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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相关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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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自由贸易园区的含义、特点及其分类1

二、国际自由贸易园区(FTZ)的主要模式4

(一)转口集散型自贸区4

(二)保税仓储型自贸区6

(三)出口加工型自贸区7

(四)贸工结合型自贸区7

(五)商业零售型自贸区9

(六)自由港型自贸区9

三、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主要模式13

(一)保税区13

(二)保税港区14

(三)综合保税区15

(四)出口加工区15

(五)保税物流园区16

(六)保税物流中心16

(七)跨境工业园区17

四、上海自贸区的制度设计17

(一)完善自由贸易功能18

(二)试点投资和金融自由化等改革21

(三)建立风险防范与防火墙机制22

一、自由贸易园区的含义、特点及其分类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FreeTradeZone)有“大区”和“小区”两个概念之分,都是按国际惯例设立的。

大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简写为FTA)又称为对外贸易区、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等,系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单独关税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特定区域(FTA)。

小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简写为FTZ)又称出口自由区、自由关税区、免税贸易区、免税区、自由贸易港、自由工业区、投资促进区等。

指在主权国家或地区划出特定的区域,置于关境以外,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

这类自由贸易区有几个共同特点:

一是隔离封闭。

自由贸易区一般是在设区国领土上用围栏与该国其他区域隔离且封闭起来的一个区域。

二是境内关外。

自由贸易区虽然位于设区国边境之内,但却处于该国关境之外,海关对货物的进出国境不征收关税,而进出关境则视同进口或出口要征收相应的关税。

三是充分自由。

包括贸易自由、运输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等。

四是政策优惠。

设区国政府通常给予自由贸易区内的企业减免所得税、放宽信贷政策、提供投资匹配、加速资本折旧、保障投资安全、以优惠价提供土地及水、电等政策优惠。

五是港区结合。

自由贸易区大多设在吞吐量较大的海港等具有地理优势的地方,例如德国的汉堡港、美国的纽约港、荷兰的鹿特丹港等;特殊情况下也可设在内河港、航空港等地方。

中国将与FTZ相对应的区域称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多数国外位于海港、空港、内陆地区的各类自由贸易区均属于这种“小区”,在商务部、海关总署通知中称作“自由贸易园区”。

从覆盖区域分,自由贸易区分为两种类型:

(1)完全型自由贸易区:

把口岸所在的城市全部划为自由贸易区,如香港。

完全型自由贸易区除了个别商品外,绝大多数商品可以自由进出,免征关税,并允许任何外资在此兴办工厂或企业;

(2)不完全型自由贸易区:

把口岸所在的城市的一部分划为自由贸易区,如汉堡。

对于此类区域,只有将外国商品运入这一区域才能享有免税等优惠待遇,并不受海关监督。

从功能定位来看,自由贸易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自由港型。

即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物流对在规定的自由港范围内进口的外国商品无论是供当地消费或是转口输出,原则上都不征收关税。

如香港、新加坡、直布罗陀、吉布提。

(2)转口集散型。

即港口装卸、货物储运、货物商业性加工和货物转运利用区位优势,进行集散转运。

如汉堡、不莱梅、巴塞罗那。

(3)贸工型。

既有国际贸易,又有简单的加工和制造兼加工贸易与转口贸易于一身。

如菲律宾马里莱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4)出口加工型。

以出口加工为主,辅之以国际贸易、储运服务功能如菲律宾、台湾等亚太地区的出口加工区。

(5)保税仓库型。

即再包装、分级、挑选、抽样、混合、处理货物不办理进口手续就可以连续长时间处于保税状态,以欧洲居多,如意大利罗马免税仓库等。

(6)商业零售型。

即从事商品展示和零售业务专门辟有商业区,从事商品零售。

如智利伊基克自由贸易区。

(7)边境自由工业区。

边境交接处开辟的自由工业区,如珠澳跨境工业区等。

表1:

国际自由贸易园区的主要类型

二、国际自由贸易园区(FTZ)的主要模式

(一)转口集散型自贸区

这一类自由贸易区利用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从事货物转口及分拨、货物储存、商业性加工等。

典型经验:

1.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

科隆自由贸易区是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处于巴拿马主要航道巴拿马运河的咽喉地带,具有极其优越的转口贸易区位优势,又有着国内市场容量狭小的明显劣势。

因此,科隆自由贸易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为转口贸易,而为主体功能配套的辅助功能有保税仓储功能、金融功能和服务功能等。

作为世界航运中转枢纽,科隆自由贸易区客户所批发转口的纺织品、手表、电器和首饰等商品大多来自亚洲地区,客户老板多数也是亚洲人,而采购客户则主要来自中南美地区,这些客商不必远涉重洋赴亚洲采购,只需来到科隆自由贸易区,即可对东方产品进行浏览、比较,做出采购决策,从而节约了时间和费用。

因此,科隆自由贸易区货物流转量巨大,转口贸易成为了主要业务,吸引各国货物在科隆自由贸易区集散。

目前,该区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的企业已与世界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为沟通东西方商业交流,活跃拉美地区经济以及促进本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均起到了引人注目的作用。

此外,货物在科隆自由贸易区的大进大出也极大地带动了资金在自由贸易区的大量流动,该区目前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

2.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

德国汉堡港是欧洲经济自由区的典型,被称为“通往世界的门户”。

汉堡自由港依托汉堡港而建立,由一条被称为“关界围墙”的金属栅栏与其他港区隔开,进出自由港的陆上通道关卡有25个,海路通道关卡有12个。

符合国际惯例的成功的保税区,应具备以下三个核心要素:

(1)明确的功能与优越的地理位置

汉堡自由区最初是以发展转口贸易为主的传统贸易型自由区,近年来,功能向着综合型方向拓展,并获得了成功,在区内开展了船舶制造和工业生产,达到相当规模。

汉堡地理位置优越,兼有海港和河港的功能,被称为“两海三河之港”。

(2)优惠的关税条件

汉堡自由港可开展货物转船、储存、流通以及船舶建造等业务,享有许多优惠政策:

船只从海上进入或离自由港驶往海外无需向海关结关,船舶航行时只要在船上挂一面“关旗”,就可不受海关任何干涉;进出或转运货物在自由港装卸、转船和储存不受海关任何限制,货物进出不要求每批立即申报与查验,45天之内转口的货物无需记录;货物只有从自由港输入欧盟市场时才需向海关结关,交纳关税及其他进口税。

在汉堡自由港只要能提供有关单证证明,海关就给予区别管理,视同在欧盟境内另一口岸已完成进入欧盟手续。

(3)高效的管理环境与完善的监管手段

汉堡港实行港区合一,成立经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

特别是自由贸易区与城市功能的相互促进,超前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带动了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发展上成效显著。

汉堡自由港对进出的船只和货物给予最大限度的自由,提供自由和便捷的管理措施,贯穿于从货物卸船、运输、再装运的整个过程中。

汉堡自由港转口贸易带动了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使汉堡成为德国的金融中心之一。

(二)保税仓储型自贸区

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保税为主,免除外国货物进出口手续,较长时间处于保税状态。

典型经验:

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

阿姆斯特丹港在港口内设有自由贸易区,类似保税仓库,面积0.65平方公里。

商品进入该区可免交进口税,储存在仓库的商品可以进行简单包装、样品展示,也可做零件装配,具备减免关税和提供转口的各种优惠条件,是大型商户对欧、亚、非洲各国出口的分销中心。

自由贸易区外设有若干海关监管库,进一步延伸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和服务。

此外,阿姆斯特丹港与机场空港自由贸易区业务联系紧密,推动了海空两港物流的联动发展。

(三)出口加工型自贸区

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从事加工为主,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仓储运输服务为辅。

典型经验:

尼日利亚卡拉巴尔自由贸易区

1991年尼日利亚在卡拉巴尔市建立了第一个出口加工区。

后改为自由贸易区,该自由贸易区位于尼东南部的十字河州,总面积为300公顷。

当初由台湾帮助规划和兴建,该自由贸易区基础设施初步具备。

卡拉巴尔是一个大港口,空中交通发达。

它靠近尼富饶的产油区及东部棕榈种植园。

目前已有多家外国企业得到批准在该区建厂。

外国企业在该区内投资可以享受从审批程序、各种税收、原材料供应、土地使用、资金汇兑、劳动力供应、能源供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尼还拟在北部卡诺建立第二个自由贸易区,卡诺是尼第二大商业城市,北部最大的商品集散地。

