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353122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0.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逐条释义读书心得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逐条释义读书心得

  这本书给我的另一个巨大的帮助就是纠正了我头脑中很多不正确的成见,澄清了很多原本似是而非的观念。

例如,“报应刑理论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报应刑理论回答的是刑罚目的论的问题”这样的命题,如果不是在书中指出来,我断不会想到这还会是错的。

但是书中明确指出,“报应刑理论不是针对罪刑法定原则提出来的,也不是针对刑罚目的提出来的,而是针对刑法的正当化根据提出来的。

”“显然,报应刑论的提出并不是为了给罪刑法定主义提供理论基础”“罪刑法定原则与应报刑、威吓刑思想之结合,在理论上并不是必然之事,毋宁说是历史上偶然的结果较为妥当。

罪刑法定主义原则与应报刑、威吓刑之思想间没有任何理论上必然的结合关系,这和罪刑法定主义原则与改善刑和教育刑思想之间的关系是完全相同的。

  又比如,我原本以为,严格的罪刑法定主义应该排除判例、学说、习惯、条理等在审判中的效力。

但是张老师在本书中告诉读者,“为了将某种行为解释为包含在刑罚法规定的行为类型中,当然可以援用判例、习惯、条理等等。

换言之,判例、习惯、条理本身不能直接作为法源,但能作为构成要件的理解与违法性判断的依据,即可以根据它来确定某行为是否属于刑罚法规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也可能根据判例、习惯、条理将某种行为排除在刑罚法规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类型之外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作为对刑法的解释,能使刑法的含义明确,事实上对将来的裁判活动具有拘束力。

在此意义上,不可否认判例具有准法源的意义。

  如果说这本书稍微有些缺憾的话,就是它的版本有点老了,。

距今已有17年时间,更兼其间经历了1997年刑法典的大规模修订,更让我在阅读本书是有恍若隔世之感。

书中所引用的很多法条和法律文件或被修改或被废止。

这给我的阅读带来不小的困难。

但是,这种时空上的隔阂却也让我看到了我国刑法学发展的历史痕迹。

但是其后学术的发展,却成了这个预言的反证。

历史的吊诡之处,常常不得不让人唏嘘。

  ****

  ***

  **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个人学习心得

  小谈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之心得

  5月12日下午参加供电局组织的关于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通过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对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们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尊法的员工。

作为供电局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

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的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刑法和管理条例的一些基本内容。

  1.关于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

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具有以下特征:

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

除此之外,刑法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

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

  2.关于治安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

  安全的法律。

1957年制定了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中包括了对某些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的规定。

1986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也规定了一些环境保护内容,如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和名胜古迹但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违反规定而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行为,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而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且不听制止的行为,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该物品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

  所以,不管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条例,我们都应该有一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利益。

  二、我应该如何。

  1.学会自律。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

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

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条文对处罚对

  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

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学会自护。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

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3.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作为一名供电工作者,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应当学好法律知识,不光如此,更应该做一名普法分子,在工作的同时,宣传并带动身边的人去学法,让大家都知法懂法。

做有法律素养的良好公民。

相信只要我们人人行动起来,做一名法律宣传员,就一定会增强我们及身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我们、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那么我们将生活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使我们的身心更加健康。

  篇三: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3月份,我校组织全校老师学习了>,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从20xx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一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法律将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创建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国。

通过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得到以下体会:

  一、学会自律

  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

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

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

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学会自护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

  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

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三、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让学生从小就有一个“精神家园”,一种道德准绳,这是学生心理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的需要。

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尤其是把时事政治教育引入课堂,突出"精神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可以利用升国旗、法制报告还有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精神教育",在对一些条款的重点解读中来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

3月4日,胡锦涛书记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讲话,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内容,也为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

对此,我们可以在班级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运用教室宣传栏刊出"八荣八耻"内容,并通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班会,通过学习讨论、谈体会、谈心得,强化对学生的"精神教育",推进班集体"精神家园"的创建。

  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与1987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主要主要有以下不同:

  1、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程序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

如在立法目的或者立法宗旨方面,体现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利。

体现了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内容方面非常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增加了许多应该给予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正是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在办案程序方面也严格要求公安机关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在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居住权等方面内容。

以上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护人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2、增加了许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从法条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5章45条增加到6章119条,共增加了74项条款。

  3、规定了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也有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

但是主要是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对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规范了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处罚程序设立专章,在处罚程序中,对治安案件的受理,证据的收集,涉案物品的扣押、保管、处置,传唤的批准权限和传唤时限,询问笔录要求,对涉案场所、物品、人身的检查,处罚的决定权限,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处罚的告知程序、听证程序,罚款处罚的罚缴分离原则,拘留处罚的暂缓执行制度,以及被处罚人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符合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又一部与公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

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她有助于规范公民的公共行为,也规范执法者的许可权,最大范围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演变而来,填补了我国《刑法》和《民法》之间的空白。

做为一部法律,她更具备了更高的强制效力,对公民的公共行为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新形式下的新问题作出了解释,最大范围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秩序,使老百姓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附则共6章119条。

这部法律的立

  法主旨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治安管理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行政管理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是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法规之一,从条文数量上看,现行条例5章45条,治安管理处罚法6章1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条文的数量得到了增加。

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第6条专门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第二、增加规定了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的一些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有110多种,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对这些行为的增加规定。

比如按照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对于强迫他人劳动以及用暴力威胁他人劳动的,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增加了一些处罚的行为。

  第三、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

原来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000至5000元,一般的处罚是200元。

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按照500元、1000元处罚。

  第四、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

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十分慎重。

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

治安案件的讯问查证时间,由初审时的最长不超过36小时,缩短为最长不超过12小时。

  第五、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

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基础,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程序方面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次增加了26条,专门有一章的规定。

  第六、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

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的一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第七、更加注重对特殊人员的保护。

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都还未成熟,讯问未成年人应注意保护他们的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84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取消了初审草案中对上述人员可以按照每日200元的标准“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

显然都涉及到对警察权力的规范,甚至可以直接表述为对公安机关的限权。

而在另一方面,则也意味着

  对公民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进一步明确界定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权限,减少以罚代法、僭越法律现象的泛滥。

  总之,公安执法部门的许多治安管理行为,将更加有“法”可依。

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治安处罚的范围、力度都有所加强,处罚程序则更加规范。

这一法律的实施,将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产生深刻影响。

相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的法治化进程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学科竞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