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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工程《宣传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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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永荣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人村片区一期(东、西村)

 

宣传手册

 

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一月

荣昌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致棚户区居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工人村工矿棚户区居民:

你们好!

实施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之一,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百姓困难、惠及广大人民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形象的迫切要求。

做好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对于推进城乡统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荣昌,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先期实施工人村(东、西村)片区。

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请大家共同珍惜,都本着“我有责,我支持,我参与,我受益”的思想,主动配合,手挽手,肩并肩,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为早日住进新居,把荣昌建设得更美而努力。

县委、县政府为了如期高质量完成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实实在在的送给大家,成立了由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永荣矿业公司领导为副组长的工矿区棚改工程领导小组。

在这里,真诚的提示大家:

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

棚户区内千家万户的利益就是整体和大局,每家每户都是被拆迁对象之一和受益者之一。

大家要认识到,机遇来之不易,本次棚户区改造完成后,不会再有第二次棚户区改造。

每一个人的相关言行,都要以保证顺利推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说“泼冷水”的话,不做“拖后腿”的事;要以服从大局、支持工程建设为荣,以自私自利、影响工程建设为耻。

二是要拿出具体行动,支持和参与改造。

你们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但是如果只是看到自己的眼前利益和个人得失,其结果必然是影响整个工程正常推进,进而影响大家的整体利益。

整个工程纷繁复杂、人多面广、千头万绪,工作方案和计划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人人满意。

这就要求大家要自觉依照确定方案和时间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搞好拆迁、过渡和安置等工作。

只有大家的支持和配合,棚改才能顺利进行,也才能早日住进新家。

大家手挽手,肩并肩,团结互助共同努力吧!

此致

敬礼!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相关政策解答

一.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目的和意义

1、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必要性

实施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之一,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百姓困难、惠及广大人民的“民心工程”,是加快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形象的迫切要求。

做好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对于推进城乡统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荣昌,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工矿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项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责任,也是一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大使命,更是一项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市委、市政府列入2008—2012年十大民生工程。

3、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目的

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帮助城市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困难,实现旧房变新房、烂房变好房、脏乱变整洁、偏远靠城区、危房变楼房的可喜变化,使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得到提升,功能单一房变功能配套房,让老百姓分享改革的成果。

二.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的规划部署

1、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区域及规模

此次工矿棚户区改造区域涉及我县三个街道,5133户居民,约15841人,新建房屋面积约23万㎡,是荣昌县2009年—2013年的重点民生改造工程。

2、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时间安排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时间为四年,力争四年时间内基本完成约23万㎡的工程建设任务。

3、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及安置规划

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分为两个片区进行建设:

一是昌元街道工人村片区,主要安置武城矿区、广顺矿区、曾家山矿区等棚户区居民;二是广顺街道建材厂片区,主要安置双河许家沟矿区等棚户区居民。

4、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资金构成

按照县棚改领导小组对棚改项目规划和资金的预算,共需资金约3个亿。

其中,市财政及市能投集团按照改造总量(20.42万平方米)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共计约1.2亿元;选择产权调换的棚户区居民缴纳200元/平方米的结构差价,共计约4000万元;其余约1.4亿元由荣昌县人民政府筹集解决。

三.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解答

1、《荣昌县永荣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人村片区一期(东、西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依据什么政策制定的?

答:

根据荣昌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工人村片区拆迁政策的会议纪要》(荣昌棚改纪要〔2009〕1号),结合荣昌县工矿棚户区工人村片区的实际而制定的方案。

2、什么范围的房屋适用《荣昌县永荣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人村片区一期(东、西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答:

凡在荣昌县昌元街道工人村片区(东、西村)范围内(以工人村片区拆迁红线图为准),属于国有土地性质,并由县政府确定为工矿棚户区需改造的城镇房屋。

其中,在工人村片区(东、西村)的住宅房屋拆迁过程中,需补偿、安置的,适用《荣昌县永荣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人村片区一期(东、西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3、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有几种?

答:

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

4、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定义是什么?

答:

拆迁补偿方案所称拆迁人,是指实施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并使用被拆迁房屋的个人。

5、私有产权房屋怎么进行产权调换?

答:

安置房的选择,住宅按照“一户一套”的原则执行,若需选择第二套安置房,必须是在原有面积减去所选第一套安置房面积后,其余剩下的面积达到拟选第二套安置房面积的50%以上,否则只能选择一套安置房。

选择了第二套安置房的还应按照发布拆迁公告之日物价部门核定的水、电、天然气、闭路(光纤)、电话等户头收费标准据实向拆迁人缴纳附属设施安装费。

非住宅根据被拆房屋的原有面积在非住宅安置区选择相近面积的安置房。

被拆迁房产权面积与安置房面积相等部分,由被拆迁人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差价。

由于户型结构设计原因,安置房超出被拆迁房产权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政府优惠价回购;被拆迁房产权面积超过安置房面积的部分,按货币补偿方式补偿。

6、租用单位产权房屋的怎么进行产权调换?

答:

对符合永荣矿业公司确认公房承租户相关规定的,待永荣矿业公司按规定确认后,另行制定方案进行补偿安置

7、因优惠出售拥有部分产权的私人房屋怎么进行产权调换?

