不准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
(四)集体用餐单位应优先配备清洁用水、洗涤消毒设备以及食品加热和冷藏设备。
(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做好食品设备、容器、环境的清洁。
消毒后,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开业,并加强对其食品和原料的监督,防止食品污染。
四、开展对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
避免在简易住处集中做大量食物和集体供餐,避免购买和食用摊贩销售的未包装的熟肉和冷荤菜;食品要生熟分开,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所有现场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剩饭菜一定要在食用前单独重新加热,存放时间不明的食物不要直接食用。
(一)不可食用的
已死亡的畜禽、水产品;己腐烂的蔬菜、水果;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其他已腐败变质的食物和不能辨认是否有毒的蘑菇。
(二)可食用的
1.新鲜的或工厂包装的未被污染的食品;
2.烧熟煮透的现场加工食品;
3.加工后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熟食品;
4.消过毒的蔬菜、水果。
饮水卫生
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伴随着供水设施遭到破坏,停水停电。
由于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源可能含有多量泥沙,浑浊度高;受人畜粪便、垃圾、尸体污染,各种杂物进入水体,使细菌孳生,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和有毒物质污染,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各地必须搞好饮水卫生。
其主要内容是:
一、饮用水水源的选择与保护
(一)清理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划出一定范围水源保护区,制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并设专人看管。
(二)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口。
(三)分散式供水尽可能利用井水为饮用水水源。
水井应有井台、井栏、井盖及井的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
取水应有专用的取水桶。
二、临时性供水
(一)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可用来解决应急饮水问题。
在道路交通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利用水车送水,水车空间密闭,相对卫生安全,居民可就近取水,使用方便。
水车供水时,需由专人负责,并注意饮水消毒,确保水质卫生。
(二)建立临时水处理设施
根据水源水情况选择适宜的水处理设备。
1.高浊度:
(1)砂滤→超滤→消毒
(2)一体化净水设备
2.化学性污染:
预处理→反渗透→消毒
(三)技术要求
1.产水量:
>1m3/H。
2.保证水质安全。
三、自来水厂清理与供水管网修复
(一)水处理设施内壁使用3%~5%的漂白粉液清洗。
然后加满池水,并按加有效氯量10~15mg/L投入,保持12小时,此时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1mg/L。
将池水抽干,再用清水冲洗一次即可恢复饮用水生产。
(二)修复自来水供水管道,破坏严重的要重新铺设。
供水前应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
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剂,保证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1mg/L,浸泡24小时以后排出。
清水冲洗后可使用。
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
(三)供水前必须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四、饮水消毒
(一)将水煮沸是十分有效的灭菌方法,在有燃料的地方可采用。
(二)灾害期间最主要的饮水消毒方法是采用消毒剂灭菌。
消毒剂种类很多,可参阅使用说明书进行饮水消毒。
(三)加入消毒剂后,放置30分钟,检验水中余氯应达到0.7mg/L。
如未达到此值,说明投加量不足。
但也不能过量加入,以免产生强烈刺激性气味。
五、饮水水质检验
(一)消毒剂在使用前应检验其有效成分。
(二)使用现场快速检验设备检验余氯等消毒剂余量。
(三)不能使用现场快速检验的水质指标,应送实验室检验。
环境卫生
一、震后应急环境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区各地必须及时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其主要内容是:
