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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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二篇:
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三篇: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四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五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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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政府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
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
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
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
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
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
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
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
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
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
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
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
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
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
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
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
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
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
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
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
并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篇:
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
地下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二)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三)本地下车库分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固定车位是向本住宅区业主提供,临时停车位是供非本住宅区车辆停泊使用。
(四)固定车位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封闭停车库价格收取车位费,临时停车位按市政府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五)车辆进入:
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司机须向管理人员交验该车的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发给停车证,并登记停车牌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停车场查阅之需。
(六)车辆停放:
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物品及停车证必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法规中乱停车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驶离:
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证,管理员核对牌号后,收回停车证,车辆方可驶离。
(八)管理中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给予满足。
第三篇:
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第四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管理制度
1、指派专人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无关人员及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熟知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常识,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2、停车场内严禁烟火,进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防静电服、安全鞋。
3、车辆在停车场内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km/h。
4、车停车场内应按防水、防火、防爆、防晒及剧毒设立专用停车区,车辆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停放。
驾驶员必须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停放,车辆之间的间距为3m—5m。
5、停车场的消防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摆放,消防栓、灭火器、专用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防止消防器材损坏、遗失。
6、停车场内必须保持清洁和整齐,不乱堆杂物场内的油污必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5、停车场内不得从事车辆修理、试车、装卸作业。
6、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
停车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第五篇: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
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
,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收藏好范文,请便下次访问..)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
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
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4)临保车辆离场
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1、停车卡的办理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
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
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
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
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
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
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
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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