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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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世纪细菌演变的主导
1920~1960G+球菌(葡萄球菌、链球菌)
1960~1980G-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
1980~1990G+球菌(耐甲氧西林的金葡菌等)
1990~2000
G+球菌(MRSA/MRSE、PRP、VRE)
G-杆菌(ESBL、Ampc)
一、分类与联合用药
(一)目的:
提高抗菌疗效,延缓耐药,降低毒性。
(二)分类
1、繁殖期杀菌药
(1)β-内酰胺类
①青霉素类
a、青霉素G
b、耐酶青霉素:
甲氧西林、苯唑西林、氯唑西林
c、广谱青霉素:
氨苄西林、羟苄西林、替卡西林、磺苄西林、呋苄西林、阿洛西林、美洛西林、哌拉西林。
②头孢菌素类
第一代注射头孢噻吩头孢噻啶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硫咪
口服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羟氨苄
第二代注射头孢孟多头孢呋辛头孢美唑、头孢西丁、头孢替安、头孢替坦
口服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头孢替安酯
第三代注射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唑肟头孢甲肟
头孢他啶头孢唑南头孢米诺头孢咪唑头孢匹胺
头孢磺啶头孢地嗪
口服头孢克肟头孢布烯头孢地尼头孢他美酯
头孢特仑酯头孢泊肟酯头孢妥仑酯
第四代注射头孢匹罗头孢吡肟头孢克定
③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美罗培南
④单环类氨曲南
⑤氧头孢烯类拉氧头孢氟氧头孢
(2)糖肽类
①万古霉素②替考拉宁
(3)氟喹诺酮类
第一代萘啶酸
第二代吡哌酸
第三代诺氟沙星培氟沙星依诺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
洛美沙星
第四代妥舒沙星司帕沙星左旋氧氟沙星曲伐沙星格帕沙星
2、静止期杀菌药
(1)氨基苷类
①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核糖霉素
②庆大霉素西索米星
③阿米卡星奈替米星
④阿贝卡星异帕米星
(2)盐肽类多粘菌素B
3、快速抑菌药
(1)大环内酯类
①14元环:
红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地红霉素、氟红霉素
②15元环:
阿奇霉素
③16元环:
麦迪霉素晶柱白霉素交沙霉素螺旋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2)四环素类
①链霉菌发酵:
四环素金霉素土霉素去甲金霉素
②半含成: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甲烯土霉素
米诺环素(二甲胺四环素)
(3)氯霉素类
①氯霉素②甲砜霉素
(4)林可霉素类
①林可霉素②克林霉素(氯林可霉素)
(5)利福霉素类
①利福霉素②利福平
③利福喷丁④利福布丁
(6)磷霉素类
磷霉素
4、慢效抑菌药
(1)磺胺甲噁唑(SMZ)磺胺嘧啶(SD)
(2)复方制剂复方磺胺甲噁唑(SMZ+TMP、复方新诺明)
复方磺胺嘧啶(SD+TMP)。
联合用药
(1)协同作用:
1+1、1+2。
(2)累加作用2+3、3+4。
(3)无关作用。
(4)拮抗作用。
二、经验性治疗与针对性治疗
(一)经验性治疗
痰涂片、革兰氏染色,确定G+、G-哪种是优势菌。
1、G+球菌感染:
青少年、院外感染、无慢性基础疾病和反复住院史,未曾应用大量多种抗生素,原发性肺炎、咽炎、喉炎、上呼吸道感染、白细胞总数和分类明显升高者,G+球菌感染由可能性大。
G+球菌感染:
