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桥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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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桥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寿桥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鼠、蚊、蝇、蟑螂(以下统称四害)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媒生物,其传播疾病包括鼠疫、登革热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钩端螺旋体等传染病,非典型肺炎、禽流感与四害等病媒生物有关,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造成财物的损失和破坏,间接危害招商引资建设环境。
为深入开展乡清洁工程,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创建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除四害工作作为我乡清洁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集中统一除四害与日常除四害相结合、群众除四害与专业服务机构除四害相结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动员乡党委政府多部门协作,人人动手,消灭四害,确保我乡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创建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07年年内,我乡乡镇和各村社所在地,四害中二害的密度指标达到国家《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另二害的密度指标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2008年,我乡乡镇和各村社所在地的四害中三害的密度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另一害的密度指标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2009年,我乡乡镇和各村社所在地的四害的密度指标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2010-2011年我乡乡镇和各村社所在地以巩固提高除四害成果为中心,实行长效管理,确保四害密度指标持久全面达国家标准。
三、组织领导
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除四害工作。
乡爱国卫生工作机构(爱卫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除四害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管。
疾病预防机构负责辖区内四害密度监测、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将辖区的四害密度监测情况和相关疫情通报同级爱卫办。
四、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一)除四害责任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确定
重点行业单位(农贸市场、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卫生院、车站等),分别由业主负责具体落实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一般单位(乡党政机关、乡直属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学校教室等),由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措施,由所在辖区村社监管。
村民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宿舍、村民小区的住宅区),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由所属辖区社区负责。
住宅房屋的室内环境由住户负责,由所在社区负责监管。
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停建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局负责监管。
人防工程、公共地下设施、园林绿地,由其管理养护单位负责,城建部门、乡人防办负责监管。
铁路、乡城道路、郁江、内江河、水库及其界定的范围,由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其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其他空地、水体,有使用人的,由使用人负责;没有使用人的,由所在辖区的乡、乡(镇)政府指定相应部门负责。
无条件或无能力自行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以及对四害密度达不到国家控制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可委托具备乡爱卫会颁发病媒生物防制资质的专业单位乡疾病控制中心负责进行有偿服务,可适当收取药械费和劳务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械。
(二)工作责任与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除四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爱国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责任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采取改造环境、控制四害孳生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杀灭鼠、蚊、蝇、蟑螂。
易招致或者孳生四害的场所,责任单位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管理、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当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并严格控制四害的繁殖。
鼠密度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一般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学校教室等)有鼠迹房间感观检查不得超过2%,粉迹法鼠密度阳性率不超过3%,鼠夹法捕获率不得超过1%。
2.重点单位(粮食、生产资料、土产日杂、果品、旧物收购、宾馆、旅店、招待所、餐饮单位、食品经营生产单位、集体宿舍、医院、托儿所、仓库、村民住室、公共汽车以及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等)有鼠迹房间感观检查不得超过2%,粉迹法鼠密度阳性率不超过3%,鼠夹法捕获率不得超过1%,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3.旧房拆迁改造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旧房前进行灭鼠投药。
责任单位和住户应当有防鼠灭鼠措施,可以采取堵鼠洞、设置地漏、箅盖洞口、毒杀、粘捕等方法防鼠灭鼠。
蚊密度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饭店、招待所、浴池、托儿所、医院等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社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责任单位内部不得有成蚊聚集。
