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地产香港上市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修第四版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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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地产香港上市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修第四版secret

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第一篇公用篇

一、总则

1、***房产(***)工程除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外,尚应执行本手册的规定。

2、本手册自2009年X月X日起执行。

二、施工管理规定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制订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作出承诺,形成文件,组织项目成员全过程贯彻执行。

1.2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向甲方工程部和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

1.3施工单位应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程质量基本要求,并制订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

1.3.1组织保证措施

1.3.1.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质检架构应明确、清晰,组织架构中人员数量必须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甲方工程部和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名单和职责进行审核。

1.3.2技术保证措施

1.3.2.1施工单位应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1.3.2.2施工单位应做好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记录应由专人统一进行管理,

1.3.2.3施工单位应做好样板间现场实物培训工作,对项目上各类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质检员、材料取样员、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3.3物质保证措施

1.3.3.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采购工作的控制,防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1.3.3.2施工单位必须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和记录,防止材料混用。

2、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2.1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部必须提前一周以上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形成会审纪要,报区域监控部及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2.2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图纸预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仔细认真审阅图纸、标准图集和相应的标准、规范;尽可能地发现图纸中的错误、矛盾、交代不清楚、设计不合理、设计或使用材料有可能在施工中或使用中造成环境污染或影响人体健康等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为图纸会审做好准备。

2.3图纸会审的组织单位施工项目工程部技术组。

2.4图纸会审的参加单位包括项目工程部、设计院、区域监控部、区域预算合约部(项目总经办)、项目物业公司、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等。

2.5图纸会审意见及资料的整理、核发、检查:

2.5.1图纸会审意见及资料应在会审后2日内整理完成。

2.5.2图纸会审意见的回复应清晰、明确,不允许使用模糊字眼。

2.5.3会审资料审核确认、核发应遵循以下程序:

施工单位整理会审意见完毕—工程部进行审核确认—设计院确认盖章—核发

2.5.4每页会审意见单均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确认。

2.5.5图纸会审意见及资料、会议纪要应及时整理归档。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3.1审查时间:

临建搭设前审核平面布置,其他在开工前审核。

3.2审查小组组成:

项目工程部、区域监控部、区域预算合约部(项目总经办)、项目物业公司、监理公司、设计院、施工单位。

3.3审查小组成员:

工程部经理、工程部技术组工程师、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全体监理人员以及公司成本管理部、销售部、设计院等有关专业人员;由监理公司(项目工程部技术组)召集和主持。

3.4审查责任:

1、审查小组应全面、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不得擅自签发与之有关的文件;

3、未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

3.5审查程序:

3.6审查内容:

[现场布置]

1、现场布置图应考虑基础、地下室、主体、装修等施工各阶段的需要(包括分期工程的上下期衔接),并应重点考虑销售需要;

2、乙方应采取措施创造、维护良好的现场销售环境;应有具体措施配合样板房施工和对外开放;

3、平面布置应达到方便施工、易于管理、节省成本的目的。

[质量、安全要求]

1、由于业主对房屋质量(特别涉及到使用方面,例如渗漏、裂缝、排水不畅通等)的要求高,方案中应有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和制度,确保房屋的使用功能;

2、在危险环境下施工,应采取具体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3、乙方应采取措施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如垂直运输、用水用电、加工场地等),负责本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负责本工程范围内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措施,应根据工程需要考虑周全,并分项列明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由甲方根据招标书、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决定是否支付该部分费用;

2、应针对施工难点(例如后浇带、防水工程、大体积砼、转换梁、坡屋面、深基坑、高支模等)编制技术方案,方案应科学、经济、方便;

3、应明确乙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并由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方案、资质证书;

4、应针对各季节的特点(如台风、雨季等),采取不同的施工措施;

5、考虑各种备用方案,包括人力、设备、材料等,如发电机、水池等;

6、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7、样板房包括功能样板房也应施工方案中考虑;

8、对于垂直、水平运输等关键设备应有具体可行的维修、备用措施。

4、材料进场及使用制度

4.1所有工程必须使用雅居乐推荐的品牌材料及设备。

4.2所有材料进场后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和项目工程部验收。

4.3项目工程部协助甲供材料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检。

督促、检查施工及监理单位对甲定乙供材料和乙供材料的进货检验。

4.4所有材料必须检验合格才能使用,材料送检必须由监理公司或项目工程部具有“见证送检证”的人员见证送检,各种检验报告必须报监理公司和项目工程部存档。

4.5对进场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退货,对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需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项目工程部。

