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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浙江选考一轮复习政治选考部分B版教师用书文档选修5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课时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考核目标]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

(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c)(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a)

考点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考点梳理]

[思维激活]

1.某小区一商品房发生火灾,造成火灾的罪魁祸首是一条电热毯。

火灾烧毁了房主颜女士孩子床上的席梦思、棉被、床单等用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0元。

颜女士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消协工作人员积极调解,电热毯经销商谢某赔偿颜女士全部经济损失。

试用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知识分析上述材料。

提示①上述材料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两个主体,分别是消费者颜某和经销商谢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材料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因为谢某经营的商品质量存有问题,导致颜家财物的损失,颜某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谢某必须承担赔偿义务。

2.邓某借王某的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撞伤一位行人。

在对伤者赔付中,法院判决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理由是王某未将自己的车辆管好,擅自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

王某为什么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提示①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王某有借车给他人的民事权利,但也有审查借车者有无驾驶资格以防意外的义务。

②违反义务须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对违反义务者规定了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王某虽未撞伤行人,但因其擅自借摩托车给无驾驶资格的邓某,导致事故发生,遂负连带赔偿责任。

[方法指津]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又称为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公民(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格利益等

内容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所确认的民事主体享有某种民事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理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使相对的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

2.积极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

(1)积极行动:

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水准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

(2)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跟踪练习]

1.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是()

A.主体、客体和对象B.主体、客体和内容

C.主体、客体和规则D.主体、客体和形式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答案B

2.下列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说法准确的是()

A.必须单独适用

B.必须合并适用

C.能够单独适用,也能够合并适用

D.以上说法均不对

解析由课本知识,可知C符合题意。

答案C

一、选择题

1.法律上的民事主体是指()

A.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B.除公民(自然人)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智力成果、商业标记和人格利益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解析民事主体既能够指公民(自然人),也能够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B错误;智力成果、商业标记和人格利益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C错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对象,D错误;法律上的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A符合题意。

答案A

2.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水准上取决于()

A.民事行为水平B.民事主体的内容

C.民事客体的对象D.人们的实际行动

解析增强民事立法,为公民维护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公民要真正实现自身权利,关键还是要有依法维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答案选D项。

答案D

3.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A.塘中的鱼B.夜空中的星星

C.不作为D.企业的名称权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

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格利益。

物是存有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塘中的鱼和企业的名称权具有稀缺性,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A、C、D都符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特征,夜空中的星星不具有稀缺性,选B。

答案B

4.甲在丙开的专卖店买了一块手表,后因为手表机芯问题,找到店员丁要求退货,在该法律关系中,主体是()

A.甲和丁B.甲和丙

C.甲和丙、丁D.丁和丙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此题中,甲在丙开的专卖店买了一块手表,参与买卖关系的就是甲、丙双方,甲是买方,丙是卖方。

丁是店员,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所以,在该法律关系中,主体是甲和丙,应选B项。

答案B

5.下列属于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交警对小王的交通违规行为所实行的行政处罚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

C.小偷甲因偷盗他人财物被警察逮捕拘留

D.甲市政府因市政规划需要将乙家所在区域划入拆迁范围

解析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也就是说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D两项属于行政法律关系;C项属于刑事法律关系。

答案B

6.小明在放学路上被王伟家的狗咬伤。

王伟承担的责任方式应该是()

A.返还财产B.消除危害

C.赔偿损失D.停止侵害

解析小明已被王伟家的狗咬伤,故B、D两项不符合题意。

A项适用于侵犯财产的行为。

王伟家应赔偿小明医药费,应选C项。

答案C

7.张某借了李某5000元钱,并按双方约定在借据上写明了次年年底还清。

但直到6年后,李某才催讨,张某未偿还。

于是李某将张某告到了法院。

法院没有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这是因为()

A.张某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B.李某没有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权

C.张某没有水平履行还款的义务

D.李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

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再来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题中案例已经超过诉讼期间,准确选项为D。

答案D

二、综合题

8.小周的爸爸计划暑假一家人到北京旅游,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

后来因为小周所在的学校要实行暑假夏令营活动,小周的爸爸只好向旅行社表示不去了,但被拒绝。

之后,该旅行社要求小周的爸爸支付相关费用,遭到拒绝后,将小周的爸爸告上了法庭。

此案例告诉我们,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解答时要注意结合材料,分析权利与义务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不能把二者割裂。

答案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小周的爸爸享有报名参加旅行的权利,但也同时应该履行维护旅行社权益的相关义务。

在本案例中,因事不能参加旅行,小周爸爸就应该向旅行社支付相关费用。

课时2积极维护人身权

[考核目标]

▲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b)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b)

考点积极维护人身权

[考点梳理]

[思维激活]

1.二年级学生刘某放学后到停业多时的“鳄鱼湖”游乐园玩耍,被鳄鱼吞噬。

刘某父母把鳄鱼湖管理人员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鳄鱼湖”虽停业,但其外层防护墙坍塌,内层防护墙过矮,管理人员看管不力,应对刘某死亡负主要责任。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

鳄鱼湖管理人员赔偿16万元。

该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①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二年级学生刘某因“鳄鱼湖”管理人员疏忽和管理不善,被鳄鱼吞噬,刘某的父母有权依法追偿。

②公民和其他民事主体应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鳄鱼湖”虽已停业,仍然负有安全防范责任。

它没有尽到严格防范、保护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③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善于使用法律武器来捍卫。

另外,未成年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2.2019年4月1日,常州某小学一名家长在网上爆料,称其小孩所在的班级有个同学丢了一部小米手机,老师知道后让所有学生站到教室后面,然后派两名学生分别搜身,不过最终没有找到手机。

该小学老师的做法妥当吗?

侵犯了同学们的什么权利?

提示①不妥当。

②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是我国法律明确保护的人身权,该小学老师侵犯了同学们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

[方法指津]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信息,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

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则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

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享有。

[跟踪练习]

1.下列各项,不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是()

A.盗用他人的名字签订合同

B.两个同学重名,其中一位同学强行让另一位同学改名

C.黄某知道朋友家庭困难的情况后,以朋友的名义往其家里寄钱

D.江某上学迟到,被学校门卫发现时,冒用了同学朱某的名字

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A、B、D三项均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故答案选C。

答案C

2.某校女生王某因忌妒同寝室的另一名女同学张某,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机偷拍了张某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照片。

王某将这些照片转发给同学,并散布一些诋毁性的语言。

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同学的()

①生命健康权②姓名权③肖像权④名誉权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解析材料并未涉及生命健康权、姓名权,①②与题意无关。

王某偷拍张某生活照转发,并散布诋毁性语言,显然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名誉权。

答案B

一、选择题

1.西方有一句宣传法律的谚语:

“放出去疯狗咬伤人,其主人是要负责任的!

”这句谚语说明()

A.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

B.公民的自由受法律保护

C.公民的人格权不受非法侵害

D.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解析谚语说明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害,这属于公民的人格权,不是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为,不受他人的妨碍,故排除A、B。

本题没有涉及公民的财产权,故排除D。

答案C

2.2019年6月,得知自己的硕士学位被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不真实,某大学副校长以学位中心侵犯其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学位中心认定并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行为()

A.不合法,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权

B.不合法,侵犯了公民姓名权

C.合法,未侵犯该公民任何合法权利

D.合法,基于委托实行的认定都是合法的

解析学位中心作出的认定不存有过错,亦未造成对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损害,学位中心是基于委托对学位实行认定,认定目的是打击学位造假。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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