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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办工作制度

马上就办工作制度

马上就办工作制度

马上就办工作制度

(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四项工作制度

一、"马上就办"目标责任制度

(一)目标任务1、优化流程。

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等,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

对涉及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业务以及其它特殊需要的服务,要急事急办、办就办好。

2、压缩办事时限。

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审批事项充分授权到位,实行"一审一核",所有涉及业务办理的办件时限均全部提速30%办结,且当日办结率达60%以上。

3、推进标准化。

全面清理和规范经办事项,做到窗口统一服务电话、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少受累,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舒适度。

4、直查快办。

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特别是对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业务,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

对反映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方面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马上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需要转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重大、紧急的投诉事项,必须立即进入办理程序。

5、科学管理。

以信息建设为平台,在网上固化、公开、预警、监督,对办理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人员、时间、结果实时监督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办。

重点建好各险种电子信息化经办系统。

通过信息平台强化监督措施,落实实时动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督管理水平。

(二)责任单位1、优化流程责任科室:

法规科、政务服务窗口、产权科、物管科、市场科、档案科、租赁科等科室。

2、压缩经办时限责任科室:

产权科、物管科、市场科、档案科、租赁科等科室。

3、推行标准责任科室:

法规科、办公室、绩效办。

4、直查快办责任科室:

法规科、办公室、绩效办。

5、科学管理责任科

室:

政务服务窗口、产权科、物管科、市场科、档案科、租赁科、信息中心。

责任科室负责人要根据事项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好本科室的自查整改工作。

局领导授权并全力支持进驻政务中心的首席代表统筹政务中心业务和科室人员的综合管理,行使最终审批权,协调内外关系,确保"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马上就办"监督检查制度

(一)建立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1、日常巡查。

每天由一名局领导,一名中层值班中层干部、首席代表对窗口、各科室进行督导巡查,发现问题马上指出要求整改,并记录在案,签字负责。

2、不定期抽查。

由局领导或组织办公室、绩效办,不定期对窗口、各科室执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规定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马上要求进行整改,对需求提中心研究解决的事项,收集整理提交中心研究解决。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1、服务理念:

是否把"群众"二字放在心中,强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意识。

2、服务设施:

便民设施是否齐全,服务环境是否优美。

3、工作程序:

是否流程规范、环节简化、时限合理。

4、工作作风:

是否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

5、工作实效:

是否效率提高、服务到位、群众满意。

(三)接受上级、社会监督在单位、网站公布"马上就办"事项经办流程、环节、时限等和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三、"马上就办"效能考评制度"马上就办"效能考评由局绩效办负责,坚持平时检查考核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行风评议相结合。

1、流动红旗窗口考评。

政务中心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评比,各科室由绩效办根据窗口服务单位"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明星"评比办法进行评比。

每月评出流动红旗窗口并对外公示。

2、服务明星考评。

政务中心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评比,各科室的服务明星由绩效办根据窗口服务单位"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明星"评比办法进行评比。

每月评出服务明星并对外公示。

3、年度个人考核。

根据《贵港市住房科室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绩效量化考评实施办法》实施。

4、监督

检查和效能考评结果的运用。

对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规定比较好的科室和突出个人,在年终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原则上一线窗口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比例应高出其他科室人员比例的5%.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科室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马上就办"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在业务经办过程中,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职权,导致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受到侵害和损失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一)违反"马上就办"须追究责任的具体行为是:

1、能马上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的;2、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或办理质量较差的;3、材料申报不齐,未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全部内容的;4、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未告知申请人明确要求的;5、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而没有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及时转办的;6、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承诺时限办结,未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求得谅解的。

(二)对违反"马上就办"有关规定,能通过自查发现并进行整改并无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予追究责任。

(三)对首次违反"马上就办"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将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

(四)对违反"马上就办"有关规定,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戒免教育、效能告诫等处分,视情况对当事人员更换工作岗位,扣除月、季、年终绩效奖金。

(五)对违反"马上就办"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撤职、辞退、开除等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加强效能问责。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科室和服务窗口进行重点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对有"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并公开曝光。

马上就办工作制度

(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制度目标责任制根据我局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修订本制度。

一、"马上就办"目标责任制是指按照我局"马上就办"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科室、各事业单位逐级分解我局活动总目标,转化为各自科室(窗口岗位)分目标,总分目标之间环环相扣,方向一致,形成协调统一的目标体系,通过进一步明确"马上就办"窗口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及责任人等内容,认真落实对应责任的制度,发挥科室自身职能,最终实现活动总目标的制度。

二、目标责任制的原则:

(一)目标明确,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目标责任制的内容:

根据我局内设机构职能分工,结合各科室自身职能特点,确定各科室窗口岗位目标责任内容如下:

(一)进驻政务中心窗口:

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许可、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做好行业监管,服务行业发展,努力提升行业水平;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批服务事项,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做好财政登记证的发放、年检等工作,服务辖区企业发展。

(二)非进驻政务中心窗口:

1、预算科窗口:

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的开立及变更等服务事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平稳运行;负责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备案,做好监管工作,规范市场化运作。

2、综合科窗口:

负责国有资产评估结果核准与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事项,做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国库收付中心窗口:

负责财政票据领购证核发。

4、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窗口: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加

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5、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窗口:

负责政府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做好监管工作,保障采购方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6、财政审核中心窗口:

做好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审核;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决(结)算审核;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等工作,强化资金保障措施,确保重点建设需求。

(三)其他非对外窗口岗位:

1、综合科:

做好上级交办、领导交办、其他转办事项,强化内部管理,做好后勤资源调配、公文收发工作,做好业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处理相关信访投诉事项工作。

2、其他科室:

做好上级交办事项、领导交办、其他转办事项及业务工作。

四、为确保"马上就办"工作各科室目标实现,要求各窗口设置一名岗位目标责任人,具体负责事项办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马上就办"事项目标负责人。

五、建立目标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

将目标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目标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目标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接受评议。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制为贯彻"马上就办"活动精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促进活动取得成效,根据我局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马上就办"活动监督检查工作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检查两个部分。

二、内部检查工作要在局"马上就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各事业单位配合,共同开展。

三、检查方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以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在其职责范围

内,是否切实履行了服务承诺,是否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五、外部监督是指我局"马上就办"工作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综合科确定专人为"马上就办"工作监督联络员,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对外公示,各类事项的投诉反映将第一时间反馈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并限期反馈具体原因,积极回应社会监督。

六、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领导干部按照"马上就办"目标责任制规定履职或严重违背服务承诺要求,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追究个人及相关科室的责任。

七、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将列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作为个人评优评先的参考。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根据我局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要求,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修订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相关依据。

二、本制度适用于"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涉及审批事项。

三、对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应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四、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随意推卸责任。

五、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六、凡违反本制度的,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

(一)对办事人态度冷漠,没有告之应告知的有关事项;

(二)对办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三)未按要求履行告知程序。

七、凡出现本规定第六条情形并造成不良影响(如投诉)或严重后果的,或同一工作人员在同年度两次以上(含两次)出现了本规定第六条情形,经查实,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告诫等处理。

八、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行。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制度容缺受理制根据我局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容缺受理制是指对基本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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