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费率表.doc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费率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费率表.doc(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表
一、基准费率(年)
单位:
‰
职业分类
年龄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0-17(含)周岁
1.74
1.74
1.74
1.74
1.74
1.74
18-64(含)周岁
1.74
2.27
3.18
5.04
8.52
10.54
注:
1、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依据《职业分类表》确定。
2、职业类别为特别费率、咨询总公司的,由各级公司核保人员在其承保权限内,依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风险情况厘定,但其费率不得低于第六级职业类别费率。
二、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为以下各项系数之乘积:
(一)被保险人风险状况系数
系数区间:
0.5及以上
综合考虑被保险人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方式等方面,判断被保险人风险大小,对于被保险人风险较低的业务,费率水平可适当降低。
反之亦然。
(二)销售区域系数
系数区间:
0.5-1.3
从销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卫生健康水平、社会治安水平和自然灾害风险状况等方面,判断被保险人风险大小,对于被保险人风险较低的,费率水平可适当降低。
反之亦然。
(三)风险管理水平系数
系数区间:
0.5-1.2
根据被保险人所属机构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防灾防损设施、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衡量。
被保险人所属机构风险管理水平越高,风险越低,费率水平可适当降低。
反之亦然。
或者根据中介机构的风险选择能力、合作业务质量等方面衡量。
与中介机构合作历史长,合作业务质量优良,费率水平可适当降低。
反之亦然。
(四)被保险人数或渠道预期投保人数(仅适用于团体或渠道业务)
系数区间:
0.5-1.2
被保险人或渠道投保人数越多,该系数取值越低。
反之亦然。
(五)政府合作或行业性业务系数
系数区间:
0.5-1.0
政府合作项目展业成本低、潜在规模大,费率水平可适当降低。
(六)公司目标客户优惠系数
系数区间:
0.8-1.0
对于人保现有客户,其展业成本相对较低,风险可控度相对较高,可以给予一定的费率折扣;对于合作潜力大、合作领域广的重要目标客户,该类客户可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可以给予一定的费率折扣。
(七)渠道系数
系数区间:
0.7-1.5
综合考虑渠道类型和渠道成本,使用该系数。
电销、网销及直销渠道业务适用0.7-1.0,其他中介渠道业务适用1.0-1.5。
三、保险费计算公式
每人保险费(年)=每人保险金额×基准费率(年)×费率调整系数
四、短期费率表(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
保险期间(个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百分比(%)
20
30
40
50
60
70
75
80
85
90
95
100
注:
1、保险期间在15日以上(不含15日),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1个月以上,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保险期间在2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计算,依此类推;
2、保险期间在8日至15日之间(含8日及15日),短期费率为年费率的15%;
3、保险期间在7日以下(含7日),短期费率为年费率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