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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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x办〔x〕32号),进一步完善我区扶贫开发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时期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安排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村、贫困户),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扶持,切实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造血能力,确保扶贫对象同步实现小康。

2.基本思路。

紧紧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抓住“一条主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两个重点”(围绕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增加群众收入,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实施“三个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相结合、扶贫措施与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结果相结合),坚持“四个精准”(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打造“五个载体”(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搬迁),落实“六项”机制(扶贫开发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机制,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新型金融扶贫机制,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机制)。

3.主要目标。

到x年,通过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和提高五保户、低保户保障标准,使全区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实施易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消除贫困户D类危房,确保贫困户有基本住房;贫困人口思想进一步解放,生产能力、职业技能、创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大幅提升,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加大智力扶贫,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全区农村道路、水利、饮水、电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通信等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各项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完善精准扶贫基础平台

4.完善建档立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全面核实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信息,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每个贫困村贫困户都有一本帮扶手册、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具体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核实与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当年返贫的贫困户,要严格按照“两公告一公示”程序,经村民代表评定,切实做到贫困户进出有序合规。

加强对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科学分类,为区工委、管委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

扶贫办)

5.推进有效衔接,运用数据成果。

坚持全区农村贫困底数“一本账”,发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效用。

完善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教育资助、人文关怀制度;实施贫困户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健全农村扶贫开发与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有效衔接机制。

对五保户和低保户,要逐年提高五保户补助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政策兜底脱贫。

确保到x年五保户、无劳动力重病重残低保户的救济标准提高至国家扶贫标准以上。

(责任单位:

社保局、卫计委、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妇联,责任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在最前面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加大贫困村扶持力度

从x年起,全区15个贫困村同步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时间上连推3年,资金上连投3年,包村单位连帮3年,确保到x年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15个村全部脱贫。

x年底,按照新标准重新识别一批新的贫困村,再集中力量进行帮扶,确保到x年全面消除贫困村。

6.发挥单位包村作用。

认真落实省、市、区三级组织单位包村工作,围绕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教育、卫生和计生、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等10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优势,调动干部职工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政策,帮助贫困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各类资源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

组织人事部、扶贫办)

7.实施村组道路畅通工程。

加大贫困村道路建设,按照贫困村水泥路通畅率100%、完善村级公路网络的基本要求,对贫困村主要村组道路进行硬化。

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危桥改造,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和服务能力。

到x年实现具备条件的村民组通沥青或水泥路。

(责任单位:

交通运输局)

8.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优先安排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小型水库、小泵站等8类小型水利工程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x年前重点解决贫困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重点提升贫困村小型水利工程除涝灌溉能力。

到x年贫困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效益明显提升,防汛抗旱能力进一步增强,中低产田得到有效整治。

(责任单位:

水利局、财政局)

9.实施农村电力保障工程。

加大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提高贫困村电力保障能力,有效解决贫困村农网薄弱和用户持续低电压等问题。

到x年在贫困村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责任单位:

经安委、供电公司)

10.实施村集体经济振兴工程。

通过加大财税、土地、金融、人才等支持帮扶力度,盘活村集体资产,合理开发贫困村集体资源,通过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物业经济、劳务服务经济、休闲文化旅游产业、养老产业等途径,逐年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

(责任单位:

组织人事部、x、财政局、农委)

11.实施特色产业增收工程。

逐村编制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一村一品”建设。

鼓励贫困村组建农民合作社,适当吸收贫困户作为社员;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贫困村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吸收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农村科技创业活动,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促进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上规模、上品牌、上档次,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

农委、文化和科技局)

12.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大贫困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垃圾、污水、绿化、亮化、硬化等基础工程和村小学、幼儿园、综合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到x年实现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

对发展较快、条件成熟的贫困村,转型为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

(责任单位:

x、住建局、卫计委、社保局、教育和体育局、环保局、美好办)

