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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学笔记总结

第一章绪论

1.第一次使用行政学这个词的是冯.斯坦因,而威尔逊则是这个词的发端。

2.现代行政现象:

a.行政职能的扩展;

b.不良行政现象的出现(1.行政组织、规模庞大;2.行政决策迟缓;3、政府人员专业化)。

C.行政管理和行政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3.政治与行政两分法(古斯诺)

有其合理一面却忽视了行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独特和重要的地位。

学科论证基础:

1)政府有政治和行政两种过程构成,行政是其中一种单独的过程。

2)行政研究应当建立在管理的基础上而不是法律的基础上。

3)关于行政的科学研究可以寻得类似于物理学的普遍原则,行政学可以由艺术转变为一门学科。

4)行政将成为现代政府的中心问题,运用行政科学可以增进政府管理的效率。

4.张金鉴15M理论

物材、组织、方法、领导、激励、沟通、士气、协调、目标、计划、人员、经费、及时、空间、改进。

5..行政原理含义及原则

A.含义:

行政原理是行政管理规律的升华,是研究对象和内容的本质反映,是科学理论宝库的组成部分,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

B.原则:

1.系统原理及相应原则

a.整分合原则:

是指为了实现高效率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综合。

在这个原则中,整体是前提,分工是关键,综合是保证。

(整体把握、科学分解、组织综合)

b.相对封闭原则:

一方面,是独立性很强的组织系统,有着内部相对稳定的结构、内部流通构成,形成内部的运动环流;另一方面,又和外部环境有着广泛、经常的纵向、横向交换和联系,与外界环境存在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这样,就系统运动看,相应地具有内部封闭性和对外的开放性。

(所有原则都是对内封闭,对外开放。

2.人本原理及其相应原则

能及原则:

(1.设置稳定的管理机构;2.给予不同能及以相应的不同待遇;3.各类能及必须动态的对应。

3.动态原理及其相应原则

a.管理的反馈原则:

由控制系统把信息输送出去,又把其作用结果返送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发生影响,起到控制的作用,以达到预定的目的。

(应用:

1.建立灵敏的信息接受部门;2.加强对初始信息的分析综合工作;3.实行适时有效的反馈)

b.管理的弹性原则:

弹性管理是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即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使管理对象在一定条件的约束下,具有一定的自我调整、自我选择、自我管理的余地和适应环境变化的余地,以实现动态管理的目的。

弹性管理最突出的特征就是“留有余地”,或者说,在一定弹性限度内有一个弹性范围。

(应用:

1.坚持刚柔并济,防止怀柔倾向;2.弹性管理本身也蕴涵着风险;3.要重视人才的作用;4.要注意实施弹性管理的条件)

6.行政环境分类:

按地域分为国际社会环境和国内社会环境

国际环境:

国际政治环境:

和平发展、强权政治

国际经济环境:

经济秩序和经济差距

国际文化环境:

民主、快餐、文化陷阱

国际自然环境:

全球生态环境、臭氧层、水土流失、土地沙化。

国内环境:

国内经济环境:

生产力水平

政治法律环境:

政治的稳定、法律的完备性

精神文化环境:

教育状况、人口素质、全国失学儿童200万

国内自然环境:

a.生态资源:

国土、太阳辐射、气温、水分、河流、海区。

b.生物资源森林、草原、鸟兽鱼虫。

c.矿产资源:

煤、铁、石油、天然气。

按行政环境对行政管理作用的层次划分

a.宏观:

国际、国内的社会、自然环境。

b.中观:

行政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运行环境。

c.微观:

行政系统内部或行政领导班子内部具体情况。

第二章行政职能

一、行政职能的含义

行政职能是指狭义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所承担的基本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主要涉及政府的职责范围(管什么)、履行职责方式(怎么管)、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什么作用等问题。

行政职能是一个相当广泛复杂的概念,在静态的意义上,行政职能指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功能与任务的界定和赋予,是相关政治权力主体按照一定的规则,经由一定的过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在广泛的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过程中的各种任务、职责的总称;在动态的意义上,行政职能指政府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实施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活动。

因此可以说,行政职能是法定职责与功能作用的统一,它既表现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职责,即政府应该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和怎么管,又表现为政府活动在国家和社会中应发挥的功能作用。