做好水源保护;设置临时厕所、垃圾堆集点;做好粪便、垃圾的消毒、清运等卫生管理;按灾害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人和动物尸体。
灾民临时集中、分散住所、医疗点、救灾人员临时居住地等人群集中区域是环境卫生工作的重点区域。
二、对灾民临时住所的要求
(一)必须选择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尤其是灾民集中救助场所的选择,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选用轻质建筑材料、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同时应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
(三)取暖做饭要注意安全,有人看管,防CO中毒与火灾的发生。
(四)在临时居住地设定临时厕所,禁止随地大小便;设置垃圾、污水收集点;禁止在灾民集中居住场所内饲养畜禽。
(五)注意鼠、蚊、蝇等媒介生物密度,适时进行消杀。
三、构建临时厕所,强化粪便处理
在解决灾区人民饮水、吃饭的同时,修建临时厕所、恢复环境卫生设施是应急安置灾民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不能"有的吃,没得拉"。
在救灾工作展开后,加强粪便管理是灾区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修建的临时厕所应能防止粪便污物外溢;不污染周围环境,尤其不能污染水源;不利于蚊蝇孳生;发生肠道传染病的病例或流行时,粪便必须有专人负责进行及时消毒处理。
(二)在灾民临时居住场所,按人口密度合理布局。
应急临时厕所模式,可选择粪便与尿液分别收集的措施,尿液及时排放,粪便每日施加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三)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可将粪便与泥土混合后泥封堆存,或用塑料膜覆盖,四周挖排水沟以防雨水浸泡、冲刷。
(四)在应急情况下,于适宜的稍高地点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作为土地的衬里,把薄膜向坑沿延伸20厘米,用土压住,粪便倒入池内储存。
(五)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用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粪便,待灾害过后运出处理。
(六)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然后消毒处理。
散居病人的粪便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为5:
1,充分搅合后,集中掩埋;
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
四、垃圾和污水的收集与处理
(一)根据灾民聚集点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并加强管理,生活污水应定点倾倒。
(二)及时用药物对垃圾站点与污水倾倒处进行消毒杀虫,控制苍蝇孳生。
(三)传染性垃圾必须消毒处理,有条件可采用焚烧法处理。
病媒生物防制
一、组织工作
(一)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应有具体分工,做好蚊、蝇、蚤、蜱、鼠等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的组织工作。
(二)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杀虫灭鼠药物的集中供应、配制和分发工作,做好蚊、蝇、蚤、蜱、鼠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常识宣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实施。
二、地震灾区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原则
常规原则:
病媒生物密度不高或未发生媒介相关疾病时,加强环境治理,辅以药物杀灭,加强个人防护。
应急原则:
媒介生物密度过高或媒介生物性疾病流行期,应以化学防治为主,辅以个人防护和环境治理措施。
三、病媒生物的监测
参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开展因地制宜的病媒生物监测。
四、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场所的防控措施
(一)现场救援人员
1.个人防护对现场工作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使用市售趋避剂(蚊不叮、蚊障等含有DEET有效成分的个人防护用品),按照产品说明上的使用剂量、使用频次涂抹于皮肤外露的部位,或在衣服上喷洒。
2.在临时居住地或帐篷中使用蚊帐,或药用蚊帐,或用15-25g/m2溴氰菊酯或20-40g/m2的氯氰菊酯喷洒蚊帐。
3.在居住或工作区域使用常规杀虫剂如市售气雾剂、空间喷洒或滞留喷洒。
在睡觉前使用蚊香(或电热蚊香)。
在临时居住帐篷或住所周围5-10米范围使用2.5%的溴氰菊酯可湿性粉剂100倍稀释作滞留喷洒,防止蜱螨侵害。
4.尽量穿长袖衣裤,减少蚊虫叮咬的机会。
(二)对灾区蚊、蝇、鼠等的防制
1.对垮塌现场的处理