答:

因优惠出售拥有部分产权的私人房屋,部分产权房屋的产权人可提出房改申请,产权单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按照产权调换政策执行。

8、搭建的无证建筑如何处置?

答:

搭建的无证建筑由评估公司按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的依据,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

9、不进行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如何计算?

答:

未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其货币补偿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货币补偿金额=未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后,由拆迁人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偿款。

对已结清房屋补偿款的房屋,不再予以安置。

10、安置房的户型、面积是什么?

答:

安置房户型共分为以下几类:

A户型:

72.59平米和63.62平米;C户型:

64.16平米;D户型:

68.33平米和68.69平米;E户型:

58.2平米、52.87平米和56.68平米;F户型:

77.19平米、层83平米和84.13平米。

11、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经营用房的如何处置?

答:

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经营用房不按非住宅实行拆迁补偿安置,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2、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户主已死亡的如何处置?

答:

按继承法有关规定获得拆迁补偿安置的权利。

13、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结构与实际结构不符的如何处置?

答:

以实际结构为准。

14、在永荣矿业公司及所属煤矿工作至今的外籍民工(指区外户口),且在工矿棚户区内己购买住房的,可否按此方案执行补偿安置?

答:

可以。

15、对低保户、双困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

可以通过分期付款、贷款等方式回购安置房;但在交房时间内必须付清房款。

也可以不买通过申请廉租房方式安置居住。

16、政府优惠房价标准是什么?

答: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所选安置房超面积部分按政府优惠房价1300元/㎡结算。

17、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拆迁房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

依据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补偿金额为:

房屋评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18、棚改安置房可否自由买卖?

答:

棚改安置房执行的是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5年后转让安置房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市区两级免收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办理完全产权。

19、棚改居民如何领取拆迁号单?

答:

根据发布的拆迁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号单。

号单上注明有居民的姓名、房屋地址、领号时间、搬迁时间、缴款时间等,待每个规定的日期确定后双方及时签字盖章认可,一式两份。

20、棚改居民如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答:

一是居民持所领号单依次签订协议;二是签订协议时应带上户主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遗嘱书,公证书,单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有线电视收视费收据等相关资料;三是对非建设区域的棚改居民,向棚改领导小组申请棚改,按棚改的拆迁安置政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及时搬迁。

21、棚改居民如何缴款?

答:

在确保计算表与拆迁补偿协议一致后,协议签订组工作人员出具交款单给被拆迁人,交款单上注明是全额交款还是分期交款;告之被拆迁人搬迁须知和缴款须知,协助居民填写领款单。

棚改领导小组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到现场办公收款,居民持开具的交款单缴款后,银行出据已缴款单据,工作人员核实后,开具缴款收据给棚改居民。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

在拆迁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后,由拆迁人向被拆迁人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经济损失补助费、提前搬迁奖励费、签订协议奖励费及误工补助费,被拆迁房屋补偿款由拆迁人暂付40%,其余60%作为安置房的预付房款(此款不计利息),在安置房交房时据实结算。

超面积部分安置房款,被拆迁人必须在签订协议的三日内向拆迁人付清60%,余款在安置房交房时付清,否则所选安置房无效,拆迁人有权对该房另行处置。

22、棚改居民房屋搬迁时间如何认定?

答:

由工作人员即时到搬迁居民家中验收、收取房屋钥匙,张贴封条并注明时间作为搬迁认定时间。

同时作好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瓦斯(天然气)等设施的拆除,并登记好水、电、气底数。

23、棚改安置房的安置原则及选房序号是如何确定的?

答:

安置原则是:

根据片区被拆迁户数和选择安置房户型情况,采取集中成片安置(用一个地块建设安置房集中安置)。

选房序号的确定原则是:

将交出被拆迁房屋钥匙的被拆迁人进行分组抽签决定选房序号。

选房前,告之被拆迁人安置房的选房时间和期限,并公示已确定的安置房选房序号,无异议后,方按序号进行选房安置,公示人员负责即时将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对外公示。

24、对被拆迁房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货币补偿如何办理?

答:

对被拆迁房大于安置房面积的,以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时,应支付给被拆迁人的房款,在抵扣安置房款后剩余部分,在签订协议后,由领导小组付给被拆迁人。

25、居民不按协议规定按时交款的情况如何处置?

答:

居民不按协议规定按时交款的,取消选择安置房权利,待房款缴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指定安置房。

26、在安置房选择期限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来选房的情况如何处置?

答:

在安置房选择期限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来选房的被拆迁人,视为自动放弃选房序号权利。

其选房序号,只能在未选房屋序号内重新排序,先到先选,后到后选,被选择的房屋只能在被安置人应选房屋内剩余的安置房中选择。

27、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和缴款的被拆迁户如何处置?

答:

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和缴款的被拆迁户,取消选择安置房的权利,待履行相关义务后,由领导小组指定安置房安置。

28、对因不配合支持实行强制拆迁的如何处置?

