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干部训练营学员手册考试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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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干部训练营学员手册考试重点

序言

高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

学生社团以其影响的广泛性、内容的直接性、参与者的自愿性以及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活动效果的有效性在大学校园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社团已然成为学生“认识自我,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重要平台。

学生社团对活跃校园生活,丰富校园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发展目标有着重要作用。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服务社团,提升品质”为宗旨,强化实践,鼓励创新,致力于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促进社团稳健发展,打造具有实效性的文化社团。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保障和促进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优秀人才,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团委对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规范学生社团日常活动,深化自我管理模式,由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统一组织,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和全体学生社团代表参加,共同研究制定了《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手册》。

根据近年来我校社团发展的情况,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特制定本手册,以便更好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社团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努力以有效的管理制度提升社团的活动层次,推动社团建设向着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使我校社团管理水平迈向新的台阶。

多彩的校园文化使我们的校园充满青春活力。

在这个挑战和机遇并存的时代,社团作为时代文化在大学校园的一个重要载体,具备了素质教育所需的基本因素,它的存在将促进素质教育在大学的深入发展。

我们坚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的明天会更灿烂!

 

目录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简介4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一览表4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9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12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16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档案管理制度25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27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培训制度32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36

浙江财经学院社团联合会资产管理条例42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活动扶持基金申请办法45

浙江财经学院学术研究型社团综合力排行榜测评办法47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宣传管理制度51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新闻管理条例55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刊物管理制度58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评优评奖制度59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比办法66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会员卡使用须知69

浙江财经学院社团卡积分细则71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简介

浙江财经学院的学生社团,是在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经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由在校大学生,在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的原则成立并保证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以实现成员共同愿望的学生自治组织。

截至2012年9月20日,共有注册在簿的学生社团114个,其中包括园区社团8个。

各学生社团根据其宗旨和活动特点,划分为理论学习型、学术研究型、文化艺术型、体育健康型和实践服务型五大类型。

各学生社团本着独立经营理念,结合社团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并在与会员分享快乐中不断成熟与发展。

各学生社团均不以营利为目的。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一览表

社团类型

社团名称

挂靠单位

理论学习型

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读书会

校团委

反邪教协会

校团委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邓小平理论读书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会计学院学生马列学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金融学院邓小平理论读书会

金融学院分团委

法学院邓小平理论读书会

法学院分团委

工商管理学院邓小平理论读书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邓小平理论读书会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分团委

邓小平理论读书会

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

人文学院分团委

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研究会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信息学院邓小平读书理论会

信息学院分团委

 

学术研究型

公共关系协会

校团委

科学技术协会

校团委

研究生会投资交流部

校研究生会

财经学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税务学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三农研究学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行政管理学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公共管理学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

学生理财学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学生资产评估学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学生国际会计学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审计学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学生会计学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保险学会

金融学院分团委

公司金融学会

金融学院分团委

国际金融学会

金融学院分团委

金融学会

金融学院分团委

金融工程学会

金融学院分团委

信用管理学会

金融学院分团委

法学会

法学院分团委

海星社会工作协会

法学院分团委

市场营销学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管理学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城乡规划协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农林经济管理协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工程管理学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人力资源管理学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经济数学协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现代物流协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国际贸易学会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分团委

经济学会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分团委

数学建模协会

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

市场统计调研中心

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

艺术设计协会

艺术学院分团委

英语协会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樱花社日语协会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电子商务协会

信息学院分团委

计算机协会

信息学院分团委

ACM程序设计协会

信息学院分团委

电子设计协会

信息学院分团委

文化艺术型

FEELING吉他社

校团委

INCOMIC动漫社

校团委

Spinning体育舞蹈协会

校团委

红叶戏曲社

校团委

魔术爱好者协会

校团委

手工艺协会

校团委

浙财书友会

校团委

钟鼎广告协会

校团委

学涯书法社

校团委

潇瀚文学社

校团委

思彧思想与口才协会

校团委

葭萌茶艺社

校团委

映像影视文化协会

校团委

历史研讨与鉴赏协会

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

仪裳社

人文学院分团委

啟光社

人文学院分团委

语言文字协会

人文学院分团委

摄影协会

艺术学院分团委

英语话剧社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韩流驿站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梦七点电影社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体育健康型