室外用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马拉硫磷、辛硫磷、敌敌畏(卫生级)等药剂,使用超低容量或常量喷雾器喷洒(各种杀虫剂使用参考浓度见表1、表2)。
确有必要时,使用飞机喷洒。
表1杀灭成蝇、蚊等飞虫的空间喷洒用杀虫剂
杀虫剂商品名类别浓度(%)剂型用量(毫升/米3)
敌敌畏敌敌畏有机磷0.3~0.5乳油1-2
氯菊酯除虫精拟除虫菊酯0.4乳油或油剂~1
溴氰菊酯凯素灵拟除虫菊酯0.005乳油1
高效氯氰菊酯奋斗呐拟除虫菊酯0.005乳油
表2常用地面灭蚤杀虫剂
杀虫剂商品名类别剂型浓度(%)用量(/m2)
敌敌畏氯菊酯溴氰菊酯敌敌畏除虫精凯素灵有机磷拟菊酯拟菊酯乳油粉剂粉剂0.10.50.005100ml40g25g
2.对临时居住区或居住区蚊、蝇、蚤的处理
(1)室外喷洒药剂种类及使用方法同垮塌现场的处理。
(2)室内化学防制。
使用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药剂进行喷洒处理(使用浓度见表1)。
同时注意使用蚊帐或药用蚊帐,或用15-25g/m2溴氰菊酯或20-40g/m2的氯氰菊酯喷洒蚊帐。
还可以使用市售气雾剂、蚊香(或电热蚊香)防蚊蝇。
(3)防蚊蝇设施在住处装上纱门纱窗、睡前点燃蚊香或使用电热蚊香。
(4)在临时居住帐篷或住所周围5-10米范围使用2.5%的溴氰菊酯可湿性粉剂100倍稀释作滞留喷洒,防止蜱螨侵害。
(5)趋避剂的使用在蚊虫等比较多的地方活动或工作,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上)。
3.鼠类防制
针对医院、临时救治场所、食堂、灾民集聚地等重点场所,投放抗凝血灭鼠剂溴敌隆、大隆等毒饵(参见表3),最好使用蜡块。
对于粮食毒饵,可使用毒饵盒或临时毒饵盒。
投饵前做好宣传和警示标记,防止儿童和老人误食中毒。
医疗机构要储备一定的维生素K1解毒剂。
表3常用灭鼠药的使用
药剂常用浓度(%)投饵量(克/堆)投饵期死亡时间及死亡高峰
溴敌隆大隆杀它仗0.03750.0050.005101010第1、4、7晚第1、4、7晚第1、4、7晚一般死于2-11天,高峰在3-6天一般死于2-11天,高峰在3-6天一般死于2-11天,高峰在3-6天
消毒处理
各级疾病控制部门应有具体分工,做好消毒组织工作。
首先应有专人负责保护水源和饮水消毒,同时要搞好环境卫生消毒。
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消毒剂的集中供应、配制和分发工作,做好消毒常识宣传,组织群众实施消毒措施并具体指导其正确使用。
消毒剂的种类很多,生产厂家很多,使用卫生部消毒产品许可批件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时,应按说明书中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灾区各种物品的具体消毒方法如下。
一、一般用具怀疑用具受到污染时,可用0.2%过氧乙酸,或2%漂白粉上清液,或0.5%新洁尔灭或洗必泰溶液,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
二、食具共用食饮具应做好消毒工作,消毒首选蒸煮15分钟,在无燃料条件时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作用15分钟,然后用洁净水冲洗。
三、墙壁、地面地面受到粪便、尸体污染时应对其进行消毒,发生肠道传染病时,也应对疫点的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时可用浓度为1000-2000mg/L的有效氯喷雾或喷洒,作用2小时。
用量:
土质地面1000mL/m2、土质墙200mL/m2、水泥地面300mL/m2。
四、粪便对简易厕所、粪池的粪便应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处理稀便,漂白粉加入量为稀便量的1/5,作用2小时;干便加入2倍量的10%漂白粉上清液,搅拌均匀,作用4小时。
当粪便接近便池容积的2/3时,应及时清运或加土回填覆盖,另建厕所。
五、呕吐物加入l/5量的漂白粉,搅匀,作用2小时。
六、污水加氯量为50~200mg/L,作用30分钟后,余氯应保持5mg/L。
七、饮水井水加漂白粉4g/m3,浑浊湖水加漂白粉2g/m3,浑浊池塘水加漂白粉18g/m3,作用30分钟后,余氯应达到0.5mg/L。
八、瓜果、蔬菜避免吃生食,无法烹煮时,可用0.1%高锰酸钾浸泡30分钟,或含氯消毒剂100mg/L作用30分钟。
九、手的一般卫生消毒可使用快速免洗手消毒剂涂擦双手。
必要时可用有效氯250mg/L作用3分钟,或0.2%洗必泰,0.5%新洁而灭作用3分钟。
化学中毒预防和处理
地震区域内存有的各类化学物均能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造成中毒,危害公众健康。
现场腐败物产生的硫化氢、燃料不全燃烧生成的一氧化碳以及密闭、低洼可能存有的高浓度单纯窒息性气体,以及地震区域化学品泄漏均可能引起人体化学中毒。
一、化学性中毒预防
(一)潜在危害源:
各类化工厂、化学品仓库、化工商店、农资商店、家庭存放的农药、不明原因包装瓶(箱),以及其他有特殊味道物品、环境。
(二)危害源处理原则:
卫生应急队伍要尽量远离以上危害源,已经出现泄露情况的安排卫生应急队伍时注意危险源上风向是安全区域。
(三)不要饮用气味、味道和颜色异常的饮料或进食可能污染的食品。
(四)人群健康状况出现异常要立即通知疾病控制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
二、化学性中毒现场应急
