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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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

大邑县人民政府文件

大邑府发〔2009〕29号

 

大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

迎检工作(大邑地区)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2009年,国家将对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进行复查。

为确保顺利完成此次复查迎检(大邑地区)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9〕3号)精神,现就做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大邑地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升综合环境质量为重点,配合市政府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验收,达到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

二、任务分工

对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以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在2005年对成都市进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时提出的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建设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现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等七条整改意见,县府各部门、各乡镇要按《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大邑地区)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确定的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并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坚决淘汰单位耗能高、排放强度大、技术落后的产能,落实结构减排;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继续推进小流域和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工程减排;强化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及现场的监管,落实管理减排。

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68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300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00吨以内。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承办单位:

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经济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确保2010年空气质量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

一是积极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二是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进一步开展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挡降土“三大工程”,着重抓好各类工地和渣土运输大气扬尘污染监管,切实加强道路、绿化清洗除尘;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落实在用机动环保标志管理。

牵头单位:

县城管局

承办单位:

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经济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晋原镇。

2.确保2010年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各乡镇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要求供水企业增加消毒设施和水处理设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县水务局要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饮用水消毒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县环保局要尽快完成我县未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灾后重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要加大水质监测和卫生执法监督力度。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承办单位: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

3.确保县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结合的治理措施,进一步推进中小河道治理;结合雨污分流,深入开展斜江河城区段河道整治工程;进一步巩固小流域治理成果。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承办单位: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农发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晋原镇人民政府、新城区管委会。

4.确保交通干线噪声稳定达标。

加强对载重汽车、公交车等高噪声机动车辆的监管,督促其改进工艺、及时维护刹车系统;改善城区交通道路条件,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

牵头单位:

县公安局。

承办单位:

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

(三)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晋原镇污水处理厂实现正常运转,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大力推进城区和重点乡镇排水管网建设,确保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承办单位:

县水务局、县规划局、县建设局、晋原镇人民政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按照国家新颁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我县新建垃圾填埋场的建设。

牵头单位:

县城管局

承办单位:

惠邑城投公司

(四)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和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承办单位:

县环保局、卫生局。

(五)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管,对超标、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直至实施关闭;认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切实抓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研究、试点及推广,充分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控制调节企业排污。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承办单位:

县环保局、县经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进一步提高环境能力建设水平

落实环境宣传、信息人员编制,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我县环境宣传、环境信息能力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

县环保局。

承办单位:

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旅游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大邑地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

县委、县政府已成立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大邑地区)领导小组,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结合各自职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成都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大邑地区)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复查迎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县政府目督办将对复查迎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作为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大邑地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成都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大邑地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复查指标

目标任务

牵头 单位

责任人

承办单位

责任人

完成

时限

1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5名。

1.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自治区)前5名。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县经济局

县建设局

县公安局

县卫生局

县交通局

县农发局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县人事局

县规划局

县城管局

县林业和园林局

任向琼

史晓红

李建康

严凤文

杨文良

王家贵

王锋

张云

刘蓉

马青松

雷彦

黄 朔

陈道熙

黄睿

2009年3月31日

1.2按期报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报表》和相关工作资料。

2

近三年城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1近三年城市域内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引发的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受灾周边地区突发事件波及的环境灾害)。

考核验收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

境法律法规的案件及环境保护部通报和国内外重要媒体曝光的、严重影响的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事件。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应急办

任向琼

杨军

2009年3月31日

2.2无重大辐射事故。

2.3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系统,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3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3.1加大环保投入,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县发展和计划局

史晓红

县发展和计划局

县统计局

县财政局

县环保局

县建设局

史晓红

马青松

刘蓉

任向琼

严凤文

2009年3月31日

4

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GDP>1.2万元。

人均可支配收达到10000元。

4.1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GDP>1.2万元。

人均可支配收达到10000元。

县统计局

马青松

县统计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马青松

史晓红

2009年3月31日

5

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5.1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县人口和计生局

舒亦农

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统计局

舒亦农

马青松

2009年3月31日

6

单位GDP用水量<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6.1单位GDP用水量<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县水务局

黄俊东

县水务局

县统计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黄俊东

马青松史晓红

2009年3月31日

6.2采取具体的节水政策、工程项目、措施并取得定量效果。

县水务局

黄俊东

县水务局

县统计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黄俊东

马青松 史晓红

2009年3月31日

6.3编制城市水平衡图(或表)及其中说明。

县水务局

黄俊东

县水务局

县统计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黄俊东

马青松 史晓红

2009年3月31日

7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工业废水、OD、烟尘、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全省平均水平,且三年逐年下降。

7.1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工业废水、COD、烟尘、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县经济局

李建康

县经济局

县环保局

县统计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李建康

任向琼

马青松

史晓红

2009年3月31日

7.2采取具体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削减措施、工程项目并取得定量效果。

县经济局

李建康

县经济局

县环保局

县统计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李建康

任向琼

马青松

史晓红

2009年3月31日

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地水质达标。

8.1有完善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监测规范和对模范城市和监测项目、频次要求。

201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

县水务局

县规划局

任向琼

刘蓉

黄俊东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8.2建立污染源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保障体系。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

县水务局

县规划局

任向琼

刘蓉

黄俊东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8.3建立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县水务局

黄俊东

县财政局

县水务局

县规划局

刘蓉

黄俊东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8.4具体与城市集中饮用水需求量相匹配的备用水源地。

县水务局

黄俊东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

县环保局

县规划局

黄俊东

刘蓉

任向琼

黄 朔

2009年6月31日

8.5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批复。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

