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501282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32.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海大学 免研文件.docx

河海大学免研文件

河海大学文件

河海校科教〔2013〕40号

────────────────────

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计划

我校2014年推免生名额756名。

其中学术型推免生名额531名(校内名额400名,校际交流名额131名),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225名。

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额912名,其中学术型校内推荐候选人名额462名,校外推荐候选人名额150名,专业学位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额300名。

各院(系)推荐指标根据相关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接收计划和本院应届本科生人数核定,详见附件2。

学术型研究生接收推免生计划除学科专业计划外,另单列直博生计划、大禹学院计划、助管计划和新疆、西藏生计划、支教团计划;专业学位接收计划分专业计划、中法合作项目计划和大禹学院计划,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3和附件4。

直博生计划用于遴选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大禹学院计划用于接收大禹学院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助管计划用于遴选接收有从事辅导员等管理岗位助管工作意向,并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新疆、西藏生计划用于遴选接收我校的新疆、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中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用于选拔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从事一年教学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根据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工作。

中法合作项目计划用于遴选接收我校与法国相关大学签订的中法合作项目协议培养的学生。

二、推荐组织管理

我校推免生工作采取学校统一领导,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组织,院(系)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院、教务处、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推免生工作。

各院(系)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院(系)领导、毕业班辅导员、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和教师代表组成(5-11人)的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学校备案。

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系)的推免生工作过程负责。

三、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推荐对象:

2014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推荐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合格。

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其它语种与其相当)。

本科前三年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40%之内(大禹学院学生本科前三年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80%之内)。

在我校学习期间若在学科专业某一个领域有所发现、发明和创新的特殊创新人才,在满足必修课学分绩点3.0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经院(系)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推荐,并报学校推荐免试工作专家小组考核和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相关材料截至时间到2013年9月15日):

▲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

▲获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者;

▲获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

▲有其它特殊创新成果。

③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要求。

另外,对于两年以上(含两年)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标兵”的学生可直接推荐;对于申报助管计划、支教团计划的学生,必修课学分绩点在3.5以上,曾经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及以上学生干部,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可予以推荐(不参加专业年级排名);对于新疆、西藏两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必修课学分绩点在3.5以上,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可予以推荐(不参加专业年级排名,不占学院推荐指标);国防生满足推免生条件的,同等条件下推内优先考虑。

(3)各院(系)在制订综合排名指标时,学生学习成绩所占权重不得低于70%(学院综合排名指标报教务处备案),并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二)推荐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学生动员大会。

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和附件6)。

3.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考核确定初选推荐名单,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并根据公布后的反馈意见进行复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本院系推荐人选的申请表报教务处,同时将本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7)发至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室信箱。

4.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校内公示。

(三)推荐到校外的工作要求

1.校外推荐计划分为校际交流计划和校际交流互换计划。

2.校际交流计划:

各院(系)根据下达的校际交流计划优先推荐学生到“985工程”或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在向外校推荐前必须到教务处备案。

3.校际交流互换计划:

为加强学科交流,切实推进研究生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学校单列校外推荐计划用来做校际交流互换。

校际交流互换计划主要用于教育部批准设研究院或“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互换,推荐名额优先给予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且申请协议高校的学生(有多名学生同时申请时,则按推免生的综合排名顺序使用)。

各院(系)可在学校认定的协议高校之外结合本学科的特点与相关院校签订校际交流意向书且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学校可统一调剂各院(系)未能完成的校际交流互换计划推荐名额。

4.由于向外校推荐的计划主要是作为校际交流和互换,且被录取后要占用我校的推免生名额,因此各院(系)要有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证交流和互换计划落实到实处。

5.各院(系)及时汇总向校外推免生的接收单位接收函原件,送交教务处。

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中午12:

00,仍未收到接收单位接收函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指标或资格。

四、接收工作

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接收工作主要包括初审、复试、审核、公示等环节。

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选拔质量标准,严格履行工作程序的原则。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精心设计复试细则,严密组织实施,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推免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接收工作程序

1.学生填报学科专业志愿。

2.研究生院和各院(系)确定并通知学生参加复试(复试表见附件8、附件9)。

3.各院(系)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4.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上报的接收人员进行审定,确定接收名单并公示。