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I、II代头孢、克林霉素、林可霉素、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2、G-杆菌感染:
老年人院内感染,一般情况差,有慢性基础疾病和反复住院治疗史,或曾反复使用多种抗生素、胃肠道感染、胆道感染、尿路感染、继发性肺炎、白细胞总数轻度增高或正常者。
G-杆菌感染的可能性大。
G-杆菌感染:
广谱青霉素、Ⅱ、Ⅲ、Ⅳ代头孢、喹诺酮类、氨基苷类、碳青酶烯类
3、扩大抗菌谱
(1)典型的1+2。
(2)1+1,(3)1+3
4、威胁生命的严重感染
选用抗生素必须包括耐药金葡(MRSA)、产ESBL、Ampc的大肠杆菌属、绿脓杆菌、不动杆菌。
5、一般经验性治疗
(1)社区获得性肺炎(CAP)
门诊病人CAP
无心肺疾病有心肺疾病
或限制因素或限制因素
新大环内酯类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
或多西环素或单用呼吸系统氟喹诺酮类
住院病人CAP
轻中度CAP严重CAP
无心肺疾病有心肺疾病无假单胞菌有假单胞菌感染
或限制因素或限制因素感染危险危险
VD阿奇霉素VDβ内酰胺类VDβ内酰胺类VD抗假单胞菌的
过敏用多西+VD/口服大环内酯+VD阿奇霉素β内酰胺类+氟喹
环素+ß内酰胺类或多西环素或VD氟喹诺诺酮类或VD抗假
类或单用呼吸喹诺单用呼吸系统酮类单胞菌的β内酰胺
系统喹诺酮类氟喹诺酮类类+氨基苷类+
阿奇霉素
(2)医院获得性肺炎(HAP)
轻中度感染:
Ⅱ、Ⅲ代头孢+氨基苷类,或单用β-内酰胺类+酶抑制剂
如疑厌氧菌,+克林霉素或甲硝唑、替硝唑
如疑金葡(MSSA)+新青II、利福平。
严重感染:
G-杆菌:
①抗假单胞菌青霉素或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单用或+氨基苷类或氟喹诺酮。
②单用亚胺培南,
G+球菌、MRSA:
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念珠菌:
酮康唑、氟康唑。
曲霉菌:
二性霉素B,
疑HIV感染:
复方新诺明、
疑巨细胞病毒、更昔洛韦+静脉用免疫球蛋白、
疑肺脓肿:
加克林霉素、甲硝唑、替硝唑。
(二)针对性治疗
1、各菌感染
(1)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产酶株:
首选青霉素G
MSSA:
首选苯唑西林或氯唑西林
MRSA:
首选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2)肠杆菌科
首选:
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
替代:
氟喹诺酮类、氨曲南、β-内酰胺类/β内酰
胺酶抑制药。
ESBL:
碳青霉烯类、氧头孢烯类、头霉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
AmpC:
四代头孢(头孢匹罗、头孢吡肟)碳青霉烯类
(3)铜绿假单胞菌
首选:
抗假单胞β-内酰胺类+氨基苷类
耐药铜绿假单胞菌:
舒普深、环丙沙星、泰能
头孢他啶。
(4)流感嗜血杆菌
首选:
2、3代头孢菌素、新大环内酯类
复方新诺明、氟喹诺酮类。
替代:
四环素、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5)醋酸钙不动杆菌
首选:
头孢哌酮/舒巴坦
其次:
依米配能、复方新诺明、四环素。
(6)军团菌:
首选:
红霉素+利福平或环丙沙星或左氧氟沙星。
替代:
新大环内酯类(或新氟喹诺酮类)+利福平
a
(7)厌氧菌
首选:
克林霉素、青霉素+甲硝唑、青霉素+替硝唑
替代:
氯霉素、氯林可霉素、头孢西丁、拉氧头孢
亚胺培南、大环内酯类(厌氧球菌)
四环素(放线菌)万古霉素(难辨梭状杆菌)。
(11)嗜麦芽假单胞菌
复方新诺明,多西环素,新一代氟喹诺酮
(12)支原体:
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四环素类
(13)衣原体