责任单位和住户应当做好清除积水、平整洼地等工作,控制和消除蚊虫孳生条件,采取各种有效方法,消灭幼虫和成蚊。
蝇密度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的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
2.水冲厕所室内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
3.生产或者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苍蝇幼虫孳生,不得有成蝇。
4.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学校教室、集体宿舍等场所,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
5.商场、副食(食品超市)、窗口单位、室内市场、医院、旅店、托儿所、酿造、豆制品、粮油、屠宰、毛骨、皮革、废品收购、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不超过5%;。
责任单位和住户应当使用防蝇门窗,加强人畜粪便和废弃物的管理,采取诱捕、拍打和喷洒药物等方法防蝇灭蝇。
蟑螂密度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学校教室、住宅、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娱乐场所、饭店、托儿所、医院、工厂车间休息室、公共交通工具等,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责任单位和住户应当消除蟑螂栖息孳生条件,采取堵洞抹缝、修补门窗、网盖洞口,放置毒饵、粘捕和喷洒药物等方法防蟑灭蟑,清除卵鞘,杀灭蟑螂。
五、时间安排
每年3—4月份、11—12月份为全乡集中灭鼠时间;5—9月份为全乡集中灭蚊和灭蝇时间;8—10月份为全乡集中灭蟑螂时间。
全乡统一集中除四害工作在乡政府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乡爱卫会具体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应按《南宁市城镇除四害防制技术指引》要求做好日常除四害工作。
六、主要措施
(一)实行除四害工作责任目标管理
按照“政府组织,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工作方针,建立乡、乡(镇)、社区(村)三级长效责任管理、考核、问责机制,实行一票否决。
乡政府与各部门、单位、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乡政府与驻乡区直部位、各部门、系统、单位签订除四害工作目标责任状,各单位与住户签订责任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除四害工作方案,落实除四害工作专(兼)职人员,确保除四害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成果持久巩固。
(二)实行除四害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1.乡爱卫办负责组织和协调除四害工作的实施和效果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工商、卫生、技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行政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包括商场、集贸市场、商品食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消费领域包括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及医疗机构、学校及幼托机构、宾馆旅栈和其它公共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加工行业的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2.政府各职能部门对除四害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职权:
对被监督单位和个人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责令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改进除四害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机构开展除四害监测、科研、对被监督单位和个人除四害工作的培训及技术指导;宣传除四害知识,通报除四害的工作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的单位或个人追究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将除四害工作纳入监管相对单位或相对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的管理范畴,在审批时应当将四害预防控制工作作为重要条件,对四害防制设施不完善、四害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不予发放相关证照,不给予质量认证。
4.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相对人是其经营场所除四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其经营场所除四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职责。
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南宁市除四害工作技术指引》要求,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管理组织,制定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制度,完善除四害的措施。
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场所四害密度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三)切实落实除四害工作经费
除四害所需经费实行政府投入和责任单位及个人出资三结合的原则筹措。
政府投入的除四害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共环境除四害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在卫生事业费中安排列支。
单位和村民住户的除四害费用由各自负担。
灭鼠和卫生虫害消杀所用药械由当地爱卫办统一提供,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解决。
(四)大力开展除四害宣传活动
文化、广播电视、教育等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除四害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和各种先进典型,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批评曝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加除四害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除四害活动家喻户晓。
各级爱卫会、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闭路电视、设立宣传站、宣传标语、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四害的危害,掌握正确的除四害方法,真正做到人人动手,消灭四害。
(五)工作考核评价与问责