这两者关系是统一的,即政府的社会功能是其法定职责的前提和内容,政府的法定职责是其社会功能的实现和保障。

不能把这两者孤立起来,或强调政府的法定职责而无视政府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或只强调政府的社会功能而随意超越政府职责的法定范围。

当然,对行政职能的界定,在客观上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发生变化,在主观上则会随着人们对国家或政府的再认识而发生变化。

三、行政职能的特点

(1)阶级性与公共性。

行政职能是国家职能的构成和体现。

国家有两种基本职能,一种是政治统治职能,一种是社会管理职能。

行政职能一方面必须执行和体现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体现国家意志的要求,反映政府所代表的国家的性质和活动方向,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服务,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它必须适应国家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承担和执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以服务社会公共利益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

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职能在本质上是国家公共权力的执行,它通过行使行政权实现对社会的治理,从而维护国家的统治。

因此,行政职能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带有很强的公共性。

 

(2)执行性与强制性。

在现代社会中,国家的行政职能与立法职能、司法职能区别开来。

相对于立法职能而言,行政职能具有明显的执行性质,表现为执行国家意志的管理方面的职能。

正如美国学者古德诺指出的,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在我国,行政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行政职能是一种执行性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它必须具有明显的权威性,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因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多样性。

从静态分析,行政管理的范围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职能广泛渗透到整个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涵盖社会的各个领域,并且每种职能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

这种职能范围的多样性不仅是非政府机构的职能无法比拟的,也是其他国家机关职能如立法、司法职能所望尘莫及的。

行政职能从性质上看,可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从范围上看,可分为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从领域上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具体包括国防军事、公安司法、民政外交、国民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能;从运行过程上看,又包括决策、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协调、控制等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在行政职能系统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层次上分析,行政职能有高、中、低层次之别,处于不同层次的行政机关,其行使职能的范围、内容和方法不尽相同,形成丰富多彩的职能体系。

因此,行政管理职能是多种多样的。

 

(4)动态性。

另一方面,由于行政职能的内容、范围及活动方式源于国家的性质和社会的需求,它与社会变化直接相联系,它对持续的社会变迁与复杂化极为敏感,往往以各种机动灵活的方式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以解决这些问题。

因此,行政职能是动态变化的,行政职能的范围、内容、主次关系、作用方式等必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适应环境变化需要,及时调整和转变行政职能,是搞好行政管理的重要前提基础,也是政府行政系统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条件。

如果行政职能不根据环境变化做相应的调整,就无法保证行政管理的活力,政府就会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事实上,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不同的社会环境下,尽管政府的基本职能维持一定的稳定性,但政府职能的内容、重点、方式、作用等都有所变化。

行政职能的动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

第一,国家性质发生变化,必然引起行政职能的相应变化;第二,社会形势任务发生变化,行政职能的主次地位也应发生相应转移;第三,随着社会环境和各种体制的改变,行政职能的某些具体功能会发生根本性变革;第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生活日益丰富多彩,行政职能也会增加新的内容、方法和手段。

 

  (5)整体性。

政府行政系统和行政行为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行政职能是整个社会职能系统的一部分。

从国家机构系统来看,国家职能是由立法职能、行政职能、司法职能组成的,行政职能是整个国家职能系统的一部分,它与国家其他职能有机地联系着:

行政职能的行使既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又以司法机关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从行政系统自身来看,行政职能本身也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职能结构极为庞大和复杂。

一个国家的行政职能内容涉及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同时政府内部各纵向层级和横向部门间又有各自的职能领域,各要素纵横交错、相互支持而又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职能体系。

尽管行政职能系统内部各次级职能系统有其个性和功能,但不能脱离整体的职能系统而存在;反之,整体职能系统也必须依赖各次级职能才能完整地存在。

因此理解行政职能,既要从行政职能的各个部分去认识,更要从整体上进行把握,理清行政职能与外部环境之间、行政职能与国家立法和司法职能之间、行政职能各领域和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能把它们简单地割裂开来。

