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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英国1718世纪

8英國17-18世紀

在17,18這兩個世紀裡(1603—1800),英國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發生了徹底的變化,它的戲劇相應也完全改觀。

最早的斯圖亞特王朝(1603—1642)主張君權神授,厲行絕對王權,結果引起清教徒革命,建立了共和政體(1642-1660)。

查理二世復辟後,與國會明爭暗鬥,關係緊張但還能相互容忍。

「光榮革命」(1688)以後,英國穩定的走向民主政體,形成了以國會為主導的內閣制度。

劇院方面的變化同樣明顯。

斯圖亞特王朝初期,既有的戶外劇場仍然營運,但戶內劇場開始使用,逐漸成為常態。

前朝傑出的劇作家如莎士比亞、班.強生等仍然寫作,但自1610年代以後,因為宮廷的作風,以及王室豪華的宮廷面具舞的影響,一般戲劇愈來愈以刺激、恐怖與血腥為主要訴求,不復有以前的人道關懷與心裡深度。

清教徒當政時期(1642--1660),國會關閉了倫敦所有的劇場,只有間歇性

的祕密演出。

查理二世復辟後,頒發了兩張劇院演出的特許證(patents),使倫敦的合法劇院大量減少,形成壟斷。

仿照法國的先例,英國出現了拱門式的舞台,以及女性演員。

這時的觀眾絕大多數是有錢有閒的貴族,為他們演出的英雄悲劇與習尚喜劇,受到社會普遍的揚棄,教會人士更指責它們充滿了喪德與褻瀆。

更嚴重的打擊來自國會在1737年制定的執照法(TheLicensingAct)。

它初意只在控制劇院對政府的批評與諷刺,但連帶限制了創作的自由,使戲劇從此衰落,傑出的劇本寥寥無幾。

約從17世紀晚期,英國出現了資本主義,建立了現代性的金融機構,中產階級隨之興起,商人成為社會的主導,也構成觀眾的主體。

此時劇院所演出的雖然大部分仍是以前的作品,但新編的劇本,大多反映著這個新興階級的價值,最具代表性的劇種是感性喜劇。

但是這些忙碌的生意人來到劇院的目的,主要是尋求輕鬆的娛樂,所以劇場最受歡迎的不是正戲,而是正戲演出前後所加上的前言或餘興節目,包括歌舞、鬧劇,及英國默劇等等,花樣繁多。

隨著人口迅速成長,劇院的規模也不斷擴大,17世紀的劇院只能容納700人或稍少,到了18世紀晚期,它能容納3600人以上,其中的主體來自平民階級。

這樣大規模的劇院不適宜於長篇又細膩的台詞,這樣成分的觀眾也不愛深刻的哲理或心裡的洞見,於是在1780年代以後,通俗劇開始出現,迅速成為主流。

它強調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正義,它盡量運用佈景、燈光、音樂等等舞台效果。

結果是,在18世紀的末尾,英國的舞台藝術空前進步,但它的戲劇品質卻空前蒼白。

 

十七世紀前半葉的職業劇場

伊麗沙白女王去世後,蘇格蘭的詹姆士六世來到倫敦即位(1603),建立了斯圖亞特(Stuart)王朝.,成為詹姆士一世。

他信奉天主教,堅持君權神授,厲行絕對王權,這一切都違反了英國的民情與慣例,加以他既無前任的能力,又耽於逸樂,以致與國會及人民日益疏遠。

詹姆斯一世即位初年,即將前朝所有劇團改由皇室人員領銜,最有名的「宮內大臣劇團」改名為國王劇團(theKing’sMen,1603),「艦隊總司令劇團」改名為亨利王子劇團(PrinceHenry’sMen)。

其它的劇團尚有「王后劇團」(theQueen’sMen)及兩個兒童劇團,不過這三個劇團有時停止活動,最少時不過一個而已。

在核准這五個劇團的同時,還規定了它們劇場的地址,絕大多數都在倫敦市區之內,而且戶內劇場愈來愈多。

倫敦市政府一向反對演戲,伊麗沙白王朝尊重它的立場,劇場只好建在它的轄區之外,但是斯圖亞特的君主堅信君權神授,強調文化至上,根本不考慮地方政府的意見。

這些新建的劇場,連拆除重建的在內,共有七個,下面將扼要介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幾個。

