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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白银市分校文件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白银市分校文件

白电大字〔2010〕6号

关于印发《甘肃电大白银市分校

关于加强县级工作站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电大工作站:

现将《甘肃电大白银市分校关于加强县级工作站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甘肃电大白银市分校关于加强县级工作站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

工作站建设规定通知

抄送:

省电大,白银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

甘肃电大白银市分校办公室2010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

甘肃电大白银分校

关于加强县级工作站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

30年来,白银电大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电大的业务指导下,学校以举办高等学历教育为基础,多层次、多规格、多功能、多种形式办学,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和民族地区的办学方向,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培养了大批应用性专门人才,同时电大教育也取得较快发展。

特别是从80年代初各县相继建立工作站以来,电大教育在机构设立、人员配置、班子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近年来,随着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办学体制的逐步建立,市、县两级电大积极创新办学模式,调整专业设置,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促使办学实力不断增强。

从而形成了以市电大分校为龙头,县级工作站为骨干,覆盖全市城乡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系统,为开发全市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电大教育已成为我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弥补区域教育资源不足,推动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平台。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作站建设,推动以县级工作站建设为主体的全市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使电大教育在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中切实发挥好“龙头”作用,突出“领军”地位,现结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体制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7号)、省教育厅《关于批转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甘教发〔2007〕110号)、《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体制的通知〉的意见》(甘教发〔2009〕49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白银市教育局《关于保持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体制的意见》(市政府办[2009]207号)等精神,就加强全市县级工作站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机构设置

1.县级工作站是地方高等教育机构,是全市电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省、市电大指导下完成具体教育任务的办学实体。

依其功能的特殊性,工作站应为常设办学机构,不能因办学规模的阶段性大小而随意归并或撤销,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撤并的,应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市教育局及市电大审查,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由省电大发文确认撤并。

2.县级工作站原则上应独立设置,因教育资源整合确需与职业教育或其他办学机构合并的,应确保电大高等教育的主体地位,并有相应的内设机构,以保证电大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县级工作站管理人员编制应按照工作站建制及办学规模确定。

独立建制的工作站,一般应设站长1人,副站长1—2人,专职教务、教学、信息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与其他办学机构合并的,应设站长1人(由办学机构法人代表担任),专职副站长1人,兼职副站长1人,常设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如办学规模较大,专职管理人员应作相应调整增加。

4.县级工作站内设机构一般应有:

办公室、教务部、教学部、信息技术部、财务后勤部、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每一职能部门各设专职负责人1—2人,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1—2人。

5.待遇及人事任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县级工作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站长、副站长人事调整,应由县(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汇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任免。

其中:

站长任免应征求市电大分校意见。

工作站内设机构部门的负责人调整,由办学单位提出意见,县教育主管部门任免。

6.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各类文件收发、起草、资料收集、档案管理、对外宣传、各类考核及人员调配等工作;

教学部:

负责实施教学过程组织管理、质量考核,各专业教学规则实施,调配安排专兼职教师,组织电大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学员开展集中面授辅导、网上教学、各种形式的导学活动等。

教务部:

负责衔接省、市电大落实专业教学规则;管理学生学籍,负责学生注册、组织学生考试、办学生毕业证、教材管理发行、各种形式办学的教务管理等。

信息技术部:

负责下载、收集、上报、传送电大主要信息,管理维护校园网络平台,保证信息安全畅通。

同时,负责接收中央、省、市电大专业教学资源并整合导入县级工作站电大在线平台,负责教师网络应用培训,教学技术及学员学习技术支持。

财务后勤部:

负责电大各专业费用收交,核算、管理费用上缴,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管理、调剂调配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招生办:

负责上报、衔接招生专业设置,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生宣传、报名和资格审查,报送相关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二、必备的教学条件

1.师资队伍

(1)县级工作站必须要有与电大专业设置、学生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合格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队伍由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技术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构成。

根据目前全市各县工作站已开设专业的实际,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1名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专兼职责任教师,每4个专业配备一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或班级管理教师),每个工作站配备2—3名专职或兼职的教育技术人员。

