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希望小学六五普法工作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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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希望小学六五普法工作制度汇编

长安希望小学“六五”普法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办公室主任。

二、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本单位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

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

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

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

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

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解决全旗扶贫办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指导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树立和发现普法工作中折典型,弘扬正气,配合区政府开展执法大检查,及时指导督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我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批示意见。

二、负责草拟本年度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对正在实施的规划、计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对普法工作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

四、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五、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不同类型的普法试点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上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年初单位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单位设立法制宣传小组和专职人员。

三、每季度要确定重点普法宣传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栏、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要有工作记录。

四、按要求订阅普法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普法培训。

五、年末要对本年度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单位将按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普法考试。

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中。

 

普法宣讲员工作职责

一、普法宣讲员要按照参加辅导组的培训,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

二、准备教案时要认真,并结合生活工作实际,多举例说明,教案内容生动真实,让职工学法时,易学、易懂、易接受,达到宣传法律的目的。

三、普法宣讲员负责对单位能接受教育人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使接受教育人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全面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深入职工家庭负责对家庭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家庭学习法律知识,收听、收看法制节目。

六、普法宣讲员在做好法律宣传的同时,还应及时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难点问题,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矛盾。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一、全面掌握全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便于上下沟通,有利于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着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的进程这个主题,紧密结合全单位工作实际,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完成好我办“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根据我局普法小组的安排和部署,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四、协助我局普法小组和各部门分管领导,抓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的落实,积极为探索新时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当好参谋。

五、大力宣传我办“五五”普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六五”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为了加大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普法培训制度:

一、单位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适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及普法骨干进行每年两次以上的培训。

二、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三、采用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培训、分散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

四、把机关干部参加培训作为年终考核的一次重要内容。

五、单位主管领导在旗依法治旗办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单位每年的普法培训工作。

六、培训前要选好培训教材、制订培训方案。

七、对参加培训人员要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各部门及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科技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扶贫办各科室。

第三条 各科室根据本科室的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第四条 法制监督科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 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

第五条 各科室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报告,对下列事项向旗委、旗政府报告。

(一) 有关全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 有关财政重大决策和重大调整项目;

(三) 有关依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五)  有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科技职能事项的处理情况。

第三章 政务公开制度

第六条 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适应本制度。

第七条 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以外,各科室对实施管理作出的各项决策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

各科室应当向公民提供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

第八条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

(二)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操作标准,本科室制定的办事制度、办理要求、办事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

(三)机关工作纪律、群众举报电话和投诉办法。

第九条 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设定的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政务公开内容。

第四章  行政执法协调制度

第十条  各科室同各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均适应本制度。

第十一条  法制监督科负责全单位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其职责,主要负责下列行政执法协调事项:

(一)对同一执法问题,因不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现不一致,致使执法意见不统一的。

(二)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执法或联合执法的。

(三)经主任批示,其他需要组织协调的。

第十二条  出现本制度第十一条第

(一)、

(二)项规定事项的,由法制监督科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  办理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认同的原则。

注意做到:

情况清楚、秉公处理、坚持原则、以理服人、依法办事。

第十四条  办理行政执法协调事项后,应当及时做出书面报告报主管主任。

第五章  罚没款收缴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有处罚权的科室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实施的罚没款,适应本制度。

第十六条  实施罚款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

不得超越法定职责、权限滥施处罚,不得徇私舞弊,随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七条  做出处罚的科室,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北京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及时上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

一、执行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旗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科室,应当在颁布施行半年后的30日内,上报旗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实施情况报告应当对照立法宗旨,报告以下内容:

(一)宣传贯彻执行的措施;

(二)取得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四)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旗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总体情况。

三、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旗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可采取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并将评估结果报、单位领导。

 

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一、为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科技法治工作,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评议内容:

㈠ 行政执法基本管理情况;

㈡ 行政执法公开情况;

㈢ 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㈣ 行政执法监督与救济情况。

四、考核评议对象:

考核评议对象为本单位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五、考核评议方式:

考核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

考评采取自查自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考评标准,确定相应的分值。

六、 考核评议等次:

考核评议采用百分制,其中95分以上者为优秀等次,85——94分为良好等次,75——84分为合格等次,74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次。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由单位对执法人员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并依据《扶贫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一、扶贫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领导、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原则。

二、单位党支部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全单位发展总体规划,抓紧抓好落实。

三、党支部和行政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旗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领导全单位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五、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知识读本、图片、宣传单、广播、播放影牒、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七、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

每年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新法律法规,落实学习资料,保证学习课时,参加旗统一的普法考试。

八、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十、贯彻执行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项治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原则,适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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