第一個在市內演出的劇場是黑僧劇院(theBlackfriarsTheatre)。

前章已經講過,這個劇場與「劇場」的老闆白貝芝有密切關係。

原來他在「劇場」地租滿期之前,就買下了黑僧修道院的一些房間,準備改建成戲院,但因遭到附近居民反對而擱置。

他死時(1597),將產權遺給兒子理查,理查又把它租給教會兒童唱詩班(1600),居民沒有反對,這些兒童戲班於是又演了幾年好戲,直到風氣改變,同時戲班內部發生問題,理查趁機收回(1608),於1610開始使用,是為第二個黑僧戲院。

因為這是沙士比亞所屬的劇院,後世特別重視,對它的細部結構爭議不少,但大體來說,它的基本結構與戶外劇場很少不同:

觀眾區仍然分為三部,即「池子」、「樓廊」,與「包廂」。

不同的是,池子設有座位。

至於舞台,則仍在大廳一端,前方沒有大幕,後方有兩層樓台也可用來供表演,舞台兩邊坐有少數觀眾。

(插圖,Brockett,theatre,p.171)

這時「宮內大臣劇團」已經改為「國王劇團」。

他們本已擁有「環球劇院」,於是兩處輪流,天冷的十月到次年五月在新家,其餘五個月分才到舊家。

新家座位約為500—750個,只有舊家的1%4,但因收費較高,整體收入約有舊家的兩倍有餘,所以劇團樂於使用。

這個市內的戶內劇場開風氣之先,它以後建立的劇場很少是在戶外。

第二個是1614興建的「吉星劇場」(Hope),這個劇場的原址熊園(theBearGarden),本是專作鬥獸之用的場地。

鬥獸或擾獸(animalbaiting)是一些虐待動物,藉以供人娛樂的遊戲,例如鬥熊(或擾熊)可能就是將一頭熊綁在一根柱子上,縱放猛狗去咬它,使它咆哮、受傷,甚至被咬死去。

古代的羅馬遊戲(theRomanGames)曾有鬥獅、鬥象、鬥人的遊戲,藉以取悅每次數以萬計的君民人等。

中世紀時,擾牛是民間宗教儀式的一部分。

擾熊很早就從義大利傳到英國,本來只是貴族的娛樂,後來逐漸下放到民間,在伊麗莎白時代,倫敦的熊園獲得專利,在每個星期日可以表演擾熊,收取費用。

在1583年,因為觀眾過多,熊園看台倒塌,後來就長久棄置未用。

現在漢斯樓和他的女婿艾倫購下這個場地,將它改建成三層樓的大劇場,作多功能的用途:

有時仍然用來鬥獸,有時又搭上活動舞台,作為演戲的場地。

一般演員都不願意在這裡表演,因為那等於是要與禽獸競爭,所以吉星劇場在戲劇方面發生的功能有限,但它反映的歷史和象徵意義卻值得注意。

漢斯樓這位經驗豐富的投資人願意這樣安排,表示他覺察到在司徒亞特王朝的作風下,一般民眾追求刺激的心態。

是同樣的心態,影響到這個王朝的戲劇。

第三個是1616-1617新建的「鳳凰劇場」(ThePhoenix),又稱「鬥雞場劇場」(CockpitTheatre),原為鬥雞的地方,在倫敦鬧區的「德雷巷」(DruryLane)。

改成劇場後專供演戲,後來因為冒犯王室,劇場改由戴福南(WilliamDavenant,1606--1668)經營管里。

這個人將在復辟前後的戲劇史上,扮演重要的地位。

第四個是「宮中鬥雞場劇場」(Cockpit-in-Court)。

它原是亨利八世王宮內的鬥雞場,偶然也用來演戲,現在在查理一世的要求下,在1629-1630年改建完成,專供劇團到宮中演出之用。

它的設計家是鍾士(InigoJones,1573--1652)。

他出生良好家庭,年輕時曾到義大利學習舞台藝術,跟從名師參加宮廷劇場製作,詹姆斯一世任命他為宮廷娛樂官以後(1604),他又多次到義大利及法國觀察學習,帶回來當時歐洲最新式的舞台形式和換景方法。

