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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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山东一滕化工有限公司
2011年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识别部门:
安全科
本次识别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
5.《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修订版
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9.《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10.《安监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07.01
结论:
1.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主要参考11项法规,评估其中的32-项。
2.32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占97%),出现不符合项
----项,(占3%)。
制定人:
汪达伟部门:
安全科主管领导:
许兴军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文学习,重点对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六章的解读与执行。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本法,并组织职工学习。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确定了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公司充分保障职工的安全,工会也起做到了应尽的职责。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公司施行三级培训制度,不合格不准上岗,并经常性的组织考试、业务知识考核、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公司的新建项目符合“三同时”制度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危险废物。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部分从业人员由于认识不到位,未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公司严格遵守这些原则。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并履行义务。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严格执行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我公司积极做好消防工作
√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我公司建筑物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规定,电焊工等持证上岗,并积极进行消防培训。
√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我公司积极防治职业病,并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
√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我公司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符合法律要求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18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严格按照新条例变动的第十四条第六款执行。
√
19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严格按照新条例执行
√
20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
第三十九条,(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
21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
2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2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设施,应当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符合情况,严格遵守。
√
2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符合规定、严格执行
√
2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符合规定,严格执行。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2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符合规定、严格执行
√
2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
2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29
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全文
根据标准,严格执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达标的各项工作,认真逐条完善公司各项安全制度。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30
安监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生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针对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公司的原料储存罐区(氯甲烷、甲苯、环氧丙烷)制定了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器材。
√
3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
“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
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达到了作业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的要求
√
序号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条款
执行情况
符合性
是
否
3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
山东省一滕化工有限公司
2011年度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中的违法、违规现象的整改
2011年11月份,安全科对公司的部分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了符合性评价,本次共评价了11部法律、法规,采样抽查了其中相关的32项,其中有32项达标,没有不符合规定项,出现了违规违纪现象。
现就违规违纪现象展开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
在符合性评价表第7项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符合性评价中,出现了违规现象;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每个职工都提供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大部分职工都能够正确佩戴,但是有部分从业人员由于认识不到位,未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可以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使事故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低,所以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能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都是日常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1、原因和责任分析
能过日常的安全检查,建立了隐患统计分析表,统计表分析后认为原因有以下几条:
(1)公司宣传力度不够,安全部门监管不严。
《山东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第二十条规定,使用单位应按《山东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而公司及安全科都有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硬性要求,部分从业人员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其的作用,认为戴不戴无所谓。
(2)车间监管不够,要求不严,宣传不到位。
车间是生产一线单位,一线员工更应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样就可以大大避免如砸伤、高处坠落、烧伤等安全生产事故。
(3)部分职工个人安全意思淡薄,认识没有到位。
总体来看,大部分的员工都能够正确认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意义,它不是不必要的措施,而是非常必要的安全措施。
2、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为切实消除违规现象,避免今后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制定了以下整改计划:
(一)由安全科及各车间领导负责这次违规现象的整改,安环科负责监督、监管,制定处罚措施。
(二)广大员工干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严格执行,不打折扣,领导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这次整改,将时时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整改措施:
(1)安全科制定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宣传栏、法律法规的讲解、安全影视的播放、职工签名宣誓等活动,以提高干部员工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认识,使职工从心底认识到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意义,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安全科负责制定处罚措施:
1、进行生产厂区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凡是发现巡检、维修、外出操作人员一次不佩戴或者佩戴不正确,除给与教育批评外,另外罚款20元/
2、凡是凳高不及安全带,或者佩戴不正确、不规范的,除给与教育批评外,另外罚款50元。
3、有其他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的行为的,视情节给与教育批评和罚款。
如:
休息时坐在安全帽上、按规定应该戴防毒面具的。
(3)车间应积极配合,大力宣传,车间领导更要以身作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另外,车间也应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教育手段。
加强班组的安全教育宣传,使员工的认识力度加大。
整改措施的落实:
针对上述整改计划和措施,安全科已经落实整改,整改步骤如下: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项活动,使员工充分认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意义。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给与罚款。
(3)配合车间,加强宣传活动,制定相关的措施,以提高员工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更真实的感受。
经过长期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安全”的演讲活动,以及全体干部员工的努力,领导员工都对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已经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并能积极遵守,严格执行。
2011年1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