对“甲供”、“甲指乙供”材料不合格的,项目工程部需书面报告集团工程管理部。

 

4.6必须甲方见证送检的关键材料

专业

必须甲方见证送检的关键材料

土建专业

钢筋、水泥、混凝土、砌体、防水材料、砂浆

装修专业

涂料、铝合金门窗、幕墙

设备专业

给水管道、排水管道、阀门

电气专业

电线电缆、开关

4.7材料验收工作流程:

5、开工令制度:

5.1工作流程:

5.2项目工程部在开工前要求满足的条件包括。

5.2.1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满足施工需要;

5.2.2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已落实,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已到位;

5.2.3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5.2.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5.2.5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审查;

5.2.6分包单位已通过审查;

5.2.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通过;

5.2.8施工图纸已会审;

5.2.9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通过;

5.2.10建筑定位、放线及灰线已验收;

5.2.11根据设计要求已进行了试桩;

5.2.12签发开工令。

6、样板间指导施工制度

6.1样板间包括施工样板间、功能样板间和交楼样板间。

6.2施工样板间

6.2.1施工样板间制作时间:

施工样板间的制作必须在大面积相关工序施工前完成。

6.2.2施工样板间制作内容:

(1)、砖墙样板包括拉结筋样板(包括钻孔样板和专业植筋胶植筋样板)、每日最大砌筑高度样板、砖墙留槎(含拉结筋)样板、砌筑至顶头砖位置样板、砖墙顶头砖(含三角块)样板、构造柱马牙槎砌筑(含拉结筋)样板、构造柱浇筑砼样板、过梁样板。

(2)、抹灰样板包括混凝土面甩浆(喷浆)样板、护角样板、灰饼样板、梁柱与砖墙交接处挂网样板、墙面大面积抹灰样板、天棚大面积抹灰样板(或刮腻子样板)。

(3)、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样板。

(4)、卫生间防水样板包括找平层(在沉箱底做出弧角)、防水层、保护层。

(5)、排烟道样板。

(6)、给水管及电线管墙面埋设样板。

(7)、地面给水管压槽安装样板。

(8)、强弱电箱底盒和多排线管在墙面埋设样板。

(9)、钢筋、水电管材和配件、强弱电线等材料样板,必须在施工样板间放置实物样板,并标识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等相关内容。

6.2.3样板间执行要求:

施工样板间每个施工单位均必须有。

施工完成后,由项目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3功能样板间

6.3.1功能样板间制作时间:

必须在设备设施大面积安装或预埋之前完成。

6.3.2功能样板间制作内容:

(1)开关、插座底盒安装位置样板。

(2)厨房、阳台、卫生间墙面管线的埋设位置及地面给水管埋设位置并在水泥砂浆面进行标识的样板。

(3)给水管管口安装样板。

(4)排水管安装样板。

(5)空调机穿墙排水套管预埋样板。

(6)铝合金门窗框安装样板。

(7)阳台栏杆安装样板。

6.3.3功能样板间每一个户型均必须完成一个功能样板间。

由项目工程部、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4交楼样板间

6.4.1交楼样板间制作时间:

必须在相关工序大面积施工前完成。

6.4.2交楼样板间制作内容:

(1)室内地面水泥砂浆找平样板。

(2)阳台露台地面铺贴面砖样板。

(3)室内墙面双飞粉样板。

(4)阳台露台墙面贴面砖样板。

(5)铝合金门窗扇及玻璃安装样板。

(6)分户门门框、门套、门扇安装样板。

(7)厨房和阳台位置燃气管安装样板。

(8)强弱电线穿线及开关、插座、电箱面板安装样板。

(9)可视对讲机安装样板。

(10)排气扇、空调预留空洞样板。

(11)给排水管及阳台地漏安装样板。

6.4.3交楼样板间每一个户型均必须完成一个交楼样板间。

由售楼部、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设计部门、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5班前培训及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施工班组在实际施工前进行班前培训及技术交底。

6.6样板间现场集中实物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带领施工班组到相关样板间现场集中实物培训后方可上岗。

6.7班前培训及技术交底制度:

6.7.1工程大规模开工前,工程部应积极、定期组织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对样板间(施工样板间、功能样板间)进行岗前实物培训,并严格按样板间标准施工、监督。