瑜珈协会

校团委

网球协会

校团委

风行轮滑社

校团委

灵犀棋社

校团委

STORM桌球协会

校团委

游泳协会

校团委

篮球协会

校团委

排球协会

校团委

乒乓球协会

校团委

七星足球协会

校团委

双截棍协会

校团委

武术协会

校团委

心武跆拳道社

校团委

羽毛球协会

校团委

电子竞技协会

校团委

定向协会

校团委

沸点滑板社

校团委

棋艺社

校团委

 

实践服务型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校团委

绿冉环保协会

校团委

红十字协会

校团委

化妆协会

校团委

美食每刻美食协会

校团委

模拟公司协会

校团委

起航发展协会

校团委

军事爱好者协会

校团委

源梦轮自行车旅行协会

校团委

养生协会

校团委

心理协会

校团委

园区创业与发展协会

校团委

第二空间

校团委

外语PASTA协会

校团委

自强协会

校团委

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学生爱心基金会

会计学院分团委

学生法律诊所

法学院分团委

萤火心理协会

法学院分团委

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协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小动物保护协会

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

创业者协会

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分团委

云游客栈旅游文化协会

人文学院分团委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成立于2004年9月,前身为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社团联是一个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具体指导的面向全体学生社团的服务管理型学生机构,以“服务社团、提升品质”为宗旨,以“繁荣校园文化、打造精品社团”为目标。

社团联下设社团事务部、社团财务部、社团考评部、活动组织部、公共关系部、社团科研部、社团新闻部、形象策划部、网络开发部和二级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

它的成立标志着我校学生组织机构的扩大和完善。

社团联机构设置

一、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和修订《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听取和审议社团联主席团的报告,选举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社团联上年度经费预决算。

二、社团联合会委员会是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构,由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社团代表大会负责。

三、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及其下属部门是社团联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机构设:

社团事务部、社团财务部、社团考评部、活动组织部、公共关系部、社团科研部、社团新闻部、形象策划部、网络开发部和二级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

社团事务部:

社团联的中枢机构,主要负责社团联日常管理事务,是各部门间加强合作和联系的纽带。

负责建立并管理各学生社团的档案资料;重要文件的起草、发放、管理;负责各社团的注册、审查;负责对社团联内部干事的培训及考评;管理各社团内部会员评奖评优;协助各星级社团的评比及社团内部的评优工作;社团联会议通知,安排与记录;社团联、各社团负责人的资料建立与整理。

社团财务部:

负责监督社团经费管理使用状况;负责审核各社团开展活动的经费预算报告;并对财务报账、物资使用和经费审批等社团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注册登记并管理社团联公共财产,负责日常大型活动和财务项目的管理。

社团考评部:

负责进行社团干部的管理、培训,提高社团学生干部的素质和技能,对全校社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每年定期评选“十佳社团”和“十大会长”,促进社团稳健快速发展;进行社团会员满意度的调研统计与分析;处理社团会员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具体执行我校学生社团星级评比制度,并不断完善社团以及社团干部的考核评优机制。

活动组织部:

负责各社团开展活动的审批、登记、管理;监督各社团活动并及时进行评估;统一协调和组织全校各社团之间的活动;引导并协助各社团开展具有本社团特色的活动;组织由社团联牵头的全校性社团活动;负责管理和监督校际间社团的交流。

公共关系部:

负责加强与其他院校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联系、交流;为社团联重大活动拉取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各种形式的赞助,并对外进行我校社团联形象宣传以及负责其他各种外事交流的接待工作,是社团联和外界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社团科研部:

负责统一协调和组织我校学生社团校内、校际之间的学术科研类活动;通过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举办学术挑战赛等大型学术竞赛,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促进学术交流,提高社团活动质量和学术水平,丰富全校学术氛围,并组织优秀学生参与各类专业知识竞赛活动。

定期制作和出版学术社团的成果集,以总结学术社团在该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社团新闻部:

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社团联及各社团的精彩活动(包括图片、文字),及时搜集整理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信息。

定期编写《财院社团》,负责社团联人人主页、微博及财院青年社团联合会的信息更新与发布,做好对学生社团联和社团活动的宣传工作。

扩大活动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社团联和社团的良好形象。

形象策划部:

负责社团联及各社团对内对外宣传;负责登记并管理社团日常宣传活动,给予考评;负责社团联内外形象和相关的平面设计和包装;协助各社团大型活动的幕后策划、舞台布置和宣传工作等。

网络开发部:

负责社团联以及各社团与网络技术相关的工作。

参与维护学校网络;不断推广并完善社团卡系统,运用社团卡信息化管理社团,同时承担社团活动电子杂志的制作,为社团联大小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制作电子化宣传资料等工作;不断完善“社联在线”网站以及人人俱乐部等现代网络平台;建立社团联内部办公自动化辅助站点,将网络、电脑技术运用到社团联的日常管理中。

二级学院社团管理中心:

社团联在各二级学院的分支机构,由社团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二级学院分团委的日常管理,与二级学院学生会并列组成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管理机构体系。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直属校团委,是协助校团委管理学生社团,协助学生社团执行内部日常事务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社团联以《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手册》为行动指南。

第三条社团联以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根本目标,为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成材提供理论指导和物质支持,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提升校园精神文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不懈努力。

第四条社团联坚持“服务社团,提升品质”的宗旨和“求实、创新、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在繁荣中引导,在发展中提高”的方针和“加强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推进学生社团的繁荣与发展,建立健全新时期高校校园文化。

第五条社团联设立秘书处,聘请校团委主管学生社团工作的老师担任其秘书长,指导日常工作。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学生社团是指由社团联批准成立的,由浙江财经学院在校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的,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的,按照其章程组织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七条社团联实行会员制,凡经过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社团成为该会会员,享受相关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第八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通过符合社团联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以该组织成员的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在校园内,以相对独立的组织形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获得学校有关部门和社团联的帮助、支持;

(四)对于社团联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五)通过其他方式参与社团联的管理工作;

(六)其他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联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组织章程有序开展活动;

(三)服从社团联的领导,积极完成社团联委托的工作任务;

(四)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第十条浙江财经学院社团的具体管理细则依据《浙江财经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另行制定。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一条社团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社团代表大会”)是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社团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由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社团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社团联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制定社团联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社团联章程;

(四)讨论、决定应由社团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社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原则上由学生社团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但事先必须经组委会审查。

浙江财经学院在籍学生经预约登记后均可取得旁听资格,预约工作必须在大会召开的5个工作日之前(不含)完成。

第十三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以下简称“社团联主席团”)是社团代表大会的最高执行机构,是根据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的提名并选举产生的。

社团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社团联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社团联的重大事项;

(二)负责审察各社团的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统筹经费;

(三)批准任免社团联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其他应由社团联主席团行使的权利。

第十四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

社团事务部、社团财务部、社团考评部、活动组织部、公共关系部、社团科研部、社团新闻部、形象策划部、网络开发部和二级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等。

上述机构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社团联主席团负责,处理具体学生社团事务,为学生社团服务。

第十五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成员,经考核产生,每学年公开招聘一次,各干事任期1年,可连聘连任。

原则上主要工作干部不得同时担任其他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管理工作,经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批准的情形例外。

第四章制度和责任

第十六条社团联各部门须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部门之间、部门与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

第十七条社团联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社团联依照《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和该章程有关规定对成员给予奖励和惩罚。