「宮中鬥雞場劇場」的舞台很像「奧林皮克劇院」(TeatroOlimpico)。

舞台前面是畫框式的「拱門」,上面掛有大幕,演出時才揭開。

拱門後面(也就是幕後)兩旁是幾對平行的「側翼」,舞台後面的中央是「中屏」,它的上面是可以活動的雲彩。

側翼上面的景物,都用透視法繪製,第一道側翼前的地方,是主要的表演區。

不同的是,英國此時的舞台有「前台」(forestageor.apron)及「拱門前門」(prosceniumdoors)。

「前台」在「拱門」的前面,也就是大幕之外、舞台最靠近觀眾的部分。

拱門外面兩旁(如圖形︹,橫線代表拱門),每邊有三個或兩個門,演員可以從一個門出去,再從另一個門進來,雖然為時僅需數秒,就可表示他已經從一個地區轉到了另一個地區。

這些就是「拱門前門」,它們的使用,保持了伊麗沙白時代劇場的靈活性,場次可以頻頻轉換。

但這個劇場建立不久,英國國會就禁止所有的演出,要等到復辟時期以後,它才成為新建劇場的樣板。

宮廷面具舞(CourtMasque)

斯圖亞特的宮廷面具舞,是用戲劇與舞蹈的形式展現一個故事,它們大都取材於神話或傳說,其中由於某位超人的非凡力量,使混亂逐漸進入秩序。

這位超人應該明顯影射該次演出特意要尊重的貴賓,大多就是國王或王后本人。

班.強生是第一個應邀編寫劇本的詩人,他以豐富的學養與橫溢的才情,提升了這個藝術的文采。

他並且把面具舞的英文名字確定為法文的Masque,而不是英文的mask,因為演出者戴上面具固然是一個特色,但表演的特色不盡如此,如果用英文字作為名稱,很容易引起以偏概全誤解。

前面介紹過的義大利的「幕間劇」和法國的「宮廷芭蕾」,是英國宮廷面具舞的前奏,不同點在於宮廷面具舞是單獨演出,並非在兩幕之間。

亨利八世和伊麗莎白女王都曾模仿效法,引進這種娛樂方式,但兩人都是淺嚐即止。

斯圖亞特族的君王和王后們不然,他們縱情聲色,接受呵腴,加以詹姆士一世愛好跳舞,他王后安妮(Anne)來自歐陸,更是從小如此,於是兩人樂此不疲。

詹姆斯一世就位的第二年,即將演出面具舞之事,付託給鍾士(InigoJones,1573--1652)和班.強生(1572-1637)。

前者編寫故事,後者負責佈景設計與執行。

在王后安妮的示意下,強生還在既有的形式中,加進了「反面具舞」(antimasque),裡面的人物或則滑稽、荒誕,或則醜陋、邪惡,反正是以對照的方式,襯托出「面具舞」中人物的正面形象。

尤有進者,以諷刺喜劇見稱的強生,目睹宮廷的奢糜浪蕩,往往在腳本中婉轉陳詞,希望他的君、后能效法劇中人的美德懿行。

《黑色面具舞》(TheMasqueofBlackness,1605)是新王朝的首次劇目,也是.強生與鍾士第一次合作。

此劇的重點在王后安妮要化裝成黑人女郎,帶著同樣化裝的宮女在河邊樹林中縱情舞蹈。

強生寫出的舞台構想很複雜,其中包括背景畫片:

「世界最黑的國家有條黑人河,河從東邊湖泊流出,宛延注入西邊海洋。

」「小樹林,散置著數處狩獵空地」。

畫片放下後,大海出現,看似波浪粼粼,流向陸地。

在景中出現的有希臘神話中的神、怪、海馬等等。

然後面具舞者群在一個在大蚌殼中出現,隨波載浮載沉,此時強光射出,把她們照得通明透亮。

從這裡可以看出,一個新的佈景方式出現在英國的舞台:

中世紀的佈景是同時並存,這裡是前後相繼;伊麗沙白時代的佈景是聊作點綴,這裡是豪華鋪張。

在劇服方面,奇裝異服當然可以預期,但女人劇服露出她們的手腕、下臂和足踝,當時很多人認為是過份「暴露」,批評它有傷風化。

(Wickham,plate11,《黑色面具舞》的服裝,袖裙太短,引起爭論)

詹姆斯一世的兒子查理一世,從小就參加他父親的面具舞演出,他繼位後,比父親更酷愛舞蹈。

他的王后是法王路易十三的妹妹,在宮廷長大,當然精通熱愛此道。

於是,在與西班牙戰爭締結和約、戰費減少之後,立即恢復了宮中面具舞,除了在內容上一貫以和平為主題之外,更為強調舞蹈及佈景,演出時間隨之?

比以前增長。

鍾士本來就注重舞台的視覺效果,在新王朝的要求下更為變本加厲。

強生一直要求文學價值,與他經常發生衝突,如今他的立場不受新王支持,於是憤然離去(1631)。

因為參與製作可以名利雙收,競爭他空缺的大有人在。

其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是上面提到過的戴福南(WilliamDavenant,1606--1668)。

他自稱是沙士比亞的婚外子,年輕時即與文藝界密切往來,編寫劇本甚多,包括面具舞劇。

這些作品的藝術成就不高,但他在1638年仍能繼承強生為桂冠詩人。

宮廷面具舞不斷在宮廷演出,隨著鍾士知識與經驗的增加,佈景的豪華壯觀,到達空前的程度。

一場演出所費,可以高達4000甚至12000英鎊。

在同時,因為男女同台及劇服等等問題,王室的這種活動,對社會風氣及一般戲劇也發生很深遠的影響。

詹姆斯一世父子,並未完全忽視一般戲劇。

詹姆斯抵達倫敦的初年(1604),立即邀請國王劇團到宮演戲,付費30英鎊,這在當時算是非常慷慨,但是與宮廷面具舞的花費,尚不及百分之一。

這個王朝對一般戲劇的不夠重視,於此可見。

十七世紀前半葉的戲劇

在1590-1642之間,英國約有250個作家寫了2000個劇本,其中在公眾劇場演出的,大都來自50人左右。

在詹姆斯王朝初期,前朝就已成名的劇作家如莎士比亞、班.強生等仍然繼續寫作,保持了相當的連貫性。

從1610年代開始,隨著劇場由戶外轉到戶內,觀眾也變成以中、上階級為主,再加上宮廷風氣及面具舞的影響,英國的戲劇有了明顯的改變。

劇本往往是集體創作,形式大多數是悲喜劇(tragicomedy),劇中主角總能遇難成祥,逢凶化吉。

這時編寫的技巧相當進步,內容著重震驚與刺激,但缺乏前期作家的洞察力和哲學深度。

詹姆斯王朝晚期和查理一世時代,戲劇重點再度轉移,震驚與刺激依舊,但變態心裡與亂倫行為屢見不鮮,有的純然只是恐怖的悲劇。

下面我們將就重要的和具有代表性的作家和作品,依照時間先後予以介紹。

班.強生(BenJonson,1572-1637)

