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隧洞加长拱架变更索赔报告9经典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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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隧洞加长拱架变更索赔报告9经典案例
某隧洞工程
加固加长悬空拱架费用补偿的函
致:
某某开发有限公司
并某某工程监理部
本引水隧洞工程的岩层多为变质砂岩与泥质板岩互层,且为薄层结构,底板的地质超挖状况主要受围岩类别、岩体暴露时间和地下水及地下水与岩体的相互作用的影响。
造成9#、10#支洞工作面部分洞段引水隧洞拱架悬空需进行加固处理,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具体影响因素如下:
一是围岩类别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造成了底板泥化、沉陷致拱架悬空。
二是隧洞围岩变化造成开挖时间、清基时间的延长,增大了底板受水软化的程度和范围,造成拱架悬空。
三是隧洞渗水异常加大了底板泥化沉陷,造成隧洞拱架悬空。
四是隧洞渗水异常和较差的、易受水影响的隧洞岩体相互作用加剧,增大了底板受水软化的程度和范围,造成隧洞拱架悬空。
五是隧洞底板清理时增加的地质超挖,造成隧洞拱架悬空。
依据监理《关于引水隧洞变形处理要求的通知》(2015年9月21日),我部按要求对相关洞段悬空的拱架进行了加固处理。
因该状况是地质原因、地下水及地下水和地质的相互作用造成的,属于非承包人因素所致,依据合同发包人对该费用应予以补偿。
工程量依据监理工程师已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引用本合同相同或类似子目单价。
拱架加固加长共计27.12万元。
现将予以上报,请给予立项批复,并结算支付该工程费用。
谨致诚挚问候并致良好祝愿!
附件:
《9#、10#施工支洞引水隧洞工程加固加长悬空拱架费用补偿的报告》。
某某有限公司
XX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年月日
主题词:
抄送:
县XX水电站枢纽工程
9#、10#施工支洞引水隧洞工程
加固加长悬空拱架费用补偿的报告
合同名称:
XX水电站枢纽工程A包
合同编号:
XX/C01-A
承包单位:
某某有限公司XX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
年月日
一、编制原则
1、依据合同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二、编制依据
1、合同及相关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预谈判会议纪要及附件;
(4)经双方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专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补遗通知、澄清函及其它;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条款;
(9)图纸;
(10)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合同附件;
(12)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有效文件、会议纪要等)。
2、事实依据
(1)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四方联合签字确认的围岩类别现场签证单;
(2)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施工测量成果表及测量断面图;
(3)设计对基础清理的要求;
(4)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5)类似或相近的单价;
(6)其他事实依据。
3、法律法规
(1)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
三、事由概述
我标段引水隧洞在施工过程中,我部按方案对底板部位预留了保护层开挖。
本项目隧洞的岩层多为变质砂岩与泥质板岩互层,且为薄层结构,底板的地质超挖状况主要受围岩类别、岩体暴露时间和地下水及地下水与岩体的相互作用的影响。
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造成9#、10#支洞工作面部分洞段引水隧洞拱架悬空需进行加固处理:
(一)围岩类别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造成了底板泥化、沉陷致拱架悬空
本项目的隧洞围岩变化情况如下:
(1)9#支洞工作面
上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增加了237.4m,占比为21.5%;Ⅳ类长度减少了153.7m,占比为13.9%;Ⅴ类围岩长度减少了83.7m,占比为7.6%;
下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增加了186.2m,占比为17.8%;Ⅳ类长度减少了269.6m,占比为25.7%;Ⅴ类围岩长度增加了36.4m,占比为6%。
(2)10#支洞工作面
上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减少了29.8m,占比为3.8%;Ⅳ类长度减少了78.2m,占比为10%;Ⅴ类围岩长度增加了108m,占比为13.8%;
下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减少了397.1m,占比为38.4%;Ⅳ类长度增加了75.8m,占比为7.3%;Ⅴ类围岩长度增加了321.3m,占比为31.1%。
对比显示9#、10#支洞工作面引水隧洞的围岩类别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这一变化改变了拱架环境,危及隧洞的稳定和施工安全。
(二)隧洞围岩变化造成开挖时间、清基时间的延长,增大了底板受水软化的程度和范围,造成拱架悬空
因围岩类别变差致施工进度变缓,造成隧洞开挖的施工时间延长,如9#支洞工作面工期滞后了1.52个月;10#支洞工作面工期滞后了6.95个月。
隧洞开挖施工时间的延长,增加了岩体暴露并受到侵蚀的时间,造成底板地质超挖增多。
隧洞底板的基础清理,让拱架底板悬空,危及隧洞的稳定和施工安全。
(三)隧洞渗水异常加大了底板泥化沉陷,造成隧洞拱架悬空
在施工过程中各工作面的渗水异常情况也增加较多,多方的检测的渗水情况如下:
