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3521604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docx

买卖合同标准样本五商品混凝土类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受方:

(下称甲方)

出卖方:

(下称乙方)

甲方承担××工程施工,乙方参与甲方依法组织的物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六司物(招)字第××号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洽谈记录、采购询价函、××报告批复)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生产厂家:

第二条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

2.1本合同标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按照(2.2或2.3、2.4)款的规定执行。

2.2甲方定量购买乙方生产的产品,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见下表(见表一)《标的物数量、价格汇总表》。

表一:

标的物数量、价格汇总表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合同价格

运费

合价

(元)

备注

合计

大写人民币:

交货时间:

2.3本合同第2.2款《标的物数量、价格汇总表》中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提供的附件一《商品混凝土供应通知单》或电话通知为准。

2.4双方结算时如实际数量与2.2或2.4款规定的数量不一致时,按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认的实际数量结算。

2.5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使用计划向甲方销售上述标的物,乙方保证按甲方向其提交的供应计划供货。

2.6本合同商品混凝土采用低碱水泥。

第三条合同价款(或约定固定价)

3.1本合同的结算单价按本合同2.2款的规定执行。

3.2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标的物出厂价、税费和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装车、运输、损耗、管理等一切费用(泵送费除外)。

3.3本合同商品混凝土单价采用浮动价格,混凝土当期价格变动在正负5%以内(含正负5%),混凝土单价不作调整,变动超过正负5%,超出部分作相应调整。

调整幅度为结算前一个月的《××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与合同签订时期××年××月份《××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规格的混凝土价格相比的变动幅度扣除5%后的部分。

(定价机制和参照价格可双方协商的当地具有公信力及合理性的价格信息)

公式如下:

设A=(PN-PO)/PO

当A>5%时,本合同混凝土的变动价为P1=PH×(A±5%)。

当P混凝土价格上升时,公式取“-”;当混凝土价格下跌时,公式取“+”。

P=PH+P1

A指变动率,PN指结算前一个月《××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混凝土价格,P0指合同签订期201××年××月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混凝土价格,P1为本合同混凝土相应变动的价格,P为实际结算混凝土价格,PH为本合同约定单价。

3.4本合同第2.2款《标的物数量、价格汇总表》中混凝土价格未含泵送费用。

如因施工需要泵送混凝土,单次泵送运距在300米以内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300米后的泵送费另行协商(限指固定泵)。

如需汽车泵送每立方增加××元。

(泵送费用双方据实协商)

3.5甲方根据施工现场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对混凝土塌落度进行调整,对混凝土塌落度的调整不影响合同价格的变化。

3.6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万元人民币(0.00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返还乙方。

(如没有约定履约保证金就删除此条)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4.1结算期限:

甲、乙双方于每月25日办理一次上月26日以来所供混凝土的对账结算,乙方提交月数量汇总结算书,甲方在接到乙方结算书三日内应予以签字确认,否则,乙方视同甲方已认可该结算书数量。

甲、乙双方每月签字确认的结算书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2付款方式:

人民币分期付款,银行汇款或支票。

4.3付款期限:

货到验收结算后,乙方应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式全额完税发票,甲方依据发票、质量保证书等按月办理结算。

甲方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价款的65%,次月支付价款的20%,甲方工程项目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以内支付价款的10%。

剩余价款5%作为质保金,在甲方工程项目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2年内付清。

(按双方约定可按比例分阶段、多次支付)

第五条标的物的交付

5.1交付方式为:

送货方式。

5.2交货地点为:

×××工程项目部工地。

5.3交付时间(期间)为:

按甲方通知的施工计划用料时间。

5.4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等相关费用。

运输方式:

混凝土专用搅拌汽车。

5.5混凝土在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之前,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途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6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包括返程)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7乙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好混凝土的生产和供应的准备。

在要求到货前,甲方一般应于混凝土浇注前一天下午14:

00~16:

00前,以书面或电话报使用计划,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4小时的通知(电话通知)为准。

大方量(超过1000立方米)混凝土施工,需提前二天预约。

5.8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通知乙方变更砼供应时间,在“原通知供应时间”前2小时变更时间的,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如在“原通知供应时间”前1小时或以后变更供应时间的,甲方承担通知前已拌出的砼费用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应尽量调剂使用已通知拌出的砼。

5.9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5.10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运至买方指定的施工地点装、运、卸的一切手续(包括交、管、环等政府部门的特殊审批手续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但在工地的停车占道除外,甲方应提供卖方的施工便利条件。

5.11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应遵守××地方的相关环卫规定,卸完砼后应及时清洗车体和砼残渣,并应承担因未处理和清洗混凝土运输车辆造成市容污染遭受处罚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及要求必须满足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附件二《混凝土供货技术条件》。

(应即时修改保持新的质量及技术标准)