(四)贸工结合型自贸区

这类自由贸易区以从事进出口贸易为主,兼搞一些简单的加工和装配制造。

典型经验:

1.美国自贸区

根据1934年最初的《对外贸易区法案》,美国将对外贸易区的主要功能定为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及仓储。

1950年美国国会修订了该法案,进一步拓展其功能,允许进行展销和加工制造,从而使对外贸易区由纯贸易型发展为贸工型贸易区。

1980年国会再次调整法案,允许用美国零部件和外国原材料装配而成的制成品,其增值部分免税,目的是进一步鼓励在对外贸易区内发展加工工业。

为了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新需求,1991年美国对外贸易区委员会颁布了自由贸易区新的管理条例。

至此,美国对外贸易区的主要功能有:

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简单商业性加工、商品展销、混合加工和制造及转口贸易等。

2.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

迪拜港自由港区建于1985年,由港口和自由贸易区组成,面积135平方公里,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港区。

主要功能为港口装卸、仓储物流、贸易及加工制造。

区内共有企业50000余家,其中贸易物流业占74%,加工制造业占22%,相关服务业占4%。

该区为海关监管区域,陆域设立围网,进行封闭管理。

主要政策包括:

货物在区内存储、贸易、加工制造均不征收关税及其它税收,如进入阿联酋关税区时再征税。

海关对区内货物采取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管。

外国货物从海上进出该区均须向海关和港口进行申报。

区内除中转贸易、加工制造业务以外,其他与之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等也可进入,除酒店、医院外,银行、法律事务、写字楼业、餐饮业等均可入区经营,但此类企业均须为阿联酋本国所有,外资企业不得进入。

(五)商业零售型自贸区

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从事商品展示和零售业务,并专门辟有商业区。

典型经验:

智利伊基克自由贸易区

伊基克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功能为转口贸易、进出口贸易,与之相配套的辅助功能为仓储、装配、组装、加工、制造等。

此外在仓储区内可以从事展示、批发作业,在商业区内可以从事展示和零售业务。

允许在自由贸易区开展零售活动是智利自由贸易区区别其他自由贸易区的一大特色。

消费者在零售展销厅可以任意选购,同时支付6%的消费税。

该项税收由摊主代收代缴。

消费者购买的货物如带出国外或仅在伊基克市所在的第一行政大区内使用,没有关税。

如消费者将货物带出第一行政大区进入智利其他地区时,不满500美元价值的可以免税,超过部分则需缴纳11%的关税,并在此基础上加18%的增值税。

允许在自由贸易区开展零售业务,通过税收赚取外汇,不仅促进了自由贸易区的自身发展,而且繁荣了地区经济,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六)自由港型自贸区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物流对在规定的自由港范围内进口的外国商品无论是供当地消费或是转口输出,原则上都不征收关税。

典型经验:

1.香港

香港自由港政策的基本内容为贸易自由、企业经营自由、金融汇兑自由、人员出入自由、航运自由、低税制。

与世界上其他自由港相比,这六个方面具有更大的自由度。

香港整体就像一个保税区,其物流业的效率非常高,就税收而言,香港只对香港来源或香港产生所得征收所得税。

香港的物流发展模式主要包括:

(1)物流行业相关度高,提供“一条龙”和增值服务;

(2)物流自动化水平高,作业实现弹性处理;(3)香港国际集装箱堆场的活动均以自动化系统进行计划、协调和监督,通过先进技术,实现缩短船只靠泊的时间、加快货柜车在码头的周转,并对客户的特别需求做出弹性处理;(4)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网络化管理;(5)香港利用现代物流技术和电子信息管理,为产品创造空间及时间价值,减少积压资金,降低配送和仓储成本,把供应链管理、电子商贸、JIT和零库存等概念联系在一起。

香港自由港的先进经验:

(1)制定“航空货物转运条例”,放宽多类航空货物转运的进出口限制;