(2)责任教师、专兼职课程辅导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学研究人员等各类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

各类人员实行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培训不少于5天。

2.教学场地及设施

(1)县级工作站必须有固定的教学场地和开展教学活动必需的教学设施,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须与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相适应。

独立设置的工作站,必须有专门固定的办学场所,保证师生开展各类教学活动。

合并设置的工作站,一般每3个专业应配置不少于50—60平方米的专用教室一间,每个教室配备1—2台电视机,并能够接收播放中央电大的卫星电视课程和各种多媒体课程。

每个专业均应有与本专业学科相配套且较为稳定的校内外实验实习场地一处。

实验实习场地可独立使用,也可与其他类型办学资源共享。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远程网络化教学环境。

电大教学网站拥有3个以上的公有IP地址,能通过Intemet及时完整地下载、储存、传输、发布上级电大网上各种教学资源和信息,有适应学生通过网络开展学习活动和满足所有开设专业教学的网络教室、语音教室、多媒体教室及大屏幕视频投影仪等。

师生人人有专用电子邮箱,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别化学习提供必需的网络学习支持环境,方便师生互动教学。

工作站网络出口带宽达到10MB以上,局域网主干达到100MB以上,有专门的教学平台服务器和资源服务器,生机比达到1:

6,专职责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每人拥有1台联网计算机。

(3)广播电视、卫星小站、VBI/IP接入系统功能完备,运行正常。

能及时接收录制传输教育台各频道的电大课程、教学辅导信息。

闭路电视,答疑电话设施良好,正常运转。

VCD/DVD光盘、音像复制设备及资料打印设施完好并为学生提供正常服务。

(4)具备为学生学习提供信息支持的图书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有为教师开展教学及教研活动的电子备课室。

有适应教学工作需要的教学光盘及文字教材等多种媒体资料。

三、办学形式及原则

1.县级工作站办学坚持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办好本、专科学历教育,同时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及短期培训。

按照各种类型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

各种办学形式必须规范行为和程序,有序协调进行。

专业设置或调整,应由县工作站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市分校审核,省电大同意后予以实施。

2.县级工作站应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全力承担省、市电大衔接的各类培训项目,积极拓宽渠道,争取与有关部门、行业联系,承担培训,扩大办学影响。

四、县级工作站工作职责

1.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定期汇报电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和有利于办学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并优化办学基础设施,推动教学现代化建设。

2.遵循远程开放教育办学规律,组织完成各类教学任务。

3.自觉接受省、市电大的工作检查及业务指导,定期向上级电大汇报工作,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电大做好年度工作述职。

4.管理使用好电大经费,按规定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实行公开、公示。

电大收取的学费必须全部用于电大工作需要和事业发展,不得平调及挪作它用。

向上级电大上缴的管理费、考试费等有关费用,应在本学期放假前一月内缴清,电大收费及财务管理必须专帐记载,收支单列,并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上级电大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5.维护和加强电大办学系统,不断增强办学功能,努力发挥系统办学优势,避免和防止削弱电大办学系统和功能的不规范行为。

五、教学教务管理

县级工作站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教务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1.按照省、市电大按年度下达的招生计划,积极组织各类生源,既稳定原有生源渠道,又积极拓展新的生源渠道,力争每个学期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招生任务。

2.每期开学后,工作站应做好应往届学生的报名注册、课程注册及相关数据(纸质、电子)汇总上报工作,数据上报应准确、及时。

3.及时组织各类开放教育新生实施入学水平测试,在电大远程教学平台实名注册,学生实名注册率达到100%。

4.按照中央电大、省电大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好各类学生的终结性考核和规定专业的部分课程抽考、网考。

各类考试必须严格管理,严明纪律,规范组织。

考点、考场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确保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

5.加强对学生个别化自主学习的指导,经常组织学生参加中央电大和省校的网上教学活动,开展网上答疑、发帖等形式的互动学习,完成网上课程作业。

课程责任教师每学期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浏览网上学习资源,每门课程每学期至少安排4次答疑讨论、学习辅导、作业讲评等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学生每学期每门课程上网发帖不少于5个,上网学习时间不少于60小时,参加网上实时教学活动不少于2次。

