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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本级国有建设用地

黑河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文本

黑河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七年三月

前言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黑河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黑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黑河市国土资源局参考近几年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2017年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供给及需求情况,制定了黑河市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通过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及需求量的分析和预测,科学安排了2017年黑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供应方式,有效提高了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该计划的编制同样有利于保障年度建设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黑河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黑河市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得到黑河市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黑河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

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

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

特别是200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

近年来国家对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

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2007年8月30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7年10月28日)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办发(〔2010〕10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2007年9月21日)

(1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6号令,2004年10月29日)

(1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2003年8月1日)

(1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月18日)

(1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1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7)《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8)《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21)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的通知》(建保[2010]91号)

(2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23)《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6号)

(24)《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

(25)《关于严格落实房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04号)

2、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通知文件

(1)《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九届人代会常委会第33号)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1〕95号)

3、有关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4、当地有关规划资料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城市总体规划

(5)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7)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四)计划适用范围

黑河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黑河市市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

本年度计划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编制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供应计划是指黑河市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

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确保黑河市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及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总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如下:

1、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实现城乡联动,互动共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节约集约用地:

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3、供需平衡原则

促进2017年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4、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5、持续利用原则

土地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而不顾长远,不能只顾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

同时,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更应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黑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62.78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是指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

2017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5.5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8.52公顷,住宅用地28.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4.7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0公顷,特殊用地2.00公顷。

图3-1:

黑河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各地类分项指标比例图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黑河市2017年工业用地主要安排在工业园区;采矿用地争光岩金矿将用地232公顷,是今年最大的供地需求,目前正在办理供地手续;住宅用地主要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布于市区周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主城区与各区域的联系,形成以黑河市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一个增长极。

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大桥及跨黑龙江索道项目的推进将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努力把黑河市建设成更具有竞争实力、创新活力和人居魅力的新兴产业快速崛起、传统产业配套提升、园区经济形成规模效益的新兴城市;构建市场网络发达、物流设施完善、农产品及农业加工制成品集散能力较强的现代商贸城市和人居环境优良、特色文化鲜明、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绿色田园城市。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

黑河市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国家规定方式进行供地。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是指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

在供应时序上,根据年度用地需求实施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时间。

以“及时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服务,保证用地供应时间”为宗旨。

其中,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时间;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要充分保证其需求时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时间控制。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

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

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

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的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的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

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市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作。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黑河市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

市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市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二)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

黑河市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切实加大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市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府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年度内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报市政府,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工作的考核。

(三)提高计划实施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把握全面,强化服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主导产业用地等要采取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为2017年计划实施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前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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