(2)所有港口设施都由私人拥有及运作,鼓励竞争;(3)香港海关利用风险管理方式作为货物通关检验标准,提高货物流通效率,节省时间成本,因此广受国际发货货主的喜爱,选择其作为转运的地区;(4)目前仅有四种货品在进口通关时须课征消费税,其余并不课税,且进口时无关税或其他税捐的课征,税负较临近的国家少或轻,因此具有较强的吸引力;(5)香港机场货运站与货柜码头均由民营公司经营,通过充分授权及自我竞争力的提升,各家空运及货柜码头公司均很重视货运站的规划与管理,并致力于组织系统运作的研究与发展;(6)经香港政府授权,给予经营业者高度自主管理的空间,从而提高了整体运作的便利性和效率,也使货物进出通畅。

香港本身就设定为转口贸易港,一切以快速为导向,达到自由贸易的目的;(7)航空货运站的海关人员全天候24小时作业,进行通关清关作业无时间限制,方便货主自由调配工作时间。

2.新加坡

上世纪60年代中期,新加坡为了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应征关税的商品项目增加,转口贸易受到影响。

为吸引全世界销往亚太地区的货物集中于新加坡转运以及强化货物集散地功能,新加坡制定了“自由贸易区法令”,并于1969年9月在裕廊工业区的裕廊码头内划设了第一个自由贸易区。

与一般国家的自由贸易区不同,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区并不是提供税务优惠以吸引外资进行加工制造的生产基地,而只是提供一个免税区,便于商家把货物存放在区内,以便重新分类、包装、鉴别和展示,然后再出口。

或者是等待有利的销售时机,把货物运转入新加坡的关税区,经办理关税缴纳手续后再投入市场。

如果要从事除简易加工外的制造,则须将其进口的原料移运至自由贸易区外的物流分销园区或工业区内进行,新加坡还有70余座保税仓库,以增强自由贸易区功能。

自1996年9月起,新加坡政府又于机场及港口附近设置自由贸易区。

目前,新加坡境内的自由贸易区有7个,除坐落于樟宜机场的自由贸易区主要负责空运货物外,其余6个自由贸易区均负责海运货物。

这7个自由贸易区都以围墙与外界区隔,进出自由贸易区的出入口由海关查检站管理。

7个自由贸易区的主管单位分别为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新加坡民航局及裕廊镇管理公司,除樟宜机场的自由贸易区由新加坡民航局掌管及裕廊港口的自由贸易区由裕廊镇管理公司管理外,其余自由贸易区均由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掌管经营。

2012年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净利上扬10.7%至12.57亿新元(约10.13亿美元),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在全球集装箱码头的吞吐量增长5.2%至6006万标箱。

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为散货进出口提供72小时免费储存服务,为等待复运出口或转口的货物提供28天免费储存服务。

货物可以在同一自由贸易区内自由转运,但是,如果要从一个自由贸易区运到另外一个自由贸易区,则需要在海关的监管控制下进行。

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区或物流园区里都提供集中的物流服务,在自由贸易区内,有PasirPanjang、SembawangWharves和KeppelDistripark3个配送中心。

KeppelDistripark提供拆拼箱、仓储、运输以及货物取样、测量、贴牌、包装等服务,是港区内最便捷的集装箱配送中心;SembawangWharves为散货分拨中心;PasirPanjang为专业汽车转运中心。

数据显示,自由贸易区内货物的卸货时间约为4~6个小时,大型快递公司比如UPS、FedEx等,货物从卸货到运出自由贸易区所需的时间,只有大约1小时。

在今年5月举行的“第27届亚洲货运业及供应链奖”颁奖典礼上,新加坡海港连续第25次获得“亚洲最佳海港”的称号,樟宜机场则连续第27年被选为“亚洲最佳机场”。

三、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主要模式

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现有七种模式: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模式)。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总署令第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

(一)保税区

中国的保税区指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中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

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目前中国共有大连、天津、青岛、张家港、上海外高桥、宁波、福州、厦门象屿、汕头、深圳、广州、珠海、海口等13个保税区。

表2:

国际自由贸易区主要标准及与现行我国保税区的差异

(二)保税港区

2005年6月,为使港口的发展更加适应世界贸易的需要,国家批复成立洋山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政策出台。