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利福平
2、专科感染
(1)幽门螺杆菌:
常用:
阿莫西林+灭滴灵+铋剂
最新:
新大环内酯(克拉霉素、阿奇霉素)+灭滴灵+铋剂。
(2)胆道感染
药选:
I代头孢+甲替硝唑、喹诺酮+甲替硝唑
替补:
III代头孢+甲替硝唑
(3)恙虫病
首选: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次选:
四环素米诺环素(二甲胺四环素,美满霉素)
(4)伤寒
首选:
喹诺酮类
次选:
氨苄西林/舒巴坦、氯霉素、复方新诺明
阿米卡星、三代头孢、亚胺培南。
(5)痢疾
首选:
氟哌酸0.3,3/日,黄连素0.3,3/日。
替补:
氯霉素、广谱青霉素、II、III代头孢。
(6)流脑(脑膜炎双球菌)
首选:
青霉素800~1200万u/d、严重的2000万u/d
如青霉素过敏,次选:
氯霉素,头孢曲松,头孢噻肟。
(7)钧端螺旋体
青霉素
(8)孕妇
首选:
青霉素类
次选:
头孢类
(9)巨细胞病毒
首选:
更昔洛韦+静脉免疫球蛋白(IVIG)
或巨细胞病毒高免疫球蛋白。
替代:
磷甲酸钠可代替更昔洛韦。
(10)卡氏孢子虫
首选:
复方新诺明
替代:
喷他眯、氨苯砜
三、细菌耐药与对策
细菌和抗生素演变的历史。
链球菌→葡萄球菌→GNB
(PG)(OX)(3代头孢)
↓
MRSAVREESBL
AmpCTB念珠菌
(一)G+:
第3代头孢的过度使用,使G+个
(1)MRSA:
(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
首选:
万古毒素,替考拉宁
可加利福平,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2)VRE(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首选替考拉宁
(3)PRSP(青霉素耐药肺炎链球菌)
PISP(青霉素中介、中敏),青霉素仍可首选,加大剂量或选3代头孢。
PRSP(青霉素耐药)、3代头孢、万古霉素
(二)G-:
1、ESBLS(产超广谱酶的革兰氏阴性杆菌)
①多见于G-杆菌的肠杆菌科,肺炎克雷伯菌最常见。
②加入β-内酰胺酶类药物耐药,如青霉素类,I、Ⅱ、Ⅲ代头孢菌素,氨曲南耐药,敏感的有头霉素,碳青霉烯类,β内酰胺/β内酰胺酶抑制剂,阿米卡星。
③在体外试验中,该酶使Ⅲ代头孢菌素,氨曲南的抑菌环缩小,但并不一定在耐药范围。
④加入β-内酰酶抑制剂克拉维酸后,可使抑菌环扩大。
⑤由质粒介导的,通常由β-内酰胺酶基因(TEM-1,TEM-2,SHV-1)突变而来。
⑥可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或治疗失败。
六大好药:
G+:
糖肽类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G-:
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美罗培南),
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头孢哌酮/舒巴坦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4代头孢:
头孢吡肟,
氨基苷类:
阿米卡星,奈替米星。
四、抗感染治疗的几个特殊问题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拓展应用
1、非感染性疾病
(1)冠心病
(2)骨髓瘤(3)哮喘(4)细菌性血管瘤(5)闭塞性细支气管炎伴机化性肺炎(BOOP)(6)肺大疱(7)老年便秘(8)促进术后胃肠功能恢复(9)痤疮(10)牛皮癣(11)恶性胸水(12)牙周病(13)前列腺炎(14)淋病(15)疟疾
2、感染性疾病
(1)细菌性血管瘤
(2)细菌性痢疾
(3)幽门螺杆菌(4)伤寒
(5)L型细菌(6)立克次体
(7)弓形虫病(8)分支杆菌
(9)军团菌(10)鹦鹉热衣原体
(三)痰细菌字检测的判断
当痰涂片中见到大量中性粒细胞中有大量不同细菌时,考虑痰是从口咽部来的。
如有中性粒细胞,巨噬细胞和细菌时,考虑是从肺部来的.