他是跨越兩個王朝的大詩人和劇作家,他大部分的創作屬於斯圖亞特王朝,雖然他仍然保有上個王朝的氣質和觀念。

強生是個遺腹子,繼父是位泥水匠師父。

他年幼時在一位著名學者的私人傳授下,接受到完整的古典教育,後來獲得牛津與劍橋兩個大學的榮譽碩士學位。

他年輕時可能曾隨繼父一起工作,不久又參軍到荷蘭打仗,後來又受雇於漢斯羅劇團,擔任演員與編劇,同時為王室編寫面具舞的劇本。

強生為人正直,持才傲物,曾因肆情打鬥坐牢,所以劇團後來不願邀請他作常任編劇,他為了替所有編劇工作者爭取較好的待遇,也不屑於為個人與劇團周旋。

當時(1635)一個與劇團簽約寫劇的作家,如果每年提供三個新的劇本,並且為舊劇重寫前言或後語,年薪約為20英鎊,非常菲薄。

他深感當時缺乏適當的理論,作為編劇及評量戲劇的指導,於是翻譯了荷瑞斯的《詩的藝術》。

他自己的作品則嚴格遵循古典羅馬的範例,將悲劇、喜劇嚴格區分。

他寫了兩齣悲劇,但他最多也最成功的是喜劇,包括《脾性人各不同》(EveryManinHisHomour,1598)、《狐坡尼》(Volpone,1605)、《啞妻》(Epicene,1609)、《煉金術士》(TheAlchemist,1610),及《巴梭羅繆市集》(BartholomewFair,1614)等等。

強生早期所寫的喜劇常被稱為「體液喜劇」(ComedyofHumours)。

所謂「體液」是當時及稍早的一種說法:

人的脾性及行為,受到體內四種體液的影響,要四種平衡,人才能舉措適宜,他的喜劇就是要透過冷嘲熱諷,對那些某種體液過多的人加以糾正,所以他的喜劇也被稱為改正喜劇(correctivecomedy)。

讓我們看看強生所寫的第一部脾性喜劇,《脾性人各不同》。

這是一個由化裝與誤會所造成的喜劇。

劇情略為一個老父「善知」(EdwardKnowell)偷看兒子「小善知」(EdwardKnowell,Junior)的信,懷疑他要去酒吧浪蕩,於是暗中跟蹤前往。

為了警告少主,他的老僕「腦蟲」(Brainworm)化裝後也到酒吧,但反而引起連串誤會與衝突。

其實這位少主熱愛一位猶太女郎,這女郎與她已婚的姊姊同住,因為她自己常與「小善知」往來,引起姊夫懷疑妻子不貞。

最後鬧到公安局;酒吧的眾人鬧事打架,同時也到了該處;「小善知」與他祕密結婚的新娘也適時趕到,最後老僕承認因他的多事所造成的誤會,於是真相大白,法官要他飲酒一坏作為懲罰,然後眾人歡欣離去,全劇告終。

本劇顯然套用了羅馬喜劇的技巧與成規(conventions),如受騙的老父、愛玩的兒子、多事的僕人、吹噓的武士、多疑的丈夫,以及秘密結婚的情人等等。

不過為了嘲諷他的時代,強生把戲劇的背景轉移到了16世紀的倫敦,如它的街道、橋樑、酒吧和老猶太區等等。

它的人物都只是類型而缺乏個性,大都數的名子都是明顯的標籤,如老父與兒子的姓是「善知」(Knowell),或老僕名為「腦蟲」(Brainworm)等等。

在本劇的前言中,強生提倡喜劇要真實的呈現時代的風貌,但它嘲諷的只是人的愚昧,而非罪行,因此,這類戲劇始終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中進行。

他的《啞妻》(Epicene)也是同樣情形。

主角名叫「抑鬱」(Morose),他因為不能忍受任何噪音,立意要娶一個啞妻,他花錢讓他的姪子找尋,他久無所獲,於是找了一個男孩充數,他完婚後隨即大聲吵鬧,接著又有尋歡隊來唱歌跳舞。

「抑鬱」不能忍受,只好又花了一大筆錢拜託他的姪子把新娘帶走。

完全異趣的是他的《狐坡尼》(Volpone,1605-06),亦稱《狐狸精》。

它所呈現的是一個貪婪的社會,除了兩位年輕男女之外,人人狡詐邪惡,每人名字的意義都是壞禽或惡鳥,例如主角「狐坡尼」(Volpone,fox)是狐狸,他的狡僕是「摩斯卡」(Mosca),意為牛蠅(gadfly),因為他助桀為虐,搔擾眾人。