第七条标的物的验收

7.1数量验收

7.1.1以乙方随车的送货单数量为依据,采用体积计量法或重量计量法(与实际容重法同时进行)进行复核检验。

如果送货单据基础量与复核量相比,相差达到正负1%以上(含本数),则以现场复核计量为准。

监理及甲方可随机现场抽检。

7.1.2甲方、监理及其它有关部门,可随时到乙方混凝土搅拌站抽检,核查货物生产系统的下料记录及原材料质量等。

7.2质量要求及验收

7.2.1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等原材料,每批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7.2.2乙方所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各类原材料选定的检测报告,须报甲方(必要时经监理、业主)批准。

并由其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上签署同意使用意见,反馈回乙方后才可生产。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混凝土的设计配合比。

7.2.3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标养及同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地方的检测机构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如出现掉号情况,乙方应主导、配合当地质监部门完成复检工作。

7.2.4乙方应随车附送商品混凝土的发货单(每批次的第一车混凝土须附配合比设计单),在货物到货后30天内提供28天强度报告及甲方、监理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不得延期提供资料。

7.2.5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地对混凝土进行检测,以确认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乙方应提供检测所需的工具和设施,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2.6甲方对到达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出现质量或数量异议时有拒绝收货的权利,将不会因为混凝土在生产地通过了甲方的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2.7甲方对到达现场的混凝土的坍落度、入模温度及外观等进行初验,初验不符合要求时,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通知施工单位及驻地监理人员在场,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

甲方有权随时复检所到混凝土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因乙方原因检验不合格的货物,检验费及其由此导致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的义务

8.1甲方的义务

8.1.1甲方应积极筹集货款,兑现合同付款承诺,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与供应。

8.1.2完成商品混凝土供应前的施工准备工作。

8.1.3大批量混凝土浇筑时,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浇注的部位、时间、标号、方量、具体技术要求,零星混凝土浇筑应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

8.1.4负责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工作,并按规定对已浇筑混凝土进行养护。

8.2乙方的义务

8.2.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数量供应混凝土。

8.2.2在30日内提供所供混凝土的材料质量证明书、试(检)验报告、合格证。

8.2.3指派试验员到现场控制塌落度、和易性、流动性,协助甲方制作现场试块。

8.2.4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2.5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索赔文件后,应于五个有效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接受甲方索赔的答复,否则,该索赔要求被视为乙方已接受。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因施工准备不足造成待车时间超过2小时,使混凝土报废,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9.1.2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但是,乙方在停止供货之前,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1.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货款,按未支付货款每天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本项最高罚金不超过该批货款总价的10%。

若因甲方验工资金不到位,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解决。

(本条双方具体协商)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混凝土,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2.2一般情况下临时停供混凝土,乙方应提前3天告知甲方。

长期性停供,乙方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且须提供甲方接受的充分理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停工和工期延长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2.3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计划供货,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供货外,乙方应按延迟供货部份总额的每天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本项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5%。

9.2.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连续供应混凝土导致甲方砼构件报废或接茬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2.5如制做的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抗渗(如果有)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且不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将不支付相应的混凝土款,且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清除不合格品发生的费用及工期延长损失费用。

9.2.6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随机抽检十车次累计出现负偏差的比例达到70%车次以上时,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保留对乙方提出赔偿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十条安全

混凝土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且在甲方施工工地外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在甲方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双方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和划分,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9.1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甲方需变更本合同中混凝土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供应的规格、数量以变更通知为准。

9.2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10.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10.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1.2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重庆市。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

商品混凝土供应通知单

合同编号:

公司:

我公司,将于年月日需用型号的商品混凝土方(m3),请你公司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将我公司所需商品混凝土送至地点。

 

(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混凝土供货技术条件(应使用国家或当地最新标准)

一、普通混凝土技术要求、商品混凝土供货条件

本标段采用的混凝土有C15、C20、C30和C40四种。

1、引用的标准

(1)、GB175-1999《硅酸盐水泥及普通硅酸盐水泥》

(2)、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4)、JGJ/T23-200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5)、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6)、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7)、GBJ146-9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8)、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9)、JGJ63-2006《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10)、CECS53-93《混凝土碱含量限制标准》

(11)、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实际规程》

(12)、GB/T50081-200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13)、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14)、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

(15)、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

(16)其它相关的现行规范

如以上规范与标准有更新,请按新规范和标准执行。

2、材料规格

(1)低碱水泥:

PO.42.5R或以上。

(2)、砂:

中砂,细度模数2.1~3.0;

(3)、石:

碎石,5~31.5mm;

(4)、水:

饮用水;

(5)、外加剂:

依据工程需要添加外加剂。

3、原材料质量控制

(1)、水泥、外加剂:

水泥及外加剂均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并按GB8076-1997和GB175-1999标准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准使用。

(2)、砂石:

砂石中的含泥量及泥块含量均需满足JGJ52-2006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并按GB/T14684-2001、GB/T14685-2001等标准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准使用。

4、设计配合比

设计配合比按JGJ55-2000标准执行。

5、混凝土拌制过程质量控制

混凝土搅拌执行GB14902-2003、GB50164-92标准,并按GB14902-2003、GB/T50080-2002、GB/T50081-2002、GBJ107-87标准对混凝土进行取样和性能试验。

