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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省、苏州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卫生工作情况,正确分析当前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形势,规划部署今年全市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动员全市上下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加快提高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下面,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并取得重大成果的一年,也是我市卫生工作深化改革并初见成效的一年。

一年来,全市广大卫生工作者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各项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到去年底,全市居民的平均期望寿命为769岁,比1996年底提高了093岁,达到了发达国家九十年代的水平,其中男性为740岁,女性为7994岁,高于全国和全省水平。

婴儿死亡率为667‰,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与199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4‰和2/10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从过去一年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

  一、各级领导重视卫生程度明显提高。

各级党委政府把办好卫生事业作为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自觉把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狠抓落实。

杨舍镇针对四镇合并后卫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一直没有放松,党委、政府除每月安排一定时间专题听取卫生工作汇报外,去年还拨出200多万元用于卫生事业建设,建成了双鹿、斜桥等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塘桥镇牢固确立“健康是第一财富”的观念,舍得投巨资改善办医条,目前,投资8000万元的1层卫生院大楼即将封顶。

兆丰镇历任党委、政府领导都十分重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去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23810名,占应参加人数的11%。

南丰镇把做好卫生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具体行动,目前,投资700万元的镇卫生院新建工程已顺利开工。

东莱、鹿苑两镇针对合作医疗工作一度滑坡的实际,党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力量,落实有效措施,去年,两镇合作医疗的参加率分别达到827%和128%,进入了全市先进行列。

后塍、三兴、西张、晨阳、大新、港口、德积、大新、南沙等镇,结合自身实际,在行业卫生管理、无偿献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与此同时,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卫生改革与发展,形成了卫生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卫生财政政策,努力增加卫生投入,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尽可能为卫生事业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市监察局、物价局主动配合卫生部门规范医疗收费,加强药品购销管理,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市公安局、城管局、工商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较好地维护了卫生工作秩序。

市民政局大力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去年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了一批健身器材,满足了市民的健身需要。

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环保局、交通局、文广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经贸委、计生委、体改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人武部、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单位都结合自身职能,落实有关加快卫生发展的政策,为卫生事业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卫生改革稳步推进。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省、苏州市的统一部署,我们以政事分开,提高效率,改进服务,优化资源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卫生改革,重点在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和探索。

去年,在撤并市卫生防疫站、市皮肤病防治所、市健康教育中心等原先功能单一的防保单位的基础上,分别组建了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在杨舍、港区、乐余、锦丰、塘桥设立了卫生监督分所,基本理顺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能,初步建立起了体制顺畅、职责分明、运转协调、精简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和疾病预防控制新体系。

在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先后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原杨舍、泗港、乘航、塘市、兆丰、东沙、中兴、双山等镇的卫生院进行了撤并和重组,分别组建了杨舍中心卫生院、新的兆丰卫生院、港区镇预防保健所,并扩大了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业务范围。

目前,全市共有镇级卫生院19个,配置结构与规模渐趋合理。

去年,各地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村卫生室的布局调整力度,塘桥、合兴、晨阳三镇共撤并村卫生室3个,建立中心村卫生室22个,有效提高了乡村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规范药品采购管理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药品采购集中管理和医疗器械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去年又对临床用量较大的药品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进价比上年平均下降8%。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许多单位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和病人选择医生等措施,有效调动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性,推动了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不断优化。

去年,我市医疗机构的平均门诊费用、出院病人的平均住院天数以及药品占医疗费用比例等指标,在苏州及周边地区都处于较好水平,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78%,比上年提高了近个百分点。

  三、卫生综合执法和预防保健成效显著。

去年,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689人次,开展各类卫生执法检查41次。

依法取缔无证非法行医窝点42个,无证销售药品窝点6个,没收并销毁假劣及无证销售药品价值42万元。

在以公共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为重点的监督执法检查中,去年全市共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230公斤,责令整改62户次,责令停业户次,取缔12户次,立案处罚83户次,并对职业危害严重的2家企业实行了处罚。

疾病预防控制取得明显成效,急性传染病发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有了良好开端,结核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皮肤病、精神病防治等工作继续保持苏州市领先。