其它的主要人物有律師兀鷹(Voltare,vulture),富商巨鴉(Corvino)以及老鵰(Corbaccio)等等。

只有巨鴉的妻子瑟麗雅(Celia)及老鵰的兒子柏吶瑞沃(Bonario)名字中有天佑善良的含意。

故事以16世紀的威尼斯為背景,開始時巨富狐狸已裝病三年,透過牛蠅聲稱他隨時可能嚥氣。

因他有錢而無後,那些禽鳥於是紛紛巴結,不時贈送厚禮,冀能一本萬利,獲得他的遺產。

故事開始時,牛蠅分別告訴那些禽鳥,他們每人都是狐狸遺囑中唯一的繼承人。

在牛蠅的示意下,老鵰為了贏得狐狸的歡心,將兒子應得的遺產轉增給他。

狐狸還垂涎巨鴉年輕貌美的妻子,牛蠅於是告訴巨鴉說狐狸突發急病,醫生說須要美女伴眠才能救活,現在眾人都在爭取這個立功的機會,巨鴉財迷心竅,強迫妻子到狐狸臥室。

他離開後,狐狸突然起身求歡,繼而意圖強暴,柏吶瑞沃為了要回財產,適時出現搭救。

在他指責時,狐狸反誣他誣詐,雙方鬧進法庭,律師兀鷹玩弄法律條文,竟使狐狸無罪開釋。

此外還有其它騙人的苟當,互相糾結,奇峰迭起,其間狐狸屢遇兇險,訴訟法庭,但狐狸主僕均能運用急智,隨機應變,不僅一一予以化解,而且處處取得便宜。

最後狐狸詐死,虛立遺囑,將財產遺給牛蠅,然後化妝易容,準備攜帶巨款潛逃。

但牛蠅取得遺囑後,企圖假戲真做,將財產據為己有。

主僕於是互揭瘡疤,暴露真相,法官於是裁決讓一對年輕人結為夫婦,同時給予所有狡詐貪婪之輩嚴厲的懲罰。

他宣稱邪惡囂張到一定程度之後,一定會自取滅亡。

在強生以前,從無劇本正式出版,一方面因為沒有著作權法的保障,別的劇團隨時可以將它演出,再方面那時劇本還沒有文學地位,不被人視為「作品」。

莎士比亞有生之年,並未出版他的作品,原因在此。

強生為提高劇本地位,將自己的作品用對開本集結出版(1616),首創先例。

莎士比亞的友人受此影響,才將他的作品,以同樣的大版本出版(1623)。

風氣既開之後,劇本

演出後能否出版,變為它是否成功的一項指標。

與此相應的是,演出的節目單上,開始出現劇作家的名字。

這些都反映劇作家的身分與地位逐漸有了提升。

包曼特(FrancisBeaumont1584-1616)以及福萊徹爾(JohnFletcher,1579-1625)

這兩人的名字常常連在一起,因為有兩本劇集收集了約50個劇本,以兩人的名義出版。

事實上兩人合作大約只有5年,後來包曼特因為婚姻關係,離開了劇場工作,此後兩人雖然掛名合作,他實際上參與的不多。

兩人劇本中最有名的包括《非拉斯特》(Philaster,1609)《少女的悲劇》(TheMaid’sTragedy,1610)和《是不是國王》(AKingorNoKing,1611)。

《非拉斯特》(Philaster,1609)是個典型的悲喜劇(tragicomedy).,劇中的主人翁非拉斯特王子,是西西里島王國的法定繼承人,但鄰國國王兼併兩國,視為眼中釘,只因王子深受島民愛載,暫時容忍。