答:

凡属被强制拆迁的,在安置完其它被拆迁户后,由领导小组统一提供安置房,选房序号由被强制拆迁户抽签确定。

29、被拆迁房室内装饰物如何补偿?

答: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补偿价格,如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该片区确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依据。

被拆迁房屋的装饰物,能拆卸的由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且装修年限在十年以内(含十年)的,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补偿价格,如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该片区确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依据。

30、对安置回迁居民已有的水、电、有线电视等设施如何处置?

答: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被拆迁房屋的水、电、天然气、闭路(光纤)、电话等设施由拆迁人按照原标准在安置房中予以恢复,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如涉及相关设施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差额部分,费用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

31、对已安装天然气的用户如何处置?

答:

对已安装天然气的,燃气公司要按现状搬迁予以恢复并免收天然气初装费。

32、对已交纳包年(月)宽带业务或其他有线电视、通讯费用的情况如何处置?

答:

对已交纳包年(月)宽带业务或其他有线电视、通讯费用的,按现状搬迁予以恢复,拆迁时包期未满的,回迁后可继续享受剩余包年(月)时限。

33、为提高被拆迁人的搬迁积极性,提前搬迁奖励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为提高被拆迁人的搬迁积极性,设提前搬迁奖,即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提前搬迁的:

住宅用房30元/日;临街营业用房4元/平方米·日;其它非住宅2.5元/平方米·日(在该片区《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根据被拆迁人实际腾空交房的日期据实计算)。

34、搬迁期间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

搬迁期间临时安置补助标准(住宅用房)是:

产权人家庭户籍人口为1—4人的,每月500元;产权人家庭户籍人口为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30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被拆迁人搬迁之日起,并结合该片区《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过渡期限进行计算。

35、搬家补助费是如何规定的?

答:

搬家补助费用标准:

住宅用房500元/证·次;商业、办公、仓库用房15元/平方米·次;生产用房20元/平方米·次。

四.荣昌县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棚改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同时又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棚改工作的艰巨性主要体现在“三难”。

一是资金筹措难。

从3个亿的资金构成和比例中可以看出,除了市政府安排补助的6126万元及永荣矿业公司的上级集团补助的6126万元、棚户区居民缴纳的200元/平方米的结构差价共计约4000万元外,其余约1.4亿元需要县政府筹措。

对于财政一向吃紧、收入有限的荣昌县政府而言,要承担筹措1.4亿元的资金量,筹措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二是用地保障难。

要在四年内实现拆迁5133户、安置约15841人,修建房屋建筑面积约23万㎡,需建六层楼的住宅几十余栋,占用的土地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虽然县政府和永荣矿业公司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千方百计腾挪土地,但仍有部分用地缺口只能通过局部新征地来完成,这不仅给棚改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而且还给资金规划带来新的压力。

三是群众工作难。

由于棚改工程改造面积大、范围广、对象多,情况复杂,必然增加了群众工作的难度。

县委、县政府深感责任重、压力大。

为此,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企双方骨干,成立了7个工作组室。

永荣矿业公司已成立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下属涉及棚改的各二级单位相应成立棚改工作机构。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棚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针对性地开展好棚改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员工和家属,特别是棚改居民,充分认识棚改工程既是一项造福贫困大众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棚改居民顾全大局、依法安置,更需要棚改居民能够真正理解,并用实际行动支持棚户区改造,真正做到棚户区改造我有责、我支持、我参与、我受益。

对棚改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大力宣传;对棚改期间无理取闹、恶意阻挠、造谣滋事,影响棚改这一政治工程、民心工程的人和事,要从严帮助教育;对极少数经帮助教育无效的,要从重处理,直至依法打击,严惩不贷。

2、高度负责、精心组织

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项领导重视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值高的民心工程,因此各级组织,特别是棚改单位,都要本着关注民生、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态度,精心组织,要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满意、施工企业满意、各级组织满意的工作目标。

同时要动员和组织好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打破常规协同作战,做到齐心协力抓棚改,争分夺秒抢进度,有声有色抓宣传,声势浩大搞建设,保质保量抓施工,真心诚意搞配合,以最大精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3、尽职尽责、为民谋利

棚改工程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和顺应形势发展的民心工程。

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将我县的棚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涉及各棚改企业、单位都要明确棚改工作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考核,坚决问责。

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以参与者的姿态,做到关心棚改、宣传棚改,用实际行动支持棚改;做到不说不利于棚改工作的话,不做不利于棚改工作的事,不推诿棚改工作中的应尽责任。

4、依法拆迁、及早受益

棚改工作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需要人人参与支持,特别是棚改居民的积极配合。

为此,我们要求棚改居民努力做到“四个主动、四个配合、四个不为”,即:

①棚改建设是惠及自已的好事,要主动支持棚改,配合拆迁安置,有违民心的事不为;②棚改建设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要主动学习政策,配合宣传宣讲,有违政策的事不为;③棚改建设是党和政府的关怀、企业组织的关心,要主动调整心态,配合棚改举措,无理取闹的事不为;④棚改建设是民心工程阳光工程,要主动关心关注,配合监查督促,漠不关心的事不为。

确保棚改工程顺利推进,棚户区居民及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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