9#支洞上游洞挖工作面从2013年0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进行了不间断的渗水量检测。
该作业面2014年5月1日的渗水量为182.5m3/h;2014年5月10日的渗水量为214.4m3/h,之后的渗水量一直较大,且最大值达868m3/h;
9#支洞下游洞挖工作面从2014年05月至2015年2月月期间进行了不间断的渗水量检测。
该作业面2014年5月1日的渗水量为164.8m3/h;2014年5月20日的渗水量为259.8m3/h,之后的渗水量一直较大,且最大值达775.7m3/h;
10#支洞上游洞挖工作面从2013年08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进行了不间断的渗水量检测。
该作业面2013年9月1日的渗水量为135m3/h;2013年10月1日的渗水量为215m3/h,之后的渗水量一直较大,且最大值达436m3/h;
10#支洞下游洞挖工作面从2013年08月至2014年11月月期间进行了不间断的渗水量检测。
该作业面2013年8月20日的渗水量为102m3/h;2013年9月20日的渗水量为207m3/h,之后的渗水量一直较大,且最大值达695m3/h。
四段引水隧洞的渗水均超过了招标文件中200m3/h以内由承包方承担的范围。
隧洞渗水异常,加大了隧洞底板岩体的泥化、沉陷,造成隧洞拱架悬空,危及隧洞的稳定和施工安全。
(四)隧洞渗水异常和较差的、易受水影响的隧洞岩体相互作用加剧,增大了底板受水软化的程度和范围,造成隧洞拱架悬空
对围岩类别本身就很差的洞段,也因其两侧本应围岩类别较好的岩体变差后,不能对该范围起到端点的支撑作用、地下水的隔离阻水作用、防止其恶化的封闭包裹作用,造成了该范围岩体受影响后力学指标不断衰减。
受异常渗水和较差围岩类别的相互影响,使底板岩体恶化加剧,造成隧洞底板基础泥化、沉陷加剧使拱架悬空,危及隧洞的稳定和施工安全。
(五)隧洞底板清理时增加的地质超挖,造成隧洞拱架悬空
底板基础清理发生的地质超挖,直接造成隧洞拱架下部悬空。
在底板基础清理后设计作业地质编录,设计和监理也对各段的基础清理提出了细致的要求,监理也对各段的底板地质超挖情况予以了确认。
我部依据设计施工要求在底板混凝土浇筑前进行基础清理时发现:
底板岩体节理、裂隙发育;该构造组合对岩体切割明细;不利的构造组合面遇水软化、泥化严重;泥化、松散的楔形体软化泥化严重形成地质薄弱面——诸多因素造成隧洞底板基础清理时发生了较大的地质超挖,导致拱架悬空,危及隧洞的稳定和施工安全。
依据监理《关于引水隧洞变形处理要求的通知》(2015年9月21日),我部按要求对相关洞段悬空的拱架进行了加固处理。
因该状况是地质原因、地下水及地下水和地质的相互作用造成的,属于非我方的因素所致,依据合同业主对该费用应予以我部补偿。
四、合同约定
1、合同谈判纪要约定:
无相关约定。
2、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无相关约定。
3、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约定:
10.4.14计量和支付之
(1)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
(8)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引起的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
五、立项说明
1、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本工程引水隧洞地质资料与实际揭示的地质现状存在重大偏差,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本项目的隧洞围岩变化情况如下:
(1)9#支洞工作面
上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增加了237.4m,占比为21.5%;Ⅳ类长度减少了153.7m,占比为13.9%;Ⅴ类围岩长度减少了83.7m,占比为7.6%;
下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增加了186.2m,占比为17.8%;Ⅳ类长度减少了269.6m,占比为25.7%;Ⅴ类围岩长度增加了36.4m,占比为6%。
(2)10#支洞工作面
上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减少了29.8m,占比为3.8%;Ⅳ类长度减少了78.2m,占比为10%;Ⅴ类围岩长度增加了108m,占比为13.8%;
下游方向引水隧洞的类别变化情况为:
Ⅲ类长度减少了397.1m,占比为38.4%;Ⅳ类长度增加了75.8m,占比为7.3%;Ⅴ类围岩长度增加了321.3m,占比为31.1%。
对比显示9#、10#支洞工作面引水隧洞的围岩类别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招标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约定“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本工程招标期间地质资料出现重大偏差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47工程风险47.1发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5)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本工程招标期间地质资料出现重大偏差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2、因招标文件提供地质资料出现重大偏差,增加了承包人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期间,承包人是基于发包人提供的引水隧洞水文、地质资料进行隧洞基础清理的摊销比例,并据此报价。
实际揭示的地质条件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地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增加了承包人投标报价的风险。
原招标技术条款约定“单次20m3以内(含混凝土回填)已含在开挖单价中…”是基于招标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条件下的约定,实际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此条款不再具有约束力,因此造成的损失应有发包人承担。
3、因招标文件提供地质资料出现重大偏差,增加了施工难度,增大了底板基础地质超挖的不可预见性。