國王的女兒暗慕非拉斯特王子,當父王將她許配給西班牙王子之時,乃主動向情人吐露,雙方約定由一侍從居間聯繫。

此侍從年輕俊美,本為王子心腹,形影不離。

但他對王子此次交派的任務卻再三婉拒,後來不得已見到公主,受到她的寵信,才回心轉意相從。

西班牙王子性好漁色,一再秘密勾引宮女,有次醜事敗露後,反而指控公主與侍從有染。

非拉斯特聞知大怒,引起一連串危機,最後導致非拉斯特被捕入獄,行將處死。

此時公主出面說明,她所寵信的侍從乃女扮男裝,滿天疑雲殺氣頓時廓情,吉慶終場。

《是不是國王》也是個悲喜劇。

劇情略為某國國王阿爾卜瑞斯(Arbraces)年輕英勇,但情感強烈多變。

他將的妹妹許配給戰敗的國王,但此王不願接受,因為他已有戀人。

阿爾卜瑞斯後來看到他久未見面的妹妹,立刻墮入情網。

他深知這是不倫之戀,再三壓抑,但最後還是先吻她,接著又令她入獄。

經過一連串鬧劇性的穿插,國王熱情又起,於是入獄探望,央求他妹妹滿足他的情慾,同時又懇求她拒絕他的糾纏。

他妹妹一面拒絕他,同時也坦承她也愛他。

國王決定振作為王,但不久又情不自禁,計畫先殺勇將,強暴妹妹,然後自殺謝罪。

在此危急之時,有人暴露他的身世:

王太后原來不孕無子,收養他作為己出,後來懷孕生下了他的妹妹,其實兩人並無血緣關係。

障礙既除,兩人可成眷屬,他妹妹繼承大統,他仍可在位為王,被他擊敗的國王也可和他的戀人結婚。

《是不是國王》是繼《非拉斯特》之後,在當時最受歡迎的作品。

兩劇都以情愛及色情為重點,劇情變化多端,高朝迭起,連接緊湊,對話流暢典雅,在在都顯示編劇技巧的高明。

它們的不足也相當明顯:

事件之間並無必然的因果關係,對人生世相缺少深刻的觀察,更沒有哲學性的啟迪。

但是對當時黑僧劇院的觀眾,包曼特和福萊徹爾卻是最受稱道的「紳士劇作家」(gentlemenplaywrights)。

他兩人合作的另一個劇本是《少女的悲劇》(TheMaid’sTragedy,1610)。

為了掩飾,好色的國王把他的情婦嫁給一個朝臣,但禁止他們發生夫婦關係。

結果引起一連串的叛難、謀殺、情殺。

堡曼退出劇壇後,福萊徹耳繼續寫作,後來加入國王劇團,莎士比亞最後兩、三個劇本,可能有他的貢獻。

莎翁退休後(1609),他成為國王劇團的主要編劇,有時獨創,有時與人合作,總計在50個左右,平均每年在4個以上。

他的代表作是《娶妻馭妻》(RuleaWifeandHaveaWife,1624)。

劇情略為一個年輕、美麗、富有的少女,要找一個懦弱無能的丈夫,以便她婚後能自由自在,交朋結友。

一個軍人通過她的檢驗,成為丈夫。

她婚後立即遷居城市,舉行宴會,廣迎嘉賓。

不料在宴會中她的丈夫堅持夫權,屏除所有威脅利誘,令眾人無計可施,他新妻從此改變態度。

後來雖然仍有人希圖指染,她反而與丈夫攜手,取笑作弄他們。

福萊徹爾的父親是為主教,他耳濡目染,從小脾性溫文,語言便及,長大後成為典型的紳士。

這一切反映在他的劇作裡,正適合國王劇場那些「紳士」觀眾的口味,有些貴族甚至願意在日常談話中,模仿他的台詞。

他的聲譽在復辟時代高於莎士比亞以及強生,劇本上演的頻率也超過他們。

很多劇本一直到19世紀還不斷演出。

馬辛杰(PhilipMassinger,1583-1640)自牛津大學輟學後即從事編劇,早期與福萊徹爾合作,1625開始,他成為國王劇團的首席劇作家,獨創或合寫的劇本超過55個,其中最傑出的是《新法償還舊債》(ANewWaytoPayOldDebts,1621-22)。

像強生的《狐坡尼》一樣,本劇中的人名大都具有象徵意義,如「善生」(Wellborn),「寶珠夫人」(LadyAllworth),「愛戀大人」(LordLovell)等等,劇中的惡人Overreach,本意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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