突发中毒事件发生后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疏散与隔离
化学品泄漏后,应立即疏散现场的无关人员,隔离毒物污染区;如果是易燃易爆物的大量泄漏,应立即上报指挥部,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并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决定周围居民的疏散范围和疏散方向。
(二)切断电源并消除火源
化学品泄漏环境中的电源和火源常常会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消除火源。
如果泄漏物属于易燃易爆物质,要对整个毒物泄漏区域内控制电源和禁止各种火源。
包括禁止使用非防爆电器,禁止使用手机和对讲机等。
(三)保护应急人员
1.进入化学品泄漏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的各类人员均必须接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和训练。
2.在进入现场之前,应针对泄漏物质的理化性质、暴露方式、现场浓度等现场环境,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
穿(佩)戴防护装备前,应认真对防护装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特别是要有专人对呼吸器的压力参数及阀门等进行检查,有条件的情况携带气体报警装备,注意各类呼吸防护装备的有效防护时间。
3.应当详细记录进入、撤出泄漏现场的人员姓名和时间,紧急撤离时应进行点名,严禁单独行动。
4.现场应准备特效解毒剂和其它急救医药用品,并有医护人员待命。
5.对中毒的人员应从上风方向抢救或引导撤出。
(四)现场毒物监测和毒物健康影响评价
应根据现场特征设立毒物监测方案,以及时掌握泄漏物质的种类、浓度和扩散范围,恰当地划定警戒区,并为现场指挥部的处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加强环保、卫生和消防等部门沟通信息。
依据毒物监测资料和人及动物中毒情况评价危害区域、人群范围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议,向指挥部报告。
(五)泄漏控制
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由消防或工程专业人员控制。
现场污染判定依据环保部门报告。
(六)现场分区和警示标识
根据危害源性质和扩散情况等进行现场分区,危害源周围核心区域为热区,用红色警示线隔离;红色警示线外设立温区,用黄色警示线隔离;黄色警示线外设立冷区,用绿色警示线隔离。
同时,在不同地点根据需要设立各类警示标识。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在冷区内划定救援区域,在区域内根据不同功能设立指挥部、急救区、观察区等。
洗消区一般设立在温区边缘,检伤区设立在洗消区附近。
三、化学性中毒患者处理原则
(一)脱离接触、洗消
远离危害源区域,尽快疏散到空气清新处。
诊治区域要设在非污染区。
在现场洗消区进行洗消,脱去病人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动清水及时冲洗污染的皮肤,对于可能引起化学性烧伤或能经皮肤吸收的毒物更要充分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并考虑选择适当中和剂中和处理;眼睛有毒物溅入或引起灼伤时要优先迅速冲洗。
(二)检伤
医务人员根据病人病情迅速将病员检伤分类,做出相应的标志,并按照检伤结果将病人送往不同区域内急救。
(三)应用特效解毒治疗
特效治疗主要有特定毒物的特效解毒剂、氧疗法等,对气体中毒者尽量送有高压氧条件的医疗机构。
(四)对症和支持治疗
保护重要器官功能,维持酸碱平衡,防止水电解质紊乱,防止继发感染以及并发症和后遗症等。
尸体处理
自然灾害遇难者的尸体一般不会引起传染病的流行,但应认真做好人与动物尸体的卫生处理。
一、尸体处理的一般要求
对逝者处理时必须给予充分尊重的原则;及时就地清理和尽快掩埋处理的原则;必须需要辨明身份而不能马上处理者,存放时间应尽量缩短。
二、尸体暂时存放地的要求
存放地点应远离水源、避开人员活动区,避开低洼地。
(一)存放时间在平均气温低于20℃的情况下,自然存放不宜超过4天,放入存尸袋的可适当延长存放时间,但应在尸体上下洒盖漂白粉,降低尸体腐败的速度,减少异味,尸体出现高度腐烂时应及时进行火化或掩埋处理。
(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宜适当集中存放,便于管理。
三、尸体包裹要求
(一)首选统一制作的裹尸袋。
(二)可因地制宜选用逝者生前使用的被褥等进行包裹。
(三)在尸体高度腐烂时在裹尸袋内要加棉织物吸收液体,并适当喷洒漂白粉或其他消毒除臭剂。
(四)尸体的包裹要尽量严紧结实。
(五)对轻度腐烂的一般性尸体,无须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为减轻周围环境的臭度,在尸体周围环境可适当喷洒消毒除臭剂。
四、尸体的运输要求
(一)要求有专门的尸体运输车辆。
(二)尸体装车前要在车厢里衬垫液体吸收物,液体吸收物清除前需对液体吸收物与车厢进行用漂白粉等进行消毒处理。
(三)进行尸体运输尽量选择人群较少的路线。
五、尸体的掩埋要求
(一)火化处理场可运行,有条件进行火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