行业卫生管理更加规范。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水平不断巩固和提高,行业卫生单位从业人员“六病”调离率、培训率达100%,体检率达9%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率在98%以上,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验收提供了保障。

妇幼卫生工作继续领先。

全市孕产妇建卡率、住院分娩率为100%,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6%,围产儿死亡率6‰,婚前医学体检率达8%以上,妇幼保健整体水平列苏州各县(市)前茅。

  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去年是我市医疗卫生投入较大的一年,一年中,全市用于医疗卫生及改善办医条的投入累计达到900万元,比上年净增1600万元,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巩固和提高。

一是市级医院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的投入均超过了1000万元,其中投入2300万元的中医院病房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投入1200万元的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已经封顶。

特别通过引进一批先进的诊疗设备,有力地提高了市级医院的疾病诊治能力。

二是乡镇卫生院的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不少镇在自身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加大投入,港口、凤凰两镇分别投资40万元和460万元易地新建的镇卫生院工程,去年都已竣工交付使用;妙桥、港区、乐余、德积等镇从实际出发,积极为改善病人的就医环境做了大量工作。

三是社区卫生服务稳步推进。

至去年底,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1个,共开展健康调查98户26万人,建立家庭健康档案3万份,个人健康档案10万册,为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2万人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共张贴卫生知识宣传图片1176张,出黑板报132期,举办卫生防病知识讲座388次,播放健康教育录像14万小时,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

  五、农村合作医疗跃上新台阶。

去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加率为729%,参加人数408万人,比上年净增29万人,杨舍、锦丰、后塍、港区、大新、塘桥、港口、西张等8个镇参加率都在90%以上。

基金收缴率明显提高。

全市共筹集市级大病风险合作医疗基金142万元,各镇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298万元,杨舍、合兴、东莱、兆丰、港区、德积、塘桥、港口、凤凰、西张、鹿苑等11个镇合作医疗基金到帐率达100%。

通过合作医疗,全市有10923人享受到市、镇两级大病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金额达697万元,其中市级大病风险补偿469人,补偿金额为164万元;镇级大病风险补偿1044人,补偿金额为33万元,减少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对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卫生科技工作取得新成效。

XX年,我市12个市级重点专科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1项,有项达到省级水平,其中腹腔镜治疗胆石病技术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还有一批项目在周边地区乃至省内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水平。

去年,受人民卫生出版社委托编写的《现代农民保健丛书》被列入国家“十五”出版规划并正式出版发行,受到中宣部、卫生部领导的高度肯定与赞扬。

  总体来看,这几年我市的卫生工作发展快,变化大,成绩显著,但是,对照国家《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比,卫生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卫生工作的认识深度不够。

少数地方的领导认为卫生事业只有投入没有产出,认为镇村医疗机构可以象企业一样实行转制或承包,甩“包袱”,卸“负担”。

有个别镇放松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出现乡村医生无证非法行医现象。

二是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还难以适应市民多层次的卫生需求。

这几年,我们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尽管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改革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和T规则相比,我们的医疗卫生机构在竞争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差距还比较大。

三是基本医疗经费补偿不足。

按照卫生财政政策,去年全市各镇共需对镇卫生院人员经费补助661万元,实际到位434万元,仅占应补助额的6%。

不少镇在卫生院的人才培养、设备购置和设施修缮等方面的补助没有到位,导致卫生院设备老化,技术落后,难以满足当地人民的健康需求。

四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落实程度还不够。

一些镇合作医疗基金征收标准偏低,镇村集体补助经费不到位,再加补偿标准和项目不尽合理,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

五是医患纠纷时有发生。

一些地方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准备不足,反应不快,处置不力,影响了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六是医疗技术水平还有差距。

与先进地区比,我市在专科建设方面的人才配备和技术装备比较薄弱,尤其是市级医院还没有形成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特色专科。

所有这些矛盾和问题,有的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有的是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落实积极有效的解决措施。

  第二个问题:

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

  XX年是我市实施“十五”计划,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

做好今年的卫生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快卫生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再创张家港新的辉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把“率先实现卫生现代化”放在统揽卫生工作全局的位置,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卫生科技进步,继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高度重视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根据这一基本思路,今年我市卫生工作的主要目标有五个方面,概括起来讲是要实现“五个新突破”:

  1、卫生改革实现新突破。

〖HTF〗全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科学确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医药卫生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股份制改革,深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药卫生体制。

  2、卫生科技建设实现新突破。

〖HTF〗抓好重点专科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临床科研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开发,全年开发、引进省级以上新技术、新项目项以上,苏州市以上科研立项3项以上,申报科研奖3-项,卫生科技整体水平居苏州市及全省前列。

  3、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实现新突破。

〖HTF〗食品卫生、行业卫生“三证”领证率城区、镇区98%以上,小集镇90%以上,农村80%以上,遏制传染病的季节高发态势,肠道传染病发病率较去年有明显的下降,杜绝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大力推进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

婚前医学检查法定单位婚检率90%以上,精防、皮防、结防、地防等各项预防保健指标在苏州市及邻近地区保持领先。

  4、农村卫生实现新突破。

〖HTF〗农村合作医疗以镇、村为单位的覆盖率100%,以镇为单位的市级大病风险参加率100%,农业人口参加率7%以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成兆丰、三兴、锦丰、港口、妙桥、凤凰、西张、合兴、晨阳、南沙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居民健康档案比上年增长10%以上。

到XX年底,全市所有镇(中心)卫生院全部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增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牌子,完成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苏州市继续保持先进水平。

  、卫生行风建设实现新突破。

巩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成果,进一步优化和净化卫生行业风气,医疗卫生行业的社会满意度比去年提高2个以上百分点。

  要实现上述卫生工作目标,当前,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卫生改革,不断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

  当前,卫生改革已进入整体推进的关键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苏州市《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定地组织实施,确保卫生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的枢纽,承担着大量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职能,同时还要为广大农民提供各种方便、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因此,在乡镇卫生院改革方面,各地一定要科学合理。

从目前来看,乡镇卫生院还必须坚持政府举办,公有为主。

各镇政府必须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以及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

在此前提下,可以通过实行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院长招聘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严格人员准入、清退非卫技人员和不合格人员等形式,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

对于乡镇合并后一个镇有一所以上卫生院的镇,可以在保留一所由政府为主的卫生院的同时,对其余的卫生院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转制为私营或股份制的营利性医院。

对于专科特色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将特色专科从卫生院剥离,转制为独立的营利性专科医院。

乡镇卫生院产权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在搞好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在乡镇卫生院转制过程中,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规范运作程序,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今年,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重点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最近市卫生局已对此作了专门部署,希望各镇、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卫生局及有关镇要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改革的有效途径,年内完成1-2所镇卫生院两权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是当前我市卫生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对全市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一次重大调整。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

各镇要按照《张家港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认真编制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规划,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要求,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职能落实到位。

市民政、财政、社保、物价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最近,少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现了无执业资格的人员违规上岗的现象,市卫生局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要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今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形成以市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以镇中心卫生院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卫生服务网络。

这方面,重点要加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建设,加快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功能,尽快使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成为全市的综合医疗中心和中医医疗中心。

各中心镇要加强当地的(中心)卫生院建设,在技术力量、设施装备上给予重点扶持,使之成为区域性的医疗中心,其它各镇的卫生院要严格控制发展规模,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移。

要高度重视村卫生室的规划建设,各镇重点要建好中心村卫生室,对设施简陋、技术落后、位置偏僻的村卫生室,要加大撤并力度,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对此,希望市卫生局、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我市XX-XX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技术要求、发展规模及投资主体,确保区域卫生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是要促进多元化投资发展卫生事业。

拓宽卫生事业投资渠道,鼓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这是改变长期以来我市办医模式单一状况的有效手段,也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满足市民不同层次卫生需求的保证。

最近,市委、市政府就我市加快发展私营个体医疗机构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市卫生、工商、税务、药监、物价等部门,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符合建办私营个体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积极支持,并提供各种便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私营个体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执业行为,促进私营个体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和疾病预防控制,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转变职能入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当前,要以食品卫生和职业病防治为龙头,尽快将卫生监督执法的力量由原来侧重于行政审批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管上来,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特别是对学生集体用餐、节日市场食品卫生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产品,要坚持经常性卫生监督和突击性卫生抽查相结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检查结果要通过适当途径向全社会公布。