县规划局

任向琼

黄俊东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8.6一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与饮用水供水无关的设施;保护区内无直接排污口、植被无人为破坏、无剧毒农药、过量化肥施用。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

县规划局

县农发局

县建设局

任向琼

黄俊东

刘蓉

黄朔

张云

严凤文

2009年3月31日

8.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划、标准。

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

县规划局

任向琼

黄俊东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9

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

9.1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规划局

县林业和园林局

县建设局

县旅游局

任向琼

黄朔

黄睿

严凤文

陈嘉陵

2009年3月31日

9.2加强黑水河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县林业和园林局

黄睿

县林业和园林局

县环保局

县规划局

黄睿

任向琼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9.3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与管理。

县旅游局

陈嘉陵

县旅游局

县环保局

县规划局

县林业和园林局

县建设局

陈嘉陵

任向琼

黄朔

黄睿

严凤文

2009年3月31日

9.4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

县林业和园林局

黄睿

县林业和园林局

县环保局

县规划局

黄 睿

任向琼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1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率≥95%。

10.1含重金属的工业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厂。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0.2新建污水处理厂采取除磷、脱氮、消毒措施;排入封闭水体的现有污水处理厂,逐步满足除磷、脱氮的要求。

再生水必须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

县水务局

黄俊东

县水务局

黄俊东

2009年3月31日

10.3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县水务局

黄俊东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黄俊东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10.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到位,积极推进市运作。

县物价局

黄朝文

县物价局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

黄朝文

黄俊东

刘蓉

2009年3月31日

11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自动监控率≥8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11.1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口(废水及废气)自动监控率大于80%,力争达到100%,国家确定的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至少监控一种重要污染物,设施正常运行且与当地环保局连通。

清除企业污染物暗排口,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1.2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1.3施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向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

工业企业依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2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12.1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采取具体的清洁能源的政策、工程项目、措施及其定量效果,编制能源平衡表及其说明。

县经济局

李建康

县经济局

县统计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县建设局

李建康

马青松

史晓红

严凤文

2009年3月31日

13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13.1废旧放射源、放射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13.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县安监局

王军

县安监局

县经济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

县质监局

县规划局

王军

李建康

孟斌

王锋

王家贵

任向琼

黄勇

黄朔

2009年3月31日

13.3辖区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交通局

县城管局

县卫生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王锋

陈道熙

王家贵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3.4市政府有关文件、措施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监管、收费进行管理,处理处置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运行正常。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城管局

县卫生局

县安监局

县经济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物价局

任向琼陈道熙

王家贵

王军

李健康

王锋

孟斌

黄朝文

2009年3月31日

14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14.1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保参与综合决策,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14.2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15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

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15.1按期完成成都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及阶段性目标。

落实率与市政府签订的COD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责任书。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县财政局

县水务局

县经济局

县建设局

县城管局

任向琼

史晓红

刘蓉

黄俊东

李建康

严凤文

陈道熙

2009年3月31日

15.2将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到重点排污单位,并在媒体上公告。

各项目单位采取了总量削减具体措施、工程并取得定量效果。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广电局

县水务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刘东明

黄俊东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5.3向有总量控制任务的单位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16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

环境监测、监察、宣传、信息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16.1城市及所辖区(市)县建立健全了独立的环保行政机构,落实了职能、编制和经费。

县编办

周小娅

县编办

县环保局

县财政局

周小娅

任向琼

刘蓉

2009年3月31日

16.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县两级)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编办

县财政局

任向琼

周小娅

刘蓉

2009年3月31日

16.3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市、县两级)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编办

县财政局

任向琼

周小娅

刘 蓉

2009年3月31日

16.4环境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编办

县财政局

任向琼

周小娅

刘蓉

2009年3月31日

16.5环境信息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编办

县财政局

任向琼

周小娅

刘蓉

2009年3月31日

16.6环保系统有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编办

任向琼

周小娅

2009年3月31日

17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

意率≥85%

17.1城市内有充分的模范城市宣传标语和广告。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城管局

县广电局

任向琼

刘东明

2009年3月31日

18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18.1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中村路面平整干净,无坑尘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倒等现象。

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乱堆乱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县城管局

陈道熙

县城管局

县水务局

县建设局

县规划局

县工商局

县卫生局

县林业和园林局

县国土局

陈道熙

黄俊东

严凤文

黄朔

杜康林

王家贵

黄睿

王煜

2009年3月31日

18.2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地区转移,在城市辖区内未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群体性事件。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发展和计划局

县经济局

县水务局

县农发局

县规划局

县公安局

任向琼

史晓红

李建康

黄俊东

张云

黄朔

杨文良

 

2009年3月31日

19

开展各种环保创建活动。

 

19.1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创成数量逐渐增加。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9.2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创成数量逐渐增加。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民政局

任向琼

唐福全

2009年3月31日

19.3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创成数量逐渐增加。

县教育局

且志伟

县教育局

县环保局

且志伟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19.4开展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活动,创成数量逐渐增加。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9.5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活动,创成数量逐渐增加。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19.6开展创建国家ISO14000示范区行动,创成数量逐渐增加。

县环保局

任向琼

县环保局

县经济局

任向琼

李建康

2009年3月31日

20

开展清洁能源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规定

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20.1开展清洁能源生产审核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应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县经济局

李建康

县经济局

县环保局

李建康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20.2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强制性清洁生

产审核计划,并按年度计划严格实施。

县经济局

李建康

县经济局

县环保局

李建康

任向琼

2009年3月31日

 

主题词:

环保 模范城市△ 迎检 工作 意见

抄送:

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各群团组织。

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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