行政职能受其他国家职能影响和制约,如传统社会中,国家立法、行政、司法职能常常混为一体,容易导致专制全能型政府。

反之,行政职能发挥的程度又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

四、研究行政职能的意义

行政职能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实质和核心,认真研究行政职能与行政环境的互动关系,了解行政职能构成要素及其活动规律,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行政职能体系,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地确定行政管理各方面、各阶段的职能,对于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有效地组织各项管理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行政职能对于合理地确定行政活动的方向和重点有着重要意义

 

行政职能是国家职能的体现,行政职能反映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方向和实质内容,指明政府活动中基本的、主要的工作。

在不同历史时期,行政管理的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性有所区别,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所处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不同,如果不能根据时代和环境要求正确地区分它们的区别,或在需要加强政治统治职能的时候,片面强调社会管理职能,或在需要加强社会管理职能的时候,片面强调政治统治职能的作用,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比如,在和平建设时期,把军事职能、镇压职能这类政治职能作为重点来实施,把人民内部矛盾视同敌我矛盾,以阶级斗争为纲,结果社会秩序失去平衡,经济文化建设被忽视,其结果是政府管理活动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力量。

研究行政职能不仅有利于合理地确定行政管理方向,还有利于确定行政管理的重点和内容。

行政管理活动的内容、目标和任务都要根据行政职能来确定,要在行政职能范围内,如果行政机关规定的目标和任务超出了行政职能,那就有可能管了许多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造成“越位”;如果行政机关目标和任务规定得较少,许多该承担的工作不去管,就无法履行政府对社会所应负的历史职责,造成“缺位”。

研究行政职能有利于审时度势,科学认识行政职能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理解行政职能演变发展规律,合理确定行政职能重点和方向,确定不同时期、不同行政机构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二)研究行政职能对于行政组织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行政组织不是任意设立的,其赖以确立的根本依据是行政职能。

一方面,只有以职能为基础来认识行政机构,才能科学地确定行政机构的地位、作用及规模大小,才能合理地建立一个功能齐全、结构完备、运转协调的行政组织体系。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行政职能也会发生变化,行政机构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行政职能转变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

机构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行政职能与机构改革能否相结合,只有真正转变了行政职能,才能顺利地推进机构改革。

我国在以前的机构改革由于没有抓住转变职能这一关键,结果出现“精简一膨胀一再精简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

我国目前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之中,行政管理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研究行政职能对于深化我国机构改革、重塑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三)研究行政职能对于行政管理过程的科学化有着重要意义

 

行政管理活动是一种职能活动,行政管理过程是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是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有序运行的过程。

每项职能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对其中任何环节的疏忽,都会直接影响整个管理系统,导致行政行为的变形和行政功能的紊乱。

研究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就能使我们不仅从宏观角度,而且还从微观角度更清楚地了解行政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内部的运转状况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情况,从而更科学地认识行政管理职能及其相互关系过程,把握管理各阶段的实际影响和效果,有利于加强薄弱环节,纠正偏离组织目标的行为,保证整个管理系统的有效运作,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研究行政职能对于促进行政效率和效能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在某种程度上说,行政效能的高低取决于行政职能的发挥和实现情况。

行政职能能否充分发挥和完全实现,既受国家本质和政治制度的制约,又受到行政权限划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素质、活动原则、经费收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尤其受到行政决策是否科学、执行是否有力、协调是否顺畅、监督控制是否到位的制约。

所以行政职能实施情况,是检验行政管理方方面面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检验管理结果的重要依据。

研究行政职能,对于理顺职能关系,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各项职能的作用,促进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能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第二节现代政府行政职能问题的由来与发展

自有国家以来,政府职能问题就成为政府的基本问题之一。

不同国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政府职能有很大的差异。

西方市场经济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对政府应该管什么,不应该管什么,人们一直存在争论。

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如英、美等国,其行政职能演变大经历了“守夜人”时期、“积极干预”时期和“有限政府”时期三个阶段。

就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在第一个阶段,政府处于相对弱势,称之为弱势政府时期;在第二个阶段,政府处于相对强势,称之为强势政府时期;至于第三阶段,既强调政府对市场的必要监管和干预,又强调市场的独立自主性,政府对市场的有限性,称之为有限政府时期。

在三个不同的阶段,由于各个国家经济社会条件不同及人们的认识上的差异,政府管理的内容及管理的方式都有很大的区别。

(见补充资料)