(二)校内接收工作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符合学术型推免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确定的接收推免生专业和招收计划进行申请(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对于符合直博生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兼报直博生),学校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和复试结果,按照各专业的接收计划确定接收人员。

(1)直博生计划学生。

在被学校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中选拔。

①我校可以接收直博生的博士专业有:

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力学及环境科学与工程八个学科专业,原则上由这八个专业的高水平博士生导师指导;②直博生条件,直博生招生专业相关或相近本科专业中综合排名前10%的学生;大禹学院本科专业中排名前15%的学生;对于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科技创新、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在满足学校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专家推荐,可参与直博生的选拔。

③接收程序:

个人申请、专家推荐、学院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考核。

(2)大禹学院学生可根据单列的大禹学院计划申报所选专业参加复试,也可选择申请非单列计划的专业与其他推荐免试学生一起参加复试。

根据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助管计划学生。

申请学生除参加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外,还需要参加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

助管计划学生在读期间需要完成学校安排的助管工作,并享受相应奖学金和岗位补贴,录取在高等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和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专业在读年限为四年,录取其他专业在读年限为五年。

助管计划的学生毕业时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学校优先录用考核合格的学生留校工作。

助管计划男、女生各不超过5人。

(4)新疆、西藏计划学生。

根据复试情况及接收指标择优录取。

(5)支教团计划学生。

申报支教团计划学生除参加相应的学科专业复试外,还需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

支教团学生在支教期间享受团中央及地方规定的待遇(详见校团委相关文件)。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符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确定的接收推免生专业领域和招收计划进行申请(原则上不得跨专业领域),学校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和复试结果,按照各专业领域的接收计划确定接收人员。

(1)中法合作项目学生。

根据学校中法合作项目选拔时确定专业的相近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进行申报考核后录取。

(2)工业工程(涉外工程管理)项目是学校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项目,培养具有国际交流能力的工程施工、监理、运行及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接收具有工科专业知识背景、外语基础扎实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录取的学生由大禹学院负责管理。

(三)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

1.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受限制,各院(系)须结合校际交流和互换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外校的优秀生源申报我校。

2.接收外校申请对象条件为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博生申请对象的生源高校主要为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高校或“985工程”高校或列入各专业所对应的优秀生源基地的高校(均不含分校)。

(四)关于推免生复试

推免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各院(系)具体负责组织。

各院(系)复试方案须事先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具体时间、地点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推免生须凭加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原件到我校参加复试。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学校不予录取。

(五)推免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到推荐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网报校验码,在2013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五、培养费、奖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学校将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

具体评定办法按河海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享受直博生奖学金。

其标准为:

第一、二学年3000元/月,第三学年起4000元/月。

详见《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六、其它事项

1.申请推荐到本校的推免生原则上只能申报本校同学科门类的专业;申请推荐到外校者一般只推荐一所高校或科研院所招生单位。

当校内接收学科专业计划生源不足时(只限专业学位),未被申请学校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候选人可申请调剂到校内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

2.在籍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专升本、专转本、独立学院的学生不作为接收对象。

3.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学生,不作为推荐对象。

4.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或有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的学生,不作为推荐对象。

被推荐以后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5.凡被学校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一律不列入本科毕业生就业计划(含选调生、考取公务员等)。

推免资格确定后,所有推免生须签订承诺书。

6.各院(系)应严格按计划推荐,所确定的各类名额数不得突破。

7.推荐、接收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8.在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在“良好”及以上;

(3)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4)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

9.对于推免工作有任何建议和异议的可实名向相关部门反映和申诉。

接受单位为各院(系)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电话:

83786323),学校纪委(电话:

83786018)

附件:

1、河海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日程安排表

2、河海大学2014年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计划表

4、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校内专业学位推免生计划表

5、河海大学2014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申请校内)

6、河海大学2014年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申请校外)

7、河海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8、河海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直博生)

9、河海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情况表(专业学位)

10、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有关

要求

11、河海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河海大学

2013年9月26日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9月26日印发

录入:

于洪军校对:

程晓娟

附件1

河海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日程安排表

日期

工作内容

单位或地点

推荐工作

9月25日前

拟定推免生文件,报校领导批准后下发各院(系)

研究生院

教务处

9月25日前

召开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校办一楼会议室

9月29日前

各院(系)进行推免生的动员申报工作,考核确定推免生人选,张榜公示后报教务处

各院(系)