四、深化到户扶贫措施

13.实施结对关爱。

充分发挥干部包户作用,关心关爱贫困人口,突出做好思想帮扶,让贫困户思想上先脱贫。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包户制度,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至少帮扶3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一般党员干部至少帮扶2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

干部包户实行“一包三年,不脱贫不脱钩”,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每年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调研走访不得少于2次。

要围绕关爱、增收、就业、创业、政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帮扶措施,上报本单位和区扶贫办备案,并积极督促落实到户扶贫政策,精心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

扶贫办、各“双包”单位)

14.实施病残救助。

由卫生部门牵头,社保(民政、残联)、扶贫、财政等部门配合,整合利用现有政策资源,尝试建立贫困户大病救助基金和实行大病医疗保险。

建立贫困户缴纳保费补助机制,研究出台“符合政策导向、符合地区实情、符合精准扶贫”的贫困人口特惠制保医助残政策。

逐步探索贫困人口部分或全部免费就医机制,让因大病致贫和因重残致贫家庭及时享受到特惠制救济,保障贫困人口有钱看病。

要充分发挥“干部包户”作用,说服和引导帮扶对象户合理就医,减轻贫困户盲目就医与错误就医带来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责任单位:

卫计委、社保局、财政局、扶贫办)

15.实施光伏扶贫。

针对全区“三无”(无资源、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贫困户,优先安排实施3kw/户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确保一次投入,收入稳定,多年受益。

所需建设资金,探索采用政府财政补助、施工企业垫付、银行贷款、企业赞助、受益贫困户自筹等多方渠道共同筹措。

针对贫困户自筹能力不足问题,可通过从光伏发电收益所得中划分一定比例逐年偿还等方式予以解决。

到x年全区至少安排500户“三无”贫困户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责任单位:

扶贫办、金融办、供电公司)

16.实施种植养殖扶贫。

坚持“因地制宜,挖掘资源,分类指导,因户施策”的原则,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安排帮扶项目,正确引导和激励家庭劳动力相对较好的贫困户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促进增收。

积极开发贫困户庄前屋后和承包地资源,通过补助种苗、关键环节生产设施和贷款贴息,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大力推广油牡丹、桃、梨、柿、杏、李、草莓、大棚蔬菜等种植项目,走新型“轻简化”产业路径,帮助贫困户打通产供销渠道。

开发丘岗荒坡,推广苗木培育、种植经济林木、观赏花卉等,为贫困户设立“绿色钱包”。

利用山林、水塘、沟渠等资源,为贫困户提供山羊、猪、牛、家禽、鱼苗等良种,给予技术指导,发展一定规模的养殖,拓展增收渠道。

分村建立贫困户联户创业基地,鼓励贫困户主动“跟着大户学,跟着合作社走,跟着企业干”,通过劳务参与、土地入股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

农委、林业局、扶贫办)

17.实施创业就业扶贫。

掀起贫困户创业创新热潮,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围绕木竹产业兴办小型加工企业,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激发干事创业潜能,突破脱贫瓶颈。

充分发挥劳动经济对贫困户家庭经济直接增收作用,大力实施就业扶贫。

利用我区木竹产业、家居产业优势,鼓励、引导和扶持本土企业积极参与扶贫事业,通过向贫困户劳动力招工等方式,稳定贫困户收入来源。

(责任单位:

经安委、社保局、文化和科技局)

18.实施金融扶贫。

抓住金融政策机遇,积极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机制,通过建立风险补偿金、完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实施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产业扶贫项目农业保险等措施,发挥金融扶贫对贫困户增收的支撑作用。

对全区贫困户全面开展评级授信,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3年期限内、5万元以下的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难题。

(责任单位:

金融办、农委、财政局)

19.实施智力扶贫。

大力开展智力扶贫,在确保贫困户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按照“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要求,拓展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从x年起,贫困户家庭子女新录取上大学的,给予每生一次性资助4000元;新就读中专、中职或高职院校的,给予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对之前就读中专、中职或高职院校且x年秋季继续在校的,给予每生一次性x元资助)。