第十八条对在社团管理、课题研究和活动组织中贡献突出者,经社团联讨论决定,可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相应奖励。

第十九条对无故缺席学生社团会长大会的社团,根据相应考核细则,在该社团星级考评中扣除相应分数,由社团联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关于《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修正案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联名提出或由社团联主席团书面提出,经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提交社团代表大会表决。

修正提案必须在社团代表大会召开的7个工作日前(不含)提交大会组委会。

修正案表决案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经费由校团委划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各学生社团如未按本章程执行社团工作,责任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引导我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我校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特制定本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二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是我校在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严格遵守“自愿、发展、教育、服务”原则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主要任务是:

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和校团委的工作计划,组织会员开展科研、文体、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发挥自我教育主体的作用,营造育人环境,引导同学们全面发展。

第四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是在中国共产党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承担对社团进行服务、指导、监督、管理的职责,是全校所有学生社团及其利益的总代表。

浙江财经学院各二级学院社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二级学院社管中心”)是社团联在各二级学院的分支机构,由社团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各二级学院分团委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社团联、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各类有意义的活动。

第六条社团联及其各二级学院社管中心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团联的章程开展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七条学生社团提出成立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3周内。

第八条在筹备期间,筹备组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与筹备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提交完整规范的资料: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批复表:

《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关于社团申请成立的批复》;

(二)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三)社团建设、发展的可行报告;

(四)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五)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六)学期活动设想;

(七)社团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介绍;

(八)其他材料。

第十条成立学生社团须经过下列程序:

(一)提出筹备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挂靠单位分别为校团委、二级学院分团委和园区的社团发起人皆须向社团联社团事务部提出筹备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二)审核。

社团事务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若审核通过,社团事务部须在接受申请资料起5个工作日交付社团联主席团及团委老师审核;

(三)吸收会员并召开成立大会。

经社团联和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社团,社团成立筹备组应在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吸收一定数量的会员并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社团章程,选举产生会长,同时上报社团事务部进行登记注册;

(四)正式成立。

登记注册完成后,学生社团正式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

(一)社团名称;

(二)社团宗旨;

(三)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与活动范围;

(四)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产生的程序;

(六)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程序;

(七)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批准筹备申请:

(一)申请筹办的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不符合第三、第五条规定的;

(二)筹备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有相同性质、相同活动内容的社团存在的;

(四)具有商业性质,不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求的。

第十三条正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由其主要负责人在召开会员大会后7日内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学生社团会长注册登记表》一式四份,并提交会员名册及学年工作计划等。

第十四条正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由其主要负责人在7日内到社团联网络开发部领取社团会员卡,并按规定填写发放。

第十五条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进行学年注册,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年均须到社团事务部进行注册。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注册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除新成立社团外)注册时间为每学期开学3周内,社团事务部在第三周周日前结束所有注册工作。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分别为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和园区的各社团皆须直接向社团事务部申请注册,并递交相关注册材料,由社团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在进行注册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一)《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学生社团会长注册登记表》,并由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填写注册意见;

(二)上一学期的工作总结(新成立的社团第一次注册不需要);

(三)上一学期财务结算报告和物品清单(新成立的社团第一次注册不需要);

(四)本学期社团工作计划;

(五)社团内部社团组织机构设置变更情况(新成立的社团第一次注册不需要)。

上述材料经审查核实后,予以注册。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社团,在改正之前将不予以注册:

(一)未按要求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学生社团会长注册登记表》的;

(二)未填写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注册意见的;

(三)挂靠单位或者指导老师不同意注册的;

(四)上学期社团活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而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五)其他不符合社团注册规定的。

第二十条对于注册材料不全的社团,在其全部交齐后应按规定及时予以注册。

第二十一条经多次提醒仍未能在规定日前完成注册的社团,以自行解散论处。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注册期限的,应及时告知社团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并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完成注册工作。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更名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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