乡爱卫办会同乡委、乡政府督办部门和乡效能办按照《横乡“乡清洁工程”除四害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对各部门、单位的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部位、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爱卫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以检查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四害密度不达标的按照《南宁市实施“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附:
寿桥乡清洁工程除四害工作达标考核标准
寿桥乡清洁工程除四害工作达标考核标准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结合我乡实际所制定的达标考核标准。
适用于乡本级对乡清洁工程除四害(灭鼠、蚊、蝇、蟑螂)达标考核。
各部位、单位、乡(镇)对所辖区的达标考核标准,可参照本标准考核方法、指标,抽查总量应不低于40%。
一、单位分类
重点单位包括:
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医院、港口、火车站和汽车站等。
一般单位: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学校教室等。
村民住宅:
机关、企事业单位宿舍、村民小区的住宅。
二、灭鼠现场考核标准
1、鼠夹法密度调查
①在辖区的东、西、南、北、中的不同方向随机布放中号鼠夹350夹次,室内70%,室外30%;
②在10个重点单位中布放210夹次,每单位布放20-25夹次;
③在5个一般单位中布放80夹次,每个单位布放15-25夹次;
④在村民住宅布60夹次,单位村民区和街道村民区各布放30夹次,每户布放次≤3夹次;
⑥在布放鼠夹处的附近,贴上安全警告不干胶标识。
指标:
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350个中号鼠夹,一夜后捕鼠率不超过1%;
2、室内鼠迹(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及鼠道)检查
①在辖区的东、西、南、北、中的不同方向随机抽查1000个房间;
②查重点单位30个,共600间,每个单位检查20-25间;
③查一般单位15个,共300间,每个单位检查20-25间;
④查村民住宅100间。
2个单位村民区,2个街道村民区,每区检查25-30间;
指标:
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3、外环境鼠迹检查
在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公园、动物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铁道两侧、学校以及大型单位院内、住宅间空地等外环境中,检查累计2000米延长线以上的鼠迹。
指标:
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三、灭蚊现场考核标准
①在辖区的东、西、南、北、中的不同方位随机抽查。
居委会内平房和一层楼房的80户村民的内环境,查厨房及阳台上的各种存水容器(水缸、鱼缸、浇花壶、盆景和花盆、假山等)80处,村民外环境包括自家小院及村民楼周围五米以内范围,检查各类积(存)水中有无蚊幼虫及蛹孳生,只记录阳性数不记虫数;
②查10个单位,包括机关、学校、旅店(或宾馆)、港口、车站(汽车、火车)、酿造厂、饮料厂等各种存水容器100处,如饮水缸、养花缸、浇花壶、盆景和花盆内的积水,查有无蚊幼虫及蛹孳生,只记录阳性数不记虫数;
③查下水道口30个(不同方向大、中型马路两侧各查10个,村民区下水道查10个),检查下水道口内有无蚊幼虫或蛹孳生,只记录阳性数不记虫数;
指标:
阳性率不能超过3%(即检查100处积水处,有蚊幼虫和蛹的处数不得超过3处)
④在辖区内选择5个大、中型水体,包括公园中的湖泊,各种类型的水塘、污水沟以及河流等处采集水样不少于50勺。
各种类型水体的大小及类型,视辖区情况而定,但要有代表性。
此项检查要求在上午9--11点,下午4点以后进行。
检查时用手拿1米左右手把的500毫升的收集勺,沿岸边每走间隔10--15步,在水体边缘1米处,用收集勺采集一勺水样。
若采到的水样不足一勺时,可将两个半勺合为一勺计算。
水样中若有蚊幼虫或蛹,记录其数量。
记录采集水样勺的总数、其中有蚊幼虫或蛹水样勺的总数、共采到幼虫或蛹的总数。
指标:
每100勺水样中,有幼虫或蛹的阳性勺数不超过3勺;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值每勺不超过5只;两个指标若有一个超过即超标。
四、蝇密度现场考核标准
1、成蝇检查
①检查方法:
目测成蝇数量。
②检查方位:
在辖区的东、西、南、北、中的不同方位随机抽查房间1000间。
③查重点单位30个,共600间。
包括饮食行业的厨房、餐厅、食堂、小吃店、冷饮店以及食品加工、销售行业的糕点、面包屋、酿造、肉联、冷冻车间等。
每个单位检查≥20间。
记录检查间数、阳性间数、阳性房间的蝇数。
指标:
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④查一般单位15个,共400间。
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学校教室、村民住宅、职工宿舍,一般商店以及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等。
每个单位检查≥25间。
记录检查间数、阳性间数、阳性房间的蝇数。
指标:
一般单位有蝇房间不超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
2、防蝇设施检查
查重点单位30个,查一般单位15个(其中的重点场所)防蝇设备,纱窗、纱门、风帘及灭蝇灯等,记录检查处数及不合格处数。
指标:
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3、蝇类孳生地检查
①查室内生活垃圾容器40处,包括农贸市场内的摊位垃圾桶,食品饮食行业操作间厨余垃圾桶,村民临时存放于室内、楼道的垃圾盆、袋、桶,医院污物桶,学校宿舍生活垃圾桶等。
注意查室内垃圾容器是否密闭有盖、清洁。
②查外环境垃圾存放容器,包括村民小区垃圾收集点,街道的垃圾箱、桶,高层楼垃圾通道,垃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街道两旁垃圾果皮箱等60处。
③查外环境2000米延长线散在暴露的孳生地(物),包括村民区绿地、村民区花盆、街道绿化带散在暴露的孳生地个(处)数。
④查以上各种孳生场所,均应该拨开基质检查蝇蛆和蛹,并应该特别注意垃圾桶底部残存的淤积物和各种缝隙。
⑤查室内外农贸市场各2个,除上述查垃圾桶是否密闭有盖外,查各摊位周围环境,下水道设施,肉食摊位切板下和缝隙,水产品、家禽家畜废弃物的收集处理。
农贸市场熟食摊位必须密闭,有防蝇设备并正确使用。
⑥查公共厕所10座,包括各种类型的水冲式、沼气式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无成蝇和幼虫、蛹,厕所环境清洁等。
指标:
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五、蟑螂密度现场考核标准
1、检查范围与定量
①在辖区东、西、南、北、中的不同方向随机抽查1000间;
②查重点单位30个,包括宾馆、饭店、医院、饮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窗口单位、室内农贸市场等,查600间。
每个单位检查≥20间;重点查厨房、餐厅,库房、加工生产食品有关的车间等部位各种缝隙。
③查一般单位15个,查200个房间。
每个单位检查≥15间;重点查职工宿舍、办公室、值班室的各种缝隙。
④查村民住宅200间,其中街道住户100间,单位或小区住户100间),查下水道口50个。
重点查厨房、用餐处、厕所、公用部位、杂物堆放处等部位各种缝隙。
3、检查办法
①成若虫药激法:
用0.3%氯菊酯酒精喷洒(使用国家认证的成品气雾剂)蟑螂可能孳生栖息的场所,观察10分钟内激出的成、若虫数并鉴别种类。
②目测和用镊子探查卵鞘。
③目测查蟑迹。
4、判读
①成、若虫以活虫为准,死虫不算;
②鉴别大蠊(美州大蠊、澳洲大蠊、黑胸大蠊)、小蠊(德国小蠊);
③卵鞘也以活卵鞘为准,空瘪的不算;
④虫尸、残存肢、体、翅、脱皮、蟑螂屎、空瘪卵鞘,均算作蟑螂迹。
在木板或墙面留下的斑迹不算;
⑤每自然间算1间,大于15平方米的按每15平方米为一间折算。
下水道15米或一个井口为1间;
5、指标
①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②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③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