6、混凝土运输过程质量控制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浇注速度及时增减运输车辆,保证施工现场混凝土供应不间断进行,加强混凝土输送车辆管理,确保不出现浇注部位出现混凝土等级用错情况。

7、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根据工程施工现场需要保质保量输送混凝土。

泵送混凝土时按JGJ/T10-95标准保证泵送质量。

发生混凝土泵机在作业中因故障中断施工时30分钟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处理故障,并在1小时内恢复泵送。

配合施工方按GB/T50080-2002、GB14902-2003标准进行取样及测试坍落度,坍落度不合格的退回处理。

8、运输保证措施

(1)、混凝土从搅拌完毕到现场卸料点不超过45分钟;

(2)、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保持拌筒转速在3~6转/分钟,保证混凝土不离淅、不分层,运输至工点的稠度值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3)、混凝土运输车必须随车携带动单,运单上标明该车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装载方量、出厂时间,并在混凝土搅拌运输挡风玻璃明显处挂牌标明该车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避免混凝土的串换使用。

9、其它相关要求

(1)、每车混凝土的装载方量必须与实际卸车方量相一致。

(2)、混凝土生产厂家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情况预案,保证施工工点的混凝土正常供应。

(3)、产品质量问题

1)、供应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生产技术人员立即处理;

2)、混凝土终凝后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混凝土供应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混凝土应采用由水泥、普通碎石、砂和水配制;

2、配制混凝土所用的低碱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或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水泥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批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

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骨料中严禁混入煅烧过的白云石或石灰块。

5、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水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6、混凝土中掺用的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施工及气候条件、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等因素经试验确定;不得掺用含氯盐的外加剂;

3)在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中,可掺用混合材料。

混合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7、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应根据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质量检验以及混凝土施工和易性的要求确定,并符合合理使用材料和经济的原则,对有抗冻、抗渗等要求的混凝土,尚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应分别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进行计算,并通过试配确定。

9、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碎石不宜大于1:

3,通过0.315mm筛孔的砂不应少于15%;砂率宜控制在32%~45%;

1最小活性材料用量宜为300kg/m3;

3)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30mm;

4)混凝土内宜掺加适量的外加剂。

10、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不得超过下表中允许偏差的规定。

混凝土原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混合材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施工安全条款(双方协商约定)

为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预防施工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制定以下安全条款:

(一)施工设备、条件与施工环境方面:

1、甲乙双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做好记录。

2、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为乙方提供安全的进出场道路和设备施工、停放场地,若不能满足安全要求,乙方有权拒绝进场。

3、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设备要求的电源﹙电泵负荷为110千瓦,电压要求为380V±5%距离不大于50米﹚和水源,并在乙方设备进场后,派专业人员进行电源连接。

4、甲方应为乙方指定安全和较固定的泵管布设线路,平管线路应布设在平整、坚实和人员通过少的区域,尽量避免直壁、高切坡、深沟、材料堆场、人员密集等区域。

如不能避免,甲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乙方人员和设备进行保护,严禁甲方的材料堆压在乙方泵管上面。

在立管安装前,甲方应在构筑物上预留垂直的250CM*250CM的孔洞或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的钢管脚手架,并在安装立管时派专业人员对立管加固。

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后方可准继续施工。

6、甲方应在作业区域内设置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并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二)、泵管吊运方面:

1、甲方应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对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乙方应全力配合。

2、在组织垂直吊运泵管时,现场指挥员工一定要根据所用吊装设备的限重条件核实泵管的重量(单根3米长标准泵管按55公斤计算),做到超重不吊。

3、乙方泵工在吊运前一定要将泵管绑牢,现场指挥工要起到监督作用,在吊运过程中,被吊物以下及附近10米内不能站人。

(三)、泵送作业:

1、在泵送作业过程中,作业面上的工人不能正对泵管出口,以免混凝土冲出击伤人员。

2、在泵送作业过程中,作业面上的工人不能在悬空泵管下作业,以免泵管断裂将人员压伤。

3、在臂架泵作业过程中,臂架泵的臂架覆盖的范围内禁止施工现场所有其他机械设备(塔吊、挖机、吊车)同时进行作业。

如施工现场有高压线,臂架泵的臂架应保证与高压线有规定的安全距离。

臂架泵在提升或移动过程中,禁止软管下面的人员作业。

4、如果出现堵管现象,泵机工必须先操作反泵,对泵管内混凝土进行泄压后才能通知接管工进行拆管作业。

5、在泵送作业过程中,泵管升、降及旋转必须由现场指挥工向塔吊操作工发出清晰指令,严禁泵管猛升猛降。

(四)、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

1、甲方必须将该“施工安全条款“的内容和精神向有关作业班组和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使用施工工具、器械等方可作业。

3、乙方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乙方制定的作业流程和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并应同样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安全人员的指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