 

现代政府的行政职能问题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

其后,关于政府职能的争论大体上沿着发达国家和后发展国家两条轨迹发展变化。

在西方,争论发展于60年代的社会正义运动和70年代的经济“滞胀”,丰富于80年代反传统思想、改革政府运动和90年代的再造政府运动。

在东亚,起始于60年代的经济起飞,发展于70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丰富于80年代的“东亚经济奇迹”,修正于90年代的“东亚金融危机”。

一、罗斯福“新政”——现代政府行政职能问题的由来

1929-1933年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推到了崩溃的边沿。

以美国为例,出现了:

1、经济持续衰退;2、金融体系接近崩溃;3、失业剧增;4、生产相对过剩危机;5、社会危机。

传统的“守夜人”政府面对这场大危机束手无策、一筹莫展。

随着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为基础的、以国家干预为核心的罗斯福“新政”的推行,危机得到了控制,并逐步走出了困境。

 

罗斯福政府通过两个“百日新政”,在美国的法律中写进了美国历史上最不寻常的一系列改革法案:

紧急银行法案、节约法案、啤酒法案、农业法案、失业救济法案、工业复兴法案、以工代赈法案、社会保障法案、税制改革法案、银行法案等等。

为了保证行动的有效性,罗斯福“使现代总统职位恢复了生气”,大大强化了政府职能:

首先,大大扩充了总统的立法职权;其次,大大扩充了总统的行政职能;再次,大大扩充总统的经济职能。

罗斯福新政开创了国家强力干预社会经济的先例,并因此结束了高度放任自由的时代,使“19世纪的个人自由主义让位于强调社会保障和集体行动”。

罗斯福本人也因此成了那一时期美国人的共同领袖。

1933年至1938年,标志着美国制度上的剧变。

 

从大危机开始,人们一直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即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是否存在缺陷?

如果存在缺陷,那么是哪些缺陷,又应该如何克服呢?

罗斯福新政有效地克服了大危机,但大危机后人们开始在讨论,罗斯福新政是否存在缺陷?

如果存在缺陷,那么是些什么缺陷,又应该如何克服呢?

自那以后,尽管西方国家围绕国家干预主义还是自由经营论,形成了长时期争论,先后出现了现代货币学派、理性预期学派、供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等自由经营的理论和实践,亦出现了新福利经济学、新凯恩斯主义等主张国家干预的理论以及克林顿的国家干预的政策实践,但从整体上看,争论的焦点已不是在理念上政府是否需要干预经济,而是在实践上政府应当干预什么、什么时候干预、干预到什么程度和通过什么方式干预。

人们至少已经认识到,在诸如财产和资源,垄断、外部效应、共用品、社会性收入分配、调控宏观经济一类问题上,政府的干预是不可缺少的。

 

在政府与经济、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方面,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先后出现了“混合经济”、“福利国家”以及“行政国家”的现象。

其中,混合经济描述的是现代西方国家政府与经济的关系,福利国家概括的是现代西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行政国家表现的则是现代西方国家各个国家公共权力主体之间,以及政府与经济、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综合关系。

混合经济、福利国家、行政国家分属于不同的范畴,但却反映了一种共同的现象,即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已不再是“守夜人”的角色,而是成为了其中一个积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例如,利用政府和政府首脑特有的影响力促进本国企业与他国企业之间的贸易或合作;发挥政府专署的权威制定对外经贸政策,以推动或保护本国企业的发展。

总之,政府干预经济事实上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的一种普遍的既定国策。

但是干预的合理性或实践效用,则取决于政府的职能定位以及政府履行职能的能力。

二、“东亚经济奇迹”——后发展国家政府行政职能问题的产生

如果说罗斯福新政的实践效用主要表现在对付经济危机的话,那么自60年代以来,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及其规模化、持续化,则从积极的意义上证明了政府职能扩展对于促进后发展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作用。

东亚国家和地区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实行了政府主导(指导)型的经济发展战略。

政府通过制定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实行金融和价格管理、确定外资外贸体系等方法,形成了“官、产、学”高度协同的一体化的经济发展和运行体制,进而促成了社会经济的超常规的高速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东亚经济奇迹”。