对于特困家庭,多向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推介,拓展助学渠道,加大助学力度,延长助学时间。

关心、关注贫困户子女通过学习成长走向社会后就业问题,打开就业通道,阻断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责任单位:

教育和体育局、扶贫办)

20.实施技能培训。

突出技能培训为思想脱贫、产业扶贫项目引路作用。

根据贫困户劳动力状况,结合拟实施的扶贫项目需求,在产业扶贫与就业扶贫工作中,坚持“缺什么技能,补什么技能,需要什么知识,补什么知识”培训思路,全面提升贫困户生产能力。

整合扶贫“雨露计划”、农业实用技术、新型农民培训等各类教育资源,为贫困农民搭建免费学知识、学技术的平台,保障有参加培训愿望的贫困农户均能享受到就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农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增强贫困户创业意识和从业能力。

(责任单位:

农委、扶贫办)

21.保障基本住房。

x年底前全面摸清贫困户危房状况并统计造册。

全区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项目优先在贫困户中实施,除享受普惠制政策外,根据贫困户经济状况,分类逐户制定危房改造或易地搬迁计划,并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危房改造、易地搬迁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补助标准,确保贫困户有资金改造住房。

(责任单位:

住建局、水利局、扶贫办)

22.保障安全饮用水。

全面解决贫困户安全饮用水问题。

对尚未吃上安全饮用水、并有条件安装自来水的贫困户,免除接入开户费和户外管道费用。

对岗区短期内不具备饮用自来水条件的贫困户,从x年起,凡是打深砖井的,每户补助1000元。

到x年实现农村贫困农户饮水安全保障全覆盖。

(责任单位:

水利局)

23.开展扶贫慰问。

整合各类慰问资金,向贫困户倾斜。

利用每年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向社会各界推介重点扶贫对象及扶贫项目,募集善款。

每年在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结合干部包户工作,广泛开展向特困贫困户送温暖活动。

(社保局、扶贫办、妇联)

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精准管理

24.加强组织领导。

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全区农村工作全局,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县级主体责任。

成立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区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管委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分管财政和扶贫的领导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联系扶贫工作。

各乡镇办党政一把手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

乡镇办要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专门分管扶贫工作,作为精准扶贫资金项目落实等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安排一名综合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扶贫专干,专抓扶贫基础业务工作。

25.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制度。

从x年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召开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不定期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帮扶制度。

包村单位要严格履行“双包”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统筹各类资源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遇到的实际困难。

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要与原单位脱钩,长期驻村,杜绝“走读现象”,重点帮助贫困村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帮助贫困户找准发展项目,充当干部包户纽带作用,落实帮扶措施。

建立牵头单位负责制度。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起使命,履行职责,制定并细化相应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本意见工作部署。

建立签订工作责任状制度。

区工委主要领导就精准扶贫与各乡镇办党委书记签订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乡镇办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主体责任。

26.整合各方资源力量。

以扶贫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以整村推进为抓手,整合各类扶贫资源,集中力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

农村惠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类项目,均要适当向贫困村倾斜;救济救助农村弱势群体的到户资金项目,必须是贫困户才能享受。

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认领扶贫项目或捐资,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选择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

落实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到我区投资兴业,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和资源优化配置。

27.严格资金管理。

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资金、扶贫对象等信息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履行阳光操作,打造阳光扶贫。

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扶贫资金用好用准、用出效益。

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强化扶贫项目前期评估和后期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8.强化考核督查。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扶贫开发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制订《扶贫开发工作考评细则》。

考核乡镇办扶贫工作占年度百分制综合考评10分,考核区直各单位扶贫工作占年度百分制综合考评5分,并设立具体的奖惩措施。

区督考办要根据本意见分工,定期对相关单位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对于基层一线从事精准扶贫工作、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干部,优先作为提拔使用对象。

凡因扶贫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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