6.7.2专项工程施工前,工程部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会审,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7、成品保护制度

7.1工序间成品保护: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班组、所有工序间的交接进行成品保护的检查和验收。

7.2砂浆灰斗的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制作砂浆灰斗,在进行砌砖、抹灰、贴砖等使用砂浆的工序施工时,必须使用砂浆灰斗。

严禁直接在楼板面上放置、搅拌砂浆。

7.3铝合金、栏杆保护:

铝合金、栏杆在安装前,必须采用塑料薄膜等保护材料进行保护,保护材料必须检查完整无损后再进行安装。

所有工种施工时必须注意不能破坏保护材料。

保护材料必须到验收时方可拆除。

7.4楼地面、路面保护:

7.4.1楼地面、路面完工后,必须对现场设置临时防护栏杆进行封闭,在强度未达到要求之前,不得拆除防护栏杆。

7.4.2楼地面、路面上严禁堆放或搅拌砂浆、混凝土等具有污染的材料。

7.4.3楼地面或路面界临砖等铺设完成后,不允许在上面堆放带棱角的材料或易污染材料。

7.4.4楼地面铺设完成后,若需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必须先铺好塑料布等保护材料以保证成品不被破坏。

7.4.5开关底盒和电箱底盒的保护:

开关底盒、电箱底盒在墙面抹灰前,必须用木板、铁皮板等材料进行保护,保证不会对开关底盒、电箱底盒造成污染。

8、工程验收制度:

8.1工序验收:

8.1.1必须实行交接验收的关键工序

专业

必须实行交接验收的关键工序

土建工程

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

主体及装饰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

楼地面工程:

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

门窗工程:

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

屋面工程:

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或挂瓦条→屋面瓦等面层;

有防水要求的地方:

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设备工程

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

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弯设置→系统试水

8.1.2施工单位班组必须对自己施工的工程随时进行自检自查,发现有不合格的及时返工,不留质量隐患。

班组未自检验收的施工单位质检员不得进行签字验收。

8.1.3施工单位质检员必须对班组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公司验收。

施工单位质检员未进行签字验收的监理公司不得进行签字验收。

8.1.4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工序交接验收工作,下道工序的施工班组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验收。

8.2资料验收:

8.2.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8.2.2监理公司在检验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地检查。

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实体部分的验收。

8.3竣工验收:

8.3.1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8.3.2项目工程部组织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竣工初验工作。

工程竣工初验应逐栋逐户进行,验收标准为交楼样板间标准。

8.3.3项目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所有施工单位的合同工作内容分别组织内部竣工验收工作(必须有工程部技术组和监理组专业人员签字确认),内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入结算程序。

8.4工程整改工作:

8.4.1对于建设单位的相关部门、监理公司和项目工程部所要求整改的内容,施工单位必须对出现的问题作出书面的整改回复。

8.4.2整改工作必须及时。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检查单位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8.4.3整改工作必须有效。

施工单位的整改工作应一次到位,不应出现同一位置多次整改的现象。

9、工程保修制度

9.1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必须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9.2工程保修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专门的工程维修小组,并由专人负责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9.3工程保修期间,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9.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始和完成维修工作。

9.5施工单位的维修工作应一次到位,不应出现同一位置多次维修的现象。

9.6任何一户出现质量问题后,施工单位应对这一户进行全面检查,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全面整改,避免对一户重复进行返修。

9.7施工单位保修义务的承担和经济责任的承担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9.7.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9.7.2有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9.7.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9.7.4因建设单位(包括监理单位)错误管理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

9.7.5因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9.7如果出现同一部位需多次维修时,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所有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9.8不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施工单位均必须先进行维修,施工单位不得因责任原因而拖延维修工作。

10、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0.1定义: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

凡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

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工程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10.2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10.2.1处理方式:

1)当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在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整改通知》;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填写《整改回复》报工程管理部。

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出现不合格项,应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并应对施工单位的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处理。

10.2.2处理程序:

 

10.2.3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与质量问题相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等详细情况。

3)调查中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4)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质量问题处理补救的建议方案。

7)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措施。

10.2.4此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仅针对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所形成的资料原则上不进入竣工资料。

10.3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0.3.1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0.3.1.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含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10.3.1.2严重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未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10.3.1.3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10.3.2工程质量事故汇报规定:

1)一般质量事故发生,项目工程部24小时内应向项目总经理和区域监控部报告;