之后国家批准的三个保税港区分别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是海关按照中国国情实际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海关的先进管理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适应跨国公司运作和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新兴监管区域,是中国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合的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监管区域。

是真正意义上的境内关外,是在形式上最接近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模式。

目前,海南洋浦、广西钦州、宁波梅山、厦门海沧、青岛前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湾、重庆两路寸滩、张家港等保税港区也获得国务院批准。

(三)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

它和保税港区一样,是中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与保税区一字之差的保税港区功能更为齐全,它整合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后,成为更为开放的一种形态,也更符合国际惯例。

目前国家批准的综合保税区共有5家,包括: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

(四)出口加工区

国家划定或开辟的专门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业区。

经济特区的形式之一,享受减免各种地方征税的优惠。

出口加工区一般选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运输和对外贸易方便、劳动力资源充足、城市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多设于沿海港口或国家边境附近。

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沿海一些城市开始兴建出口加工区。

2000年4月底,国务院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2000年9月6日,江苏昆山出口加工区在全国第一家通过国家验收,目前国务院已批准59家出口加工区,已有47家通过验收正式运作,其中近70%设在沿海地区,中部和西部地区各占15%,布局比较合理。

三年内已陆续建成一批规范的、高质量、高标准、具有良好基础设施和运行条件的出口加工区,进展速度很快。

各地正在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特点进行试验,探索出口加工区的有效发展方式和途径。

(五)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003年1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海关总署,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区港联动试点方案》。

2004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进一步扩大保税区与区港联动试点范围,同意青岛、宁波、大连、张家港、厦门象屿、深圳盐田港、天津港保税区与其临近港区开展联动试点。

(六)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A型)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和自用型物流中心。

公用型物流中心是指由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自用型物流中心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目前,中国设有苏州高新、南京龙潭、北京空港、武汉东西湖等保税物流中心23家。

(七)跨境工业园区

2003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2006年12月8日园区正式封关运作。

珠澳跨境工业区分为珠、澳两个园区,分别由珠海市政府、澳门特区政府管理。

两园区之间由一条水道作为隔离,开设专门口岸通道连接。

作为粤澳之间合作的重要平台和基地,珠澳跨境工业区集合了行政特区与经济特区、自由港与保税区的优势和政策资源,进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

珠澳跨境工业区作为全国首家跨境工业区,不同于国内其他的一般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

它是全国目前唯一实行保税区政策和出口加工区政策双重政策的下业区,进出园区视同出入境,园区内企业的原材料和产品的进出口同时享有保税区的相关优惠政策。

国务院还决定对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专门口岸“全天24小时开放”,这是珠三角西岸与澳门之间唯一24小时开放的通道。

四、上海自贸区的制度设计

结合国际经验,自由贸易区内通常推行“境内关外”的保税政策,指在一国领土之内、国家关税领域之外设立小块特定区域,加以划定允许外国商品货物豁免关税,免除通关、清关的复杂手续,可以在区域内自由流通或再出境。

最值得上海借鉴学习的主要是香港和新加坡。

国际自贸区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以下8点:

(1)境内关外的政策,通关手续简便、高效,海关几乎不干涉;

(2)税收极其优惠,包括关税、增值税、所得税等;

(3)实行一站式服务管理,以提供友善的招商投资服务环境;

(4)投资、贸易自由,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管理运营自由贸易区;

(5)以发展国际物流功能为导向,吸引高端制造业,鼓励服务外包;

(6)提供便利的金融设施和服务,提供外汇自由兑换与离岸金融中心服务;

(7)提供优惠的土地政策;

(8)建立法律政策框架,指导设立自由贸易区。

以香港和新加坡为蓝本,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我们认为自贸区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六大领域。

图1:

上海自贸区制度设计

(一)完善自由贸易功能

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区,首先要做的就是提升自由贸易功能。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同时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与保税区相比,自由贸易区具备以下三点差异:

(1)监管理念,要从货物管理转变为企业管理的理念;

(2)贸易的开放度,要有与国际接轨的多元贸易模式,功能得到进一步地拓展和优化;(3)政策的开放度,最主要的是外汇政策和税收政策,自贸区要求外汇政策率先开放,税收政策要有国际竞争力。

目前上海综合保税区支持贸易服务业的政策法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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