教学管理人员及网络管理人员要对师生上网学习情况据实做好统计,并纳入学员形成性考核范围。

6.确保面授辅导课时间。

开放教育面授课要达到教学规则的要求,面授辅导课要贯彻导学原则,以学生的需求为突破口,根据成人学习特点,突出教材重点、难点和疑点。

各县工作站要适时组织好教学观摩活动。

7.认真收缴和批阅学生形成性考核作业,严格按照关于形成性作业考核的管理规定,提高形成性考核的管理质量和水平,完善管理办法。

每学期每门课程学生作业交阅和教师批阅不得少于4次,作业全收全改,逐题批阅,批阅率达100%。

8.抓好平时课程实验、实习和作业设计,落实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答辩等工作必须按各专业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各专业学生论文按照要求实施网上指导。

指导教师须经省电大组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指导。

要积极落实专业课程实验实训环节,确保学生实验的开出率。

学生参加实习实训率达到100%。

9.落实学习制度,完善学习支持。

县工作站应尽力为学生创造自主学习的环境和条件,在学习组织、指导、咨询、反馈等方面给予学员支持和帮助,积极有效地指导学员按专业、地域组建互助协作学习小组,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引导学员开展自主学习。

每学期每个学习小组组织学习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学习小组要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活动总结。

10.加强学生素质教育。

根据远程开放教育学生特点,结合教学将素质教育贯穿到各个教学环节,开展多种有益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活动,使学生在思想、心理、文化、能力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11.做好多媒体教材的征订。

工作站教学人员使用的多媒体教材、学员使用的文字教材必须统一由省电大教材管理中心提供。

县工作站每个专业至少应征订一套多媒体教材,每个学员必须购买本专业全套文字教材。

六、教育科研

县级工作站应根据电大教育事业发展,开展经常性远程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1.由教学部门牵头,组织科研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科研组,从事远程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科研组一般由3-5人组成。

2.科研组要确立研究目标,拟定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

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电大发展,突出教学管理。

今后一段时间,教育科研应着力在办学渠道拓展、专业方向延伸、管理机制创新、教学方式改进、教学资源建设、学生导学及支持等方面展开,各县工作站研究方向应与省、市电大总体要求相一致并各有侧重,要力争在某一课题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做到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引领教学。

3.明确研究任务。

每学年各个工作站应有一至二项自选课题立项研究。

并根据课题容量和目标确定研究时限,一般1-3年。

同时,县级工作站应积极承担省、市电大下达的课题任务。

省、市电大确定的年度课题研究中,县工作站应至少承担一至二项。

4.落实科研经费。

对已列入研究的省、市、县(校)各级研究课题,工作站应按规定拿出适当经费用于补贴课题研究,以支持科研活动正常开展。

5.积极参加省校开展的各种日常教学创新及课程教研活动。

对重视教育科研,主动承担各级课题研究的工作站及个人,分校将予以支持鼓励,对取得成果的给予奖励。

七、工作考核

县级工作站实行学年度(学期)目标责任考核。

考核内容、任务、指标由市分校依据省电大目标管理任务向各县工作站下达。

考核采用定期不定期、定性与定量、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

考核方法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及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特征,突出各管理环节的过程与质量“因子”,力求做到科学合理,考核结果公正准确。

市分校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并根据需要不断研究调整、改进考核的形式和办法。

对各种单项或综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成绩突出的县级工作站,市分校将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奖励。

各类考核结果市电大应及时向县教育主管部门通报。

县工作站还应接受县教育主管部门对办学规模、教学管理等办学情况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同时,各县工作站应进一步制定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工作监控,开展经常性教学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使教学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八:

经费投入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

根据市政府办[2009]207号文件《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白银市教育局〈关于保持广播电视大学办学体制〉的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学校编制和人员。

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保证电大每年的业务专项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要把改善电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大力支持电大改善办学条件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办学条件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求。

各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大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切实加强班子建设,把电大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高度重视电大的建设与发展,切实担负起对电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和解决电大教育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保持县(区)电大办学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保持电大办学的功能和特色,为电大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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