2)严重质量事故发生,项目工程部24小时内应向项目总经理、区域监控部和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告。

15天内项目工程部并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提交事故报告。

3)区域监控部巡查时发现的严重质量事故,区域监控部应在24小时内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告。

15天内项目工程部应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提交事故报告。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项目工程部4小时内应向项目总经理、区域监控部和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告。

20天内项目工程部并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提交事故报告。

5)区域监控部巡查时发现的重大质量事故,区域监控部应在4小时内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告。

20天内项目工程部应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提交事故报告。

10.3.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0.3.4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事故概况和初步估价的直接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相关各种资料(有条件时)

10.3.5项目工程部的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10.3.6此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只针对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所形成的资料不呈报政府主管部门,原则上不进入竣工资料。

 

第二篇土建篇

一、土石方工程:

1土石方工程控制应遵循的工作流程为:

收集场地地形图——场地地形图的复核与复测——进行土方平衡计算——确定总图设计标高——土石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

2场地地形图的收集:

一般需由项目业务部门向工程所在地的国土管理部门收集,工程场址的地形图应清楚反映以下内容:

地物地貌、等高线、用地红线、图纸比例、控制坐标及水准点等。

此外,还应收集好场地内各种水、电、通信等管线的预埋情况。

地形图应同时准备图纸及CAD电子档案。

3场地地形图的复核与复测:

为保证原始地形图的准确性,考虑到场地地形的可能变化,应对工程场地进行查勘,核对现状地形是否与地形图一致,现状地形标高是否准确,并及时更新地形图。

4土方平衡计算:

根据核对过的地形图,结合初步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土方平衡计算。

土方平衡计算方法有:

方格网法、断面法,通常用方格网法居多。

根据土方平衡计算后的挖填差,可划分挖方区与填方区,以便更加合理的指导下一步的土方工程施工标高控制及土方挖填区的土方调配。

5确定总图设计标高:

根据土方平衡计算结果,可对原规划总图的设计标高的合理性进行校核:

即在保证挖填平衡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调整规划设计标高,尽量使得土方的开挖量最少,以降低土方工程造价。

6土石方工程施工:

1.1土石方施工准备工作:

1.1.1审查图纸,包括地质勘察报告,并组织图纸技术交底。

1.1.2查勘施工现场,摸清工程场地情况,协助施工单位收集施工所需的各项资料。

1.1.3审核施工组织方案,包括制定现场场地平整及开挖施工方案;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土方开挖图,确定开挖路线、顺序、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措施及土方堆放位置;提出人、机、工期安排计划等。

1.1.4设置测量控制点,根据给定的控制点坐标及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要求,引测到现场。

按照土方平衡计算确定的方格网,利用方格网交点作为标高控制点。

1.1.5场地三通一平。

1.1.5检查施工机具、物资及人员的到位情况。

1.2土石方施工:

1.2.1场地、边坡开挖应根据使用时间(临时或永久性)、土的种类、物理力学性质(内摩擦角、粘聚力、密度、湿度)、水文情况等确定挖方边坡坡度。

1.2.2浅基坑、管沟、槽的开挖应按本程序进行,

测量放线---分层开挖----排降水(视需要)---修坡---整平---验槽。

1.2.3土方开挖施工中应对定位桩、轴线、方位、几何尺寸、挖土标高、截面尺寸、放坡和排水等进行质量控制。

1.2.4土方的运输应按照既定的合理运输路线进行,土方运距应力争最短,应避免运输车辆的行驶造成边坡的坍塌及对工程桩的影响。

1.2.5回填土方的含水量应符合要求,应分层、压实,并满足设计要求的密实度。

1.2.6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和压实程序。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7竣工验收:

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作好土方施工单位与土建单位的交验工作,并整理好竣工图等各项资料,以便开展土方结算工作。

 

二、基坑(槽)边坡支护工程

1管理流程

 

1.1基坑放坡工程

 

1.2围护结构基坑工程

 

2事前控制

2.1基坑围护设计方案应满足安全、经济、施工方便及快速等要求。

2.2基坑深度超过5m时,设计单位应有围护设计资质,围护方案应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查。

2.3检查围护设计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邻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型、分布及其结构情况,技术、质量、安全措施及施工监测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资料是否齐全。

2.4基坑围护工程施工单位准备情况

2.4.1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及机械设备是否按合同要求进场到位。

2.4.2检查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核。

2.4.3施工单位是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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