痰中有鳞状上皮细胞,肯定是唾液
有柱状上皮细胞,尤其是有纤毛的绝对是下呼吸道来的。
目前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
病原学诊断少,经验用药多;
用药指征不明确;联合用药比例高;
选药针对性不强;
剂量过大或过小;疗程过长或过短;
换药过于频繁;
无药物不良反应和疗效观察指标;
同类化学结构的商品多,缺少综合评估
将抗菌药物当为普通“退热药”.“安慰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品种多,销售无序;
应用范围广,应用不规范;
不合理用药现象普遍,给病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我国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比例>40%;
有40%家庭在没有医生指导下应用抗生素;
我国每年有20万人死于药品不良反应,其中40%死于抗菌药物滥用;
每年有3万儿童因不恰当使用耳毒性药物所致耳聋,其中95%由于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所致。
指导原则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可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才可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药敏结果而定。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一)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
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三)给药次数:
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四)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
(五)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
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
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术后切口感染;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l.清洁手术:
手术野无污染,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预防用药:
(l)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3)异物植入手术;(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
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此类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葡菌选用药物。
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基本原则:
1.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指征时,调整给药方案。
2.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二)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
1.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主要经肾排泄,无肾毒性,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
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l.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2.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类。
3.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均属此种情况。
4.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l/2。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
四、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
2.新生儿期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可影响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3.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4.新生儿的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五、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
2.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
该类药也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
3.四环素类抗生素:
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
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4.喹诺酮类抗菌药:
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六、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一)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2.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3.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恶唑等可致核黄疸、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
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
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
2.限制使用
3,特殊使用
(二)分级管理办法
l.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病原微生物检测
三级医院必须建立符合标准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配备相应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及细菌药敏试验工作;并建立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接受室间质量评价检查。
三、管理与督查
1.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2.各地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军队医疗机构应按照《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3.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
第三部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青霉素类抗生素
一、适应证
l.青霉素:
青霉素适用于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敏感(不产青霉素酶)金葡菌等革兰阳性球菌所致的感染,包括败血症、肺炎、脑膜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猩红热、丹毒等,也可用于治疗草绿色链球菌和肠球菌心内膜炎,以及破伤风、气性坏疽、炭疽、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李斯特菌病、鼠咬热、梅毒、淋病、雅司、回归热、钩端螺旋体病、奋森咽峡炎、放线菌病等。
青霉素尚可用于风湿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进行某些操作或手术时,预防心内膜炎发生。
2.耐青霉素酶青霉素类:
主要适用于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甲氧西林耐药者除外)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道感染、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溶血性链球菌或肺炎链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的混合感染。
3.广谱青霉素类:
氨苄西林与阿莫西林的抗菌谱较青霉素为广,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亦具抗菌活性。
氨苄西林为肠球菌感染的首选用药。
哌拉西林、阿洛西林和美洛西林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谱较氨苄西林为广,抗菌作用也增强。
二、注意事项
1.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并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2.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并立即给病人注射肾上腺素,并给予吸氧、应用升压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抗休克治疗。
3.全身应用大剂量青霉素可引起腱反射增强、肌肉痉挛、抽搐、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青霉素脑病),此反应易出现于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
4.青霉素不用于鞘内注射。
5.青霉素钾盐不可快速静脉注射。
6.本类药物在碱性溶液中易失活。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
头孢菌素类根据其抗菌谱、抗菌活性、对β内酰胺酶的稳定性以及肾毒性的不同,目前分为四代。
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作用于需氧革兰阳性球菌,仅对少数革兰阴性杆菌有一定抗菌活性;常用的注射剂有头孢唑林、头孢噻吩、头孢拉定等,口服制剂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和头孢羟氨苄等。
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相仿或略差,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亦具有抗菌活性;注射剂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口服制剂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和头孢丙烯等。
第三代头孢菌素对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有强大抗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