招标文件提供的地质资料是作为隧洞底板基础清理摊销比例测算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隧洞地质资料与实际不符,直接导致了施工难度的增加,延长了隧洞开挖的时间,也相应增大了地下水原因对底板基础侵蚀、破坏的不可预见性。
底板岩体泥化沉陷,造成拱架悬空。
4、因引水隧洞围岩结构极破碎、地下涌水,地质、地下水因素是引起底板基础超挖的主要因素。
该段引水隧洞施工是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和实施的。
该段引水隧洞围岩类别揭露后,经参建四方联合确认为V类围岩,鉴定内容描述为“该段洞室围岩主要由炭质板岩及极薄层板岩组成,受构造挤压极破碎,地下水为渗滴~涌水状,且该岩层遇水易软化、泥化。
该类围岩施工时底板基础存在地质超挖的风险极高。
根据底板地质超挖断面图所示,底板基础形状呈不规则状,节理、裂隙密集。
综上所述,本项目隧洞底板基础超挖是较为典型的地质因素引起的。
隧洞底板的地质超挖,造成拱架悬空。
5、隧洞开挖期间,我部采取了相应的专项措施防止底板积水,还出现底板严重的地质超挖非施工原因。
隧洞开挖期间,我部采取了及时增加排水泵和排水管道、并指派专人负责隧洞排水的专项措施防止底板积水,还出现底板严重的地质超挖非施工原因。
因本项目隧洞渗水异常,我部也和监理对隧洞的渗水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
在围岩类别不好的条件下,水是隧洞底板泥化、沉陷、产生地质超挖的主要因素。
因隧洞底板泥化、沉陷、产生地质超挖原因,造成拱架悬空,危及隧洞稳定和施工安全。
依据监理《关于引水隧洞变形处理要求的通知》(2015年9月21日),我部按要求对相关洞段悬空的拱架进行了加固处理。
6、根据本合同专用和通用合同条款,隧洞拱架加固费用应按照“变更”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拱架加固工程属于合同外新增项目,按照“变更”相关条款处理。
39变更
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删除本款第
(1)项②。
39.2变更的处理原则本款作修改如下:
删除本款
(2)项中的第2)和第3)项,并代之以: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和承包人按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分析表中已确认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和消耗量水平(含39.10提及的“提效系数”),若合同中无明确的可参考的消耗量水平,则优先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及合同取费费率,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39变更
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
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⑤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⑥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⑦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第39.1款
(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39.2变更的处理原则
(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①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③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7、根据本合同专用和通用合同条款,隧洞拱架加固还应按照“工期延误”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
20工期延误
20.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
该处所指“延长工期”只是指本塌方段引起的单工作面工程工期,具体是否增加工程直线工期,将在工期分析报告中进行具体分析。
六、费用计算
1、拱架加固工程量
9#、10#支洞工作面引水隧洞拱架加固工程量见下表。
该工程量是经设计地质鉴定、监理工程师审核测量资料的工程量,具体附件有:
附件1:
《引水隧洞拱架加固工程量统计表》;
附件2:
《合同外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附件3:
《XX水电站引水隧洞基础开挖联合验收签证表》。
2、工程单价引用
根据变更处理原则:
“①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②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合同中有类似子目的参照合同单价,合同中无类似子目,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单价。
3、拱架加固工程费用计算
9#、10#支洞工作面引水隧洞拱架加固的费用为27.12万元,具体计算如下表所示。
9#、10#支洞工作面引水隧洞拱架加固费用计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拱架拱脚加固接长钢筋
t
9.39
8560.97
80387.51
参考3.4.2.1.6单价
2
Φ22锚杆,L=1.0m
根
70
41.41
2898.7
参考3.4.2.1.3单价进行调整
3
Φ22锚杆,L=1.5m
根
634
62.115
39380.91
参考3.4.2.1.3单价进行调整
4
Φ22锚杆,L=2.0m
根
264
82.82
21864.48
参考3.4.2.1.3单价进行调整
5
喷C20砼
m3
152.71
829.57
126683.63
参考3.4.2.1.4单价
合计
271215
七、工期延误
该段隧洞拱架悬空发生后,让隧洞基础清理停滞,需进行加固。
依据会议纪要和施工过程记录,隧洞拱架悬空的加固时间为60天。
该事件造成该段隧洞施工工期延误,将在工期分析报告中进行具体分析。
八、附件佐证资料
附件1:
《9#、10#支洞工作面引水隧洞拱架加固工程量统计表》;
附件2:
《合同外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附件3:
《XX水电站引水隧洞基础开挖联合验收签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