例如,日本通过组建通产省等方式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通过产业政策实行政府导向,通过推行行政指导等方式实行政府微观干预,并形成了独特的政企关系。

相比之下,韩国政府介入经济比日本政府程度更深、方式更直接;韩国政府通过六个五年计划和进口替代发展战略、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国际化、自由化、科技化发展战略三次大的战略调整,以及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和行政规制,推动了韩国的经济发展。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日本、韩国基本上保持了社会的稳定。

如此惊人的总体社会效果,至少可以证明这一时期日韩两国政府职能扩展的现实合理性和历史进步意义。

 

东亚国家和地区在实践方面的成功,不仅在于政府具有广泛的权能地位,而且在于这种权能地位得到了社会的比较普遍的认同和遵从,更在于政府从权能地位出发,通过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规制等合理的方式,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因此唤醒了国民的自尊心和自豪感。

也就是说,在因果关系上,社会对政府权能地位的认同和遵从,除了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以外,主要是以政府通过实践表现出来的有效地发展社会经济的意愿和能力为基本前提的。

总之,后起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只有在强大政府既具有权威又具有卓越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能力的基础上,实行政府主导或指导型的、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实行适度的政企分离,才有可能最快、最合理、最大限度地动员、开发和组合资源,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发展势头并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缩短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进而实现国家经济现代化。

它的经验还证明,经济现代化的过程不可能是纯经济的过程,而只能是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因素互动的过程。

从基本价值认同的角度说,如果将尽快实现经济现代化作为国家的最高目标,那么,在一定历史时期内遵从政府的导向和经济规制,暂时放弃有关政治理念的纷争,避免社会动荡,对于后发展的国家来说可能是最明智的选择。

三、“东亚金融危机”——后发展国家政府行政职能问题的修正

东亚金融危机反映出,实现和初步实现了现代化发展目标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其社会内仍然蕴藏着“传统”与“现代化”之间的深刻矛盾,反映出在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主流特征:

在急剧发生质量变换——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换、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换、区域经济向全球经济转换的历史性过程中,东亚国家和地区政府对新的、正在形成的主流经济显然认识、准备和参与不足,同时,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特有的乐观氛围中,显然高估了国际金融资本对发展本国经济的积极意义,低估了国际金融资本和经济全球化对后发展国家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以至于未能及时有效地调整政府的职能和公共行政管理方式,未能及时有效地改变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未能及时有效地修正政府的公共政策,因而失去了继续引导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增长的契机,终于以金融危机及其引发的严重经济衰退的方式付出了惨重的机会成本。

 

东亚金融危机与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职能、政府权力、政府体制、政府能力、政府管理方式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此意义上可以认为,东亚经济危机实际上是一种政府公共政策的危机,一种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危机。

换言之,在信息时代已经到来,世界性的知识经济和国际金融格局初步形成,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东亚各国和地区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僵化、失效以及缺乏足够的灵活性,政府公共政策的滞后、失误以及缺乏应有的前瞻性,政府公共行政能力的走低、弱化以及缺乏必要的坚定性,是造成东亚金融危机的主因之一。

 

不同的国家关于政府职能有不同的规定,问题在于既定的规定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发展进步。

东亚国家和地区政府职能重在改变传统的“政府替代”,转而由市场和社会发挥更为重要、更为广泛的功能。

因为随着市场主体的普遍发育成熟,应尊重市场经济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地位,任其自由地选择经营方式和发展道路;政府职能只在于那些社会管不了、管不好、不能管、不愿管的各类公共事务,承认、维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是重释东亚国家和地区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和关键所在。

重释,只在于改变传统政府职能的领域、范围、方式,改变其强制力、主导力、压迫力,而不是全面削弱政府的职能。

 

东亚国家和地区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基本经济职能应转向顺应市场,制定监督市场规则、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来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其社会职能应是:

通过制定和执行社会发展政策,如制定和执行退休养老政策、医疗保健政策、安全和保险政策、环境和资源保护政策、住房政策、物价政策、教育政策以及道德重塑等,从主要维护社会秩序转向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实现社会均衡发展,适时破除资产占有的垄断,提高国民生活质量水准而不仅仅是富裕程度,是重释政府社会职能的基本问题。

四、行政职能的扩展

行政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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