各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卫生打假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环境。

  要依法把好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关,坚决取缔非法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中借义诊、咨询等名义进行“坐店行医”的现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要严格医疗机构执业管理,严禁聘用非卫技人员行医,严禁将科室、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严禁未经批准开设性病门诊诊疗活动。

各镇、村要加强乡村医生的教育与管理,严禁乡村医生无证行医活动。

  要继续大力宣传、实施《献血法》和《献血条例》,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无偿献血,确保全市无偿献血量占医疗临床用血量的9%以上,满足全市医疗急救用血需求。

  要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继续以肠道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特别是针对当前新菌种增多、急性传染病发病呈上升趋势的特点,各地要认真落实疾病控制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置质量。

要加强公共服务行业管理,加强性病门诊诊疗管理,启动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今年,中心卫生院以上的医疗单位都要建立艾滋病病毒初筛实验室,在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时增加艾滋病病毒检测项目,同时,卫生局、各镇要密切配合,以加强以慢性病综合防治和肿瘤防治为重点,建立健全市慢性病预防控制网络。

  三、大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加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是当前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医疗机构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这几年,我市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一些项目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了领先地位,但是,同先进地区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在如何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如何利用高精尖技术提供诊疗服务等方面,我们的差距还比较明显。

因此,今年我们要把加强质量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争取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市卫生局、人事局、科技局和有关医疗单位,要按照去年全市科教兴医工作会议上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突出抓好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赶上和超过周边县(市)的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叫得响的品牌项目。

一是强化考核,提高专科水平。

对全市13个市级重点专科,市卫生局要围绕学科带头人培养,开发、运用新技术新项目,加强科研工作等重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对市级学科带头人,要实施单位、个人双向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培养学科、目标、任务、时间和要求、每年开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起学科齐全、结构合理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综合技能。

要把提高卫技人员业务素质摆上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的突出位置来抓,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的协作,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知识层次和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激励,提高工作效率。

要在继续推进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基础上,大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估制度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分配办法,提高骨干医务人员待遇,体现卫生服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进一步激发广大医卫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时,要通过开展“优秀医学学术论文”、“卫生科技十杰”、“张家港名医”、“张家港名中医”等评选活动,掀起新一轮科教兴医的热潮。

  四、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夯实卫生事业发展基础。

  卫生事业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希望各镇要统一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苏州市《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尽快健全完善“责任明确、渠道清晰、稳定、增长适度、补偿规范、利用合理”的卫生投入机制,确保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今天,我在这里进一步明确一下各镇必须承担的卫生事业经费项目和标准,具体有6项:

1、辖区内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含乡村医生)经费和基本业务经费;2、镇(中心)卫生院经费:

对在编在职人员,要按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津贴标准给予60%的定额补助;3、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维修费用;4、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按参加人数人均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辖区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6、根据镇财力情况,建立卫生事业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对卫生院人才培养、开展卫生防病等项目的补助。

各镇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编制卫生事业经费预算,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市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各镇卫生事业经费落实到位。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我在这里专门作一强调。

这几年,我市的农村合作医疗尽管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现行的政策与广大农民的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基金标准偏低,补偿起点偏高,补偿项目偏少,受益面不广,直接影响了广大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最近,市卫生局、市委农工办等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市、镇两级大病风险合作医疗基金标准及补偿办法进行了适当调整。

调整后,镇级大病风险合作医疗基金征收标准为人均26元,其中村集体及参加者个人负担20元,镇财政补偿人均6元;市级大病风险合作医疗基金征收标准为人均元,其中各镇按辖区总人口每人2元的标准上缴,市财政按全市总人口每人3元的标准补助。

在此基础上,适当调高市、镇两级大病风险合作医疗的补偿比例,增加补偿项目,降低补偿起报点。

这次调整,只是提高了市镇两级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标准,原由村集体及个人承担的部分未作调整,其目的就是要提高合作医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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