教务处

研究生院

9月30日前

汇总审核后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教务处

研究生院

9月30日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地点另行通知

10月21日前

各院(系)报送校际交流、校际互换学生接收函

各院(系)

教务处

接收工作

9月1日-10月15日

受理校外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并进行汇总、初审

研究生院

9月30日

推免生网上填报申请专业志愿

研究生院

10月5日

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

研究生院

10月9日-15日

各院(系)组织复试并将拟接收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

各院(系)

研究生院

10月18日前

研究生院审核复试情况后报推荐免试研究生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研究生院

10月18日-31日

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附件2

河海大学2014年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学院(系)名称

学术型

全日制专业学位

总名额

校内推荐名额

校外推荐名额

校际交流计划

校际互换计划

水文水资源学院

39

27

(2)

6

6

18

(1)

水利水电学院

49

37

(2)

6

6

24

(1)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33

24

(2)

4

5

22(3)

土木与交通学院

40

29

(2)

6

5

20

(2)

环境学院

27

20

(1)

4

3

14(3)

能源与电气学院

43

33

(2)

7

3

22

(2)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32

25

(2)

5

2

16

力学与材料学院

20

15

(1)

3

2

11

(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5

19

(1)

4

2

13

理学院

12

9

(1)

2

1

5

商学院

46

34(3)

8

4

15

公共管理学院

15

11

(1)

3

1

6

法学院

7

5

(1)

1

1

4

外国语学院

7

5

(1)

1

1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2

(1)

1

1

1

大禹学院

81

69

(1)

6

6

40(3)

常州校区

132

98(8)

24

10

65(6)

小计

612

462(32)

91

59

300(22)

备注:

1.学术型校内推荐指标: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按学生人数8%,其他专业按6.5%核定推荐名额;每个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增加3个推荐名额,每个省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增加1个推荐名额(国家、省重点就高不就低);国家特色专业所在学院增加1个推荐名额。

2.学术型校外交流推荐指标,按学生人数1.9%核定,实行1:

1推荐;学术型校外互换推荐指标,按学生人数1.2%核定,按1:

1.3推荐。

3.全日制专业学位根据学院专业学位接收专业指标和学院本科学生人数核定。

4.学术型括号内为助管计划、支教团计划推荐学生人数;全日制专业学位括号内为中法合作项目推荐学生人数。

 

附件3

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校内学术型推免生计划表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校内学术型计划

大禹学院学术计划

备注

水文水资源学院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14

10

水文水资源学院

0815Z1

城市水务

6

2

水文水资源学院

0830Z1

生态水利学

2

1

水利水电学院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4

3

水利水电学院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10

7

水利水电学院

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

4

3

水利水电学院

0815Z2

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

1

水利水电学院

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

4

1

水利水电学院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1

水利水电学院

0828Z1

农业水土资源保护

1

水利水电学院

090301

土壤学

1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070701

物理海洋学

2

2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15

10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0830Z2

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4

2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1

岩土工程

11

5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2

结构工程

4

3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

1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2

1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

土木与交通学院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2

1

环境学院

081403

市政工程

4

环境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5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1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4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7Z1

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

1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13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1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1

能源与电气学院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5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0902

电路与系统

2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1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7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1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3

物联网工程学院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6

物联网工程学院

0810Z2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1

物联网工程学院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2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5

机电工程学院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2

机电工程学院

0828Z2

水利机械

1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1

1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102

固体力学

1

2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103

流体力学

1

1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6

4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1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0502

材料学

3

力学与材料学院

081420

土木工程材料

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0500

地理学

2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0900

地质学

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3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

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1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6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3

理学院

070205

凝聚态物理

1

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2

商学院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

商学院

020201

国民经济学

1

商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1

商学院

020204

金融学

3

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1

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0

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3

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5

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5

商学院

120502

情报学

1

企业管理学院

0201Z1

低碳经济学

1

企业管理学院

0714Z1

社会经济统计学

1

公共管理学院

010102

中国哲学

1

公共管理学院

010105

伦理学

1

公共管理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1

公共管理学院

030200

政治学

1

公共管理学院

030300

社会学

4

公共管理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2

公共管理学院

040203

应用心理学

1

公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